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双人床 作者:蝶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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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
旁边的欧阳朔早就笑岔了气,一边指着那项链,一边说:“哈哈哈,居然有人正式跟你告白,我的天呐,真心的,真心的喂,你听见了吗?”
颜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你想被人围观的话就继续叫。”说着就转身往外走去,项链顺手塞进了口袋。
周围果然有三三两两的旅客停下来看热闹,欧阳朔讪讪地摸了摸鼻子,拉着空行李箱跟上他,一边走,一边调侃道:“单纯青年在机场堵截风流大叔,当众告白赠送项链……啧啧,多么好的社会版头条,不知道刚才有没有新闻记者拍下那感人肺腑的一幕……”
“你闭上嘴行吗?” 颜景脸色冷冷的。
“好好,我闭嘴。”欧阳朔沉默了三秒,又忍不住道,“哎?我说你这老油条也会有害羞的时候吗?”他显然非常好奇,凑过来认真盯着颜景看了半晌,“那单纯小白兔对你这么死心塌地,难道是你演技太好了?”
“……”颜景真是头痛欲裂,第一次见到时的单纯小白兔,似乎慢慢变得不一样了,今天居然很有气势地说,会努力变得成熟起来……
——你还是别成熟了吧。
颜景头痛地想,小戎紫现在已经很有潜力了,又买车又当黑客的,以后成熟了还了得?虽然他电脑技术不行,不清楚戎紫怎么赚的钱,不过,还在上学就能赚那么多钱,就知道小戎紫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了。
想想就觉得心里烦闷。不过是为了解决生理需要,到酒吧物色一个419的对象而已,居然招惹了这么一个大麻烦,狗皮药膏一样粘着他不放,还当众告白,看着他的时候,眼神总是那样的认真又执着,好像真的很喜欢他似的……
庆幸的是,现在终于以出差为借口结束了这段莫名其妙的糟糕关系。
——等我三个月?开玩笑,三个月后叔叔我早就从你的世界蒸发了。
*
跟戎紫的交集只到这里为止,回去之后颜景也没有多想,随手就把项链塞进了抽屉。耳边突然回响起戎紫刚才告白时的那句话:“我知道你年龄比我大,阅历也比我丰富,我现在告白,你会觉得我不够成熟,甚至一时冲动。”
其实这话说得倒是一针见血。他颜景独自一人在国外闯荡了这么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阅历丰富,经验老道,区区一个比自己小很多岁的大学生对他告白,简直是老虎嘴边拔毛,太岁头上动土。
他的确觉得这是年轻人的一时冲动。他甚至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因为他确信,那种冲动和热血,根本持续不了多久。
好像你以前一直在吃素,偶尔在餐厅吃到一顿大餐,就觉得这是世间绝品,觉得自己找到了最爱,甚至希望每天都能品尝这种大餐。可事实上,这世上比它更美味的菜肴还有很多,过几天遇到更好吃的,你会发现,以前的自己是多么可笑。
人也一样。
人类总喜欢新鲜的事物,天天吃一种菜会腻味,天天守着一个人也会心烦。
颜景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戎紫对他不过是类似喜爱美食一样的短暂迷恋。
戎紫年纪小,经历又少,在酒吧邂逅之后,两人互有好感一夜风流,动心了也很正常。只是,那种动心很快就会被理智所战胜。两人年龄上的差距,生活圈的不同,面对彼此时共同语言的缺乏,种种问题摆在眼前,在一起,完全不可能。
颜景相信,那个聪明的孩子很快就能想通这一点。
叔已经不小了,才没力气陪他玩什么轰轰烈烈的忘年之恋。
***
戎紫果然很聪明,起初还发短信过来问候,颜景一直不理他,他就突然明白了什么似的,乖乖的不再发信息过来了。果然还是少年心性,喜欢的感觉来的容易,去的也快。
戎紫能有这么高的觉悟,颜景自然十分欣慰,压在心底的石头也终于慢慢的落了地。
这天下午,颜景突然收到了欧阳朔的短信,说是有个老朋友知道他回国了,在明月楼摆了桌酒席给他接风。那个老朋友就是小时候的玩伴刘志刚。
刘家和白家有点儿类似,祖上都是学医出身,因为父辈们关系很好,颜景小时候经常跟刘志刚、白少博他们混在一起,刘志刚对颜景是出了名的好,总是摆出一副兄长的姿态,颜景心里挺敬重他,一直尊称他一声“刘哥”。高三那年,颜景出国后就跟他断了联系,后来听说他医学院毕业又下海经商去了。
既然今天是他请客,颜景总得卖他这个面子。
下午六点,颜景准时打车到了明月楼。
这家酒楼看上去十分豪华,门口挂着漂亮的灯笼,大厅里摆着各种精致的屏风和盆景,喜气洋洋的中国结,雕刻着古典花纹的桌椅,宽阔的红地毯,穿着合身旗袍的女服务员,再加上悠扬的民族乐曲,整个酒楼都是非常统一的中国风,看得出店长是个比较守旧的人。
颜景进门之后在前台报了刘志刚的名字,就被服务员领到了二楼的vip包间,推开门,里面围着圆桌坐了四个人。刘志刚,白少博,欧阳朔,欧阳朔旁边还坐着一个十五岁出头的男孩子,一见颜景就笑嘻嘻扑了过来。
“颜叔!!”
颜景摸了摸男孩的头,微笑着说:“于翔,你怎么在这儿?”
“舅舅请吃饭,我就顺便跟过来了。”蹭饭的于翔一脸灿烂的笑容,“而且,我听说舅舅要请的人是你,更迫不及待的跟过来了。”说完,非常正经地补充了一句,“ 颜叔,自从法国一别后,我一直很怀念你。”
“怀念?叔还没死呢。” 颜景忍不住弹他一个爆栗。
“啊不,想念,想念嘛,你知道我中文不好,不要介意我用词失误。”于翔抬头看他,笑得很无辜。
颜景忍不住又头痛起来。
他最讨厌这种无辜的笑容。他的内心经过这么多年的风雨洗涤,早就长出了一层厚厚的老茧,可是,每次看见这种纯真灿烂的笑脸,他还是会莫名其妙的心软。
跟于翔是在法国认识的,这臭小孩惹了麻烦被人揍,颜景看在两人都是华夏同胞的份上出手救了他,于是一根筋的于翔同学整天把颜叔叔当救命恩人一样崇拜,每次看见他都双眼发亮,还在同学中到处宣扬说“我颜叔功夫可厉害了,一拳过去就把那混混揍得人仰马翻!”
拜托,那是因为混混脚下正好有块砖,叔的拳头还没碰到他下巴,他就自己绊倒了。
每次被于翔夸得天花乱坠,颜景就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总是招惹到这种不成熟的小屁孩。且不说最近的戎紫,之前那个于翔也是每次见到都会扑过来黏着他。颜景觉得自己冷着脸的样子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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