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喜事 作者:凌冰儿
第一卷 从王爷到农夫 第六十二章 秘密被发现
第一卷从王爷到农夫第六十二章秘密被发现
不一会儿,王孟魁徒手捉了五六条金眼鲤,装满了那个小小的竹篓。
王孟魁叫芸儿将树上的绳子解开,提了竹篓上岸。这一次,芸儿不再拘谨地跟在他身后两三步远,而是和他并肩走在一起,一路上有说有笑的,还提了很多问题,都是关于农桑渔猎的,王孟魁对答如流,与上一次在县城里判若两人。芸儿心想,人家王孟魁本来并不嘴拙,只是由于头一次登门,又是相亲,难免不好意思。这不,说起农家之事,王孟魁简直如数家珍,从栽培果树说到放养鱼苗,从引水灌溉说到秋日收割……听得芸儿如痴如醉。结果,两个人走到了大伯父家的大门口,却还舍不得结束谈话,站在门外继续说。
当天的晚饭,现添了鲜鱼汤,每个人都是大饱口福。沈梦遥一面喝着鱼汤一面心想,怪不得河湾村人人都想钓上一条金眼鲤,的确是鲜美异常啊,上一世吃过鲈鱼左口鱼石斑鱼,都是很贵的,而且经过大厨的心烹调,却全都不及只放一些咸盐熬出来的金眼鲤鱼汤。而这里的人剖鱼的方法也与众不同,不用剪子不用刀,只拿一双筷子,伸进鱼嘴里去,顺着一个方向扭绞几下,然后再将筷子从鱼嘴里抽出来,这个时候,鱼身体里面的内脏就全都被筷子搅出来了,而鱼还是完整的。沈梦遥觉得这种剖鱼方法很新奇,于是暗暗记住,打算回家去试一试,尽管,他们捉不到金眼鲤,但是好歹,也可以捉到别的鱼啊。
吃饭的时候,沈梦遥特意请教王孟魁怎样捉到金眼鲤,可是王孟魁来到大庭广众之下,又恢复了木讷的表情,惜字如金地告诉沈梦遥,也没有什么诀窍,只是眼疾手快罢了。
芸儿倒是暗暗得意,因为,王孟魁只在自己面前无拘无束,这就说明,在他的心目中,自己是与别人不一样的。
沈梦遥长叹一声:“唉——看来,今天我品尝到的金眼鲤,从此以后就成为绝版了。”
王家大伯母急忙安慰她:“沈妹妹不用难过,要是你喜欢金眼鲤,等会儿让孟魁捉几只给你带回去。”
沈梦遥笑道:“不可不可,做人不能太贪心了。今天能品尝到如此鲜美的鱼汤,我已经十分满足,哪里还能奢望天天都有金眼鲤来解馋呢?”
沈梦遥还留了后面几句话没说,那就是,王孟魁之所以捉了这么多金眼鲤来给大家做鱼汤,完全是因为芸儿的缘故,而不是他本身有多么的热情好客,这一次,她与玉珍嫂子还有费家老大两口子,都是沾了芸儿的光。沈梦遥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知道王孟魁不会因为自己喜欢吃金眼鲤就去不停地捉鱼,所以婉拒了王家大伯母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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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之后,愉快的乡村之旅结束了,费家老大两口子带着芸儿告辞,感谢王家大伯和大伯母的盛情款待。沈梦遥和玉珍嫂子也与他们依依惜别,说实话,沈梦遥很喜欢小王庄这个地方,因为这里山清水秀,虽然与河湾村相隔不远,可比起贫瘠的河湾村来,这里简直就是世外桃源了。
芸儿也喜欢上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当然,原因和沈梦遥的不同,这个单纯活泼的女孩子,完全是因为王孟魁的原因才爱屋及乌的。所以,当嫂嫂悄声征询她的意见的时候,她只是用双手摆弄着衣带,一脸的娇羞。嫂嫂是过来人,明白小姑子的心意,回去和公婆一说,这门亲事,就算是板上钉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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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珍嫂子打着哈欠与沈梦遥一起下了马车,怅然道:“唉,还是我娘家好啊,只是才住了三天,太短了。”
沈梦遥打趣她:“那你可以休了里长大人,自己回娘家住去。”
玉珍嫂子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对这样的玩笑话毫不在意:“那哪儿行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辈子,我也不做梦了,在河湾村好好过日子就是。”
两个人一面说,一面叮嘱赶车的长工回去跟王家大伯说,她们已经平安到达,无需挂念,就各自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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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却没看见刘铮,一想十有八九在地里,于是只喝了一点水,就赶到了坡那边。
果然,刘铮正站在田地中央,也不顾正午的太阳已经颇有几分毒辣,一动也不动,不知道在干什么。
沈梦遥轻轻喊了一声:“刘铮”
刘铮猛然回过头来:“梦遥,你总算回来了。”
沈梦遥看他脸色不太好,有些纳闷:“你站在这里干什么?晒太阳吗?”
刘铮摇摇头:“我哪里有心情晒太阳?告诉你啊,昨天下午,我到这里来的时候,发现了两行脚印,而且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
沈梦遥一惊:“难道有人来过?发现了咱们的秘密?”
刘铮说:“我只是看见了脚印,没有见到人。可是,肯定是有人来过这里了。”
沈梦遥心里一沉,会是谁呢?谁这么无聊啊,来这么偏远的地方。要知道,这个地方,几乎没有人来,尤其是上一次玉珍嫂子到处嚷嚷说她家罗十八在这里遇到鬼之后。那么,就是有人怀疑她和刘铮,或者只是出于好奇,专程跑到这里来,看看他们这两个外乡人是怎么在这片盐碱地上种小麦的。当然,抱有这样心思的人,只能专程到这里来,而不大可能是顺路,因为这里不是去县城或者镇上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村庄的必经之路。
想到这里,沈梦遥觉得自己的汗都下来了。她极力猜测着这两个好事者,因为刘铮说,脚印一大一小两行,很明显是两个人的。
难道会是罗十八?上一次深更半夜跑到这里来,以为能挖到金银财宝,却不料连毛都没见着,却吓了个半死。莫非这家伙贼心不死,非要弄清楚他们为什么对这块荒地情有独钟才肯罢休?
“也许只是有人偶然经过这里吧。”沈梦遥安慰刘铮,也是在安慰自己,“也许只是在晚上,本看不见地里的情况。”
刘铮说:“但愿如此吧。否则,我们一定会被村里人当做妖孽的。”
两个人满腹疑惑,回到了家中。
前脚刚刚进门,后脚就有人热情地招呼道:“刘大兄弟,梦遥妹子,真是没想到啊,你们种田倒是一把好手。坡那边的荒地,早就没人理会了,你们种下去的麦子却长得又高又壮。”
两人心中一惊,同时回头看去,原来是族长家的三儿子罗虎。
不等他们两个回答,罗虎已经走进了院子,看了看院子里面种的花花草草,笑道:“原以为这个院子就要这样破败下去了,没想到在你们手里还打理得不错。对了,你们究竟是怎么侍弄那块荒地的,里面的麦子,竟然都能长那么高?”
沈梦遥扯着嘴角,算是回了他一个笑容:“那个……只不过就是勤快些罢了。其实,那块地也没那么糟糕,只是很长时间没人耕种。”
罗虎有些不高兴:“梦遥妹子,我今天可是诚心来讨教的,你要是不愿意说,我也不勉强,可你也不能糊弄我呀”
沈梦遥十分心虚,看向刘铮。
刘铮更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事情很明显,去过那块地的两个人里面,其中有一个肯定就是这罗虎。也不知道他跑到那个地方去干什么,只是让他发现了秘密,现在又来追究底,而且又搪塞不过去,这该如何是好呢?
虽然刚刚立夏,在贺州,过了夏至天气才会真正炎热起来,而此刻的刘铮,已经都是汗如雨下了。
罗虎看他们两个脸色苍白的样子,十分诧异:“种地的事情,有什么不好说的?我只是路过你家门口进来随便问问,看你们这幅样子,好像我要抢走你们家麦子一样。”
沈梦遥终于醒悟过来,笑道:“我们怎么会这么想呢?只是,那块地真的不像你们想象的那样荒凉,虽然有些盐碱,可底下的土质还是不错的。再说,我们是外乡来的,好容易得到这么一块地,就是安身立命之本,能不尽心尽力去耕种吗?也许,只是我们下的功夫多了一点吧。”
罗虎皱起了眉头:“可是没见你们两个怎么劳累啊,甚至都没见你们犁地。可别告诉我,你们是一个人扶着犁、一个人拉着绳耕地的。那块地我见过,板结得石头一样硬,就凭你们两个,恐怕到了秋天,那几亩地都还是犁不好。”
沈梦遥更加心虚,赔笑道:“那个……我们……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我们下的功夫也不少啊,只是大家都在忙着耕自家的田,没有注意我们这两个外乡人罢了。”
罗虎说:“可是你们甚至都很少去挑水。那块地我是知道的,每天没有二十几担水,麦苗一定会渴死的。你们老实说……”说到这里,罗虎压低了声音,又想院门外看了看,弄得跟特务接头似的,“你们老实说,你们究竟是怎么种出来那么好的麦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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