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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道小三不销魂 作者:遗祸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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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到我这边,我这才心中好受了许多。虽说这留下来的小白,泼出去的水,但是看着小花这偏向我的反应,很明显就说明小花心中还是认着我的。我心里想着,小白应该是同我一般,在委曲求全。

    “我有一个稀罕玩意儿,你可要看?”饭后,我抱着小白在竹椅上躺着,莫道斜倚着门框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看!当然看!为什么不看!没准我也能捞个崽子呢!

    ☆、第六章

    莫道缓步走到我的跟前,一声长哨声,我只觉得本就亮堂的碎魂宫更加明亮了。我微微阖上眼,待能适应这光亮之后才又睁开了眼。在我跟前赫然站着一只通体雪白,头有两角,有着山羊胡子的......白泽!哎呦呵不得了啊,这可比我的犼拉风多了,毕竟我家犼是犼形态时只会吼,人家兽态的时候也是会说人话的,这下我就懂了为啥莫道不懂兽语了。

    我将小白丢到了莫道怀里,带着敬畏的心,摸了摸白泽,毛发柔软舒适,它在我的手心蹭了蹭,温顺的不得了。我十分欢喜,又多摸了两把,恨不得把它从上到下摸一遍才好。这可是能给人带来福运的神兽啊,没准我多摸几次以后我就能嫁出去了,顺便再三年抱俩生个子孙满堂。

    “它只会给人带来福运,不会给人带来桃花。”见我摸的十分欢快,莫道也十分欢快的打碎了我的美梦。

    与莫道相处久了我也对他不再那么怕他,毕竟我不是那般爱记仇的人,更何况我觉得我与他的性子也相似。他逍遥自在,我浪荡不羁,所以总的来说我两还是蛮般配的。听他这般说我只冲他轻哼一声皱了皱鼻子,却也没住手,依旧在那摸得起劲儿。就算带不来桃花,多给我带来点福气也是好的,我不挑,能好一点是一点。

    他见我摸得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也不搭理我,只靠在竹椅上,一手抚着在他身上趴着睡觉的小白,一手执着书卷专心看着。我十分喜欢看他看书时的模样,专注的样子俊俏的不要不要的。收回了摸白泽的手,跑到了他身边的竹椅上躺下,他见我玩的开心了,一挥袖白泽就没见了。

    我心里寻摸着,若我开口问他要一直白泽的幼崽几率有多大,谁料我还没开口他就知晓了我的心思,只悠悠地说白泽是神兽,天地间只一只。我挑了挑眉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总不能让人自攻自受,给你生只崽吧。

    既然如此,那便也就不能再强求。只想着,凭我照顾他这几日的主仆情分,待他神形消散那日,将这白泽作为遗物留给我的几率有多大。我只是这番想一想,哪晓得他突然出声说好。吓得我手上的茶盏丢的老远,我这内心活动太过丰富,且总被他只晓得一干二净,当真是一点隐私都没有。

    抬脚踢了踢他的竹椅,我分外认真的看着他:“老家伙,我虽说同你有一年之约,但你每次都没经过我同意就将我的心思听了去,这样是不是有点侵犯了我这个人隐私?我现在想骂你都不敢了。”

    “你心里骂的也不少了。”他将手中的书卷翻了一页,不甚在意的回答。“再者,是你心思表达的太明显,你当真觉得只有我一人听得到?只是旁人不说罢了。”

    我心下一惊,心中也相信了他的说法,毕竟每次安楠都像未卜先知一般,不等我说什么,他就将我所有的事儿都料理妥当了,如此看来当真是我自己的问题。不过这老家伙还真沉得住气,我在心里骂他,他知道还不生气。不过我也不敢再多想什么,闭上眼准备睡觉,反正就算我在这里睡着了,莫道都会在回房时,将我先拎到我的房里丢到床上去。

    半晌后,我还在心中数着一只白泽,两只白泽,三只白泽,旁边那人就放下了书卷,语气中带着些笑意,问我到底要不要睡,不睡就去把院子里的地翻一翻。我撇了撇嘴,然后翻个身子面对着他,他抚了抚袍子,然后一挥衣袖招来一片白云遮住我头上刺眼的光,便又执着书卷看了起来。

    唉!这日子过得舒坦是舒坦,可又太过舒坦,舒坦的有些无趣。我睁开眼,支着头眼巴巴的看着他,他许是被我盯得烦了,终于又将手上的书卷放了下来。看了我一眼,然后拿起书卷敲了敲我的头,笑着询问我明日是否要同他一起去凡间玩。

    我自是忙不迭的点头答应了。这九重天虽大,但到底不是我自己的冥界,且规矩太多,就算是玩也玩的不尽兴,我早就烦闷了,如今听莫道这般说,我自是欢喜的不得了。看来,这老家伙也算是一个好人嘛!

    他将书卷放在两张竹椅中间的竹桌上,冲我挥了挥衣袖,然后负手往着他东侧的寝宫走去。我自是明白他的意思,撒开了脚丫子往我自己的房里跑去,要早睡早起养足精神,明日才能玩个痛快。

    第二日一早,我便早早起了床,立在了莫道的房间门口。他打开房门见到我时还吓了一跳,我却顾不得那么多,拉着他的手就往外跑,谁知我才刚跑两步就被他拽了回来。我不大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以为他是饿了,就说到凡间再给他买早饭吃。他不做声,只是低头看了看我的脚。

    我顺着他的视线望下去,尴尬的笑了笑,然后跑回了屋里,又拖出了那双一个月前买的大红缎面的绣花鞋。我平素里都不爱穿鞋,在冥界如此,在碎魂宫早前我还顾忌一下莫道,后来莫道习惯了,也依旧由着我如此了。只是若是去了凡间,我还不穿鞋子,那就有些惹人非议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我如此的豪放。

    我同他到凡间时,恰逢凡人吃晚饭的时辰,我拖着他走进了一家看起来就十分高端的酒楼,点了一大桌子的菜,还烫了两壶酒。闻着那淡淡的酒香,我只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终于不用吃自己做的饭菜了,虽然我做的也不比这个差,但是乐得个身心上的舒坦和自在。我吃得欢快,莫道却一直没动筷子,我估摸着,大约是他时差还没倒过来,也就不再管他。

    两壶酒下肚,他依旧没有动筷子,我不解的看着他,难道这菜不和胃口。我夹起藕片尝了尝,味道还不错啊,就顺手给他夹了两筷子,他皱了皱眉头,但还是吃了下去。哎哟呵不得了啊,感情是被我伺候惯了,还要我布菜才肯吃是么!可我不稀得惯他那臭毛病,自顾自的吃了起来,也不再给他夹菜,他竟还真的又放下了筷子。

    我吃了两口后又觉得过意不去,毕竟怎么说我也与他定了一年为期,说要好生伺候他的。而在碎魂宫平日里我除了做饭,他也没让我做过婢女做的粗活,对我也算得上是不错,如今他这般不吃东西,叫我实在是觉得自己委屈了他。叹了口气,我吃了两筷子又给他夹了两筷子。他吃两筷子,我又吃两筷子,再给他夹两筷子。

    一桌子菜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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