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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我的老婆是知青 第17节
    去年拜访他的时候,才知道他的家庭情况,就把芳姨介绍到了这里。毕竟芳姨一个人赚钱养家真的很不容易。原先,她是在厂里做临时工的,工资很低。养活一家很吃力。到了这里以后,不仅可以养活一家,偶尔还可以寄些钱和票给下乡的两个孩子。
    虽然陈伊容有三个店,却也并全是陈伊容一个人的。
    她一个棉纺厂的职工,要开这么一个店,首先货源都是一大难题。
    所以,她找了些人,他们多数都是货车司机,天南地北的跑,可以带些私货。放到三个店铺,不需要承担风险,分些利润即可。
    农产品都是乡下人贿赂民兵偷偷送到她这边来的。因为她有空间在手,可以让东西不腐不烂,保持进入之前的状态。她就是通过空间来保鲜水果的,那些也并不是大棚里的水果和蔬菜。
    除了永福街是属于大家共有店铺,利润需要均分,剩下两个店是属于陈伊容一个人的。
    这个地方是三面相通的,如果有警察找上门,芳姨可以从后门或侧面溜走。
    这里的东西种类虽然很全,数量却并不多。
    只要人没事,东西损失也就损失了吧。
    不过,来这店的人都是经过陈伊容精心挑选,而且还要交二十块钱的入会,所以,这家店开了一年多,还从来没有被曝光。
    比起永福街那家三天来头会有民警光顾的店,已经是很难得了。
    当然,永福街的店定价贵也是因为需要民警打点的缘故。
    芳姨听到陈伊容说可以早点走,自然没有不应的,她也不放心两个孩子在家里,虽然大女儿已经会烧饭了,可做为母亲总是特别操心,毕竟大女儿也只有七岁。
    再加上,他男人瘸了一条腿退,带两个半大孩子实在太辛苦,她舍不得。
    打定好之后,芳姨把野猪肉分割好,三人把肉一条条用麻绳串好扎起来,再拿一根婴儿手臂粗的木棍串过这些绳子,再把木棍连肉一起抬到里屋的那根木架上。
    芳姨和陈伊容一人拎一斤肉,东亮每回吃肉都是到陈伊容家吃,要不然邻居们闻到肉香会怀疑的。
    忙活好后,芳姨关门落锁,陈伊容推着自行车,三人走在巷子里。
    芳姨笑道,“明天,我还要寄点粮食给大林。上回,他写信回来,说在那边相了个媳妇,他手里攒不到钱,我们当父母的,只能多帮衬着点。”
    陈伊容虽然不认识大林,可听到芳姨提过无数回,“他媳妇是哪儿人呀?是农村姑娘吗?”
    芳姨摇头,“哪儿呀,他怕跟农村姑娘说不到一块儿,就在知青点里找了一个,那姑娘家里重男轻女,是被家人硬逼着顶替弟弟的名额下乡的。比大林,晚了两年下乡。大林和人家处了大半年,前几天写信才跟我说。你说这孩子,做事咱这么混呢,相中了就结婚呗,拖着人家姑娘干啥,影响多不好呀。”
    芳姨说话的时候,虽然是骂着的,可脸上却带着笑,显然对这婚事也很高兴。
    陈伊容笑着恭喜,两人说起结婚时要准备的东西,说得正热闹的时候。
    一直充当隐形人的莫东亮却突然低声道,“我也想娶媳妇了。”一个人太孤单了。
    陈伊容一听这话乐了,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下,笑话他,“你才八岁就想娶媳妇了呀。怪不得现在开始攒老婆本了呢。”
    芳姨一脸诧异地看着莫东亮,这孩子还真早熟!
    莫东亮被她这么打趣,又在芳姨的注视下,脸都热了,他抿抿嘴,扭过头转向一边,“不理陈姐姐了。”
    陈伊容秃噜了下他的脑袋,“生啥气呀,想娶老婆这不是很正常吗?我还想嫁人呢。”
    果然,莫东亮被她的话吸引了,“陈姐姐想嫁人了直接嫁给陈哥哥不就好了?”
    陈伊容脸上笑容一收,“这未来的事,谁能说得准呢。”
    莫东亮有些不明白。
    芳姨却敏感地察觉出陈伊容话里的意思,难道两人吵架了?
    可是,她又不认识陈明苏,也没法帮她分析,索性就没说话。
    再说,宋向军他背着一大包东西,很顺利就通过了那个民兵路口。
    而且连检查也没有,直接放他过去。
    因为那个绿衣民兵看着他背着鼓鼓囊囊的东西,笑着道,“怎么没在你表妹家住上一宿呢?”
    宋向军笑了笑,“实在不放心家里。”
    绿衣民兵点点头,神神秘秘地凑到他面前,低下头小声问,“你表妹有对象没?”
    宋向军脸上笑容一僵,陈伊容还真是随时随地招小伙喜欢呀。一想这里,他心里就赌得很。他把心里那点不自在压下去,随即想到如果他要是告诉她,她表妹有对象了,这人会不会跟他翻脸?
    他想了想,故作憨厚地挠头,“有没有对象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我表妹家里只有她一个姑娘,我表姑父可能会留他招赘吧?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
    绿衣民兵脸色唰得一下就白了,仿佛受到刺激一般,身体还晃动了两下。
    宋向军故作不知,一脸担忧地问,“你没事吧?”
    绿衣民兵摇摇头,强挤出一抹笑容,摆手道,“没事!”
    宋向军点点头,看了一眼快要落下去的太阳,“我先走了,天要黑了呢。”
    绿衣民兵心里乱得不行,根本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只是胡乱点头。
    等宋向军走了,其他民兵才七嘴八舌凑过来问事情如何了。
    陈伊容和莫东亮回到家的时候,两人一起合作烧了一盘猪肉炖土豆。
    等烧好的时候,刚好陈援朝回来了。
    三人吃完饭,陈伊容把莫东亮送回了家。
    等她回来的时候,陈援朝正在书房里忙活。
    “有事吗?”陈援朝听到房门被人打开,头也不抬地问。
    “爸,你帮我查一个人呗?”陈伊容偷偷去路口查王狼的事情,是背着陈援朝做的,这种危险的事情,陈援朝不可能放心她。
    听到这话,陈援朝终于抬头,“是谁啊?”
    陈伊容把宋向军写的那张纸拿出来。这字刚硬有力,看似朴实无华,却兼纳乾坤。一笔一画间带着几许沉静又有一丝闲适,跌宕有致,十分有韵味。这没有十几年的功底根本写不出来。只是往下看的时候,他眉头开始皱紧,“这是乡下小伙子写的,还是家里顶梁柱?”
    在华国,一般父亲早亡的家庭,长子就是父亲,需要照顾下面的弟弟妹妹。这宋向军能上高中已经很难得了,可这手好字可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练出来的。再说了,他家有那么多纸笔给他练字吗?
    “为什么查他?”
    “我觉得他这人和他的经历十分相悖。”接着把宋向军的种种异常说了一遍。
    陈援朝沉吟了一会儿,并没有发表意见,“好,明天我找人查一下。”
    陈伊容点点头,她爸是个军人,侦查的本领比她强多了,再加上他的身份,相信下面的领导也会很乐意配合。
    第24章 、
    背着一麻袋东西的宋向军还没走到一半呢,天就黑了。
    他没有回那个秘密基地拿那条猪腿,实在是天太黑了,那块岩壁又陡峭,即使他有手电桶,也有可能滑倒。
    他摸出手电筒照着路,因为背上的东西并不重,他走路的速度比来时快多了。
    “啊唔”突然远处传来一声狼叫,吓得他连拿里拿着的手电筒差点都摔了出去。
    狼是群居动物,夜间出行通常都是一群的,虽然他现在身上有点力气,可他也只能打死一只两只,对上一群狼肯定只有被撕的命。
    想到这里,他立刻加快速度往山下跑。
    好在,来时两个半小时的路,回去的时候因为东西不重,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山脚下,等他看到自家的房屋时,他才觉得自己已经被那声狼叫吓出一身冷汗。
    他飞奔着往家跑去。
    开门的人是他妈妈,果然,范菊花一直没有睡,正坐在堂屋里等他回来,听到他敲门的声音,立刻起身给他开门。
    其他人都已经睡了,宋向军不想吵醒其他人,轻手轻脚的进去。
    范菊花在后面关门,转身之后看到他背了一个大麻袋,麻袋里鼓鼓囊囊的,显然有不少东西。
    她有些好奇,等到了堂屋里,她把堂屋门也给插上,“哪来的手电筒呀?”
    宋向军笑笑,“问别人借的。”
    范菊花‘哦’了一声,没有多问,等宋向军把麻袋里的东西全都掏出来的时候,她惊得差点叫出声。
    “这些哪来的?”范菊花吓得不行,担心自己儿子做了错事,“不会是你偷来的吧?”
    听到他妈焦急的神色,宋向军忙安抚道,“不是,妈,你别乱猜,是我到山里打了只野猪,卖到食品站,买回来的。”
    听到是他儿子买回来的,范菊花心里才踏实一些,她摸着东西,十分舍不得,“这么多东西,得不少钱钱吧?净浪费钱。”
    宋向军知道他妈这是舍不得花钱,忙道,“妈,这些都是必需品,不买不行。”
    范菊花嘴里嘟哝了几句,却也拿他没办法,买都买了还能怎么着,又不能退。
    宋向军累了一天,实在不想再多说什么,只是道,“妈,这些布给家里每人都做身衣服吧。”
    范菊花点头,“行”
    她摸了摸,叹息一声,“这么好的布料,这得多少钱呐?”
    “妈,家里还有吃的吗?”
    范菊花摸布料的手一顿,霍得站起身,“你还没吃?不是说到供销社买东西的吗?怎么没买点吃的?”
    宋向军有些苦笑,那么贵的饼干他哪舍得多吃呀,“我在路上吃了几块水果糖垫垫肚子。”
    范菊花也顾不得什么了,嗔了他一眼,“你这孩子,怎么不早说,吃水果糖有啥用啊,那玩意又不顶饿。这么晚了,煮两个红薯吧。”
    宋向军点点头,能饱肚就行,他也不挑。
    范菊花又怕他吃不饱,跑回自己屋里拿了一个鸡蛋,放锅里,又舀了几舀水。
    没一会儿就煮熟了,宋向军让范菊花先回屋睡觉,自己一会儿就睡。范菊花打着哈欠点头应了。
    宋向军留下一只牙刷,一只牙膏和一条毛巾,其他全让范菊花拿到他们睡觉的屋。
    重生这么多天了,一直都用树枝刷牙,他特别不习惯。
    现在,终于能好好刷上一回牙了。
    等吃饱喝足之后,宋向军洗漱好之后,回屋睡觉去了。
    第二天,等他醒来的时候,弟弟妹妹已经全回屋睡觉了,至于新东西,估计他妈没舍得拿出来,直接锁到柜子里去了。不过,钥匙在哪,他还是知道的,等他用的时候,自己拿就好。
    宋向军看着范菊花在做草鞋,想着自己放在山里的猎物,也顾不得什么了,和范菊花说了一声,就拿着一个麻袋出门了。
    宋向军觉得自己还挺幸运的,猪肉挂在铁掀的一头,依旧完好的,没有什么动物过来偷食。
    他记得再往前走就会出现一洼水塘,也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他试探着往前走五分钟,这个水塘离这块地很近,水塘周围全是长得非常茂密的芦苇,把这个水塘遮得严严实实,要不是前世他待在这里太无聊,整天瞎溜跶,还真有可能发现不了这个地方。
    这个水塘里的水很干净,带了点山泉水的清冽,夏天可以过来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