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 作者:八步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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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这么说。。。”蓝凤凰有些委屈地望着我,“你也知道,女孩子很美好,各有各的美好。我嘛,看到美好的东西,总是想把玩一番,这是对美的追求与向往,也不由我控制啊……”
“……渣攻!”我用岳灵珊当初说我的口气,吐槽,“呸,渣攻!就是渣攻!”
蓝凤凰被我骂得灰头土脸:“反正我已经告诉你了,这可是我压箱底的绝活,我师父的师父传给我师父,我师父再传给我的……一般人我可不告诉。”
“……”所以是我不识好歹了么?、
我简直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
倒是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系统要让她穿十二次,来组十二个cp了。我觉得那是活活想把她撑死,然后才能回头认真喜欢一个人。
唔,这就像一个人,原本喜欢吃红烧肉,但你顿顿都给她吃红烧肉,顿顿都吃,顿顿都吃,她最后肯定会见了红烧肉就腻的==
如果按照系统的设定,让她穿越十二世,跟十二个人连续谈啊谈啊谈,估计最后会彻底大彻大悟,懂得爱的真谛吧……
我一面琢磨蓝凤凰的爱情,一面哀悼自己的爱情,就这样在江湖上流浪。
坦白说,我终究不是蓝凤凰,没有她的自信与魄力。我是真的不敢肯定岳灵珊会喜欢我,所以自然也不敢对她用强。我唯一能做的,只有守候和等待。
以一个守望者的姿态,守望者她的生活,看她在生活中经历一切,然后,等待合适机会的到来。
我已经笃定:如果有机会,我不会管什么原著设定,一定会带她走。
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所有的一切,都跟原著一样:令狐冲得不到岳灵珊,伤心离去。而岳灵珊却一直跟林平之在一起,相亲相爱,(至少,在她自己看来,是相亲相爱,因为她的是真的爱林平之,而林平之也是表现得很爱她的样子)我根本没有任何机会。
这个时候,我才真正明白:两个人的问题,永远都是两个人的问题。只要这两个人感情不出问题,就永远不会有第三个人出现,因为出现了也没用。
岳灵珊和林平之之间,就没有我的位置。
纵然,林平之并不是真的爱岳灵珊。纵然,只是岳灵珊的一厢情愿。但,只要她心不死,我就没有任何机会。
所以,我一直在等。
但我没想到:与此同时,还有另外的人,跟我一起等。
离上次东方不败离开,已经许久了。
一切事情都在继续,唯有东方不败不见了。
日月神教有一个东方不败,我知道,那是杨莲亭扶植的傀儡。真正的东方不败,早已不知去向。
其实,我也在找她。
我是真的有些担心她。不是担心她被仇家寻仇,也不是担心她的身体健康。我只担心,她的心境。
这样一个闷、骚性格的人,在雪心死亡、雪千寻离开后,一个人漂泊江湖,日子真的能过下去么?
只是,不管我在江湖怎样打听,都找不到东方不败这个人。
不管是她的朋友,还是她的部下,抑或她的仇人,都没有再见过她。
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去处。
但有一天,我收到一个日本忍者雾隐雷藏的信:发现了东方不败的踪迹。
☆、第62章 装逼是一样技术活
雾隐雷藏是日本忍者,武功很高,带领着东瀛忍者在中原有所企图。
我原本并不想招惹这种人物,主要是恶心。
唔,当初看《东方不败之风云再起》这部电影,里面的雾隐雷藏形象,实在是……捂脸,并不想看啊。尤其最后被毒液喷遍全身的时候,嗷,至少我这种向往美感的清纯少女蛮恶心的。
但是,系统君在奖励我偷得《独孤九剑》后,立刻又给了我一个新的任务,那就是通过雾隐雷藏找到雪千寻!
对于这个任务,我一开始也是拒绝的,我的理由是:我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东方不败。
【嘁,靠你?你要是能找到雪千寻和东方不败,早就找到了。】
“呃,可是我会努力找啊。我以后更努力,拼尽全力找,一定会找到的。毕竟我武功已经这么高了,你说对不对?”我认真辩驳。
然而,系统却显然不打算给我异议的权利。
【小受没资格发言反对,好了,去做事吧。你现在进度积分是66%,离胜利已经很近了,加油吧。】
这一次,更是连表情都懒得打了么?
我无语。
还有,为什么我积分刚好拼成66%?这数字好巧呵。
【因为这数字吉利,66大顺嘛。】系统回答了我的心声。
于是我不说话了。
好吧,我的积分其实只是她随便设置着玩的吧==
纵然如此,作为一个蚁民,也没办法。在这个穿书系统里,我只有被玩的命。
还是那句话,生活就像被弓虽女干,如果你不能反抗的话,那就学会享受吧。偶尔呻/吟两声更好,捂眼==
不要问我是怎么摆平雾隐雷藏的,作为一个武功高强的穿越者,这其实非常简单。
透过21世纪的电影,我已经知道这个雾隐雷藏是假冒的,真正的雾隐雷藏早就死了,如今盔甲下的,只是一个假冒雾隐雷藏的侏儒。不过,雾隐家族从来都是只认盔甲不认人(好吧,这伙人也是醉醉的),所以他一直作为雾隐雷藏混得如鱼得水。
而我踏着绝世轻功,直接等在他房间,告诉我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秘密,让他帮我做一件事,否则就把这秘密公诸于众,让他和他的亲人族人都在东瀛被雾隐家族追杀,不得安生。
虽然他很想干掉我,但在试了几次无果后,还是只能接受了我的吩咐。
好吧,其实所谓的江湖,不过也是一场弱肉强食。只要有真正的武功实力压制,一切,都不是问题。这社会,真黑暗。唉,还好我是高手,所以还蛮爽的o(╯□╰)o
怪不得,就连东方不败都喜欢吟诵李白的那首诗: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皇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1]
我摇摇头,将这首诗让一个街头书法家写上,装裱好随身携带,便去见东方不败。
嗯,为了方便跟她装bi。
咩,别问我为什么不自己写,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合格现代女青年,我只会用中性笔,不会用毛笔好么。就算是穿越一世,上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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