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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官别开枪![快穿] 作者:洋梨子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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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官别开枪![快穿] 作者:洋梨子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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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非是他的管辖范围近日里有些小混子来闹场,担心其他组织可能要有动作云云。程霄心知他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些根本不是重点,也就随口敷衍几句。

    果然,经过一番铺垫之后,黄毅话锋一转,说城北那片街区管辖权一直没定下来,怕不利于防守,到时咬到嘴边的肉又要让别人给抢了。又说他手底下人手还充足,有些弟兄没分配到什么工作整天闲得发慌,他想要替帮主分忧,也算是为整个组织好。

    好个屁,还不就是眼红城北那块肥肉,哪怕南北隔了整座城也要巴巴地来抢。

    程霄吞下嘴边的粗口,装出一脸无辜,皱眉道:“城北目前不是由念恒管理吗?哪来防守不周的问题?”

    李念恒一哆嗦,杯里溅出几滴茶水。他跟了程霄这么久,对方还从来没有单叫过他的名字。这是在当着黄毅的面耍肉麻是吧。

    原本程霄盘算着让李念恒名义上代管这个地区,当然不可能真的给他实权,只是利用他的名号挂个虚衔,目的是为了拖延正式分配管辖权的时间。等过段日子不引人注意的时候再把地盘划分给自己的心腹,免得吃相不太好看。

    所以后来李念恒一出事,旧部几个堂口纷纷蠢蠢欲动,觉得程霄就算再不甘愿,这下也只能把地盘让出来。

    但没想到听程霄此时话里的意思,竟然像是真的要把城北交给李念恒。

    黄毅顿时噎了一下,慈眉善目的笑容变得有点僵硬。

    “听说二当家最近身体不大好,年轻人嘛,身体有毛病还是得好好休养,免得落什么后遗症。管理市区这种粗活累活,交给我们这几个老头子得了。”

    “黄叔说这话我就不敢担待了。”程霄露出一丝为难的神色,“这样吧?我再考虑考虑,跟念恒商量看看。”

    “还有什么好商量的?他那臭脾气你最清楚,再硬的骨头就算肠子穿了他也啃下去。你替黄叔劝他几句,这是为了他好。”

    黄毅这些话说得看似亲切和蔼,实则句句语带威胁,暗示如果李念恒得了城北,不只得面临双角蛇的压力,以黄毅为首的几个老堂主也不会让他轻松。

    “黄叔说得是。”程霄脸色一变,笑容显得有点勉强,“这个事情……我会慎重考虑。争取这几天给你答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黄毅也不好再步步进逼。

    两人又你来我往地说了几句场面话,便截断了通讯。

    黄毅的影像从茶几对面消失,李念恒则从电视墙旁边的收讯死角里走出来。

    “鱼都上钩了,线还不收。”

    “还有其他的鱼呢,再给剩下的老家伙几天时间。”

    黄毅是第一个为了这碴来找程霄的,却不是最后一个。程霄巴不得赶快把城北拱手送给几个老堂主,台面上却得装得十分为难,免得让人起疑。他故作犹豫拖延几天时间,一来吊吊黄毅的胃口,二来等着其他老堂主收到风声过来分一杯羹。

    他要所有的旧部势力都卷进这场风暴里,再将他们一网打尽。

    而李念恒,作为这场风暴的源头,正悠悠哉哉坐在他身边喝着茶。

    “喝茶看戏,你倒是有点表示啊。”程霄不满地撩他一眼。

    “哦,演得挺好。老狐狸一只了,还能这么装纯卖萌。”

    “再能装也比不上你。赶紧喝完了换衣服我们出门。”

    “去哪?你倒是给个提示呀我好知道要换什么。”李念恒摊开手,展示自己身上的睡衣。

    程霄十成不耐烦:“换什么都好,不要穿得像刚从我床上爬下来就行。”

    作者有话要说:  謝謝評論和收藏的小姐姐,愛你們!(比心心

    ☆、我的长官是心狠手辣大帮主7

    程霄要去的方向是城南,这座城市的贫民窟,也是他们俩极其熟悉的地方。

    虽然当下盛行无人驾驶的自动车及飞行器,但是为了防备有人在车子电脑系统上做手脚,他一般还是习惯自己开车。

    李念恒坐在他的副驾驶座,因为懒得回自己住处拿衣服,他穿的是程霄的衣物。居家日常的衬衫长裤,穿在他身上大致合身,对比程霄的流氓气质,同样的穿着放他身上平白多出一股书卷气。

    黑色烤漆的跑车在街道上疾驶,从高楼林立、街容清洁整齐的商业区来到城南贫民区。

    这里的楼房层层叠叠,大部分都是用劣质建材毫无章法地搭建,不断扩增的建筑遮蔽日光,新楼压旧楼,使得街道更加窄小。如果不是对这一带地形十二分熟悉,根本不可能驾车在错综曲折的巷弄间穿行。

    一进贫民区,车速就被迫减缓。不时有几个全身脏兮兮的小孩站在路边好奇地观望。

    程霄一手扶方向盘一手夹着菸,嘴里喃喃抱怨:“也亏你想得到,居然得跑到这种地方来。”

    “没办法。我呢,其实是个挺念旧的人。”李念恒专心致志观察窗外的景色,经过一间脏乱阴暗的蒸饺店时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哎呀真怀念,当初在这里偷东西吃总是被老板追着跑十几条街。”

    “你还笑得出来?那个卖饺子的大叔下手可狠了,你哪次不是被他揍得爬不起来?”程霄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像在看神经病似的。

    “是吗?”李念恒看起来还是很开心的样子。“老板揍人疼不疼我倒是忘了,只记得他家卖的饺子特别好吃。”

    尤其是那会李念恒只要挨了揍,程霄就会把自己偷到的吃食分给他,这样一来就算挨了打也不疼。

    “只记得吃的不记得疼,该不是给打傻了吧。”程霄喃喃自语。

    车子驶过店铺,拐进两个路口外的深巷,在一片破败的砖造楼房前停下。

    “就这里?”

    “就这里。”

    “老样子?”

    “嗯,老样子。”

    这栋楼不知道盖了有多少年,一楼几乎已经塌了一半,里边楼梯也垮了。歪斜的门扇随着冷风一晃一晃,里面砖土散落一地,烟尘弥漫,完全没法住人。

    倒是楼房二三楼的结构还算完整,里面的住户干脆搭了个铝梯从窗边直通地面。程霄和李念恒顺着铝梯爬到三楼,又踩着三楼的窗框翻上顶楼。

    顶楼一间铁皮搭建起来的小屋,就是他们共同生活了好几年的地方。

    “愣在那里做什么?进来啊。”

    程霄站直了身体,拍拍裤子上的灰尘,看着李念恒走向那间铁皮屋,取出钥匙开门,回过头向他招呼,霎时间有种时空异位的错觉。

    屋里还算干净,李念恒大概费了不少力气清扫过。他们搬走之后,里面只剩下一些简单的家具,衣柜、桌椅、床架,全都整齐地堆放到墙边。房内绝大部分的空间都被几组机器给占据着。

    当前的全息通讯设备其实占不了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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