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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勇斗公路强盗的故事,真实到被人汇报到了皇家骑士团最高层。
    终于有一天赛斯在某位大人物女儿结婚的晚宴上逮住他,阴着脸提醒:“兰开斯特公爵,据我说知,您腹部的伤口并不是在索瑟沙漠勇斗强盗留下的。”
    安德尔森点点头:“侯爵当然知道这是怎么留下的。”
    橡木城之乱,他在赛斯面前被皇家骑士团的人从背后刺穿。
    他补充道:“我也知道,侯爵的品行并不如人们所传说中的那么高贵。”
    这是指当年的艾叶堡之乱,赛斯那场彻头彻尾的背叛。
    一瞬间赛斯没说话。他拿起安德尔森的手,摸到自己的胸膛,安德尔森隔着布料能感觉到下面跳动的心脏。
    站在面前的男人像被主人遗弃的大型犬类,眼神很是受伤和惶然。他问得很认真:“这里也有个伤疤,是我们上次在艾叶堡时你为了救那个男人刺我的。我们可不可以扯平?”
    “你和我还活着,可是莱恩死了。”
    他握住手杖慢慢走开,才走两步,手肘就被紧紧钳住。
    “少爷。”
    安德尔森不耐烦的挑了挑眉毛。
    钳住他的手执拗的不肯松开:“您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不喜欢这种权术利益的周旋,你也……”他犹豫了片刻:“不喜欢女人。”
    “我的趣味与侯爵无关。我现在用到的,都你以前教我的――怎样观察一个人是否在你面前说了谎,怎样拉帮结派,怎样以和他们女儿结婚为诱饵结交当权派贵族。区别在于,当年的我懒得尝试。”
    春天的天空呈现出湖水般的浅蓝色。安德尔森仰起下巴,望着天边的白色卷云,眼睛因为光线刺目而微微湿润。
    “您到底想怎么样?”
    “我想知道莱恩尸体埋在哪里。”
    沉默。
    安德尔森拿起手杖往身体斜下方一挥,听到坚硬木质撞击骨头的声音,握住自己的手肘的手松开了。他继续往前走。
    背后的人却两三步追上来,从后面用力抱住他,声音很沙哑:“你爱他?”
    “……”
    “你差点为他死。”
    “……”
    “你再也见不到他了。”
    安德尔森觉得自己声音在颤抖:“他最后对我说了什么吗?”
    赛斯又沉默了片刻:“没有。他受的伤很重,一直在昏迷。我们没办法拷问出情报,于是按例处理了。”
    天气明明晴朗温暖,安德尔森只觉得天旋地转。
    身后的人抱住他腰的胳膊强壮有力,不费力气就把他转了个身。嘴唇先覆上鼻梁,然后眉心,最后停留在嘴唇上。因为手的固定,亲吻的时候腰一直紧紧的贴在一起,安德尔森能隔着布料感觉到赛斯微微发热的身体。
    赛斯的吻技很好,舌头灵巧和熟练,而且很顾及对方的感受。所以当安德尔森一巴掌把他扇开时,自己灰蓝色的眼睛也因为欲望而蒙了一层迷雾。
    赛斯嘴角流血了。他抬起戴着白手套的手擦了擦嘴唇,固执的继续吻下来。眼睛微闭着,手指插入安德尔森柔软的头发,几乎把人按在自己怀里。
    分开的时候几乎是互博状态。安德尔森当然打不过赛斯,于是他只能放狠话:“埃尔伯德侯爵,请记住你的身份。再怎么得势,你不过是别人养的狗。以前是我养,现在是柯帝士养。”
    那之后几天内再也没有见到赛斯。安德尔森躺在自己床上睡午觉,不舒服的礼服已经脱去了,换上宽松柔软的睡衣。
    床头放着束白玫瑰,睁眼就看见文森特正在饶有兴趣观察他的脸。
    “总算醒了。”文森特抬了抬眼皮:“侯爵让我给你带话,不要为了报复他而做危险的事情。你没有胜算。”
    安德尔森发现自己情绪控制能力越来越差,他烦躁的坐起来,把文森特放在桌上的白玫瑰扔到地上:“味道很难闻。”
    扔完就后悔了:“不好意思,最近有点难控制情绪。”
    文森特的笑容看上去很诚恳:“我知道,你太勉强自己,神经总是绷得特别紧。压力太大了,有时候难免会发泄一下。你提防的人太多,你看你连我都提防。”
    “安,你不快乐。你为什么勉强自己应付保守派那群老头子和无聊的贵族小姐们。”
    安德尔森睡前惺忪:“我不需要她们,但我需要她们家族的势力。”
    文森特弯起眼睛笑:“安,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里吗?你灰蓝色的眼睛很美,尤其是在刚睡醒的时候。”
    文森特是来说训龙的事情。柯帝士为巨龙战队成立定了死期限,安德尔森不得不亲自配药。他把亨利三世丢在三只成年金翼龙巢里培养感情,几天没管没问。小蜥蜴喜欢爬高。它背上已经开始长一点薄膜一样的黑翼了,可以扑棱扑棱抱住大龙的大腿往爬,对方抖抖腿就能摔下来一路滚出很远。
    安德尔森猛然担心起来,文森特安慰他:“没事,你那只小蜥蜴侯爵在照顾着呢。比起这个,安,陛下有事要召见你。”
    说是召见,当柯帝士屈尊亲自来安德尔森府上时,他还是措手不及。
    新王没有经过侍者的通报直接进的起居室。当时安德尔森正在查阅药典,忽然感觉到有笔直的金色长发垂在他肩膀上。抬起头,正看见站在他背后的柯帝士。
    “公爵,你知道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安斯艾尔王子吗?”
    作者有话要说:  十一最后一天,求时间停止――stop――不要走――不想上班!tvt
    摸摸小骷髅光滑的头盖骨,灯泡很想念你。
    ――by 买了个小电瓶从此跨入有车一族的灯泡君
    ☆、北方森林的任务
    安德尔森从羊皮卷中抬起头,正对上柯帝士冰蓝色狭长的眼睛。他从幼年时就不喜欢这种目光接触,仿佛被蝎子叮过一般全身发凉。
    新王笔直的头发垂到安德尔森脖子上,微微有些痒。他的声音轻柔而略带戏谑:“我其实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你小时候应当从艾叶堡公爵叔叔那里听到过我这个出生低贱的弟弟,安。”
    安德尔森握紧羽毛笔:“父亲从来没有说起过。陛下找到安斯艾尔王子后想做什么?”
    “我想念他了,想找他回来。”柯帝士退后一步,仔细打量面前苍白的青年,慢慢勾起一抹微笑:“我想他如果还活着,恐怕和你差不多的年龄。”
    安德尔森站起来,合上羊皮卷收在旁边架子上,温和的表示赞同:“我想也是。”
    第二天安德尔森被侍卫请入宫觐见时,柯帝士正在温泉宫奢华的起居室里喝红茶。赛斯站在旁边,激烈的反对着什么,看见他进来,突然住了嘴。
    柯帝士抬起手,赛斯顺从的在他面前跪下,吻他保养得极为白皙的手指。赛斯穿着远行时的黑色骑装,单膝跪下时背挺得笔直,远看风姿飒爽,看得安德尔森站在拱门外愣了愣,想这是多么默契而和谐的一对主仆。
    他穿过红白色玫瑰花走到柯帝士身边时,赛斯已经退下了。新王在白昼明亮的光线下打量面前这个多年未见的表弟,皱起眉头想他当年在艾叶堡时候的模样――被人欺负的小野猫?个子长高了,身材虽然瘦,却很挺拔。典型兰开斯特家族的高颧骨,衬得灰蓝色的眼眸更加深邃。
    风度翩翩的艾叶堡公爵,柯帝士想,比和他上过床的任何少年都要好看。
    如果当初他不假死,
    他示意安德尔森坐下:“欧文卡斯特,艾叶镇上贝石雕工房主的儿子,侯爵和你说起过这个人吗?有证据表明说他就是我弟弟,安斯艾尔王子。有谣传他现在在北方森林。我希望你去那里,帮我把他找回来。”
    安德尔森惊道:“如果是欧文的话――我记得侯爵已经找到他了。”
    柯帝士慢条斯理的撕开一片新鲜烤面包,摇摇头:“不,他中途逃跑了。”
    训龙的事情只能暂时交给文森特,安德尔森开始准备去北方森林。新公爵亲自去北方森林迎接安斯艾尔王子成为社交圈里新话题,赛斯必然也知道了。他骑马拦下了安德尔森的马车,拉开车厢门把人堵在里面:“您不能去北方森林,那里很危险。”
    “我在想,如果你合理的对待安斯艾尔王子,或许他不会逃跑?”
    “我没有虐待他,我只是奉命行事。”赛斯固执的撑开车门:“不要去找,您找不到的。”
    “皇家骑士团动用所有在北森林的暗探都找不到,您一个人怎么可能找得到?”他叹口气:“我可以派人帮您找他。您可以先住在沃特茅斯的别墅里等消息,不用亲自去北方森林。”
    安德尔森还是置办了去北方的行李,皮毛手套和绑腿、体力健壮的马匹、水和熏肉。莱恩常去北方森林,常跟他说起过那里的风土人情。
    柯帝士为了一个“可能”的消息让他去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目的不是在于找人,而是在试验他的忠心。巨龙战队不能交给对丹顿王权不忠臣的人。
    可是安德尔森知道,自己接下这个任务与其说是寻找安斯艾尔,其实是想寻找石楠山谷。
    莱恩曾说过,石楠山谷就在北方森林和中部平原交界的地方,可是他翻遍皇家藏书室的地图,都没有发现这个群山之中的高原山谷。
    莱恩说过,安斯艾尔王子是自由党组织命令他用性命保护好的人。安德尔森想,虽然莱恩不能保护你,或许我可以。
    他没有带随行侍卫,背着药箱,独自向北方前进。
    化名药师安德鲁布兹。
    在北方某村庄酒馆外,亨利三世艰难的从药箱里挤出小脑袋,呜咽一声。因为随身带的干肉不够吃,安德尔森最近都就地摘水果喂它――北方森林的好处在于果树多。
    要了一杯蜂蜜酒,两位村民的谈话突然引起他的注意。
    “你知道最近石楠山庄主人来过吗?”
    “我们村吗?太不可思议了!”
    “深夜路过的,裁缝店的老板娘看见了他的黑马车,赶车人兜帽遮着脸。没有人见过他长什么样,只听过是一位自由党内身份高贵的年轻绅士……”
    作者有话要说:  手痒到不行,于是更一章过瘾,继续滚过去复习tvt
    求神保佑这次考过
    ps,好像赶时间写得有点崩
    ☆、银色面具
    作者有话要说:  cal,厶狐,端居和小夏天,我没看评,不知道有人等我更新tvt
    不好意思更晚了,12点还算今天吗?算吧算吧!tvt对不起你们tvt
    ps:灯泡正式归来,短期不会离开了!
    那只是一个普通的山村酒馆,原木铺的地板,墙壁上树皮还没有剥干净。正是傍晚,虽然是夏天,山林的夜晚也是有些冷的。这是附近唯一一个酒馆,也兼客栈,安德尔森便找了一个房间住下,问老板:“对了,石楠山庄主人是谁?”
    老板是个四十岁的中年汉子,用肩膀顶开因为长久不使用卡住的客房门,恍然:“哦,你是外来人,当然不知道了!这里是北方森林,已经脱离皇家骑士团的控制啦,我们这里归自由党管。从这边往北再走三天就是石楠山庄,山庄的主人是我们的管理者。”他警惕的看了一眼安德尔森:“你连这些都不知道……谁给你的通行证?”
    安德尔森一个人独自在北方森林里走了两个月。他觉得自己已经深入到了森林腹地,但是没想到已经走了这么远――早到了自由党人的地盘。
    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要通行证。见安德尔森一脸茫然,老板指指他胸前挂着的双头鹰铜牌:“这就不是?我们这里最高级别的通行证,你带着它可以走遍北方森林没有人敢拦你。”
    双头鹰铜牌是莱恩的东西。安德尔森记得莱恩曾在橡木城用它兑换过金币。橡木城陷落时他受伤太严重,被莱恩架穿过街道逃跑时思维一片混乱。等被救下来送到城外马车上时,才发现胸前挂着那那个双头鹰铜牌。
    映像中应该是极为重要的东西,他不记得莱恩什么时候把他挂在了自己脖子上。
    作为丹顿贵族,他同自由党人一起安全的逃到了北方小镇。安德尔森本来以为是自己医术得到了人们的认可,难道其实是这块铜牌发生了作用?
    “我对这边不熟,以前惯常进山采药是往西北边走的。”他笑了笑:“今年听说那边采药人多,我就换路线了。”
    老板没再问什么,说了声要热水去厨房就走了。
    房间看上去很整洁,因为没有太多东西。原木做的床,床腿上的桦树皮还留着。有一张长桌,上面放着只缺了口的水杯。凳子没有,安德尔森只能坐床上。因为房间长久没人使用,一坐下去床单上就扬起一层薄薄的灰。
    只有亨利三世欢快的在房间里窜来窜去,逮耗子。
    安德尔森拎着小龙尾巴倒提起来,晃晃,叹口气。他把亨利三世抱在膝盖上,叹了口气:“有句话,再也不能对莱恩说了。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多么想放弃柯尔的药店,跟着他的马戏团走遍天涯海角……”他孩子一样蜷缩起来,下巴搁在膝盖上,慢慢闭上眼睛。
    小龙挣扎着从他怀里爬出来,慢慢又爬回主人身边,薄薄的骨翼抖啊抖,然后折叠过来抱住安德尔森的腿,两只大眼睛泪汪汪的。
    毛毯太薄,安德尔森冷得没有睡着。突然房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一群人冲了进来。
    为首的一个鹰钩鼻的男人,有双冷冰冰深绿色的眼睛。山民们都穿短袄打皮绑腿,他却穿了正式的黑色制服,袖口订着明晃晃的银扣子。酒馆老板就跟在他身后。
    这种突袭让他想起了橡木城那时。也是这么突然从房间被带走,区别在于当时他身边有莱恩,现在莱恩不在了。
    “有事?”安德尔森做出梦中被惊醒的样子,揉揉眼睛。
    “肯定是皇家骑士团的探子!带下楼审问!”
    安德尔森努力回忆自己究竟哪里出错了。后来他才知道,这片森林不管是西北方还是北方,都属于石楠山庄的管辖范围。而且西北方向从来没有药师来采过药。他妈的。
    他被拉到酒馆大堂里。已经是半夜,门和窗户都锁了。几个男人举着松油火把,把房间照亮。安德尔森被推在正中间的椅子坐下,手反绑在背后。亨利三世被关在一只小铁笼子里扑腾翅膀,掉起来。安德尔森被绑走的时候小龙恶向胆边生,一口咬制服男人的小腿上,所以现在它嘴被布条绑起来了。
    这次没有橡木城的审问那么正式。与其说是审问,不如说是逼供。
    穿制服的男人把鞭子从盐水桶里取出来,叫人脱去安德尔森的上衣。
    他皱着眉头打量面前的青年。
    年纪不过二十出头,五官过分清秀,浅金色头发,皮肤与其说是白皙,不如说是带着不健康的苍白。脱去上衣后,骨架显得有些单薄,明显缺乏适度训练和运动。腹部有一条很深的疤痕,似乎因为处理不得当而使伤情恶化过。体力上看不符合皇家骑士团选探子的要求。不过青年很冷静,深夜被从从床上叫起来也没有显得慌乱,倒也弥补的体力上的劣势。
    他甚至想,说不定他不是皇家骑士团的人,说谎是真的另有隐情。
    如果不是双头鹰勋章,他大可以放过这个人。
    男人有趣的盯着从安德尔森脖子上取下来双头鹰铜牌,举起鞭子。
    安德尔森被吊了起来。
    他闭上眼睛装死,心想别打了再打他妈的就打死人了。死人看你怎么逼供。
    装死不会减少皮鞭落在腹部旧伤上的火辣感。打在碎过的膝盖骨上时他觉得骨头好像会再碎一次。
    所有的问题安德尔森一概瞎掰,穿制服的男人开始面前青年的韧性。威胁和恐吓都用过了,青年没有显得害怕,也没有屈服求饶,他只是一边表现出体力不支,一边反复强调自己无辜:第一次进北方森林采药,不知道的地方只是随口说说。
    在旁边的人诅咒贵族吸血鬼的时候他甚至还会跟着骂两句,骂得非常真诚。
    体力不支不是安德尔森装的。他真的觉得眼皮越来越重。最后一次鞭子扬起的时候他的声音已经非常小了:“我不知道那块铜牌是哪里来的……我在地上捡的……真的,你喜欢的话我送给你……”
    “哦?捡来的?你还打算拿去送人?”
    远远的,有人饶有兴趣的问。声音发出之后,周围突然安静下来,举起的鞭子也颓然放下。制服男人向着门的方向弯腰鞠躬:“大人,您怎么亲自来了?”
    油腔滑调的语气像极了莱恩,可是音色却完全不一样。安德尔森向着门边扭过头,看见靠门站着一个男人。
    他穿着外出旅行的轻便短装,披风右肩的银色纽扣上镶着一颗北方森林特产的月亮石。他和莱恩一样有卷曲的黑发,可是莱恩是长发,他是短发。
    引起安德尔森注意的是两点。
    第一,他的胸前也别有一枚双头鹰徽章,意味着可能是自由党内高层观察者之一。
    第二,他带着银色面具。
    “本顿,我只说要审讯他,没有让你们动私刑。”他拖长语调说。
    男人没有看安德尔森,径直走到小龙面前,嫌弃道:“发育不良,早产儿,扔掉……”
    亨利三世在笼子里愤怒的冒火星,但是因为嘴被堵住无法喷火。
    安德尔森突然改变主意,向他说:“对不起,大人。能把铜牌还给我吗?这是我朋友留给我的重要遗物,我很珍惜它。”
    ☆、石楠山谷
    安德尔森突然改变主意,向他说:“对不起,大人。能把铜牌还给我吗?这是我朋友留给我的重要遗物,我很珍惜它。”。
    双头鹰的铜牌的挂链被戴面具的男人两根指头夹起来,在月光下晃来晃去。他遗憾地摇了摇头,仿佛很惋惜:“不,亲爱的。你在天堂的朋友,一定不会愿意看到自己贴心保存的信物落入皇家贵族手中,安德尔森兰开斯特伯爵大人。”
    “伯爵大人”几个字咬得格外的重,带着戏谑的味道,每个字都回味一番,再慢慢吐出来。他把东西手在腰间的鹿皮囊里:“我得替你那位心碎掉的朋友,把它收起来。石楠山庄的地牢已经很多年没有欢迎过来自首都华沙的贵族了。”
    “你认识莱恩布莱克?”
    “我和他曾经非常亲密――在他还活着的时候。”
    “活着”两个字又在嘴里回味一番。
    漫不经心的语气,似成相识的态度,同样的卷发,安德尔森脱口而出:“我竟然不知道莱恩有个哥哥。”
    男人步步逼近,打量鞭刑在青年身上残留下来的遗迹,目光顺着j□j的上半身,落在平坦的腹部。那里有一道旧伤留下的疤痕,枯叶梗一般附着在苍白如纸的皮肤上,一看就是当初复合得很糟糕。仿佛有什么长矛一样的利器,从背后完全洞穿过这具身体――简直是致命伤。活下来已经是主的恩赐。
    安德尔森的手高举过头顶吊起来,失去衣物遮掩的上半身一览无余。被刚才审问时的盐水鞭痕叠加在旧伤上,一条一条,触目惊心。
    “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故意用手指按住新旧伤j□j际的地方,他漫不经心:“老天,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
    “几年前的事情,橡木城之乱。当时我是自由党的囚犯,被送到城外为难民做肉盾,被皇家骑士团的士兵从背后刺伤。就在那场动乱之中,莱恩死了。既然你知道莱恩,知道我是谁,我想你应该知道这道伤痕的来历。”安德尔森观察眼前的男人,慢慢开口:“你在明知故问。”
    “哦,我只是想听你亲口再说一遍。因为我听很多贵族小姐说,这道伤口是伯爵大人在索瑟沙漠沙漠勇斗强盗留下的。”他向门口抬起一只手,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既然伯爵大人亲自屈尊来鄙地打探军情,那么我们有足够多的时间在石楠山庄地牢里慢慢谈。”
    银色月光从旅馆敞开的大门昭进来,落在山榉木的地板上。门外停着一辆黑马车。和赛斯出行时低调的华丽不同,这辆马车确实很朴素。黑色顶棚,窗户关得严严实实的。马车夫穿的是简单的山民毡衣,高顶毡帽盖住眼睛,皮毛下露出健硕的肌肉。
    “和他一起上车。”他向叫做“本顿”的制服男人递了一个眼色,刚才审问的领头人便走过来,将安德尔森从绳索上解下来。本顿从旁边的山民手中接过一根牛皮条,把遍体凌伤的青年双手绑在一起,狠狠一推:“上车。”
    “等一下!”面具男人突然举起手,拖长了声音:“本顿,你一定弄错了。我是让你,跟他一起,上车。滥用死刑,是要受处罚的。迪恩,看看皮条是不是有多,把本顿绑起来,带回山庄。”
    安德尔森钻进密封的车厢时,戴着银色面具的男人正向赶车人走去。有那么一瞬间的单独接近。安德尔森声音很低:“我很高兴你还活着,莱恩。”
    背对着他的人愣了愣,原地停留了几秒钟,才慢吞吞的转过身:“伯爵大人在叫谁的名字?”
    回头,正对上一双干净透彻的灰蓝色眼睛,让人想起艾叶堡上方,安静的灰蓝色天空。
    就在几分钟前,这双眼睛还空空荡荡,仿佛里面盛满了弗翠兰德森林的巫婆水晶球里,飘荡不定的雾气。
    “我们已经上过那么多次床了。”安德尔森干巴巴的说:“你觉得一张面具有用吗?”
    刚转过来的人手里的马鞭顿了顿,又默默转了回身去。
    他摇了摇头:“莱恩已经死了。在橡木城违背自由党原则救丹顿贵族时就已经死了。他的尸体留在橡木城最后一道城墙里面,布满了人们踩踏的印迹。被他救的人,现在已经宣誓向新王柯帝士效忠,伯爵――迪恩,把伯爵大人嘴巴堵起来。”
    听到召唤的自由党少年取下自己的软帽,塞进安德尔森嘴里。
    灰蓝色的眼睛刚被擦亮,又熄灭下去。
    马车在夜色中疾驰,赶车人换骑在马上,戴银面具的首领屈起腿坐在赶车人常坐的位置,背靠在闭锁的车门上,和门里的人只隔着一层老旧的木板。喷火的小龙依旧装在笼子里,放在他左腿边上。长夜寂静,他无聊的玩着手里长长的马鞭,用鞭头戳小龙被布条堵起来的嘴:“蜥蜴,喷个火帮我取暖?”
    小龙愤然反抗,不久就听见它主人隔着车门用脚踹门板的声音。
    他把音量提高一点:“迪恩,把伯爵大人的看管好。”
    “你主人永远是不说话时比较可爱。”他继续用马鞭挑衅小东西:“你说,被床伴背叛痛苦,还是被爱人背叛痛苦?有人说这取决于你把背叛你的人当床伴,还是爱人――啊我忘记你的嘴也被堵上了。”
    因为临时改作囚车,马车内部没有点灯,门窗都锁着,照明只能靠窗户缝隙里透进来的月光。车身虽然不新,木匠用的是北方森林老旧坚实的山胡桃木,就算在寒冷的天气,车厢内部依然干燥舒适。自由党崇尚简朴,首领的车内朴素得惊人,没有桌子这类陈设,只有蒙了鹿皮的木板可以当椅子做――安德尔森当然没有坐的资格。他听到自己宠物在外面被欺负的动静,踢了会儿车门泄愤,就靠在角落里睡着了。
    寒冷,旅途的劳顿,和死刑导致的伤口,把他从睡眠女神的手中接过去,推往意识的更深远。
    直到马车在一处山谷停下来。
    车门被打开,晨光照进来,让同样被绑在角落的自由党人本顿眯起眼睛,蜷起身体。
    银面具探进半个头:“有人死前,嘱咐我让你看一个东西。”
    车厢角落清秀的青年沉沉的睡着,略带淡金色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他的额角比平时都苍白,私刑留下的伤痕暴露在晨光底下,触目惊心。
    银面具叹了口气,脱下自己旅行便装的披风,裹在熟睡青年的身上,独自眼前的景色。
    穿过杂木丛生的山地,马车到了北方高远的一处山谷。从这里起,弗翠兰德森林的乔木每一棵都笔直挺拔,向着蓝得惊人的天空延伸。而森林的边缘,是开满紫色欧石楠的山谷。正是石楠开花的季节,荒原上都是波浪起伏的浓郁紫色,大片大片,仿佛是用全世界上最深沉的忧郁染成。
    马车顺着一条笔直的路进了一座隐藏在高原山谷中的小镇。小镇很繁荣,房屋建筑都是仿佛民谣中才纯在的纯白色,人口密集。它像一块纯净透明的水晶,被整个开满深紫色石楠花的山谷所包围。
    作者有话要说:  一如既往的粗糙,让我回头修一下苦逼的文字。
    大家知道灯泡的口味比较奇特,最近颓废了一段时间口味更奇特了,所以先向之前看见小安苦难史弃文的大人和之后可能砸灯泡的大人和小安表示歉意。这货最近转向了,回到写棋手的甜文路线,决定以新的方针填完此坑。填坑速度很慢,很慢,很慢……所以大人们可以慢慢养肥慢慢来。我就是在这里和大家打个招呼,说这货还活着t t
    还有在香水店停更期间写了两篇长评的叔通宵,如果你在,灯泡向你表示它的愧疚。
    还有,此文不v。
    ☆、一
    天气比任何季节都要温凉,推开窗户可以看到平静的海洋和趋于枯萎衰败的山榉木林。天空干净得不含一丝杂色,遥远的边际开始出现铅灰色积云。我把夏天的亚麻长裙叠进柜子里,取出深色羊毛披风。秋天总是色调明亮,气息温和,让人一整天什么都不想做,就靠在窗边的摇椅上读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最好膝盖上再搭上一条格子毛毯。听说过几天会有雨,放在桌上的信封微微有点潮。
    希望明天邮差能顺利的把它寄出去。
    虽然我不知道大海那头收信的人是否还活着。
    可是亲爱的西西莉亚,我希望你来得及读它。这是我答应告诉你的,整个事件的真相。
    我叫安德尔森布兹,是海边小镇柯尔唯一的药师。
    每当我回忆起莱恩,总是记得他靠在我家门框上向我抛媚眼,拿了一块龙涎石不打算给钱。
    “我顺着海边的卵石小路一直走下去,觉得路的尽头一定会遇到天使。亲爱的我正好看见你和你的药店。现在手头有点紧,但是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我的心送给你。”
    他是这个药店的实际出资人,而且沿着小路一直走,不管巧合不巧合尽头一定是这里。但是每次见面莱恩都善于制造出一种恰巧偶遇的情调。
    莱恩布莱克是游吟歌者,有个私人马戏班,在丹顿全境巡回演出,每年秋天正好到柯尔,一呆就是一个月。
    他会趴在我工作室窗外说:“安德尔森,你的灰蓝色的眼睛和金发美极了。”
    或者“昨天去酒馆时看见你喜欢的莉莎了,她嘴唇上长满了绒毛。”
    当时我似乎喜欢过一个叫莉莎的女孩。她身体丰满健壮,有一头浅黄的头发,笑容甜美,是整个柯尔小伙子倾心的对象――我也不例外。莱恩没少挖苦我这一点。
    莱恩不是沉稳英俊的男人,但是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他可以轻易的与各种各样女人调情,在粗鄙的乡村酒吧和公爵夫人城堡中奢华的大厅里混得同样如鱼得水。他的马戏班子全部家当包括一辆敞篷马车,两个小丑,弹竖琴的姑娘和一个打杂的伙计,而他本人兼任车夫和管账。乌黑卷曲的长发仔细上过发蜡,软帽上装饰着一支孔雀羽毛。长袍是惹眼的深紫色,上面装饰着夸张的金色图案。如果不是脸上经常挂着讥讽的笑容,衣服穿得花里胡哨,有时候我几乎觉得他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
    每当他抱着手臂靠在我门边看我调配草药,会给人一种我们相识已久的错觉。
    其实我们只保持了单纯的床伴兼朋友关系。
    五年前艾叶堡皇室叛乱,莱恩带着马戏班去那里教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