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艳丽说得没错,这小子一旦认定了一件事情,就会变得特别认真。
抛开以前那些不愉快,这时候的沈三子还真傻傻的有些可爱。
不过,顾云来似乎是找到整治他的机会了。
沈三子是那么嚣张跋扈的一个人,何时见他在一个女孩面前如此卑微过。那么说,还真有可能是真爱咯。
这种事情显然不是顾云来够资格插手的,现在他得衡量一下了。参与这种事情,可能会得罪老爷子,但能得到沈三子的信任。沈艳丽,大概处于中立的位置。
那么功利一点说,就老爷子和沈三子对顾云来而言,谁更有用了。
不过先看看人家姑娘怎么样,也是无妨的。
小地方的女孩儿,自有一个清丽之色。干起活来,有一股原始野性之美!这是沈三子的原话,他说他走在路边,有一个女孩儿正在干活儿,活生生就撞进了他的眼帘。
小时候,老师教写作为,要生动形象。
“哎,这个撞字用得就很形象了。对方若是极快的速度伴随着体重带来的巨大动能,这画面就很生动。”顾云来想想什么样的女孩能成功引起沈三子的注意,“说过,如果是体重超过二百斤的女孩,在村里还是很好找的。”
哪有!她身材很匀称的好不好!只不过,她的动作非常利落,才给沈三子带来视觉上的巨大冲击。沈三子托着下巴说,嗯,在这个生活节奏缓慢的地方。她的热情,给我内心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说了那么多,还不是看上了人家坚实挺翘的小屁股。劳动中的少女,确实有一种健康向上之美。再加上穿着朴素,薄款碎花,确实能给人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沈三子在城里看那些打扮光鲜的女孩子看多了,在此行程了强烈的反差。这当然,还是新鲜感的余孽。
就顾云来而言,两个地方的女孩子根本也谈不上什么云泥之别。虽然沈三子寻的是清新可人那一味,但你确定人家干活利索不是生活所迫?在这样的地方,懒懒散散的人早就该饿死了。
可沈三子死活地秧歌着顾云来,摆脱他一定要去打听打听,到底是哪家的女子。
“合着你连谁人家都不知道?你不是一直自诩情场杀手万人迷么,那脸皮该早就刀枪不入了,结果却连尾随的勇气都没有?”顾云来最怕沈三子给他出这样的难题,一点线索都没有,就让他找人,当他是神仙呐!
怎么尾随,人家手上当时拿着锄头呢!不过姐夫,我这回是难得找到真爱了。听你这意思,怎么好像是等着看笑话的样子啊?
“没有没有,我是替你高兴,一时却找不到合适的情绪来表达这种喜悦之感。我替你找不就好啦,能有多难呢。”顾云来说,既然是偶然相遇,还是在别人家田地里,那要找到就很容易了。固定固定时间的盯梢,如果遇不到。那只能说你点子比较正,遇到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脏东西了。这里乡下地方,民俗传说和迷信混作一团。且不要完全一概否认,有些事情,是不能用科学和常识来解释的!
姐夫,你不要吓我哦!仔细想想,遇到她的时候,正是近黄昏。那片水田,看似也是撂荒了。有哪家的女儿,会在将晚的时候来撂荒的田地里干活啊!
哎呀,跟沈三子乡下遭遇灵异事件,那可真是意外收获。而且沈三子说,那女孩很轻快。上了大路光着脚丫,提着漏子啪啪啪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他说得扑朔迷离,其实大概就是特殊的光影和情境之下产生的错觉。乡间的黄昏,因为没有高楼大厦的遮盖,只有树木之间透射下来的光和剪影,一时不适应这种视角的,可能会产生生理学上面的视觉错乱现象。
嗯……我这都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呀!“总之,以后快入夜的时候,千万不要在村里闲逛!不是我吓唬你,现在村里依然流行土葬。你人生地不熟的,根本不知道走到哪里会是一处无碑的荒坟!”虽然顾云来受过社会主义的先进教育,扫清一切牛鬼蛇神。不过用科学解释的磷火,在乡间的夜晚也是经常可见。那也是挂吓人的呀。
当晚沈三子死活要跟顾云来一个屋子睡,并且说好了,明天白天,日正当午的时候,再去那里看看。
他现在的心思,惴惴不安探秘的渴望,怕是已经超过了与女孩儿的再次邂逅吧。
顾云来也不相信那些无端的猜测,只是一件事情说得离奇一些,会显得比较有趣。
如果第二天,沈三子死活找不那地方,那问题可就大了。
顾云来听村里的老人说,因为村里到处种桃树,又没有个章法和规划。经常会出现迷魂阵一类的东西,在村里生活了一辈子,有时也会迷路。
那迷路了该怎么办呢?
大声喊呀,这还用我教。
可是迷魂阵,不是连声音都传不出去的么?不小心踏入的人,就跟傻子一样那里转圈圈,最后力竭而死。
那个叫鬼打墙,不一样的东西。
顾云来大概和许多村里长大的小孩子一样,很喜欢在半夜听村里的老人家讲那些奇闻轶事。但村里老人都睡着很早,一般这样的机会比较少。通常呢,如果赶上哪家出殡,需要守夜的时候。一帮人就会聚集在打谷场上讲这一类的故事。
顾云来怪自己小时候精力旺盛,听了很多这样的故事,才招致自己想象力丰富。如果有大人在身边,还是一群人讲,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小伙伴们听了这些故事,再找一个特殊的时机在偏僻的地方分享。
神鬼叨叨的,你们小孩子,就不能有一些阳光点的爱好吗!
顾云来发誓,以后有了孩子,绝对不用这种故事来吓唬小孩。顾云来有了心理阴影,因为每一次,别的小孩都会被自家父母揪走。只有顾云来,是孤身一人。而他,就成了最孤独和最害怕的那一个。
除了自家父母,没人会去在意一个几岁小孩的心思的。即使是大伯,每次也是托人捎话,让顾云来自己回来。因为既然是小伙伴的集群活动,家里还有一个傻堂哥不知道在哪里,需要人去顾着。
比起这些,还是回到家里,婶子脸一横,比什么都可怕。
就都不说了,顾云来选择长大了。能吓到他的,就只有人与人之间的算计与恶意。
睡着了就没当回事,第二天中午,沈三子再次提起的时候,顾云来才想起来。
“你还当了真了,行,带我去瞅瞅。”顾云来有很多事情要忙,本来无暇管沈三子这些破事儿的。
吃过中午饭,沈三子还真就找着了。那女孩,也是如约而至。光着脚丫,提着篓子。与沈三子昨天见到的形象别无二致,只是再没扛着锄头。
姐夫,你能看不见吗?不是我的错觉吧!
“我当然能看见。不过,这就是你所谓一见倾心惊为天人的真爱?明显就只是一个黄毛丫头嘛。”顾云来对沈三子的审美产生了怀疑,可能沈三子一向如此,顾云来也没见过他以前那些女朋友长什么样。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那些胡七八糟的猜测和想象全都闪边去。人家就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子,跟村民一样要下地干活的。
常年干农活的女孩子,皮肤都不怎么白。可女孩似乎天生丽质,挽起裤腿露出的小腿跟藕断一样白嫩。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女孩在一群中年妇女当中,自然显得尤为扎眼出众了。这大概才是,吸引沈三子的本质。
行吧,我帮你去问问。顾云来走上前去,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是谁家的姑娘?
逮田鸡。
“听见没有,人家昨天傍晚出现在这里,是逮田鸡来着。逮田鸡,就要在傍晚,甚至晚上更好,你个傻狍子!”顾云来唤沈三子快过来,这姑娘不错,有手艺。
沈三子欢蹦着过来,家里人爱吃田鸡吗?
没有人会在农忙时节吃田鸡的,这些东西都上了城里人的餐桌。但既然存在这种供需关系,人家姑娘逮田鸡可能是为了卖钱。
看看你们两个拙劣的表演,人家姑娘摘掉才貌,抬起头来很费力地看了他们一眼。操着很生涩的普通话说道:我叫戴天娇!
只瞅了一眼,又低头干活。
咦,不是花儿呀草而呀杏儿呀丫儿呀什么的嘛。戴天娇这个名字,取的很大气嘛。按照村里人的说法,太大气的名字,没福分是压不住的。就连沈三子天生一身的服气,还只取了“三儿”这么个名字,与“狗剩儿”的普及率基本是差不多的。
就就就,就是她!沈三子兴奋地手舞足蹈,这部戏的女主角,就只能用她!否则,我就只有撤资这么一条路可走了!
你看他走不走心?并不是特别光影下产生的错觉,沈三子的心被二次撞击,已经是非她不可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