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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两百三十二章 踏水【来起点订阅呀】
    毛毛认为当下的情况,根本就不危急。
    无需它出手。
    因为对面冲至的红眼人,果然是与贾珑想像的一样,压根属于‘低级红眼战士’。
    连‘超级红眼战士’,都在南极之战杀过许多的毛毛,自然看不上。
    这支守护路口的队伍,与其说强在红眼人身上,不如说是强在那些千奇百怪的红眼猛兽上。
    想必设计这种搭配的人,也是有大智慧的。
    若让整支队伍一齐迎敌,会是极其难缠的局面,红眼人以枪械为杀伤力威胁,红眼动物们则是神出鬼没且速度快的突击手,配合起来会令人震颤。
    但只剩单纯的‘低级红眼战士’,那就没什么看头了。
    枪战声很快结束。
    “张小弟,你枪法还算不错嘛。我一共打倒十五个,你呢。”
    “你……十五个?哼,我九个。珑爷,我承认你的战斗力确实远远超过我想像。”
    “哇,毛毛你跑这里睡什么?都不知道帮帮忙。”
    “珑爷,毛毛只是一只小熊,你未免对它要求太多了吧。”
    “我……你懂个屁,我管我家毛毛,不用你说教。”
    两人斗嘴还斗上瘾了。
    毛毛是被贾珑拍着小屁、股拍醒过来的。
    “耙耙,不玩哪?”
    睡眼惺忪的它,还认为贾珑刚才是在玩呢。
    “不玩了,这附近发生战斗,想必红眼人会很快蜂拥而至,中午饭也不能吃了,我们得加快速度离开这片山林地区。”
    贾珑凝重对毛毛道。
    “你还真跟宠物解释,它又听不懂。”
    发生之前的战斗,老张不知为何,与贾珑关系倒变好了点起来,站一边偷听一会儿,忍不住讥讽。
    “你怎么知道它听不懂?”
    贾珑懒的跟他解释。
    “走吧,我说不吃午餐可不是开玩笑。”
    贾珑重新把甩了一地的背包背负起来,只是在去捡老张同志的户外包时,他先一步抢了过去。
    “劳驾了,我还是自己拿吧。”
    他想在观众眼前拿回点失分。
    “随便你,老张,你说现在我们还从沼泽走吗?”
    “走,两条道路都不敢肯定还有没有其他红眼人队伍,所以从这中央处的沼泽地形通过是最正确的,而且我走过一次,知道哪里比较安全。”
    “好,那这次你带路。”
    两人一合计,决定了接下来的行进路径。
    他们两都是老户外,所以做决定的速度非常快,根本不会有太多的拖泥带水,若换成不习惯的普通户外爱好者,很可能在分歧与商讨上浪费极多时间,磨磨蹭蹭最后还不一定能挑到最适合的行进方式。
    这就是经验的重要性。
    两人没回头看那些倒毙的红眼人队伍,没那时间。
    由张姓男子带队,贾珑伴同毛毛落后他四五米,尾随着前进。
    这是比较方便的丛林行进方式,因为凑在一起,发生危险时容易二人都陷入其中。
    嗡嗡嗡……
    无人机悬浮在贾珑头顶。
    “我的判断可不是草率决定的,首先抛开我的能力不提,只说那片沼泽老张走过一次,我就有理由相信他。”
    贾珑在跟观众们解释,自己为什么愿意与老张走沼泽地。
    “另外沼泽地虽是瘴气处处,很多生人勿近。可越是这样的地方,对当下局面越是有利,在与刚才那队红眼人发生战斗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暴露了自己的方位,此时唯一的办法就是穿梭沼泽地,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对冲掉新世国有可能的增援围剿兵力。想必当初老张从这里逃生的时候,也是这种理由,才冒险进入沼泽地的吧。”
    贾珑解释了一会儿,脚步却一点不停,尾随气喘吁吁的老张,一丝一毫都未落下。
    分明老张也是户外老手,录播频道里观众不少,但他与‘鼻祖’珑爷比起来,居然瞬间差了一大截的感觉。
    这不得不说,是贾珑能力,超过一般所谓户外流量主播太多了。
    完全的处于绝巅之上,一览众山小。
    不管人气、能力、甚至颜值外表,都身处绝对的第一,无人能够撼动其分毫。
    “到沼泽地了,珑爷,你小心点,我对沼泽地形还算熟悉,等会儿跟着我的脚步走,不然坠入无底沼泽,我也没办法救你。”
    伴随老张言辞,贾珑感觉到,四周阳光暗下来,丛林开始密集,而且有种难闻怪味。
    眼前地面出现潮水洼,脚踏上去,稀烂无比。
    再往前,就完全是泥糊烂泥地。
    还有浅浅的浑浊脏水,铺了淡淡一层。
    偏偏四周光线暗淡,丛生的绿色植被渐渐过渡成较矮小的适合水生植被。
    “果然是沼泽,而且是森林沼泽化的那种半沼泽,并非完全的沼泽。”
    贾珑一看地形,就知道为什么老张执着从这里逃跑了。
    一般的沼泽地,是指那种完全沼泽化,整个除了低矮的沼泽植被,就再无其他植物与草类的地方。
    而森林沼泽化的沼泽地,却与那种意义上的沼泽不同,它们是穿插于森林中的陷人坑,同样有植被顽强生长于此,只是伴随沼泽化时间越久,这些植被将渐渐死亡,此地也将变成真正意义上那种沼泽。
    哗沙……
    前面的老张同志,背着背包,艰难的踩上沼泽中的草木上,而且眼珠子乱转,仔细分析哪里可以落脚,哪里无法落脚。
    要在这种处处都是万丈深渊的地方徒步,必须极多经验搭配强大分析能力,而很凑巧的是,他正拥有这样的能力。
    贾珑看看他没那么傻真一步一步跟上去,而是等他走过一段距离后,再踩着老张走过的地方跟上。
    这样最保险。
    “大家看,这种植物叫莎草,是典型的喜湿植被,许多沼泽里都能够见到它们的身影。”
    “那边的是水藓,水生植被。你们注意看,它们生长在那里,是不是很像底下有地面?千万要小心,很多失足踏入沼泽,最后陷入而死的人,就是因为误把水藓当成了陆生植物,一脚踏上去,却深陷泥潭,导致自己快速下沉,最后窒息而死。”
    “很显然,我们的张小弟不是会犯这种基本错误的人,看他走的多欢,还挺厉害的。”
    贾珑调侃走到十米外的老张,却得不到他的回应。
    “我们也走吧,毛毛,你可得小心跟上爸爸。”
    “嗷嗷。”
    贾珑也开始了前行。
    有前人替自己探路,她不会自大到再去探险找其他路,所以紧紧跟随老张的脚步。
    “他前进速度还不错,当然比我还差点。”
    又过十几分钟,贾珑发现四周的沼泽地,渐渐开阔起来,有点进入真正沼泽地形的感觉。
    “珑爷,接下来是最危险的地方,处处是无底深渊,我虽然会尽量挑可以落脚的地点,但几乎每一处都不能停留太久时间,不然人就会陷落下去,你千万注意这点。这已经是我能够找出的最优化路线。”
    老张踏着一丛丛水草,脚步开始变得不稳,踉踉跄跄。
    可以看出,他起码在这种地形,确实是高手。
    “我知道了。”
    贾珑点点头,她也发现老张确实是尽力了。
    她不会说自己找不到更好的路线,但那都是建立在没有路线的情况,只能去其他方向冒险的前提下,如今的话,张姓男子的路线确实也挺不错,哪怕能找到更好的路线,也不会好太多。
    所以接下来的险,是一定得冒。
    毛毛跟着贾珑,它的好处是体重更轻,站在一丛水草上,都不带怎么下沉的。
    “我现在告诉大家,在这种半湿沼泽上的基本前进方法,那就是踏在喜湿草类植物上走,但就如我刚才说的一样,千万不能分辨错误,要是踏到水生类,比如水藓之类植物上,你就完了。”
    这需要很多经验,因为就算有些喜湿植被,如禾本科草类,也有不少是半截在水上,半截在水里,有些踩下去,脚同样会陷一大截。
    噗哧。
    贾珑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分明老张前面刚走过的地方,她踏歪一点点,就滑到不实的烂泥上,小腿陷入大半。
    丛林靴早就灌满泥水,她一拔,沉重到差点没拔出来。
    “给我起!”
    啵……
    靴子艰难拔起,她连忙手脚并用,扯着一片莎草,往前又走了半步。
    可脚下又陷入另一片烂泥里。
    “哼,想让我陷进泥潭么,别想。”
    她眼中闪烁起一丝厉芒。
    “八步赶蝉。”
    咻。
    脚不仅拔出来,贾珑还一瞬间往前小跑了两步,人踩在半软的喜湿草类植被上,仿佛踏雪无痕,只让那些草类弯下一点。
    蹬蹬蹬——
    她双手放平,讨厌再被陷到泥潭里的她,干脆利落的不再掩饰,持续不断使用出自己的轻功。
    真气源源不绝,在中级九阴真经帮助下,流通到四肢百骸,令她仿佛影视屏幕上的侠客,燕子三抄水似的,嗵嗵嗵,一路踏着处处隐藏无底洞的沼泽水草,飞渡而过。
    甚至眼尖的观众发现,有些地方连水草都没有,贾珑竟就那么窜过去,足尖轻轻点地,然后在水上踏出一圈波漾,人就那么踏水而过……
    “我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