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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玉满堂 作者:艾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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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玉满堂 作者:艾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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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情地陈述:“你看,你还是这么软弱。”

    冰凉的器械进入了她的身体,金玉森强劲地压住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你的羞耻心你的道德感,外界和世界赋予给女人特殊的柔软,都会成为致命损毁你的武器。”

    他一把掐住曼珍的后脖颈,突然高声厉喝:“告诉我,你想活下去吗?!”

    曼珍嘶声大叫:“想!”

    突然愤怒的挺身,曼珍张牙舞爪的去抓金玉森的脸和脖子,甚至用上了嘴,狠狠的撕咬他的肩头。

    金玉森终于罢手,湿淋淋的铁柱哐当一声扔到一旁,将曼珍平稳的抱起送回楼上,守到她一直平静下来,水晶烟灰缸里满是烟头。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我同你说了什么吗?”

    他不管曼珍有没有回应:“不要以为自己是个女人,这个世道就会可怜你。”

    青烟氤氲覆漫整个房间,他坐到床边抚摸她的脸颊:“现在,我要告诉你另外一句话。不要让这个世道欺骗你,女人和男人有什么分别?都是肉体,同样都是肉体,就不存在廉耻之分。没有缺胳膊少腿脑袋还在,你就是个完整的人。”

    金玉森躺下来,包住冰凉的身躯,将她的头压倒胸前:“只要你认为你是对的没有做错,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击倒你,能做到吗?”

    曼珍久久的回魂,紧紧的抱住他:“我能。”

    第103章 倒数第六章——sm

    曼珍最近已经不太能见到叔叔,金玉森早出晚归神出鬼没,几天能碰头吃顿饭已算不错。她担心他,这种担心似乎毫无道理,因为金主任是那样坚实又有见识的存在,如果他不想说,曼珍总不能拿筷子去撬他的嘴。就算真撬,也不过是做无用功。

    曼珍未免闷闷不乐,亟需要排遣内心苦闷,不知不觉就到了颐和饭店。如今她也不需要再带一大堆黑不溜秋的保镖,她跟吴敬颐已经生成一股默契——常人所不能理解的共存方式。在外看来,他们就是一对水火不容的敌人,至于敌人间私底下怎么找补,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颐和饭店门口摆着满满当当的新鲜花篮,外墙的大面积的玻璃窗边挂上了许多小点灯,璀璨如繁星。曼珍立在外面朝里看,只见大厅熙熙攘攘的都是绅士和女士,天顶上吊下繁复精美的水晶灯,屋内凉快周游,屋外闷热潮湿。

    曼珍同两个贴身保镖耳语两句,他们听命没入边角。

    白衣服的门童早就拉开了大门,请她进去,曼珍在人群里搜寻吴敬颐的身影。既然是他的场子办宴会,没有道理主人不出场。很快,她川流不息的衣香鬓影中,找到了那个混蛋,吴敬颐的白衬衫领口竟然打着一只黑色的小领结——这种小领结通畅是喜爱俏皮时尚的男子所使用。

    吴敬颐侧面对着曼珍,正同一位女士讲话,这位女士个子娇小玲珑,衣着并不华丽,十分简约朴素的日式斜襟亚麻长裙。曼珍不过多看了两眼,就察觉出这位女士与众不同的气质。姓吴的混蛋说两句,她便会已极其恭敬又甜美的姿态回应。

    曼珍急促的吸了两口气,狐疑又生气地着拉过一位侍应生:“今天这宴会到底是做什么?”

    侍应生见她是位体面美丽的小姐,笑着回道:“您不知道么,是一位叫菊田的商社会长想要投资老板的产业,其他的,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曼珍放开他,这次偷偷摸摸的靠过去,只听吴敬颐颔首而笑:“川岛小姐,您太谦虚了。”

    川岛小姐很年轻,苹果脸笑起来有明显的酒窝:“叔叔从武汉过来,早就听过您的大名,但是真没想到您这么年轻。您叫我美智子就好,不用太客气。”

    敬颐抿一口红酒,似乎又说了什么,曼珍咬牙转身,像是被扎了针眼,迫不及待的离开这里,她去后面的花园落座,叫了杯香槟,仍旧是忍不住透过月亮门,在人群中探寻。男的鹤立鸡群,女的娇妹恭顺,任谁看都是一对金童玉女。曼珍不看还好,越看火气越大,很快烧成了熊熊大火。转眼间,美智子从月亮门出来,钻进一圈人群,又过来片刻,她朝曼珍这个方位走来,曼珍起立截住她的去路,笑意吟吟地:“川岛小姐?”

    美智子愣了一秒,略一鞠躬:“您认识我?”

    曼珍勉强同她周旋了两个来回,像个拈酸刻薄的小婊子,便拿眼风觑会场的主角:“看起来您很欣赏吴先生。不过我听说——”她神神秘秘的凑到美智子耳边:“他可不是表面上看去那么优雅绅士的男人。”

    曼珍有心想用“狗日的”或者“混蛋”这样的词汇形容吴敬颐,然而这样说显得不是很可信,让人理解成她纯粹是因为跟那人有私仇,有私仇的人讲起对方,自然是有多难听有多难听。

    美智子似乎还有些头脑,温温的笑:“能够成功的人,必然不是轻易被人理解的。”

    曼珍气得快要翻白眼,口不择言的扶住川岛小姐的肩膀:“事业上我可能没有话语权,私生活上,你懂得,女人最关心的也就是这类型的话题,他呀,风流得很呢!不信的话,你可以去打听打听,以前有个姓廖的女人跟着他,跟了好多年,结果他还是辜负了人家。”

    曼珍耸耸肩摊手:“她现在挺惨的,好啦,我也不多事了,大家都是女人,我不忍心看你被人蒙骗。”

    金小姐颇为解气地诋毁了姓吴的,再没留恋的往外走,一位黑褂子低调的男人从里面追出来:“金小姐,老板让您稍等片刻,他马上过来。”

    曼珍一挥手:“神经病,我跟他不熟!”

    敬颐把招待的事情交给手下的经理,接了西装外套大步的往外走,闪烁的霓虹灯下,一只着深紫旗袍的活物走得虎虎生威,敬颐似乎能穿透纤薄柔软的肩头,看到愤怒闪着火光的杏眼。他隐晦的笑了一笑,快步追上去,然而曼珍已经转了道弯,等他跟着转弯,背后突然顶住两管枪口,曼珍从灯柱后走出来,歪嘴笑着打了个响指:“给我绑起来!”

    曼珍不方便把人带回家,于是找了个普通的宾馆,要了顶楼角落的房间,两个便衣大兵挟持着吴敬颐,悄声无息的送上去,再是粗野的推搡着送进浴室,浴室中规中矩,水池里有些黄斑,旁边的水管也是锈迹斑斑。

    曼珍好整以暇地坐在马桶上,斯文的翘起腿:“把他捆在水管上。”

    保镖干活得同时,都觉得这位小主人玩得很有心意,但又没资格旁观,于是自动的退了出去,到楼下打牌去了。

    曼珍哄着歌出去泡了杯热茶,从包里拿出牛皮纸包的药粉,全数倒进绿茶里。她端着茶杯进去,送到敬颐的眼皮子底下,茶杯里明显飘着还没融干净的白粉沫子:“哥哥呀,你今天好配合,既然这么配合,就把这个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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