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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手足换手足,守阁二十载
    “你承担得起吗?”
    李长生平静的声音落在李寻欢及众人耳中却如同平地惊雷,轰然炸响。
    李寻欢面色不变,只是望着李长生,道:“不管后果如何,我李寻欢一力承担!”
    “那我成全你!”
    李长生嘴角微扬,玩味的眼神带着一抹有趣,抬起手掌,并指为剑,向前一指。
    唰。
    红袖抱在怀中的辟魔剑顿时出鞘,化作一道剑光爆射而出,如惊雷掣电,直刺李寻欢咽喉。
    嘶!
    所有人身体一颤,头皮发麻。
    脑海中只剩一个念头。
    完了。
    世间再无李寻欢。
    小李飞刀成绝响。
    李寻欢瞳孔一缩,浑身每一个细胞颤抖,他没有压制住本能的反抗。
    他知道他的小李飞刀挡不住这一剑。
    何况他也不想挡。
    就用他的命换阿飞一命好了。
    嗡。
    辟魔剑停在了李寻欢咽喉一寸,锋利的剑气刺破了他的肌肤,溢出丝丝血迹。
    所有人背后惊出一身冷汗,大气不敢喘。
    “你不怕死?”
    李长生笑着问道。
    “怕!”
    李寻欢灿然一笑,没有在意身前悬浮的宝剑,取出腰间酒壶,大喝了一口。
    “但我是他大哥!”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在场无数人都有种当场跪下认李寻欢当大哥的念头。
    “说得我都想认你当大哥了!”
    李长生微微一笑,心里补充道:“毕竟做你的兄弟,你还会送未婚妻,送庄园,送家产!”
    “李公子说笑了!”
    李寻欢喝了一口酒,望着面前剑气凌霄的辟魔剑,赞叹道:“能够死在如此精妙的御剑术下,也不枉此生了!”
    锵。
    辟魔剑瞬间收回入鞘,李长生望着李寻欢和周围众人,道:“此情此景,我再给大家讲个雪中的人物吧!”
    “此人名温华,父母早逝,跟着哥哥嫂嫂长大,因受不了嫂嫂白眼而带着一柄木剑闯荡江湖!”
    “在徐奉年三年六千里游历中相识,成为兄弟,”
    “他们会为了一块得来不易的牛肉争抢半天,会一起站在芦苇荡里嘘嘘,会因为尾随一位妙龄佳人而招来白眼无数,会因为偷看寡妇洗澡而被追打……”
    “他们也会谈及梦想,温华说他的梦想是“做天下最豪的剑客,喝天下最烈的酒,把天下最美妞儿。”
    “而此刻,他的手里只有一把木剑,那又如何呢……”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从木剑游侠温华身上,他们仿佛都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江湖中九成九的人都是温华这种没钱没势没功法,甚至连宝剑都没有的底层江湖人。
    “徐奉年二次江湖游历,白马出凉州,二人巧遇于襄樊城,昔时的落魄公子早已不再,而游侠儿却仍提着那把木剑。”
    “这个游侠儿本可一步入荣华,而他,续了旧情饱餐一顿,提剑而去,只为自己的江湖。”
    听到这里,无数江湖豪杰动容。
    很多心里鄙视,觉得温华太傻。
    有个北凉王柿子的兄弟不知道好好利用。
    真是愚蠢。
    也有人敬佩温华这种自食其力,不愿依赖兄弟的品格。
    这在江湖中绝对是一股清流。
    “之后,温华被黄龙士看重,得到怪人隋斜谷传授两剑。”
    李长生喝了一口茶,缓缓道:“黄龙士又称黄三甲,春秋十三甲,独占三甲,算无遗策,算尽天下,与韩人猫,徐人屠并称为江湖人人得而诛之的三大魔头!”
    “温华这是得到机缘,一飞冲天了啊!”
    “春秋十三甲,独占三甲,这黄龙士也太牛逼了!”
    “我有预感,温华要崛起了!”
    “那是必须的,作为柿子的兄弟,岂能一直那么平庸?”
    一楼大厅之中,无数江湖豪杰哗然。
    他们都是底层江湖人士,心里也期望着像温华一样,得到高人看重,一飞冲天。
    ……
    六楼一号包间。
    “天下岂有免费的午餐?温华有什么值得黄龙士看重的?恐怕是想算计徐奉年吧?”
    邀月冷笑。
    “姐姐所言甚是!”
    怜星附和道。
    不仅邀月怜星,其他包间中,祝玉研、梵清惠、石之轩、包括一楼的陆小凤等人都有所猜测。
    不仅因为他们见多识广,智慧不凡,更因为他们站得高度不同,所以能够一眼看穿。
    那些底层江湖人士中难道没有聪明人?
    有。
    但他们心里有种期待,期待自己得到高人看重,一飞冲天,不愿意去想会有阴谋。
    或者不愿相信有阴谋。
    李长生等众人议论声小点之后,继续道:“温华学剑之后,入京城比剑,一连三败,得温不胜之名。”
    “之后战平棠溪剑仙卢白颉,一举成名。”
    “此时温华出江湖即达到巅峰,然而他的江湖才刚刚开始,却如彗星般一闪而逝,很快就结束。”
    “因为黄龙士以温华钟爱的女子“声甲天下之声,色甲天下之色”的“莺花女神”声色双甲李白狮和教剑恩情相胁,让他杀徐凤年。”
    “当得知黄龙士的阴谋,温华大笑。”
    “在老子家乡那边,借人钱财,借你十两就得还十二三两。”
    “我温华的剑,是你让人教的,我废去全身武功,再还你一条手臂一条腿!”
    “温华自断一臂一腿,自废武功!”
    “他亲手折断木剑,舍弃心爱的女子声色双甲李白狮,坐着牛车,驶向家的方向!”
    “他喃喃自语道:江湖没什么好的,也就酒还行!”
    “不练剑了!”
    “不让温华练剑,还不如杀了他,但是要他杀兄弟,他还不如不练剑。”
    “一辈子没有赢过的温华温不胜,赢了一辈子没输过的黄龙黄三甲!”
    “这就是。”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
    李长生这番话落下,犹如晴天霹雳,石破天惊,振聋发聩,全场一片死寂。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这是何等义气?
    仅仅为了徐奉年这个认识没有多久的兄弟,不仅放弃了自己的剑,放弃了江湖梦,还放弃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那可是声色双甲李白狮啊。
    到了现在,所有人都明白这个‘甲’意味这什么。
    为了这样的绝世美人,很多人别说游历途中认识的兄弟,就是亲爹都能杀。
    “好一个木剑游侠温不胜,虽然是个小人物,但却值得敬佩!”
    陆小凤赞叹道:“咱们江湖中人,义气为先,这温华当为我辈典范!”
    “兄弟当为温不胜!”
    “黄三甲算尽天下又如何?他根不懂何为兄弟情义?”
    “声色双甲又如何?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衣服破了可以换,但手足不能断!”
    ……
    “刘皇叔,是你吗?”
    李长生听着周围的议论,不由看了眼说话之人,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似乎真是刘皇叔。
    “刘皇叔都跑这儿来了?”
    李长生有些惊讶,不过他也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刘备。
    至于花费人气值查询。
    他懒得做。
    这时李寻欢开口了:“李公子书中的人物还是那么精彩,前有老黄二战王仙芝,恭迎柿子入江湖,后有剑神李淳罡,为天下剑士开剑道。”
    “今有温华手足换手足!”
    “阿飞持剑刺杀李公子,李寻欢不才,便效仿温华,自废武功和一臂一腿,换阿飞一命,以求李公子原谅!”
    说罢,李寻欢运转真气自废经脉。
    咻。
    就在这时,一指剑气止住李寻欢的动作,却是李长生开口了:
    “谁还没有个年少轻狂的时候,看在你兄弟情深的份上,今日我便饶阿飞一命!”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你们便一起留下,为我看守长生书阁二十年,如何?”
    “多谢李公子。”
    李寻欢欣然同意。
    二十年虽长,但相比断胳膊断腿,已经不错了。
    看到这一幕,周围之人都惊了。
    阿飞年龄不大,如今只有大宗师巅峰修为,但那一手快剑术,他日定能成为一位绝顶剑客。
    而李寻欢已经成名多年,乃是一位天人巅峰的绝世强者。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即便在众多天人境强者中,李寻欢的实力也是最顶尖那一撮。
    如今却成了长生书阁看大门的了。
    真是世事无常。
    ……
    六楼一号包间。
    “李公子刚才那一手御剑之术,当真是动若奔雷,静若处子,收放自如!”
    怜星感慨道:“即便我也只隐隐看到一抹剑光,如果把我放在李寻欢的位置,也决计挡不住!”
    “我也挡不住!”
    邀月平静说道。
    这话让怜星更加惊讶,想要邀月说出这种不如人的话可是非常罕见哩。
    至少她是第一次见。
    同时也让她感受到了李长生的恐怖实力。
    即便仅仅露出冰山一角,竟然就让无比高傲的邀月自愧不如!
    这起码也得是武道皇者的实力。
    而且还不能是普通武道皇者。
    “李公子,现在是不是继续说胭脂榜了,我都有点等不急了。”
    在邀月怜星说话间,陆小凤玩世不恭的声音传来。
    大厅中再次热闹起来。
    原本紧张的气氛也变得轻松喜悦。
    李寻欢感激的看了陆小凤一眼。
    因为陆小凤成功将众人的目光和注意力转移了。
    李长生也不在废话,缓声道:“之前我说了大明胭脂榜主榜,共有十个名额,皆是大明绝色。”
    “但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每个人的审美不同,容貌达到极致,很难分出高下。”
    “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因此胭脂榜主榜所列十大美女,不排具体名次,大致划分三个层次!”
    “国色天香、倾国倾城、风华绝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