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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生日宴会
    早在春秋时期,人们便有寿筵祝寿的热闹场景,《诗经》有云:“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
    生日真正形成风俗则在魏晋,盛行则是隋唐。
    汝阳王驰骋沙场,战功无数,得唐王器重,手握重兵,保卫一方疆土。他膝下独女,生的如花似玉,日月倾城。
    平阳郡主的生日,自是朝野大事,虽是郡主,却也怠慢不得。
    筵席于申时开始,这不,方才晌午,来自各方军政大臣们的贺礼已是先送到,料表他们之心意。
    莫敢当王府门外亲自迎接,接受他们的祝福,他独一人稍显孤独。
    计划本是莫敢当和莫千雪父女二人迎接,毕竟她才是主角,然则今早晨曦时分,下人去往她的闺房,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而对此,莫敢当已是习惯,见怪不怪,定然躲在什么地方猫起来等着下人找她出来,小女孩子的玩闹。
    这一次,莫敢当错了,因为莫千雪不再是小女孩,而是大姑娘,还是一位有些喜欢之人的大姑娘。
    李牧尘与莫千雪经过一番伪装,装扮成普通人家,走在大街之上你侬我侬甜蜜热恋中。
    “我要吃这个!”
    “我要吃这个!”
    “我要吃这个!”
    糖葫芦、捏糖人、金乳酥、长生粥等等,莫千雪化身一名漂亮美女吃货,李牧尘静静地看着她吃,樱桃小嘴里塞着满满的,少了几分骄人的妩媚,多了一丝朴实的可爱。
    “小馋猫,就知道吃,小心变成肥脸婆。”
    莫千雪嘻嘻地笑:“本郡主高兴,我就吃,哼哼,你管我。”
    “小心变成小胖子冯汝冰那副模样。”
    “你歧视胖子群体?”
    “不,我只是歧视冯汝冰而已。”
    这话若被小胖子听见,估计能气到七窍流血,头顶冒青烟,恨不能拔地而起,做一只有傲骨的胖子。
    “行了,别吃了,今晚你生日,咱父王还准备了一大桌子山珍海味呢,足够你吃成小胖猪。”
    “你刚才叫我父王叫什么?”
    李牧尘沉思片刻,说道:“咱父王呀,哪里不对吗?”
    说罢,将莫千雪搂入怀中,深情地凝望着她。莫千雪以为他又准备强吻自己,及时用手捂住嘴巴。
    结果,李牧尘假装要吻她,突然,改道咬住她手中的糖葫芦,边嚼边说道:“酸酸甜甜的真好吃。”
    莫千雪送一口气,大街上被这家伙强吻,脸皮还没厚到如此地步,她的手方才拿下来,李牧尘趁其不备强吻上她。
    猝不及防,声东击西。
    “呸呸呸,流氓!!”嘴上在骂,心里却甜甜地很幸福开心。
    ……
    太阳西落,今晚的月亮很圆很亮,月光铺洒大地,暖意的春风抚掠大地,带来一股股爽朗的暖意。
    天公作美,星辰闪耀,湖面倒影着繁星彷佛都在为莫千雪庆祝。
    二人的关系还未公开,同时出现在如此隆重的场合却有不适。
    等到李牧尘赶来,远远张望,不愧是集中了长安城王侯贵胄,他们的排场何其豪华,他们的礼物何等珍贵,恐李牧尘穷极一生,也是买不起的。
    身为王爷,穷得叮当响,历史上也实在少见。
    李牧尘不引人瞩目的登场,估计少有几人愿意上前打招呼,与其他皇族相比,显得寒酸不入流,他拿出请柬,依照座次入座,。
    本次筵席,共设有九九八十一桌子,汝阳王之意,便是希望平阳郡主长命百岁。
    分编座次是很讲究的,大臣依照品阶大小以此就座,普通商旅客人们入座其他位置。
    而公主和皇子们分别一桌。老一辈国公王爷们则享受与唐王同座的无上待遇,可谓荣光至极。
    今晚的寿星,平阳郡主,唐王对其甚是宠爱,特邀她此身边坐下,羡煞其他公主和皇子。
    李牧尘偷瞄了莫千雪一眼,小妮子换回女装,愈发地漂亮,水灵灵的,无愧她长安第一美人的称号。
    唐王身为一国之主,他的位置必定为至高者,即便主角是莫千雪。宴会各方皆以入座就位,只待唐王发话。
    而此时,唐王贴身老奴躬身提醒,唐王起身对月举杯,其他朝臣皆不怕怠慢,纷纷起身敬酒。
    唐王说道:“朕今晚甚喜,恰逢平阳诞辰,借此机会,见列位臣工悉数到场,大家欢聚一堂,对酒当歌,实在人生快事,朕先干为敬!!”
    杯中酒,一饮尽。
    唐王倒悬空杯,以示敬意,诸臣不敢怠慢,一并仰头猛饮。
    即是宴会,又如何没有歌舞助兴。
    汝阳王特此命人,花重金请来了玉花楼的活字招牌——凌芷若,她虽出身青楼之地,却从来都是卖艺不卖身。
    她的到场,为现场掀起一阵高潮。宴会宾客,朝堂大臣们,对她的名声可谓无一不晓,其中不乏想要娶她做妾者,花千金听她一曲者更是大有人在。
    李牧尘无心之间看了一眼,却也被凌芷若的绝美面容惊艳到。然而,李牧尘绝非好色之徒,但还忍不住多看两眼。
    惊艳之余更多是惊讶,看凌芷若神态举止,似乎有些面熟,那种感觉憋在心中,说不出道不明。
    眉头微皱,心中盘绕着疑惑,那种思索不得答案地感觉很难受,心痒痒的,却又无可奈何。
    “一曲《钗头凤》送给大家。”凌芷若颔首低语,声音轻柔美妙,令人如痴如醉。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伴奏着琵琶声起,一曲《钗头凤》被演绎地淋淋尽致,曲调缓慢伤悲,辅以词中所写,更添几缕惆怅。
    许些宴会女子,不禁眼眶湿润,用手帕轻点鬓角泪痕,以掩心中那份悲凉。
    “词美、景美、人更美,然而凌姑娘所唱之曲,实在无法与此情此情衬合。”
    李牧尘站起来,打断众人的惆怅,今天本是莫千雪的生日,应是欢腾之象,却因她一曲歌词,搞得气氛全无,身为莫千雪的未来老公,他绝不会让这种事继续下去。
    自知多言,李牧尘起身,向唐王躬身赔礼,道:“父皇,儿臣失礼,斗胆妄言,请父皇责罚。”
    唐王沉思一会儿,说道:“牧王所言有理,词曲悲情,实在不宜。”
    “凌姑娘,不知你可否还有欢快些的曲子,弹奏一曲,为陛下助兴。”汝阳王说道。
    凌芷若低头表达歉意,低语道:“陛下、王爷,各位大人们,小女子却无欢快之曲。”
    青楼卖唱的女子,又有何喜悦可言?她们的人生注定于悲剧中度过,孤单终老是她们躲不过的结局。
    唐王眉头一皱,略是不悦,如此美丽的女子,竟是不知欢乐的悲情女,实在索然无味。
    伴君如伴虎,李牧尘见之,连忙说道:“父皇,不如即兴创作一首可好?”
    李牧尘一言,唐王面容果有好转,他高兴着说道:“即兴之作,妙哉,妙哉!你且速速作来。”
    “纸笔拿来。”
    下人速速取来笔墨,搬来一张书桌,将纸铺展开来。
    众人翘首以盼,何时那李牧尘变得如此聪明,昔日的废物竟可临场作词,实属难得。
    李牧尘沾墨挥毫,大笔挥动,只见灵动飘逸的俊秀笔法,潇洒自如,如行云流水。
    他的笔力雄劲,技艺炉火纯青,笔锋力度更是入木三分,堪称绝妙。唐王一大爱好便是练字修身,见李牧尘书法,不禁拍手叫好,看的如痴如醉。
    月光下,宴会之上,在春煦和暖的季节里,李牧尘用书法折服众人,就连那凌芷若,犹抱着琵琶竟是看的出神,自己却是浑然不知。
    莫千雪手托着香腮,灵动的大眼看着李牧尘侧脸,他那挥毫作词的画面实在俊美,不舍得眨眼,让人无法忘怀。
    落下最后一笔,李牧尘大手一挥儿,他的新词落成。
    当即命人将纸展开,于众人面前展示。
    莺嘴啄花红溜,燕尾点波绿皱。指冷玉笙寒,吹彻小梅春透。依旧,依旧,人与绿杨俱瘦。
    唐王看罢,问道:“牧王,此曲真是由你所做?”他寻遍古籍,并没有找到,而且此曲形式多变,不拘泥于一种风格,实在太棒了。
    “回父皇,此曲名叫《春景》,迎合时节所做,特此当是送给平阳郡主的礼物。”
    而后,李牧尘将《春景》拿给凌芷若,并附言道:“凌姑娘可会玉萧?”
    “略懂!”
    古人所说的略懂,那便是内行,谦虚之词。
    “如此甚好。不知本王是否有幸与姑娘合奏一曲?”
    经此一言,众人皆惊愕,什么时候那李牧尘通习音律,竟会玩弄玉萧,真是个让人惊叹的家伙。
    古代音律无非是:宫、商、角、徵、羽,与现代音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早在曲词写完之时,李牧尘已是谱曲完成,二人又精通音律,依照曲谱,合奏相当益彰。
    曲调时而婉转悠扬,时而轻松自然,一曲《春景》,在他们二人的默契配合下,诞生的靡靡之音,绕梁回响,久久不散,所以人沉浸在美妙的音乐之中,陶醉沉睡。
    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花不迷人人自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