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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冒险家的故事
    布鲁斯的出现完美符合詹妮对小说故事里那些屠龙勇士,伟大冒险家的幻想,试问哪个少女不怀春?
    像她这样养在城堡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过久了,自然会憧憬冒险刺激的生活,与魔兽厮杀,探索神秘古堡,围剿邪恶巫师,甚至屠龙,那样的日子一定十分精彩吧?
    既然没办法亲身体验,也就只能从书中寻找些许慰藉了。
    自从知道了詹妮的身份,作为一个公爵的女儿,布鲁斯几乎能够想象她平日里的生活有多枯燥。当然,他也希望能够通过这一层关系,从她身上得到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
    嗯,如果能翻看几本神弓手的职业技能书就更好了。
    有句话詹妮说的没错,在这个世界,知识被掌握在贵族手中,是无价的。
    于是在詹妮的热情邀请下,布鲁斯也就顺势答应“护送”她返回米尔拉托。至于普米洛,则直接被两人无视了。
    从男主角沦落到男配角,甚至连配角都算不上,一路骑着马远远跟在后面的普米洛心情可想而知。心里嫉妒得发狂,酸得要命,恨得牙痒痒,却又无可奈何。
    甚至一想到布鲁斯杀人时那平静的表情,例不虚发的弓术,就忍不住打个寒颤,连忙把那些个小心思放回肚子里。
    他家作为一个侯爵家族,为了迎娶詹妮付出了多少?而他为此殚精竭虑,逢迎讨好,又付出了多少?
    这一切就因为今日这一幕,全部付之东流!
    ‘等着吧,小子,等到了米尔拉托,看我怎么阴死你!’普米洛看着前方的马车,心里暗暗嘀咕。
    而马车里,布鲁斯与詹妮相对而坐,聊得十分投机。
    “对了,詹妮,你们一个侯爵的儿子,一个公爵的女儿,出门都不带护卫的吗?怎么这么狼狈?就一个车夫?”
    “我们——”詹妮脸色有点发红,“我们是偷偷跑出来的,您知道,我喜欢冒险。普米洛胆子虽然小,却被我压得死死的,不敢违抗我的话。”
    说到这里詹妮表情扭捏了下:
    “其实这一次我们出来也带了十几个护卫的,都是普米洛找的,没想到这么不靠谱,第一轮偷袭就被干掉了七八个,都是废物!要不是我的马好,估计跑都跑不出来!”
    “马虽然不错,可我看你的车夫却不怎么样,眼看着马车抛锚了,自己就先溜了。不是应该誓死保护主人的吗?”
    “这一点我倒是不怪他,因为身为贵族遇到盗匪一般不会有生命危险,最多也就是付点赎金罢了。
    至于下人可就不一定了,基本上会在第一轮就被屠杀干净。而且他也没什么战斗力,留着也是送死,你看后来他不又自己回来了吗?”
    “哦——,我明白了!难怪你跳下马车的时候虽然有点紧张,但还算镇定。”布鲁斯点点头,“那你为什么就断定我能帮你?”
    “因为您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这种气质很难说清楚,是一种自内而外的自信!反正当您见多了职业者之后,就会明白了!
    而且一般人见到这种强势盗匪团的第一反应肯定是逃跑,哪里会像您这么淡定?!”
    “说得好像有点道理!”布鲁斯摸摸鼻子,“听说贵族都崇尚武力,我在你和普米洛身上好像没看出什么战斗力啊。”
    “普米洛那个软面团?哼——,可能您都不信,他其实早就是一个高级守护者了,也学习了一些家传剑术,可一到关键时候就怕死得要命,哪里来的战力?至于我嘛——”
    说到这里詹妮狡黠一笑:“我情况特殊,半年前就发现了罕见的魔法天赋,父亲打算下个月送我去王都魔法学院学习魔法。”
    “哦?”布鲁斯一听兴趣就上来了,作为一个穿越者,虽然他拥有罕见的双天赋:剑系精通和弓系精通。但是也阻止不了他对魔法的好奇。
    “能不能跟我讲讲魔法?”
    “魔法呀?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我们奥拉王国最强大的魔法师有两个,一个叫爱丽丝,她既是王国的宫廷魔法师,也是王都魔法学院的院长。
    另一个就是闻名整个王国的凯瑟琳公主,虽然她是爱丽丝的学生,但是据说她的魔法天赋非常惊人,实力已经超过爱丽丝。她们俩都去人族公认的魔法王国比卡斯王国深造过。
    另外在所有职业里面,若论强大程度,法师当然是首选,不过优秀的战士和盗贼也不弱。
    由于法师需要独特的魔法天赋,在学习法术的道路上对知识的要求很高,更是需要令人难以想象的金钱投入,所以绝大多数法师都是贵族,这也导致了法师数量稀少,在大众眼中颇为神秘。
    我所知道的差不多就这些,至于其他,就不太清楚了。”
    “哦——”布鲁斯有点小失望,不过詹妮还没有学习魔法,对魔法不了解也是正常的。于是话题一拐,又转到了火器方面。
    “我看‘黑镜’手里的这把猎枪不错。”
    “嘿嘿——这些都是王国一些工坊做的,工艺不怎么样,真正强大的火枪还是得找矮人,他们的火枪无论是精度还是射程都远远超过这把……”
    ……
    陪着詹妮聊了一路,第二天他们就遇到了柯尔斯公爵派出的多达百人的卫队。
    百多人全部一身精良的铠甲,护臂,护手,护膝,护腿,皮靴,头盔样样不缺,手里握着长达三米的骑枪,马背上的马刀,弓,箭囊,背上的圆盾,腰间挂着剑。
    东西齐全也就罢了,还个个制作精良,在布鲁斯看来堪称艺术品。
    不用说这一套装备下来,价值肯定不菲,使得布鲁斯忍不住想起了兽族的狼骑兵,相比起来那身上可怜的零星几件装备,简直可以当垃圾扔掉了,若不是天生天赋卓越,真没办法与人族抗衡。
    为首的卫队队长明显不凡,一身暗银色的铠甲,身上的气势逼人,下马后每走一步都发出一声沉闷的落地声,这身铠甲的重量一定很惊人。布鲁斯看得出来,他显然是一个职业者。
    而他所乘骑的马匹也与其他人不同,似乎是一个独特的品种,比其他马匹高出足足一个马头,看起来格外显眼。
    再看他背上半人多高,做工精致的钢质盾牌,以及腰上挂着的华丽的单手剑,布鲁斯猜测这家伙应该是个守护战士。
    于是接下来的行程中,布鲁斯再也没有了接触到詹妮的机会,而詹妮也一改之前小迷妹的样子,整日都呆在马车里,即便偶尔出来透透气,也表现得端庄大气,高高在上的傲娇模样。
    也许这就是贵族们本来该有的样子?
    这天傍晚,走了一天的路,卫队长在请示了詹妮之后,开始在路边一个山坡下扎营。
    布鲁斯作为詹妮的救命恩人,所受的待遇还不错,也分到了一个独立的帐篷,不过也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他的帐篷与詹妮的帐篷隔得很远,中间还有至少两排卫兵营帐。反倒是普米洛的帐篷设置在了詹妮的附近。
    “这个世界的贵族——,啧啧——真的是根深蒂固的强势啊!”布鲁斯坐在帐篷前的篝火旁,一边摇着头一边叹息,“至于这个世界的平民嘛——,就一般般了。”
    布鲁斯抬头看着周围忙碌的卫兵,这些应该都是平民了,想要出人头地简直比登天还难!怕是一辈子都只能为贵族服务。其中也包括那个已经晋级职业者的卫队长。
    “喂——”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布鲁斯看过去,只见那个卫队长正向自己走来。身上的铠甲未脱,一手扶着剑,一手拿着头盔。看他模样,也就三十岁来岁。能够在这个年龄就晋级职业者,天赋已经算是不错了。
    “我叫韦斯特。”来到篝火旁,他一屁股坐了下来,把头盔随手放在身边。
    “布鲁斯。”
    “听说你救了詹妮小姐?”
    “算是吧!”
    “普米洛说你是铁匠的儿子?”
    “嗯,怎么?”
    “没什么。”韦斯特看着布鲁斯,摇摇头:“说实在的,你长得一点都不像,倒是更像一个贵族,铁匠的儿子可不会长成你这样。”
    “怎么?铁匠的儿子应该是什么样?”
    “我这样!”韦斯特扭过头,静静地看着布鲁斯。棕色的头发,皮肤红得发亮,塌塌的鼻梁,以及粗壮有力的手臂。
    布鲁斯再低头看看自己,英俊得有点过分的脸庞,匀称的肌肉,细腻的肌肤,金色的头发,说实在的,现在连他自己都怀疑自己,我到底是不是铁匠的儿子?
    可是我真的是铁匠的儿子啊!
    “你说你是铁匠的儿子,那么你会打铁吗?”
    布鲁斯看着篝火,良久才苦笑一声摇摇头:“不会。”
    脑海里的记忆显示,从小到大那个整日酗酒的父亲从不允许他进打铁房,整日就逼着他学习,学习,再学习,甚至连玩耍的时间都没有。
    “听说你还会精灵语?”
    “嗯!”
    “所以——,你是来自哪个国家的贵族?来我奥拉王国做什么?”
    “我——”布鲁斯还想说什么,但是最终没有说出口,手一摊:“好吧,瞒不下去了,我摊牌了,我来自法兰西王国!”
    “法——法兰西王国?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国家?”
    “那是一个非常非常遥远的国度,你不清楚也很正常。”
    “您作为一个贵族,为什么会想到跨越如此遥远的距离,历尽艰险,来到我们奥拉王国?”
    呼——,果然如此,撒了一个谎,就得用无数个谎言来解释。
    布鲁斯定了定神,确定了大方向之后,谎话张口就来:
    “我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平淡乏味的生活,于是就进行了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就这么一路走来,所见所闻,所经所历让我的眼睛看到了无数的美景,让我的知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丰富,让我的精神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升华。
    我去过阿尔卑斯山,来到过多瑙河,横穿过撒哈拉大沙漠,探险过北极冰川;我在密西西比河钓鱼,在亚马逊原始森林里狩猎,攀登过喜马拉雅山,在呼伦贝尔草原喝马奶酒……”
    布鲁斯滔滔不绝地说着,各种地名张口就来,各地风俗,习惯,美食,气候说得头头是道。谁叫他前世就喜欢旅游呢?每期的环球地理杂志必订,对世界地理的研究堪称专家级别的。
    韦斯特越听,眼中的光就越亮,看布鲁斯的眼神也就越是尊敬。布鲁斯见他听得入神,心里暗笑,也就越说越来劲,中间开始选择性地穿插一些各地的神话传说。
    什么狼人啦,吸血鬼啦,巫师啦,越说越离谱了。
    再看韦斯特,他那羡慕,渴望的眼神连个傻子都看得出来。
    这个世界与地球不同,野外非常危险,出门旅行其实就是出门冒险。能够到过那么多地方,经历了这么多事,还能活着,那真的是很了不起的事情。所以这种人通常被称为冒险家。
    冒险家与冒险者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地位却天差地别。
    “啊——”
    布鲁斯正讲得激动,《魔戒》三部曲刚刚讲到第一部快结束,身后一声惊叹声打断了他的思路。
    回头一看,不是詹妮又是谁?
    “你怎么在这儿?”
    “你——你还说你不是!你就是!”詹妮满脸不满地看着布鲁斯,“这么多地名,风土人情,那么多传说,历史,甚至人名你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还说你不是屠龙勇士,你还说你不是冒险家!”
    “我——”
    “刚才我都听得入迷了,你的经历真的太丰富了,你说的传说,历史真的太精彩了!比小说里说的要精彩一万倍!”詹妮眼珠子都要冒金光了,她在布鲁斯身边坐下,催促道:
    “快!下面怎么样了?那个魔戒后来怎么样了?还有,在我没来之前你还讲了什么?快重新给我讲一遍!”
    “额——”布鲁斯为难地看了看韦斯特,“太晚了,要不睡吧?”
    韦斯特抬头看了看天:“我看还早着呢,我觉得至少可以把《魔戒》这段历史讲完。”
    还早?他看了看黑漆漆的天空,连个星星都没有,你从哪里看出来还早的?
    “这个——,好吧!”布鲁斯最终还是决定妥协了。若是能够用几个故事,就把这位看起来深得公爵信任的守护战士拉拢住倒也不错。多个朋友多条路嘛,怎么说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就要在奥拉王国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