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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戈尔贡的野望
    第102章 戈尔贡的野望
    事实也的确如此,自从它出生以来同族都不是它的一合之敌,后面打遍了荒野四周那些部落最强壮的战士依旧未尝一败。
    它突然迷茫了,不知道自己存活在世上的意义……
    直到索菲亚大人的到来!
    那是犹如太阳对于生命,星空对于大地的存在,索菲亚大人在它迷茫的生活中宛若一盏明灯,指引着它前进的道路。
    戈尔贡不知道身为巨龙的索菲亚大人为什么会来到贫瘠的荒野,但毫无疑问这是神明对它这个可怜人儿的恩赐。
    徒然来到荒野的索菲亚大人一无所有,却在人群中一眼看中了它。
    大人给予了它重新的生活,让它有了新的方向。
    它体内蕴含的巨龙血脉,注定要为索菲亚大人而战,最终和一名不知名的强敌来上一段可歌可泣的大战,流传千年。
    它带领手下剿灭了四周的部落,收编了臣服的眷属,被索菲亚大人任命为巨龙军团军团长。
    在接过任命后,戈尔贡就知道它得为这位大人做点什么。
    而它觉得,唯有那些人类一直争抢的王位才能体现出索菲亚大人的尊贵。
    由此它有了新的目标,帮助大人统一荒野,成为荒野上的王,然后再统治全世界!
    所以在巨龙军团初步具备战斗力后,戈尔贡开始率大军主动出击剿灭荒野上大大小小的部落,一方面通过低烈度作战锻炼战士,缴获食物。另一方面则是可以趁机为大人收集财宝。
    这些都是它能为大人做的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就在几天前,它听见一个消息,南方有两个大部落正在交战,而且几乎人手一件铁器。
    这让戈尔贡瞬间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荒野人单论武勇压根不是那群瘦弱的人类能比的,但是为何总在战争上被打的溃不成军,原因就在于这些精良的武器装备。
    有了这些武器装备,巨龙军团的实力显然会更上一个台阶。
    看着广袤无垠的草原和辽阔的天空,体会迎面扑来的微风和裹挟的草木气息,戈尔贡有种异常强烈的感觉——天命在己!
    “大人,在往前二十里就是那两个部落所在的黑森林。”一名豺狼人斥候队长驱狼来到落后黑山鹿猪一个身位,恭敬的说道。
    屁股下的座狼性格残忍弑杀,但是面对携带着一些魔兽血脉的凶兽仍然难免暴露出了天性中蕴藏的懦弱一面,四条腿都在微微打颤,更是不敢大声喘气。
    戈尔贡回过神来,微微颔首:“嗯,我知道了。”
    “让兄弟们休息一会儿,补充体力后发动攻击。”
    戈尔贡认为单纯的武勇只是莽夫,因为个体的实力就算再强,在群体战争中也会有相形见绌的时候。
    因此它从一名人类商队哪里购买了一本书《骑士阿宾》,据那名人类商人所说,这是一名骑士奋斗一生成为国王的日记,是每个德贝人的床头读物。
    因此它日夜畅读,从里面得出了一些至理名言。
    ——冒失的出击,将会迎来更快的结束,因此养精蓄锐就显得尤为重要。
    多么睿智而优雅啊!
    戈尔贡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它很喜欢。“大人,需不需要让兄弟们提前去探明这两个部落的情况?”
    “不必,面对犹如车轮滚滚向前的巨龙军团,这两个部落的下场只能是像只螳螂一样被碾碎。”戈尔贡露出不屑的笑容:“别太高看他们,不过是一群稍微大一点的部落而已,本质上和那些地精没区别。”
    “是,大人。”斥候队长握拳在胸口行了个军礼,匆匆驭狼离开。
    不怪戈尔贡这么自信,它的巨龙军团足足有三千多人,刨开其中用来凑数的同族和地精不说,剩下的强力种族也有两千左右。
    最为精锐的是它率领的先锋军米诺陶斯,这些牛头人个个身高将近三刃,体型魁梧,装备也是最为精锐的,每人都穿着一件简陋的铁甲,手持巨型狼牙棒或者战锤。
    是箐英中的箐英,人数较少,但是经过它按照那本书中说的训练,几乎可以做到如臂驱使。
    可以说就算遇见德贝的正规军,戈尔贡也有自信碰一碰。
    不在乎的底气无外乎实力!
    豺狼人骑兵们吹起嘹亮的口哨,开始命令传递,经过短暂的些许慌乱和不知所措,弄明白那位大人的想法后所有人都席地坐在草地上休息,倒也勉强算得上令行禁止。
    ……
    今天是风涌部落和蜥蜴人部落开战的第七天,眼看着太阳西斜,双方在交战的一片盆地互相留下几十具尸体,伴随着各自部落嘹亮的号角声,便开始了有条不紊的撤退。
    自从蜥蜴人部落从自家领地里捡到野生的武器后弓箭手后,风涌部落势如破竹的推进就陷入了泥沼。
    双方现在诡异的僵持在了一起,每天除了互相丢下几十具尸体,其它的变化一点没有。
    战士们都松了一口气,今天的厮杀已经结束无论如何也该收工了,幸运的是又活了一天,至于明天?
    明天的烦恼就留给明天吧,反正那群部落长老又没规定让他们明天就把对方打下来。
    有几名风涌部落的战士收拾一下战场,甚至和对面看着有些眼熟的蜥蜴人挥手告别,双方对视一眼都默契的点了点头。
    没人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过明天,因此对于这种能和自己一起活过几天的敌人,便格外惺惺相惜起来,颇有种另类战友的意味。
    当然,如果双方在战场上相遇,捅刀子绝对又比对其他不认识的人狠的多。
    只为了自己能踩在对方的头上放肆大笑,来上一句:“兄弟,哥们我比你多活了一天!”
    部落的位置距离这里还有半顿饭的时间。
    之所以把战场选在这里,是因为夏季炎热尸体容易腐臭,没人愿意打完仗还得收拾尸体,因此把战场选在比较远的地方图个方便。
    部落里萨姆看着依旧毫无进展归来的战士,脸色阴沉的如同南境十月份梅雨季节的阴云。
    但是转过头面对高崖堡的护卫队时,又露出些许谄媚的笑容:“乔斯队长,这批武器的等价货物我都给你们装好了,直接运送就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