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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如何疼爱 作者:路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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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汉都不成问题,更何况季云初那庞大的精神力也还在,很容易就能控制几个人的心神,所以要逃出去并不难。

    然而季云初刚刚溜进花园里,突然听到有人大喊一声:“抓贼啦——”

    季云初:“……”

    不是吧,这就被发现了?季云初愣了一下。

    他临走的时候还在床上做了伪装,刚才一路上隐蔽的也很好,按说不可能这么快就被发现啊。

    没到一会儿,整个沈府都响起了抓贼抓此刻的叫喊声,护院们纷纷操着兵器出来了。

    季云初一看不妙,反应过来,沈家是真进了贼了。

    若是他还在房间里睡觉,这个时候就算是抓贼也影响不到他那里去,所以洛云澜的记忆力并没有这件事情,然而季云初转而一想,这件事儿好像还真赶巧了。

    季云初玩味的笑了。

    他迅速沿着来路返回到房间里,做完事情之后趁着混乱逃出了沈府。

    片刻后,洛云澜的房间里传来惊呼声。

    “洛公子不见了,洛公子不见了!!”

    “不好了!洛公子被歹徒劫走了!!”

    “什么?!洛公子不见了?!”

    沈明章听了这个消息也大吃一惊,到了洛云澜的房间里,一看,里面果然没有人了。

    沈明章顿时愤怒了:“给我追!一定要把洛云澜给我找回来!”

    在沈明章的眼里,洛云澜进了沈家的家门,那就是他的所有物了,没有他的允许,谁都不能碰一下,眼看着就要吃到口中了,人竟然在今夜不见了!这对他来说可是一个奇耻大辱!

    只是那进了沈家的贼也不见了踪影,沈家不光丢了一些金钱首饰,还把刚进门儿的哥儿给丢了,沈明章亲自带人找了一整夜,也没找到半个人影。

    沈家老爷都差点气晕过去,沈明章更是怒不可遏,然而谁也不知道,本该在这一天嫁给沈明章的洛云澜现在在什么地方。

    第二日清晨,做了伪装的季云初在街头吃混沌。

    沈家刚娶进门的哥儿不见了的事情,在第二天就传遍了,不得不说就算在这个时代,八卦传播的速度也是出奇的快,而且范围相当的广泛,连皇宫里面都听闻了这个消息。

    季云初吃着混沌,听着旁边桌上都在讨论这件事情。

    “听说沈家已经上报官府了,沈明章可是国舅爷,这事儿可真是闹大了。”

    “这个贼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谁家的哥儿不好偷,偏偏把沈家的哥儿给偷走了……”

    噗地一声,有一个桌上的人把刚喝进口的茶给喷了出来。

    默默吃混沌听八卦的往那桌看了一眼,只见那喷了茶的年轻人也看向了他,季云初立刻埋下了头。

    第130章 逃婚成功了

    那年轻人一看就是江湖人士,一身藏青的长袍,眉目俊朗,腰间别着一只长笛。

    季云初一看便知道,那长笛定然是那年轻人手中的兵器,上一世他与成烈闯荡江湖的时候,成烈就教给他很多江湖上的事情,包括如何分辨江湖人。

    不过这陌生人跟洛云澜没什么关系,季云初也不感兴趣。

    对季云初来说,除了任务需要面对的人,以及那个男人之外,这世上其余的一切都不过只是与他无关紧要的数据而已,关他何事?

    所以虽然感觉到那年轻人一直在探究的看着他,也浑然不在意,自顾自喝着自己碗里的混沌。

    不过不得不说,在每个世界里吃到不同风味的美食也是一大乐趣,吃到嘴里的滋味可是真真切切的,这街头小摊的混沌,也不比那沈家大厨做出来的差。

    季云初把汤也给喝光了,这才意犹未尽的起身,放下钱就走。

    那个一直盯着他的人见他要走,果然连忙追了上来。

    “等等,小兄弟!”

    季云初转身看过去,果然是那个腰间别着长笛的年轻人。

    从一开始这个人就一直盯着他看,目光带着探究,只是季云初不愿意搭理他罢了,也懒得想他是干什么的。

    “何事?”季云初淡淡道。

    他现在做了伪装,身上穿的是粗布衣服,脸上虽然不至于是易容,但若是不凑近了仔细看,也绝对不会看出到他原本俊雅漂亮的五官,季云初并不担心一个陌生人这么轻易的就认出自己。

    话又说回来,谁又能想到昨晚上被歹徒劫走的沈家‘少夫人’,现在在街上大摇大摆的吃混沌逛街呢?

    那年轻人拱手道:“在下景凡,风景如画的景,平凡的凡,初来皇城,对这里不甚熟悉,不知小兄弟可否……”

    “真巧,我也刚来没几天。”季云初面无表情道:“祝你玩得愉快,再见。”

    景凡:“……”

    见他转身就走,景凡想拦,然而他的脚还没跨出去,眼前的人眨眼间就离他好几步远。

    景凡愣了一下,眼睁睁的看着人随着人流走远了。

    季云初其实无处可去。

    洛云澜尚且年少,在洛家的时候,也是受长辈宠爱的小公子,然而嫁出去的哥儿拨出去的水,沈家为了东山再起,牺牲了最珍贵的小公子,比起他在洛家生活的好不好,洛家的人自然更在乎的是沈家的态度。

    若是在沈家受宠,洛家的人自然高兴,巴不得洛云澜能多多跟皇亲国戚搭上关系,让他们脸上也有光。若是洛云澜在沈家不受宠,洛家也跟着失面子,所以在洛云澜出嫁前,洛家的人就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在沈家当好这个少夫人。

    上一世,周子然为了报复沈家,连最无辜的洛云澜也没有放过,把洛云澜折磨成那样的是沈明章,但周子然也功不可没,洛云澜被赶出沈家之前,就曾经给洛家传递过信件,向家里求助,却迟迟没得到洛家的回音。

    对洛家来说,一个没有用的,很可能还会给他们带来麻烦的哥儿,怎么可能还会理会?

    连最亲的人都似乎不顾他的死活,也难怪洛云澜最后的时候那么绝望。

    季云初想起了洛云澜临死的时候,陪他走完最后一程的宁小川,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那个孩子可以说是洛云澜唯一的朋友,虽然他年纪小,但聪明机灵,而且知恩图报,洛云澜只是救过他一次,那孩子便像是被人是了恩惠的小狗一样粘上了他。

    哥儿本就是能生孩子的,既然跟女人一样能生孩子,如果也跟女人一样,对孩子有着天生的母爱,所以对这个孩子,洛云澜也是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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