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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叫他是洋葱精 作者:这个六月超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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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叫他是洋葱精 作者:这个六月超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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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他剥的橘子,嘴里、心里都是酸酸甜甜的味道。

    而可怜的猫,在隔天被送到宠物店里做了全套检查,还要扎针,连指甲都被修得整整齐齐。当然,它喵呜喵呜叫了一通,喊破喉咙却也没人救,非常悲惨。从此以后,猫再不敢轻举妄动,离杨聪十多米的时候,已经警觉地逃窜,死活不肯靠近。

    与猫斗赢了的杨聪:嘿嘿嘿。

    第14章 14 学知识

    卤菜店终于重新开张,基本照旧,除了门外新贴了张红得显眼的招工启事。

    以前杨昇仗着年轻力壮,也不放心旁人,便自己打理着店里的一切。如今要养孩子,开支大了,在店里的时间却可能要缩短,杨昇最终决定招个店员帮忙。节流暂时做不到,那么干脆开源,凭卤菜店的名气和老客人的喜欢,总有赚头。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合心意的店员,这段时间杨昇还是要亲力亲为。

    杨聪年纪太小,被留在家里好好学习,不准偷跑下楼。猫和他八字不合,早早逃了出去,家里倒是清净不少。杨聪不是没闹过别扭,可看到杨昇辛苦,他也心疼,乖乖地应了对方的要求,趁空闲坐在沙发上看书。中午杨昇会关店一会,上来和他吃饭,之后就一直到很晚才会再回来。杨聪颇为可惜地看着杨昇离开,抱着书学唉声叹气。

    书是杨昇特意买回来的,为了给杨聪补全缺少的常识,还有给往后上学打好基础。当然,这一点杨昇闭口不谈,还未打算让杨聪知道。与书配套的是那种带语音教孩子认字数数的电子产品,杨聪本着尝试的心态玩了玩,发觉还不错,有些入迷地点点画画。

    在老家的时候,杨昇已经教会了杨聪不少东西,但还不够,他最大的遗憾就是没长个机灵的脑子去读书,获得更高学历。对杨昇来说,杨聪这么聪明的孩子,以后自然是要考名牌大学,找一份安稳的工作,一生顺遂。他把自己的执念放在了杨聪身上,而杨聪很听话地接受了。

    今天是周五,傍晚时分的街道嘈杂非常,夕阳的余晖涂抹在人们来来去去的身影,有些刺眼。杨昇眨了眨眼,拿起毛巾擦掉快流入眼睛里的汗水,说话时声音死板:“对,要照顾孩子,早点关店。”

    很长一段时间没看着他的客人们纷纷表示惋惜:“真不能再开晚一会啊?”

    杨昇快手快脚地把柜台上的东西都收拾好,摇了摇头:“孩子太小,我不放心。”

    “是老板你的儿子?”有客人好奇地问。

    好几个女客人同时竖起耳朵,叽叽喳喳:“对啊对啊,是儿子吗?怎么没听说老板你结婚了啊!”

    听了这话,杨昇顿了一顿,开口道:“不是,是我侄子,从老家那边过来。”

    女客人们长长舒了口气,又面露笑意:“侄子啊……多大了,上学了吗?”

    杨昇心情尚好,因此没将她们请走,一边擦手一边回答:“快七岁了,是要在城里上学。”尽管小孩实际上年纪很小,也不高,但为了让他上学,当初杨昇将对方的年龄多报了一点,记在户口的出生日期一算就是七岁。

    “七岁,那很大了啊!”女客人们七嘴八舌,“老板你真是溺爱孩子,舍不得。”

    “嗯。”杨昇并不掩饰自己的想法,嗓音倒是多了几分暖意,没刚才那般冰冷。

    又聊了一会,店里的人终于慢慢散了,杨昇收拾了不多的碗筷,丢进后厨的洗碗机里,然后关好店门落了锁。虽然今天早了些关店,但该打扫的还是要打扫干净,顺便准备好明天要用的材料。这几天还是很热,店里的空调已经关了,杨昇舍不得那些电费,若是自己在的话,就带着全身汗水干活。

    因而进门的时候,杨昇轻轻推开要扑过来的一只:“都是汗,我去换衣服。”

    “哦,叔叔快去吧。”杨聪仰着头,两眼里透着激动的光。

    杨昇自然明白这是为什么,半天没见着对方,他也想着念着,一时觉得小孩在家里会闷,一时又怕他顾着玩不学习。至于杨聪的心情更简单一些,见杨昇回来了,那股挠心挠肺的牵挂感一下子烟消云散。

    晚饭还是平常的风格,杨昇吃得多,算是肉食动物;杨聪随他口味,但有点挑食,一板一眼地学着用筷子。作为一个人,杨聪要学的东西很多,目前最困难的莫过于手上的两根棍子——怎么摆弄都觉得不对。

    杨昇看了一会,没忍住伸手纠正他的动作:“食指放这里。”

    “哦……”杨聪嘀咕一句,乖乖地换了手势,这回看上去倒是顺眼多了。

    杨昇心里不免有些愧疚,先前在老家太过纵容自家的一小只,虽说后来没怎么亲手喂食,但杨聪总不肯拿筷子,他也没严肃起来教训对方。这番下来,造成了杨聪只懂得使勺子,使得风生水起,一碰到筷子就哭丧着脸。

    杨聪忽然叫了一声:“啊——掉了。”原来是夹起的肉片不小心从筷子上掉下来,骨碌骨碌滚到一边,汁水淅淅沥沥。发觉自己犯错了,杨聪忐忑不安地扭头看杨昇:“叔叔,弄脏了。”

    “待会擦干净。”杨昇没理会油腻的一小片桌面,视线仍旧落在小孩的手上,“手腕用力,不要整个手都掰过来。”

    杨聪点点头,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他不仅在日常生活里要学很多,而且最重要的是,学会融入人类社会,把自己当做真正的人。

    否则,杨昇也不会花费那么多精力来教他,更不会一改节俭的性格买了各种早教的工具。甚至杨昇还打算搬回来一台电脑,毕竟这年头,每家每户的小孩似乎都需要学上网。杨昇自己不太懂,但下定决心先学着,到时候就不会被杨聪问得哑口无言了。

    杨昇自己也改变了许多,原来喝酒的习惯快被忘得一干二净。老家那边的酒很烈,村长曾经让他陪着喝两杯,可那次杨聪在一旁看着,趁人不备,偷偷用勺子沾了点,结果差点醉死在餐桌上。正因如此,他怕小孩好奇心重,以后染上恶习,就不敢在对方面前喝酒了。

    因此这顿饭也没有酒,杨昇收拾了碗筷,用冷水洗了脸,精神比往日要更好一些。

    杨聪早在客厅的沙发上坐好,像老头盘着腿,腿间摆着学习工具,聚精会神地念着什么。偶尔觉得困难,他的眉头立马皱起来,嘴巴也很可爱地撇着。

    闲下来的杨昇凑近去听,发觉是极其简单的英语词汇,不由得勾起唇角:“听懂了?”

    “uncle!”杨聪碰了碰杨昇的手臂,又指向自己,“me!”

    杨昇被他逗笑了,探手过去揉揉对方的发顶:“嗯,比叔叔厉害。”

    得到赞扬的杨聪更高兴了,换了个姿势半靠在杨昇怀里,一页一页翻过去,慢条斯理地读给对方听。令杨昇惊讶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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