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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谁家的大公鸡不喜欢往锅里飞啊
    自从入春以来,天荒城内便是一片忙碌景象。
    因为五月初八,乃是当今天子寿辰,届时,普天同庆,君臣同乐。
    上至后宫娘娘,下至大小太监,都对比不敢有丝毫懈怠,早早便开始准备起来。
    离五月初八还有一个月,京城之外,已是花楼耸立,红色灯笼早早挂起,一片热闹祥和气氛。
    自古以来,都有人都想荣登大宝,并非全无道理。
    着日月之衣裳,受天地之青睐,载万民之命数,随口一言,便可定一人之存亡,一地之兴衰,这是何等的威风?
    世人皆想攀登至巅峰,成为人之上人,而那张龙椅,又何尝不是人间最寂寞的存在。
    “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来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宁安躺在躺椅上,一边摇晃着,一边默默想道。
    天子之权固然让人着迷,但一切都是建立在强大的力量身上的,若无有大宗师这样的底蕴,怕是早就有眼红的世家喊出: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样的话了。
    自从他被赐婚凌国公家的郡主后,便有太监来传告他,他以后可不必再被拘束于景阳宫了。
    七年未曾与外界打交道,宁安除了去和宁瑶一起吃饭,却也不知去哪里,索性就搬到藏书阁了。
    他的面前放着一堆羊皮卷制成的书籍,跟其他的光球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
    这都是宁安委托二叔祖帮他从库存里找的。
    藏书阁包罗万象,世间几乎所有的功法、经卷都有收藏,只不过是否完整,亦或是能有几层,便不能保证了。
    所以,那些完整的功法都被封存在光球之中,而那些破碎、弥补不全的功法,暂且就被搁置在一处皇家库存当中。
    宁安心神恍惚,但眼神飞快,一目十行,不出片刻另一张羊皮卷已经在手了。
    “对于别人来说,这可能就是一堆垃圾,但对我来说,这堪比一场造化啊!”
    灰影之神奇,并非只有完整功法它可以熔炼,就连这种破碎功法和经卷,它都是来者不拒,甚至熔炼的速度比完整功法超出两成!
    “我踏入宗师境界不过半月,如今却又感到境界桎梏,按照这个速度下去……”
    宁安握紧拳头,徒然发劲。
    周遭气流仿佛被一只无形大手用力撕扯,形成大小不一的透明漩涡。
    仅仅以体魄而言,就算是佛家的许多首座,恐怕都要逊色一筹。
    宁安揣测着,若是加上自己的神念小人,怕是一般的大宗师,他也可以干上一干。
    但这一切都是推测,若是遇到真正的高手,被人一巴掌给送去见佛祖怎么办?
    “还是得慢慢来,一口吃不成胖子,先立个小目标,吸收一万本残缺功法,外加一千本二流功法,不入先天大宗师,绝不出去瞎浪!”
    宁安思绪岔开一会,而后收拢回来,他深吸一口气,继续‘苦读’残缺功法。
    不知不觉,又是一日了了。
    就在这时,宁安心有所感,抬起了头。
    有人来藏书阁了!
    ……
    藏书阁外。
    十三皇子宁明拉着一支黑毛大公鸡,威武的走在路上。
    他后面,十二岁的沈王宁修牵着一条雄壮的黄狗,五岁的闽王宁灵脖子上挂着一条绿色的小蛇,身后有几个太监贴身跟着。
    “你们就在外面等着吧,我要去找我那大侄子了。”宁明颐指气使的说了一通,便准备进入藏书阁。
    二叔祖见到是这几个小混子,直接隐身不见,反正这处藏书阁并没有什么珍贵东西,就让他门去犯浑吧。
    “十六弟,你这小蛇,大侄子肯定不喜欢!”沈王宁修撇着宁灵道。
    闽王宁灵哼哼道:“你胡说!他才不会喜欢你这条黄狗呢!”
    “哈!大侄子那是真正的男子汉,男子汉都喜欢狗!”
    “你那小蛇,只有那种小人才喜欢,大侄子肯定不喜欢。”
    闽王宁灵愣住了,随后急着问道:“十三哥,你以前见过咋们那大侄子,你说说,他到底喜欢什么?”
    宁明不屑的看了他两一眼,淡淡说道,“他啊,最喜欢喝老公鸡汤了。”
    咯噔!
    两个小王爷和黑毛大公鸡刹那间愣住了,表情有些僵硬。
    显然这公鸡也是有灵之物,若非是被脖子上的项圈所定住,此时怕已是飞出去十万八千里了。
    耳朵早已支棱起来起来的宁安,听得此话,不由得放生一笑。
    对于宁明这个小屁孩,他前身的记忆还是挺深刻的。
    当年宁明母后离世,一直是宁明母后淑妃娘娘将自己和宁瑶当做亲生骨肉一样养育,算算时日,也有七年未曾见过了。
    “行了,别在外边叨叨了,都进来吧。”
    话音落下。
    宁明忙不迭跑了进去:“大侄子!大侄子!你可终于被放出来了,我想死你了!”
    宁安翻了个白眼:“那我…谢谢你?”
    “谢就不用了,都是一家人,帮我做一份叫花鸡就好啦。”宁明迈着短腿走进来,眼珠子左右乱晃。
    “大侄子,你别听他的,我听说了,那蛇汤可是大补之汤,你用我这条蛇,肯定能早日破境。”闽王宁灵也迈着短腿走过来,拉着宁安的手,就要把手上的小蛇往上送。
    沈王宁修年纪大点,不过再大也不过十二岁,虽然比两个弟弟懂事一点,但说到底也是个孩子,此时也被成功带歪。
    他也跟了过去,对宁安道:“大侄子,我带的这条大黄狗,你要是不急着吃它,我让它抓兔子给你吃,大黄狗肯定比他两的好。”
    宁明也不甘示弱:“我这大公鸡也能斗鸡,还能捉灵虫呢,用灵虫炖公鸡,肯定更加好吃!”
    说实话,宁安晕了。
    你们没看到你们手里的几个宠物都要被吓晕了么?
    三个小家伙才不在乎手中宠物的心情,宁明拉着宁安的手朝外走:“大侄子,我带你去看斗鸡,斗完后再把它送给你吃肉,你帮我抽刘夫子可好?”
    “………”
    宁安脸颊抽了抽,原本躺着的身姿此时也有些僵硬。
    看着三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他突然有些怀念后世的少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