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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四章:虐菜(求收藏,求推荐,求
    对于明白灵魂意义的人来说,自己的灵魂是无价之宝。可对于了解复仇意义的人来说,灵魂一文不值。至少在莱利看来是这样,她要的只有复仇,其余的东西都可以抛弃。有些人或许会告诉莱利,生活远不止有复仇那么简单,可对她来说,复仇就是生活,如果不是抱着这个信念,她早就崩溃了。
    事实上,她很早以前就想过,复仇之后,自己会怎么样?忘记一切重新生活?
    她左想右想,发现根本不可能。重新开始,说的容易,可做起来却根本不可能!忘记自己曾经的痛苦?忘记自己和丈夫的甜蜜,忘记自己和女儿一起的温馨?那和把她的人生全部删除有什么区别?
    所以她的结论就是,复仇结束之后,她的人生也结束了。没有目标了。
    既然如此,她又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灵魂?
    拿去吧!赶紧的!
    汉尼拔一阵无语,他还以为自己会费一般口舌的。
    当然,说老实话,汉尼拔对血薄荷也没什么必得之心,只是找个由头,让这个姑娘有理由活下去。她身上的自毁倾向可比马特严重的多,马特只是愿意为了自己的事业献身,这女人估计现在报仇,下一秒就会自杀。
    而且放任她不管,鬼知道她会捅多大的篓子。她比弗兰克可莽多了,去偷枪械都不带遮挡面部的。就这么大喇喇的被监控拍到。这种人,要么下一秒被犯罪分子乱枪打死,要么被警察乱枪打死。
    “那么说定了,我帮你报仇,你的灵魂归我!”汉尼拔要了灵魂没用,最多就是喂狗,所以这就只是个说法。
    没想到血薄荷不仅没有丝毫犹豫,甚至还有点松一口气的感觉。
    背负仇恨永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反,那是一件足以将人压垮的负担。生活只有仇恨,其实是一件挺悲哀的事,哪怕莱利自己也清楚这一点,你能想象,你每天醒来,胸口就像压着一座大山,眼睛里看到的任何东西都能想到丈夫而女儿身影,感觉不到美好,体味不到温馨,而这种日子还在日复一日!
    血薄荷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来复仇,她完全可以计划的更周祥,准备的更充足。
    因为她坚持不住了!
    现在有人接过了她的生活,给了她方向,让她可以不再为未来而操心,这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至于灵魂?
    她反正没感受过,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重要的。
    就在血薄荷感受着前所未有的轻松的时候,突然电话响了。
    “这个电话是你的?”这是一种老式的翻盖电话,这是一种一次性电话,罪犯们最喜欢用的道具之一,因为很难追踪,也很难被监听。大部分毒贩就喜欢用这种东西。
    “不是,是我从康奈尔手下抢来的。”血薄荷打算用这玩意追踪下康奈尔的行踪。于是汉尼拔很快接通了电话。
    “莱莉·诺斯!你听着,我们就在大桥下,听听这是谁的声音……”
    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传来!
    血薄荷立刻急了,那个小女孩并不是她的什么,而是一个无意中帮助她的可怜孩子,这个孩子就住在布鲁克林大桥附近的贫民窟,她跟着妈妈一起生活,但很善良,那天因为和一群黑帮战斗受了伤,是那个女孩将自己藏了起来,接着带着她妈妈过来帮助了血薄荷。
    血薄荷根本想不到,那群人会找到那个女孩!
    “你们不要动她!!!”
    “哈哈哈,那我们就可以达成共识了,你一个人来,我们要好好的聊一聊!”
    “好!我会去!”血薄荷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汉尼拔没有阻止,事实上也没啥好阻止的。还免得他去找。
    ……
    那群人所在的地点,都不用猜就知道是血薄荷之前藏身的高架桥附近。
    血薄荷整理了下自己的装备,其实也就是一件防弹衣,几把枪而已。汉尼拔就在她的身边。血薄荷看了看汉尼拔,想说点什么,但最后还是咽了回去。
    “不用担心。”汉尼拔看出血薄荷的想法:“我会保证你的小朋友安然无恙的。毕竟,你现在是我的爪牙。”
    血薄荷点了点头,迈步奔跑,一个纵跃翻过了一道两米高的墙壁,落到了隔壁的小巷。看看周围,她到现在都感觉神奇,她之前看到汉尼拔拿出一块水晶,直接放在她的胸膛上,接着水晶就直接消失了,然后她就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这种感觉太奇妙了,要知道就在几个小时之前,自己还深受重伤,奄奄一息,可现在,她感觉前所未有的健康,甚至感觉自己能和一头狗熊肉搏。
    这就是出卖灵魂换来的东西么?
    血薄荷感觉到,自己得到的好处远远不止这些,但也没时间去探究就是了。
    走了几步,她从墙角探出头,就见不远处高架桥下站着一群手持枪械的匪徒。在隐约的灯光下,她看见了一张有点眼熟的脸,昨天就是那个男人,差点杀了自己。
    她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威利斯·史崔克。但具体细节她却不清楚,只知道这个男人真的很厉害。
    这是一个剃着平头,穿着西装,一只手带着奇怪手套,有着两撇小胡子的黑人大汉。
    此刻,他正在那里怒骂着,并且拨打着手机。
    把手机拿到耳边听了片刻,他再次大骂出声:“这个臭哔哔,居然敢关机?班德拉,把那个小女孩给我杀了。”
    废话,血薄荷现在就在他们身边,怎么可能开机。
    一个有着两撇小胡子的白人中年大汉听到老大的命令,立刻走了出来,拿出手枪,上膛,然后指着一个有着爆炸头的小女孩。
    这帮人是毒枭,没什么不杀小孩的规矩。这些人渣,只要有钱,连自己亲妈都敢杀,更别说一个小女娃娃了。
    砰!
    小女孩没事,那个叫班德拉的中年大汉却头部中枪倒地了。
    威利斯·史崔克一愣,继而笑了起来。他就喜欢这种人,为了那些所谓的正义,愿意愚蠢赴死。他可没空欺负一个小女孩,他的真正目的只有莱利·斯诺!
    威利斯狞笑起来,挥挥手示意:“看见没!你再不出来,这个小女孩就会死。”
    说着,他的手再移动了下,指了指旁边:“如果你一直不出来,那这几个女人也会死,然后就轮到高架桥下的所有穷鬼。我会当着你的面,一个一个杀掉他们!你不是他们的保护者吗?现在,怎么不敢出来了?”
    他身旁的一个匪徒正勒着一个黑人小女孩的脖子,将她的脸转向了刚刚子弹射过来的方向。
    同时,一个黑洞洞的枪口也顶在小女孩的太阳穴上。小女孩面色发白,浑身颤抖,眼中泪水不停涌出,却硬是一声不吭。
    当然吭声也没用,要是求饶有用,她也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旁边还有三个匪徒拿着枪,对准跪倒在地的三个女人。那也是帮助过血薄荷的人,要是没有她们,血薄荷早就死了,其中就有小女孩的妈妈。
    “出来啊!!!”威利斯喊道。
    血薄荷看到这一幕,彻底没辙了,只寄希望与汉尼拔,可那个鬼汉尼拔,居然悄无声息的消失了,这让血薄荷有点担心,但看到那些无辜的人,血薄荷没有选择。
    她一边观察匪徒们的情况,一边从小巷中走了出来。“好吧,我出来了。”
    匪徒们就见到一团黑影从二十多米外的楼房阴影里出现,并走向了他们。
    没人开枪。那处阴影面积很大也很黑,这样打过去,鬼知道打中没有。
    而且他们被那女人杀了好多人,没人想一枪杀了她,都想着抓到她,再残忍地折磨报复回去。老大说了,必须给其他人一个警告!不是什么人都能打他们主意的!
    片刻后,在场的所有匪徒都愣了下。
    因为他们发现,随着人影的走动,那个人不仅没有走出阴影,反而是阴影不断扩大!
    “wtf?!!!”匪徒们都愣住了。这是什么鬼!黑乎乎的啥也看不到啊!而且……这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事。
    “撒普瑞斯!”
    血薄荷耳边响起了汉尼拔的声音!
    血薄荷这下哪还不知道,汉尼拔已经在帮助她了!
    “法克鱿!!!”
    伴随着这一声充满了喜悦和娇嗔意味的声音,血薄荷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会发出这种声音,但她手上的动作可不慢,血薄荷双手在快拔枪套上一拔,左手p226右手格洛克就举了起来。
    啪啪啪啪!
    瞬间,四个挟持着人质的匪徒脑袋开花。血薄荷选的进攻时机,刚好是挟持小女孩的匪徒枪口离开其太阳穴的那一刻。
    事实上,在开枪的那一刻,血薄荷都感觉到有点其妙,因为她发现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化太大了,开枪的速度和动态视觉,前所未有的好,甚至感觉身体不像是自己的!
    她从未有过如此畅快的感觉!
    伴随着四个匪徒的倒地,她唯一的顾忌消失,身体化作一道黑影,笔直冲向了匪徒们。
    她身边的阴影,也如影随形。匪徒们就算想反击,都不知道该往哪射击!
    这特么怎么玩?!!
    啪啪啪啪!
    狂风骤雨般的枪声响起,血薄荷手中双枪如同幻影般地闪烁着,左右开弓,枪口喷射出一片枪焰。五名匪徒几乎是同时中枪,在他们身体一震时,血薄荷已经风一般地掠过他们,冲进了下一拨匪徒中。
    血薄荷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和愉快,仿佛自己融进风中一般!
    其他匪徒只感觉很慌,到底怎么了?
    敌人在哪?
    我在哪?
    我为什么在这?
    总之,很慌。
    啪!啪!
    最前方的的匪徒只听到枪声,连子弹都没看清从哪射过来,就倒了下去。
    接着血薄荷来到另外两个匪徒身后,两个匪徒只感觉自己周围都是黑暗,自己身处何处都不知道,就听到脑后一声枪响,接着啥也不知道了。
    特么的太憋屈了!
    敌人在哪都看不到,他们就死了。
    不到十秒钟,匪徒们就死了十五人,一群坏蛋面色狰狞,口中无意识大喊,手中的枪连连扣动扳机,却只打了个寂寞。连人质在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他们都不清楚。
    甚至还有两个倒霉蛋,被同伴乱枪打死。
    在匪徒被同伴击毙时,血薄荷身影如同鬼魅地转折变向,冲进了七八米外下一拨匪徒中。
    这群匪徒面色惊恐,心中绝望。
    他们知道,自己马上就会死!不死在这个可怕的黑影怪物手中,就会死在同伴的子弹下。但他们的脑子却已来不及发出躲避的指令。就被无尽的阴影吞没。
    啪啪啪啪啪!、
    阴影略过,七名匪徒倒在血泊之中。
    剩余的匪徒快疯了。他们干脆也不瞄准了,就是乱射,反正只要不对准自己开枪就行。他们不再顾忌同伴,也不再瞄准,抬起手对着自己觉得有威胁的方向就一通乱打,这样倒多了一点威胁。
    但,也仅仅是一点威胁。
    啪啪啪啪啪!
    惨叫声此起彼伏!
    大约过了一分钟,惨叫声彻底散去。
    只留下最后一个站着的匪徒——威利斯!
    他一直在开枪,直到把自己身上所有的子弹都打完,才最终停下。
    缓缓放低手中打空的枪,威利斯双眼通红的大喊:“你是谁?为什么要和我作对?”
    血薄荷嘴角翘起,就在几个小时之前,这个男人还将她追的上天入地,差一点就死在他手上,可现在……
    她直接对着威利斯的腿扣下了扳机。
    威利斯猛地一个飞扑,躲进了边上的汽车后。
    “你想要什么?钱,还是其他的,我都可以给你。”威利斯的声音传来,手已将身边车门打开了一条缝。
    啪啪!血薄荷抬手就是两枪,汽车前挡风多了两个洞。
    躲在车门边的加西亚面色变幻,咬了咬牙,手在腰间皮带卡头上一按,卡头上无声地弹出一片灰黑色的物体。
    “我家里有两百万的现金,还有价值三百万的钻石,这些都可以给你,放我这一次,怎么样?”他口中说着话,手里托着那灰黑色物体,小心的观察着眼前的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