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上前将手边一个藤箱放在老板娘面前。
“我们公子想找一个人,如果你能提供有用的线索,金子自取。”
打开箱子,全是灿灿黄金,亮瞎了老板娘的眼。
她表情管理瞬间失控,笑成了一朵快开烂的喇叭花,捧起一块金条塞到嘴里就咬。
成色十足!
那些叽叽喳喳的妓子,也是头一次见这么多金子,围着黄金大呼小叫,疯狂流哈喇子。
“天啦,这够买下好几个碎玉楼了吧!”
老板娘十分护食地盖上箱子,双手按住,仿佛现在这些金子已经是她的了一样。
“还不快去好好伺候公子?”
女人们赶紧跑过去顾霆霄身边,使出浑身解数,撒娇讨媚。
顾霆霄烦不胜烦,挥手意示她们滚开。
“一边站着!”
她们只好听话的一排站在旁边,搔首弄姿,努力想要吸引贵客的注意。
老板娘内心激动不已,她就知道,那个小姑娘是个值钱的货色。
所以她派了人跟踪,不过,眼前的男人绝非善类。
想要顺利拿到这些金子,她还得小心说话,不能随便把知道的事情说出来。
“公子要找人,当然是找我就对了,贵客想找什么人?”
“当初在醉玉楼的时候,你也见过,那个特别会讨本公子欢心的女人。”
顾霆霄唇边带着一抹轻浮,声音低沉平静,如同在谈论一个他曾经饲养过的宠物,不小心跑掉了。
他心中再焦急,也得掩藏住。
垂眸睨着老板娘,浓密的睫毛在瓷白的面容上烙下一片森冷的阴影,低沉的声音带着几分威胁。
想让老板娘这种人精一次性说出所有真话,少不了威逼利诱。
“我知道她来过你这里,可是,我找遍了盛乐也没见到她,我怀疑,她还在你这里!”
老板娘眨了眨眼,神色凝重下来,手中的帕子绞了几个圈。
“公子,您开什么玩笑?我知道她是您的猎物,我有一百个胆子,也不敢留。再说了,您要是确定人在我这里,您早就直接打进来了,何必拿钱来开我的玩笑?”
顾霆霄眉梢阴沉。
在这西戎,他那些暗卫对环境并不熟悉。
要在这盛乐找到凤悠悠,暗卫怕是没有这个熟门熟路的老板娘好使。
他静静的坐在那里,气息里的沉怒,似乎能一触即发。
“唔,这些金子能不能归你,碎玉楼,和楼内所有人能不能活命,就看老板娘的了!”
他那低沉阴郁的声音,如流云裂石,贯穿老板娘的听觉神经。
她只觉得背脊一凉,心中害怕,连忙应道,“那个女子确实在碎玉楼停留过,她与一个功夫很好的老太婆同行,她们勒索了碎玉楼五百两银子,还打伤我好几个手下,扬长而去。”
顾霆霄眼眸微眯,什么老太婆他不关心,不过,知道凤悠悠多半没事,他心中有些放松,表面还是石雕一样冰冷,“唔,然后呢。”
老板娘面上勉强扯了个笑容,她就说,跟阎王没什么交易好谈,这种人就是这样,一边要她提供线索,但如果知道她跟踪那姑娘,又可能不高兴!
她只能带着笑容,讨好道,“公子,你知道的,我只是个小人物,得罪不起您这样的大神。”
顾霆霄身上的戾气徐徐盘旋,“你派人跟踪了她?”
老板娘拼命摇头,“不不不,我……”
她谄媚一笑,“公子,我知道她是您的人,才让人跟踪的,但我真的绝无坏心,绝无坏心……”
“量你也不敢。”
顾霆霄勾唇阴戾冷笑。
老板娘脊背发凉,客套地上前为顾霆霄斟酒。
似乎是证明她没有坏心,着急抖出消息,“公子,我的人亲眼看见,那位姑娘跟老太婆出了碎玉楼后,往盛乐城外去了,我派去跟踪她们的人刚回来。”
她朝门外吩咐,“让老四进来禀报。”
一个跑得满头大汗的小伙计火急火燎地走了进来。
拱手行礼道,“各位爷,小的知道,她们住在城外不远的一个牧民帐篷里。”
老板娘笑眯眯,“公子,我现在就让老四带您过去,一定能找到她。”
顾霆霄凉薄抿唇,似笑非笑。“很好。”
很好是什么意思?他对答案有些满意?
老板娘热切的目光落在那箱金子上。“公子,那,那这些金子?”
顾霆霄轻蔑的一挥手,明心上来把黄金盖好提走了!
老板娘瞬间失落。
她心里恨得要死,那女子的消息,她可是忍气吞声打发了老太太五百两银子,还派了伙计跟踪,才得到的。
就这么被人空手套白狼了?
顾霆霄起身往外走,语气幽冷讥诮,“老板娘别灰心啊,等本公子找到了人,这些金子还是你的。”
他出门上了马,明心抓起那个叫老四的伙计,一行人赶往城外。
草原上的城邦是没有城墙的,入城的大道边矗立着的,那几座风化了的土柱子,只是个象征性的城门。
今天虽然没有月亮,夜色中的草原却因为银色天穹里撒满星光而明亮。
凤悠悠坐在帐篷不远的小河边,扔下帽子,散下一头青丝,捧起冰冷的河水洗脸。
冰冷的河水扑在脸上,冷得她倒抽一口凉气。
抬头望着天空中的繁星,她分不清东南西北。
不知道哪里是大南的方向。
顾霆霄发现她不见了,一定在到处找她。
他一定心急如焚,一定又是暴跳如雷!
回想起来,她竟然已经是第五次走出皇宫。
第一次,她是逃出来的,在郊外的小客栈,顾霆霄穿墙而入,暴怒地掐着她的脖子,把她抓了回去。
第二次,她给凤涟漪送嫁,晚上住在奉亲王府,偷跑出王府,又被顾霆霄发现。
第三次,顾霆霄出征了,陈理南带她放河灯。
第四次,她去找陈理南,结果回宫的路上,顾霆霄假扮成暗卫,把她带去了天鼎城。
那时候,她还是恨顾霆霄的,恨他动不动欺负自己,恨得要死,巴不得他死在战场上。
可是,从天鼎城到云梦湖,她逐渐对他生出了好感,在北邺行宫,她忽然恢复了前世记忆,才知道,相隔千年,她也没能忘记,刻进她骨髓的名字,小九。
前世,她和小九误会重重的一辈子,让她十九岁葬送在无忧宫那一方小小的天地。
前世她从出生到死都没能出得了那牢笼一样的皇宫。
即使这一世她当了傀儡女皇,可她对那皇宫的厌弃,让她的心无时无刻,都像蒙上了一层薄灰。
大南皇宫。
以后,她再也不回那个地方了!
她脱了靴子,把脚放到水里,一向怕冷的她冻得她直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