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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1章 我的皮包杂货
    “哥,别气了,气坏身体不值当。喏,你抱一会儿大千金吧,镇定心神很有效的。”
    二千金走过来安慰我,顺手将她视若珍宝的‘公主手办’塞给我。
    这是个金发娃娃手办,看起来有些破旧,一双眼珠子直愣愣的,我有时候盯着它看,总感觉手办的眼睛发着银光。
    但从未将此事放在心头上。
    手办是二千金小时候在街角捡到的,她根据自己的名字,给手办起名大千金,须臾不可离身,是她特别看重的东西,都不让其他人的碰。
    我和她认识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接触大千金手办呢。
    可见二千金和我的关系越来越像是亲兄妹了,否则,怎么可能让我抱着手办大千金呢?
    我有些感动的坐下,将手办放置膝头。
    说也奇怪,这一刻,我似乎觉着有那么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流笼盖了身体,让人疲惫尽消、情绪稳定,方才的怒意更是不翼而飞。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我暗中笑了笑。
    恍惚中,似乎又看到大千金的眼珠子释放银色光芒了。
    摇摇头,再去细看,又是最普通的手办眼珠子了。
    “我到底是怎么了?怎么总看到奇怪的画面?”
    心中再度冒出疑惑,但不安的感觉真就降低了不少。
    翻出手机查看未读讯息,这才注意到,工资已经打到卡上,果然是少了一半。
    我看着可怜的数额,却生不起怒意来。
    顺手将三个月租金转到房东大娘账号中。
    短信进来了,房东大娘发了个问号脸,显然,我能付清房费,她有些意外。
    我编辑一条感谢她照顾的短信,发了过去。
    房东高兴了,发来了笑脸。
    我默默的将手机放回了裤兜。
    “此刻起,老子又是个失业的小青年了,好高兴啊,当浮一大白!”
    “至于讨要被扣的一半工资?”
    我心知希望渺茫,车行老板在本地可不止这一家店铺,连锁的车行有十几家呢,也算是个人物了。
    这样的人打定主意赖账,我暂时是奈何不得他的,上门讨要,指不定被保安给踢出来。
    “这笔账先记着,未来,长着呢。”
    我心底暗暗发狠。
    当务之急是找工作,毕竟,生活还得继续不是?
    “不过……?”我看了看二千金,忽然觉着,这么个岁数的小姑娘,不该憋在家里,应该出去游玩,多认识些人,对她的心性也有好处。
    计算了一下卡里剩余的钱,我一狠心,决定奢侈一把。
    将手办还给二千金,我示意她去学习,自己跑到一边翻看手机。
    网络嘛,我这里也有,房东大娘拉了条分线过来,这个不加钱,其实,大娘心肠真的挺好的,虽然,嘴巴有些毒。
    用路由连上网络,我开始查找旅游讯息,得适合二千金游玩的地儿。
    看了很多讯息,被我一一否决,原因很简单,太烧钱了。
    比如,我俩报一个旅行团,那就得好几千大洋,而我们手中真的没有那么多闲钱,所以,适合我俩的旅游方式是自行游玩。
    “省钱有趣为宗旨,去哪里最好呢?”
    我忽然一拍膝盖:“有了,想什么旅游啊?回老家不是最好的选择吗?”
    我的老家在东北旗鸯县,那地方青山绿水、民风淳朴,街坊邻居可热情了,最适合二千金去了。
    情绪是会传染的,到那里去,二千金一定能开朗许多。
    正好回去看看爹娘,带着二千金一道,吃住都在家里,岂不是省钱?
    再说,最近的日子确实紧吧,回去找爹娘支援一下,解个燃眉之急,也算是正常的吧?我不啃老,但偶尔做一回小孩,也没啥问题吧?
    想到这里,我按耐不住了,起身,看向二千金说:“明儿,咱们回旗鸯县怎么样?带你去见爹娘。我的爹娘,就是你的爹娘。”
    二千金倏然抬头,眼睛亮晶晶的。
    因为,她听我提过好多次旗鸯县了,对她这么个从来没有离开过本市的孩子而言,东北旗鸯县那就是心向往之的地方。
    “真的吗?”
    她很是雀跃。
    看到二千金脸上出现明朗的笑意,我更是坚定了想法。
    “真的,我这就网上订票,明儿咱们坐普快列车回老家。”
    我认真的点着头。
    当然,为了省点儿钱,不会预定高铁或是飞机。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节省度日是根本,我不觉着丢人。
    至于锦衣回乡的理想?啧,啧,暂时不要考虑了,未来的,一定会成为现实。
    即便我在外混了好几年也没什么成就,父母也不会嫌弃我不是?
    在车行大老板眼中,我是个无足轻重、可以随意欺负的小人物,但在爹娘的眼中,我始终是个宝,而我认的义妹,爹娘也会当成宝贝看待的,我无比确定这点。
    “太好了!”
    二千金笑出声来。
    事儿就这么定下了,为了给父母一个惊喜,我不打算提前告知,突然出现在家门口,好几年没见到我的爹娘一定更加开心。
    网上定好了票,我从木板床下面掏出个皮包来。
    记忆中,我就是背着这皮包从老家出来的,是它陪伴了我这么些年,很有感情的说。
    用抹布擦掉皮包上的灰尘,我下意识的打开皮包,里面林林总总的‘小玩意’出现在眼前。
    一颗洁白的骷髅头挂件,只有拳头大小,看起来是硬塑料做的,是我在街头地摊买的小玩意。
    还有一块小木板,上面用红笔写着两个繁体字,‘鬼牢’。
    此物是多年前在车行门口捡到的。
    我记着当时里看到一辆重卡从木板上冲了过去,它却一点裂缝都没有,好奇之下,就捡回来了,随手塞到皮包中。
    这都好几年了,要不是今天翻找,都将它给忘了。至于木板上那不解其意的两个古字?我直接忽略了。
    还有一把塑料小黑剑,只有十几厘米长短。
    塑料剑旁边有一条细细的金属链子,前端是个精巧的小钩子。难道,是个项链?
    “忘了什么时候买的这些玩意儿?我这记忆力不怎么强啊。”
    伸手拍拍脑袋,我感觉有些烦躁:“年纪轻轻的,怎么像是个老头儿一般的健忘呢?”
    我对自己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