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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罗马战车
    第133章 罗马战车
    昔兰尼加,比林奇,黑城堡。
    城堡外的靶场上,夏洛特·吕西尼昂身着轻质皮甲,举起弓箭,对准远方的草人。
    已是秋季,傍晚的阳光温暖而舒适,照在夏洛特小小的身体上,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汗水顺着额头流入眼眶,刺得生疼。
    夏洛特咬着牙,拼尽全力将特质轻弓缓缓拉满,一眼微眯,一眼觑得标靶,三点一线,一箭射出。
    飕——
    细箭翩若惊鸿,直直钉在草人身上。
    “我中了!”
    夏洛特欢呼起来,似乎忘记了一个下午高强度练习所带来的酸痛,跳起老高,向以撒跑来。
    “不错,有所进步。”
    以撒拍拍她的头,望向一旁的帝林教官。
    “夏洛特殿下天资聪颖,加之勤奋刻苦,在武艺和文化课程上均远超同龄学员。”
    夏洛特听到帝林教官的评价,嘴巴咧的更大,傻笑连连。
    以撒看着她活泼开朗的样子,嘴角也不自觉牵扯出一抹笑意。
    塞浦路斯战争之后,以撒获得了亚美尼亚王国的王冠,塞浦路斯王国的宗主权和夏洛特的监护权,将这位懵懂无知的小公主带到比林奇。
    从此,夏洛特住在黑城堡中,开始进行基本的贵族学习。
    在此之前,由于家庭原因,她已故的父亲很不喜欢她,根本不愿意将其视作自己的继承人,更别提悉心教育。
    现在,作为监护人的以撒倒是不准备藏私,没有试图将其培养成一个什么也不会的傻子,安排了最好的军事教官和文化老师,基本的语言,宗教,历史和礼仪课一个不少。
    等她再大一点,以撒还准备将她送到皇家骑士学院。
    对于一个君主专政国家来说,君主的个人素质往往可以直接决定一个国家的走向,影响一个民族的未来。
    所以,对于皇室子弟的培养和教育十分重要。
    以撒已经有两个儿子,托马斯大公在去年诞下一子,君士坦丁十一世的新皇后也即将分娩。
    因此,重建一套高效的皇家教育体系势在必行。
    对于这件事,以撒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致构想,正好在小夏洛特身上试行,目前来看,效果不错。
    “舅舅,你上次说,等我正式入学后,就封我为骑士,是这样吗?”
    夏洛特睁大眼睛,跃跃欲试。
    “对,过两个月,你母亲会来比林奇,到那时我会为你举行仪式。”
    其实,骑士是西欧封建制度下的特殊产物,既是一种普遍的荣誉身份,又是最低级的封建贵族,中央集权的东罗马帝国本身并不具备这一阶层。
    科穆宁王朝的曼努埃尔一世执政时期,西欧制度开始大量涌入东罗马帝国,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广泛的社会冲击。
    第四次十字军东征之后,东罗马帝国的中央集权制度和官僚体系完全崩坏,彻底西欧封建化。
    以撒的领地情况复杂,贵族,地主,士绅,部落的势力犬牙交错,单一的中央集权和封建分权都不现实,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必要的妥协。
    关于这些问题,以撒已经有了一个模糊的思路,会在之后逐步实施。
    听见母亲要来,夏洛特眼中喜悦更甚,连忙点点头。
    塞浦路斯岛距离昔兰尼加不算远,耶莱娜王后一有时间就会搭上舰船,来到比林奇看望女儿。
    除此之外,莱昂诺尔皇后和海伦娜公主也都对她不错,并没有将其视作人质或是提线木偶。
    总体来说,她在比林奇过得还算开心,至少日子安稳而舒适,饱满而充实,不用像在塞浦路斯一样,跟着母亲忍气吞声,担惊受怕。
    “陛下,有您的简讯。”
    侍从官急匆匆赶来,将一封短信递给以撒。
    接过信件,略略一扫,以撒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微笑。
    接过侍从官牵来的缰绳,以撒系好披风,冲帝林教官和夏洛特招呼一声,翻身上马,带上亲卫,绝尘而去。
    ……
    比林奇东南部有一些低矮的山丘,这里商路不通,土地贫瘠,人迹罕至,少有人烟。
    山丘里有一片谷地,恰好处于几座小山的包围中,几处山泉在此流淌,如果不走近细看,根本无法察觉。
    通往谷地的山路上,以撒挥舞马鞭,吃痛的马匹加快步伐,溅起漫天黄沙。
    山丘间不知何时竖起一座小型关隘,塔楼上,守御的士兵看见了以撒的旗帜,拉开木栏,撤下拒马,站在道路两旁,向以撒行礼。
    以撒冲他们点点头,并不减速,拍马冲过隘门,将手中的钱袋抛向卫队长。
    “请兄弟们喝一杯!”
    马队并不停留,转瞬间便驰入谷地,渐渐消失在卫兵们的视野中。
    “这是怎么了?陛下今天这么高兴?”
    一个年轻卫兵好奇地探出脑袋,望着马队离去的方向。
    “不该管的不要管!”
    卫队长一巴掌拍在士兵头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抛抛手中钱袋,感受着杜卡特金币悦耳的响声,卫队长平时一丝不苟的脸上也泛起阵阵欢喜。
    “我看呐,我们也许很快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为啥?”
    年轻卫兵揉着头,不明所以。
    卫队长忌讳莫深地冲谷地努努嘴。
    “里面的东西恐怕要成了。”
    谷地中,人群聚集起来,望着入口,翘首以盼。
    如雷般沉闷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以撒放缓马速,马队一路小跑,停在人群面前。
    人群最前方,一个中年男人眼含笑意,双手交叠,站得笔直,看着风尘仆仆的以撒。
    他的衣服上满是污渍,灰尘和木屑沾染得到处都是。
    在他的胸前,一个造型奇特的挂坠摇摇晃晃,闪烁着光芒。
    那是他的家族徽记,一只张牙舞爪的龙虾。
    以撒看着他脸上藏不住的喜悦,心中已经有数。
    “成了?”
    “请陛下检阅!”
    “好样的,格奥尔格。”
    以撒翻身下马,拍拍他的肩。
    三年前,经过曼斯雷蒂的介绍,这位来自波西米亚的工程师来到以撒的宫廷毛遂自荐,请求一个工程顾问的职位。
    据他所说,他本人穷困潦倒,由于信仰原因和身份问题不被西欧大多数君主待见,直到三十五岁还是独身一人,流落四海。
    但是,他的家族中,曾经出现过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
    扬·杰式卡,著名军事家,波西米亚胡斯派领袖,胡斯战车的发明者,车阵战术的集大成者。在欧洲战争史上,战车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这种军事机械在很早以前就为全欧洲所熟知了。
    但是,只有扬·杰式卡以及手下的胡斯派军队,才真正将车阵发展为一门战术,一种可以用来反制重骑兵冲锋的高明手段。
    在这种战术下,来自法兰西和德意志的贵族重骑兵对胡斯车阵毫无办法,一败再败。
    直到最后,皇帝和教宗都没能真正击败胡斯信徒,这群骁勇善战而赤胆忠心的理想主义者最终亡于自己人的背叛。
    目前,波西米亚王国的摄政王,波杰布拉德的伊日,便是胡斯运动中圣杯派的领袖。
    而更加激进的塔波尔派,要么伏低做小,要么流落他乡。
    奥隆城海军造船厂的曼斯雷蒂和这位格奥尔格·杰式卡,便是其中的突出代表。
    格奥尔格曾跟随扬·杰式卡参加过胡斯战争,参与过胡斯战车的具体建造流程,对此非常熟悉。
    尽管当时正处于君士坦丁堡之战的关键时期,以撒还是立即聘用了他,拨出一笔专项资金,用于战车的建造和改良。
    后人之所以如此推崇扬·杰式卡和他的胡斯车阵,甚至将其评选为世界十大军事家之一,就是因为他是欧洲少见的跳出传统军事模式,以步兵作为主要军事力量的将领。
    中世纪晚期,整个欧洲大陆的大部分将帅都非常钟爱重骑兵,甚至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
    从法兰西到德意志,从伊比利亚到意大利,所有将领不约而同地将战争的走向寄托于骑士的骑枪之下,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战争主力。
    与之相对,欧洲基督教国家几乎就没有一支常备的步兵部队,只在战争时期临时征召一支民兵作为辅助。
    但是,相比于步兵,骑兵的作战范围完全称得上狭窄。
    沼泽,沙丘,山脉,城区,密林,雪原……这些地方根本不适宜骑兵进行集群冲锋,娇贵的马蹄在复杂的地形中寸步难行。
    然而,非常神奇地是,这个时代的将领压根不管这些,执意将骑兵带上战场。
    于是,克雷西的沼泽里,英格兰的步兵长弓手将法兰西的重甲骑士打得落流水。
    于是,阿尔卑斯的山地上,瑞士人的长戟方阵让德意志的封建骑士逡巡而不敢前。
    于是,安纳托利亚的荒原中,耶尼切里火枪手将卡拉曼的突厥骑兵吓得人马俱惊,辟易数里。
    于是,波西米亚的丘陵上,胡斯车阵大显神威。
    除此之外,马匹对于天气也十分敏感,雨雪,雷电,暴风,这些寻常的自然因素也会使一支骑兵战力锐减。
    或许在中世纪盛期,两军交战之前,会约定好作战的时间和地点,骑士们呼喊着效忠君主的姓名向对方冲锋,堂堂正正地打一场公平战争,平原上旌旗猎猎,铠甲上闪烁着金光。
    但是,时代变了。
    这倒不是说骑兵退居幕后,轻骑兵在侦查和扫荡上的作用无可替代,重甲骑兵依旧是战争的重要因素和终极武器。
    只是,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那个仅仅凭借一轮骑士对冲就能决定战争走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精锐步兵开始走上历史舞台,英格兰长弓兵,瑞士佣兵,胡斯车阵,耶尼切里,乃至后来的西班牙大方阵,罗斯射击军,都是此中翘楚。
    对于以撒而言,创业初期,为了应对君士坦丁堡的战争,以撒的常备兵几乎都是步兵,在守城战中性价比更高。
    但是,在西部应对哈夫斯王朝骑兵队的时候,步兵就显得十分呆板,行动迟缓,很容易被分割包围,围而歼之。
    于是,以撒想到了战车。
    战车当然不能使步兵变得更加迅捷,反而还会将其拖慢。
    但是,成建制的战车可以结成车阵,从而迅速形成一个小型壁垒,让骑兵无计可施,自己的步兵固守其中,等待机动部队的救援。
    通过这种方式,以撒可以在北非沿岸广袤的平坦旱地上缓慢推进,步步为营。
    在此之前,格奥尔格·杰式卡已经制造出几辆标准的胡斯战车,战车配有轮子,搭载大型塔盾,盾牌上有射击孔,可以供弓弩和火枪射击。
    部分战车上安装了一门单管火炮,可以在战争中摆放在车阵中央,向正面冲锋的敌军开火。
    但是,以撒对这种老式战车非常不满意,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构想,让格奥尔格对此进行改装。
    “陛下,这就是依照您的构想建造出的第一辆战车。”
    格奥尔格将幕布揭开,一辆崭新的战车出现在以撒面前。
    战车共有四轮,为了适应骆驼的牵引变得更高,对敌面加装大型盾牌,硬木的盾面上加装一层牛皮,用以防火。
    战车内部安放着一台造型别致的火器,数根小型炮管被固定在一起,像是一台风琴。
    风琴炮,又称米特留雷斯枪,二十几门炮管共用一个火门,只需用火绳杆点一次火,就可以同时引燃所有炮管内部的火药,在短时间内将小口径铅弹发射出去,形成火力压制。
    这种风琴炮采用了可拆卸后膛,士兵们在使用时,可以直接将发射药装入炮膛,而无须再从炮口装填火药,极大提升发射效率。
    这种可拆卸的发射药膛被称为“子炮”,炮兵们在战争之前可以准备数个子炮,打完后直接进行换弹,再将空药膛交给后勤兵,继续装填火药。
    其实,这两项技术并非来自未来,而是来自“考古”。
    早在1339年,风琴炮就开始出现,在十四世纪后半叶掀起了一股浪潮。
    爱德华三世在入侵法国之前,就曾派大臣为远征打造了一百余门风琴炮,可惜由于火药不足,发挥出的威力有限。
    1382年,根特的弗兰德斯人在战线中部署了多达两百余门风琴炮,借此击败了弗兰德斯伯爵。
    1450年的福尔米尼会战之时,风琴炮再次出现在战场上,成功打乱了敌军的阵脚,迫使其主动进攻。
    风琴炮口径很小,比火绳枪大不了多少,发射出的弹丸足以对人体造成巨大打击,却对石墙甚至坚固木墙无可奈何。
    这种武器的作用显而易见,主要用于防御而非进攻,经常有军队拿它戍守街道和城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相比于常规火炮,除了体积小,重量轻外,风琴炮还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优点——造价低廉。
    一个世纪前,一门风琴炮的造价只需一英镑出头,远比一般的攻城火炮便宜。
    以撒准备用加装了可拆卸药膛的风琴炮来替代笨重的单管火炮,安装于新式战车上,对冲锋来犯的敌军骑兵进行火力压制。
    砰砰砰——
    试练场上,一阵硝烟散去,作为标靶的一群绵羊发出惨叫,倒在血泊之中。
    以撒深吸一口气,心跳猛得加快。
    “格奥尔格,除了风琴炮,我们还可以将强弩和希腊火装上战车,以应对不同的战斗形势。”
    “我会继续拨款,伱有什么好的想法尽管实践,不要担心资金。”
    “多谢陛下!”
    格奥尔格喜不自胜。
    以撒点点头,暗自琢磨。
    必须尽快将战车部队组建起来,配套的火药,弹丸和其余部件都得加紧生产,最好直接成立一个战车工厂,专门负责新式战车的生产建造。
    这种战车当然不是万能的,由于自身的迟缓性只能被动防御,无法主动出击。
    而且,车阵的克星也有很多,火炮,火枪,重弩,这些威力强大的远程武器可以直接将组织起来的车阵打成筛子,车阵中的士兵一点反击的方法都没有。
    但是,幸运得是,以撒的两个邻居都是以骑兵为主要军事力量的国家,火器上的造诣约等于零。
    实际上,除了奥斯曼帝国之外,其余的穆斯林国家都十分厌恶火器。
    接下来,只要等战车部队成型,自己就可以沿着北非海岸,一路向西。
    到了那时,哈夫斯王朝再精锐的游骑也只不过是炮管下的羔羊罢了。
    以撒抚摸着战车上略微发烫的炮管,像是抚摸情人的手。
    “就叫它,罗马战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