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青也看到池中欢腾的锦鲤,心里打起嘀咕。
“见鬼了,怎这多喜事征兆,先是喜蛛,现是锦鲤,难道长缨真要嫁给李星回不成?算了,我且不要多想,应付完今日,再说喜事也不一定应在长缨头上。”
等抵达正堂,李元青在门前站住,凝神倾听屋里的动静,里面谈笑风生,看样子两位将军女婿很满意自己的女儿。
她猜对了,卫长绡和卫长绫都是俊眉修眼的女子,倒也符合朱律和王琅琊的择偶标准。
李元青眼中带笑,倏地又转过身,卫长缨没有防备,差点撞上李元青。“他就在里面,别给他好脸色。”
“嗯。”卫长缨轻声应着。
李元青先踏入正堂,卫长缨跟在她的后面。
正堂里热闹的氛围陡地凝固,卫尊先是愕然,但很快镇定下来,他快速看向李星回,出乎意外,李星回神色未动。
卫长缨的目光落在李星回面上,从一进来,视线似乎是屏蔽其他人,她只看到一张粗犷英俊的面容。
是的,他应该就是李星回,卫长缨毫不怀疑。
虽然想象不出李星回的样子,但李星回就得是这个样子。
他的皮肤不白,可风霜日光浸润过的肌肤就该是这个颜色。
他的唇上和下巴有短短的胡茬,如果换作其他人只会看起来很颓废,而他的胡茬却似乎与他的五官、肤色搭配得相得益彰,使他的气质不同于中原男子的风流倜傥,但又另有一种潇洒的气度。
或许,他没了这胡茬,就好像是雄鹰失去了翅膀。
右侧首位空着,显而易见是特意留给卫长缨,卫长缨当仁不让地坐在那里。
“长缨,这位就是长安侯李星回,是你未来的夫婿,你还不向他行礼。”李元青笑容可掬地介绍。
不等卫长缨有所表示,李星回便先起身揖手行礼,道:“卫大娘子。”两人虽定下婚约,但现在尚不是夫妻,只能按世俗礼仪称呼。
“长安侯。”卫长缨没有起身,甚至没看李星回一眼,声音颇为冷淡。
正堂的气氛略显尴尬,坐在李星回下首的朱律的神色变得深下来,他的手指放在板足案上无意识地合拢。
“大郎子,坐坐坐。”李元青假装打圆场。
李星回笑了笑,坐下来。
斜对面的卫长绫犹在打量李星回,她对李星回很好奇,道:“大姊夫,男子二十八须,你看起来也最多二十出头,怎么就留起须来?”
李星回的相貌和中原男子还是有些不同的,比如他的毛发显然要浓黑许多,眉毛又粗又黑,睫毛又密又长,轮廓明朗突出。
不过他留的倒也不是须,只是短短的胡茬,北狄男子从少年起便蓄胡须,越年长胡须越密,但胡须太密,用餐时颇有不便,且易弄脏胡须,又不易梳洗,因此他通常将胡须修短。
“大姊夫不是中原人,小妹,你怎么能拿中原的习俗要求大姊夫?”
卫长绡心存嫉妒,李星回的相貌高出朱律让她不爽,不过好在朱律前程似锦,而李星回就没有高升的机会,终生也只能是个闲职的长安侯。
长安侯嘛,不就是陛下让他长长久久安安心心呆在大周么。
朱律的视线掠过全场,他的心思最活络,似乎猜出这场宴会的用意。
卫长绡和卫长绫都是美貌女子,卫长缨虽不是李元青所生,作为卫家长女也不应是丑女,只怕是故意扮丑。他回忆起李元青言语,颇多对李星回不满。
“我且助他们一臂之力。”
李星回乃是北狄降臣,这身份注定他在大周一事无成,大周的士族只怕没人愿意与他结亲。
“光有酒,而无酒令,实是憾事。不如趁此良辰佳日,我们来作飞花令如何?”
想那李星回北狄人,每日只知牧马放羊,如何能知中原的歌赋诗词之美,文化之灿烂,不如就行飞花令让他在众人面前丢人现眼。
“好啊!”卫长绫拍起手。
大周文人雅士无不酷爱作飞花令,以显示自己的才华和风雅,每逢酒宴,行飞花令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当然这就要考量腹中的诗书量多少,且要有急才,若读过的诗书过少,也断作不来飞花令。
“极好!”卫尊抚须赞叹,他是文官,自于这诗上熟悉,朱律提议的作飞花令正好撞到他的优势上,他便以飞花令竖立自己岳丈的威严。
李元青也没反对,诗上她也能来几句,再说身畔有卫尊会提点她。
王琅琊向卫尊拱手,笑道:“世叔,长安侯非中原人,这飞花令就不必依老规矩,只要能接上便可,不须要求对应顺序和格律。”
行飞花令,要求行令的诗句格律一致,甚至规定出现的字也要有相应的顺序。
比如以“花”为令,第一句的第一个字要是“花”字,下面接的人吟出的“花”字要求在这句诗的第二的位置上,以此类推,到第七人时,“花”字则要出现在诗的末字上,如此一轮飞花令才算完。
王琅琊此言之意是抛弃飞花令中的格律和顺序,只须出现要求的字眼便可。
朱律眼角的余光向王琅琊扫去,王琅琊坐在他的下首目不斜视。他本想让李星回当堂出丑,没想到这个王琅琊居然冲出来帮李星回。
李元青没好气地撇头翻白眼,谁都听得出来王琅琊在帮李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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