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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混在三国当谋士 作者:放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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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下人,对此他率先拿出了诸葛瑾避嫌诸葛亮的说辞:“望李将军莫怪清之谨慎。实乃如今各侍其主,清与文若固然情同兄弟,可哪怕兄弟相会,也当退无私交,方避通敌之嫌,好显坦荡。”

    又亲自给他斟酒赔罪。

    他说得有理有据,还通情达理地向他请罪,李典哪里敢接了这名扬天下的智士的这杯酒,赶忙推辞,无可奈何地表示理解道:“流言确实可畏,燕清大人言之有理,典深以为然,岂有不听之理。”

    燕清赞道:“文若所托中人也!”

    燕清一边笑眯眯地给李典灌酒,一边端详着鼎鼎大名的荀彧大人——虽然现在名气还没他大——所精心备的礼,倒真出手大方,是一套完整的《诗经》。竹简上字迹如走飞龙,精神气满,燕清因临摹过许多毛笔字贴做消遣,装模作样地观赏一番,品评起来也头头是道。

    他连赞好字,又深表感动道:“观此字迹,不但见文若之字法精进不少,也知他得遇明主后心境开阔、欢愉畅快。如此有心,劳他于日理万机的闲暇惦念,清愧矣。”

    他倒不十分笃定是荀彧亲手誊抄的,只猜测极有可能是,不料真蒙中了,让有心试探他是否真与荀彧是久别之旧识的李典更加摇摆不定了。

    燕清明知李典话里话外都在试探,却毫不在意,句里行间都透出对荀彧的了解和熟悉。

    他可是对荀彧觊觎已久了,只可惜穿来的时机太晚,荀彧已辞了袁绍,自己投入彼时势微的曹操帐下,从此事必躬亲,鞠躬尽瘁。

    他纵使有一千种方法拐人挖墙脚,也不好冒着激怒曹老板的风险,去挑战极高难度的虎口夺食,唯有悻悻放弃。可对荀彧的了解,却是半点不少的。

    上至荀彧爸爸爷爷辈,下至他族中兄弟子侄,远些说是荀彧的志向和打算,近里谈是荀彧避祸冀州前的一些个连曹老板都不一定清楚的逸闻,他都能如数家珍,一一道来,说得活灵活现,显是了若指掌。

    趁李典被忽悠得一愣一楞的,燕清赶忙去备了一份回礼给荀彧,也托他转交,神情流露出深切的不舍来,末了还意犹未尽地补了一刀狠的,一本正经地淳淳叮咛:“近来事多,虽渴见文若久矣,无奈近期恐难成行。待此间局定,清定亲去访问,望文若切记保重身体,熏香虽好,也莫贪用,尤其一些个极浓郁的,着实于体无益,更应谨慎相待。”

    荀彧酷爱为衣熏香,于曹营中也不是个广为人知的事,李典好歹是在陈留时就投了曹操的老资历,也与荀彧称得上志趣相投、颇有几分私交,曾邀他来家中做客,才得知他在闲暇时喜差侍女将衣裳熏染木香。

    而荀彧那日所待的内室在他离去后也依旧香味萦绕,三日不散。

    李典这下是彻底信了燕清所说的,他与荀彧非但是许久不见的老相识,还私交不浅了,否则一名动天下、声名远扬之翩翩名士,又怎会对曹营中一小小司马之癖好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就不知为何文若要对此遮遮掩掩,于主公面前故作与他从未谋面。

    哪怕李典知荀彧对主公忠心耿耿,殚精竭虑,在如山铁证面前,也不禁心生疑虑了起来。

    等到宴毕,真正要踏上归途的李典连迈出的步子都是恍惚飘摇的,却不完全是有了醉意的缘故了。

    第27章 流言蜚语

    送走李典,燕清毫不迟疑地来到了刺史府的议事大厅要报备一下,结果刚一迈进门槛,坐在案桌旁处理公文的贾诩便抬了眼,笑眯眯地招呼:“重光可算是来了。”

    混得熟了,燕清也不再那么端着架子,不客气地在他身旁坐下,玩笑道:“文和可是对清之大驾恭候已久?”

    贾诩摇头晃脑道:“非也,非也,乃这些个待办书文对重光想念。”

    燕清随手捡了一个竹简,用边角在贾诩面前敲了敲,挑眉道:“文和休要得寸进尺,清可是随君差遣、任劳任怨、被结结实实地使唤了整整一月,叫你舒服地当了许久甩手掌柜,哪怕亏欠再多,也合该弥补完了。”

    贾诩故作讶异:“莫不是诩记岔了,这些个竟非军师祭酒之职责所在?”

    燕清佯怒地一拍桌案,喝道:“文和既然还记得清乃祭酒,便该听吾号令!”

    贾诩慢吞吞地坐直了,不动声色地岔开话头:“不知重光与故友之使相聚,可还算融洽?”

    燕清早有准备,也不计较他故意转移话题,闻言调侃:“文和如此关心于清,倒叫吾受宠若惊尔。”

    贾诩潇洒地摇了摇扇:“诩虽与重光相交不久,却也知重光乃长坂坡人士,纵使战火连绵,烽烟四起,又如何自荆州长坂,千里迢迢地流落至豫州颍川,甚至乎冀州袁本初处?”

    燕清笑道:“可不就是破绽百出的一套说辞,倒叫清无端端地就被赠了个至交好友。”

    贾诩瞅了笑容洋溢的燕清一眼,眸中略带怜悯,却非是冲着被算计的燕清而去的:“只怕正中了重光下怀吧。”

    燕清笑容一滞。

    他觉得必须跟贾诩好生分说分说了,明明他是被针对着设下叫君臣离心之恶计的受害者,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堪堪化险为夷,现吕布那头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开脱,怎到贾诩口中,反而成对方要遭殃了?

    见燕清神色不虞,贾诩真心实意地劝道:“诩知重光善识人荐人,目光独道,然于虎口夺食,虽收益颇丰,损毁亦大,不妨暂且放过,待时机成熟再下手不迟。”

    意思是,试图从同是一州刺史,颇有义名的曹老板手里头抢对方爱将的缺德事儿,唯有眼毒的燕清干得出来,可收益大,风险更大,还是别冒着得不偿失的险去偷曹老板一亩三分地里的菜,先放着让他养养吧。

    燕清简直比窦娥还冤——虽然这时还没窦娥这号人物,他万万没想到,没在贾诩这得到点同情和安慰就罢了,还反过头来被倒打一耙,着实被气乐了:“分明是清于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凭空多了个身在敌营、未曾谋面的挚友荀文若,哪能不回敬一二?何时在文和眼中,清竟成了一雁过拔毛之人!”

    “雁过拔毛?”对他情真意切的喊冤,贾诩是半点不带搭理的,不仅如此,关注的重点还跑偏了,对这立意新颖的词儿听着有趣:“重光口中屡出妙语,以这词形容重光之举,可是再贴切不过了。”

    燕清恍然间生出种……

    他似乎挖坑把自己埋了的错觉。

    贾诩似乎还嫌打击不够,顺口夸他几句:“重光莫怪,诩非是质疑重光之才。恰恰相反,诩深信,除却重光之识人之能,无论是诡辩之才,或是蛊惑之术,皆都堪称独步天下,无人堪以比肩。”

    作为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燕清卖了还帮着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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