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可爱的周末。
大多数新生入学的第一个星期都是极其忙碌又极其欢喜的,当然,也是极其寂寞的。
部分新生在初期如果与老朋友在一起上学,那还好说,整天玩乐逍遥好不自在。只是那些朋友各奔东西,在新的班级里面感觉强烈陌生感的人,大多会期盼周末的到来吧?
周末找几个好友一起出去爬爬山,打打篮球,踢踢足球什么的,或者是畅谈自己在新的学校新的班级里面的乐趣事情,大家都是有着同样的心理。
田野不一样,家里没有什么事情做,而他又拒绝了刘小发他们的lol邀请,为的只是在这个空闲时间好好训练自己。
“哎哟,初中毕业懒了一个假期,现在起这么早,还真是不习惯,”田野从床上爬了起来,打着哈欠自言自语道。
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六点半了,田野快速把衣裤穿上,便要跑去厨房。
砰!
田野的老爹田文华狂暴的吼声从另一个房间内传来:“小兔崽子,赶紧吃了赶紧滚,一大早上就吵吵吵,让不让你老爹睡觉了?”
“哎呀,知道了知道了。整天就你事多,你那鞋子怎么就不如直接扔窗外得了。”
田野看了眼老爹的房门,吐槽了两句便往厨房走去。
“哇!老爹咱们家是不是来小偷了?”田野看着厨房里放得整整齐齐的餐具刀具以及锅碗瓢盆,直是一个目瞪口呆。
关键是在小饭桌上面竟然还有一大碗热腾腾的面,其上烟雾弥漫,香气扑鼻而来,再看看那整齐的盖在其上的金黄色煎蛋,田野一下就扑了过去。
“赶紧吃了赶紧滚,厨房会有贼,整天除了你会在里面弄个鸡飞狗跳还会有谁。”
听到老爹田文华的声音传来,田野没有回答,只是一边吃着面一边流下了眼泪。
老爹田文华已经十年,整整十年没有做过什么了!
今天竟然爬起来做了早餐给自己吃,田野不知道老爹这是怎么了,但是知道他肯定已经不会像往日一般消沉下去了。
田野快速吃完,起身说了句“我出去了”就离开了。
房间已不像之前那般凌乱,反而收拾得井然有序,除了桌子上的一瓶雪花啤酒,桌下再也不见那沉积多年的空啤酒瓶。
田文华没有回田野的话,坐在床上,抽着廉价的香烟,透过陈旧的玻璃窗向外望去。
烟才抽到一半,田文华就把它掐灭扔掉了,然后径直往书房走去。
书房很干净,十年如一日。
田文华静静的走到书桌前坐下,然后盯着复旧相框中的年轻女人痴痴发呆,年轻女人不是很漂亮,在田文华眼中却无人可取代。
沉默良久,田文华启口说话了。
“月晴,小田野最终也是选择篮球这条路呢。”
“不知道你是否为他感到高兴,虽然我一直都是持反对态度,不希望他去搞这些运动,但是有你大力支持,这两个孩子都好像是对篮球有着特殊的感情一般。”
“是啊,也许篮球上面有着他们对你的思念吧!我以前一直反对,就是怕他们以后像我一般无法给心爱的人幸福。”
“十年前,你静静的走了,我曾一度想过要随你而去,但是想着这两个孩子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不能把责任全部丢弃,所以我便苟活到现在。而好像我整天除了抽烟喝酒,也并没有做什么事情。”
“我现在不会阻止他们了,他们是真的热爱着篮球,而且我阻止了这么多年也不见成功呢哈哈,说真的我好像什么事情都办不好呢哈哈。”
“哈哈,我想通了,虽然我办什么事情都办不好,但是我觉得是时候该做点什么了,嘿嘿,要为我加油哦!”
田文华笑着再看了看陈旧的相片,然后便静静的走了,脚步坚定,目光深沉。
清秋的早晨并不会热,空气也很好,田野慢慢的走在路上。
“虽然为了训练没时间去玩,但是还真希望有个美女能陪我一起跑步啊!”这才走了五分钟活动身体,还没正式开始训练,田野就开始寂寞起来,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
但是想归想,哪里会有什么人来陪他去跑步。
见身体活动得也差不多了,田野便开始慢跑起来,慢跑了五分钟左右,揭开水瓶喝了几口水之后田野便开始正式跑了。
初中时期田野便天天跑步,虽然不长,但是还算能坚持下来。到后来因为身高的举步不前,让他内心充满疑惑和强烈的挫败感,所以毕业了之后便没有跑步,现在跑起来不过多久就已经是气喘吁吁。
小县城不大,况且又是早上,车辆不是太多。
田野跑了三分钟便放忙速度慢跑一分钟,然后又开始提速跑三分钟,循环往复。
不到半小时田野便汗流浃背,粗气不止,自带的水瓶早已喝个精光。
不过好在有些底子,身体不是太虚,所以田野还是坚持在四十五分钟的时候跑满了五公里。
饶了大半个县城,田野才算跑完,然后漫步走回家里。
打开房门,田野自言自语道:“好久没有跑了,真是累死我了。”
看了看客厅的茶几上居然放了一大杯水,田野知道那是老爹田文华留下的,想必他已经出去了。
走过去抬起杯子便是一大口灌下去,好一个甘甜可口!
“老爹竟然还放了葡萄糖,真是不错,哈哈哈哈。”
田野没有时间浪费,直接跑去卫生间脱下衣服用毛巾把身上擦了一遍,出来又喝了一大杯水,然后便穿上衣服抱着篮球匆匆离去。
接下来要去篮球场训练了,田野没有时间玩乐,训练单上面可怕的训练项目如果训练完之后肯定是要累得不行的。
田野当然不会去学校篮球场了,不然跑步也肯定去学校操场了。
田野是寂寞的,虽然他也想和篮球部的同伴们一起训练,但他也是骄傲的,他不愿意让别人看着他辛苦训练,累得死去活来的样子。他喜欢默默的努力。
从家里出来十来分钟的一个小区里面,有一个篮球场。
这个篮球场里面只有一个篮板,是田野他们小时候最喜欢去的地方。虽然老旧,却安静,最重要的是,藏有田野内心深处满满的回忆。
来到小区外面,居然听到里面会有篮球击打地面和篮球撞击篮筐的声音,田野惊讶不已。
田野有些疑惑的想道:“竟然会有人来这里打篮球?好奇怪。”
这里知道的人不多,况且十分破旧,水泥地虽然平整,但是毕竟不是标准的,不像学校里面那般适合打篮球,更不用和室内篮球场的实木地板比了。而且篮板多年没有更换,看起来苍老陈旧,弱不禁风。
篮筐下面的网早已不知道在多少年前就消失不见了,可能是哪个顽皮的人抓坏的,又可能是岁月的冲刷而随时间消逝的。篮杆早已锈迹斑斑,铁屑吸附其上,篮球用力砸一下篮板,不光是篮板有些许摇动,就连这铁屑都要抖落不少。
田野慢慢的朝小区里面走去,他倒是想看看是谁在这篮球场里面打球,毕竟认识的人大多要么是不打了,要么都是去学校里面打。
绕过一栋楼房的斑驳墙壁,田野看了眼差点没有吓一跳。
“怎么会是他?”田野急忙后退把自己藏好,生怕被看见一般。
“他不该在学校里面训练吗?怎么会跑到这里来?而且我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他啊?”在里面打球的竟然是王凯,田野内心一阵疑惑。
“这只臭狐狸,难道是知道本大爷在这里训练,所以特地跑来占场子的?”这样想着的田野又悄悄伸出头去偷偷朝球场看去。
球穿过篮筐,没有任何声音,落地,然后王凯跑去捡起篮球,再回到原来的位置,起跳,投篮,球落地,再去捡。
篮球场里面竟然只剩下球落地的声音,王凯也不会说一句话,跑去捡球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也到了差不多可以忽略的地步。
就这样,陈旧的篮球场里面,只有一个陈旧的篮板,和一个陈旧的篮球,还有一个不知疲倦的起跳投篮然后捡球再回到原来的位置起跳投篮的像机械一般的人。
“他,是不是,也会寂寞?”看了五六分钟,竟然全是一模一样的投球一模一样的捡球,田野不竟喃喃自语道。
哐当!
“啊!”田野看得入神了,没注意的就惊讶出声来。
篮球弹飞出来,王凯没有停住,而是朝篮球弹起的方向跑去,可是听见这一声又马上向田野所在的小路看来。
还好田野意识到不对瞬间退回墙后面,不然就真的被王凯发现了。
“哎哟,我的天,我特么是疯了吧?他寂不寂寞关我鬼事啊。走吧,省得看到这个臭狐狸,换个地方打。”
田大兄弟意识到不对,就立马离开了。
王凯回头看看并没有人,又跑去捡躺在地上悄无声息的陈旧篮球,进行着循环往复的投篮运动。
快速的跑离篮球场的田野见终于远离小区了,这才放缓脚步。
“没想到这臭狐狸竟然这般认真的训练,我说怎么技术只是稍逊我一点呢。嗯,不行,比我差一点的人都这么努力了,虽然我是一个天才,但是也需要努力啊!”田野边走边想到。
这下就只能去篮球部了,本来田野是不想去的,现在是说什么也得去了,不然就只能是去学校操场。
那里有曾经嘲笑过他的人,有他现在还无法抗衡的人,有他现在还不愿意去对战的人。
田野虽然狂傲不羁,虽然做事冲动上头,但是却不是一个傻子,他知道自己现在是怎样的情况,所以他现在只能选择去训练。
来到篮球部,里面人不多,基本上只有篮球部的人在,周末又没有比赛,学生们大多都是不愿意来的。
田野进去问了声好,便一个人跑去做训练去了。
左手连续拍球三百次,右手连续拍球六百次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训练。主要是姿势要正确,不正常就会被要求重来。
新生们都在一块训练,白桦在旁边监视着,不容一丝的松懈。
田野当然也不会让自己偷懒,因为他知道,这是他称霸球场的必经之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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