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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十一章 感动俞大猷
    明朝富家子 作者:星辰玖

    这年头农村要置办一桌像样的酒菜可不容易,因为乡里根本就没专门的市场,什么鸡啊鱼啊都要现抓现杀,至于猪肉,那更麻烦,一头猪最少也有上百斤,人家可不会为了卖点肉专门杀头猪。

    不过,这乡下也不是一点肉都买不到,一般哪个村子杀猪了,附近十里八乡的村子都会收到消息,去得早一点,还是能买到肉的。

    杨氏既然已经决定给自己的儿子和杨聪做顿好的了,便不再犹豫了,她直接跑到堂屋外大喊道:“狗蛋,狗剩,快点,过来。”

    她的话刚落音,两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便从外面看热闹的小孩堆里屁颠屁颠的跑进来,兴奋的道:“大娘,什么事啊?”

    杨氏毫不犹豫的对着那个大点的孩子道:“狗蛋,你去清源山把你大猷哥叫回来,就说他朋友清风来家里做客了。”

    狗蛋闻言,回了一声“好勒”,随即便转身一溜烟跑了。

    这濠格头村其实就挨着清源山,清源洞离村子也就十来里远,而这会儿农村的小孩,跑个十来里压根就不算什么,就是家里人不让他们到处乱跑而已。

    这狗蛋早就想跑清源山里去玩玩了,就是怕家里人骂,现在得了俞家大娘的嘱托,家里人也不会骂他了,他自然跑的欢实的很。

    杨氏看着他边跑边蹦的背影,不由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即又对剩下的小家伙道:“狗剩,去田里叫你爹娘回来,就说大娘要几条鱼,另外还想托他们去买点肉。”

    狗剩闻言,边叫着“今天吃鱼咯”,边蹦蹦跳跳的跑了。

    他家虽然有鱼塘,也不可能天天吃鱼,只有在别人家要买鱼的时候他父母才会顺带多捞一条自己吃,所以他才会这么兴奋。

    其他小孩见状,纷纷露出羡慕的表情,有的甚至口水都流出来了。

    杨氏见状,摇头笑道:“好了好了,看把你们馋的,等下让狗剩他爹娘多买点肉,今天中午一人来夹一块,都玩去吧。”

    院子外面的小孩闻言,立马一哄而散,大老远还能听见他们在那里欢呼“有肉吃咯,有肉吃咯。”

    杨氏见小孩都散开了,这才在院子里四处张望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到那只正在角落里翻虫子吃的大公鸡,她二话不说,上前逮住那只大公鸡,熟练的把其双翅往后一绞,随即便拎着往屋里走去。

    这会儿农村家家户户差不多都喂着鸡,家里富余点的就喂的多一点,家里穷点的就喂的少点,不过,一般人家都是拿鸡蛋当荤菜,除了过年,很少有人杀鸡吃。

    杨氏原本就没喂几只鸡,这只大公鸡更是她家最后一只公鸡了,几只母鸡孵鸡仔还靠它呢,不过这会儿这些都不重要了,杨聪一挥手就是上百两银子,不知道能买多少鸡仔呢,她还能小气这只公鸡嘛。

    杨聪这会儿正闲的无聊呢,他见杨氏拎着只大公鸡进来,下意识的撸起袖子就要跟上去帮忙。

    这一下,不但是杨氏吓一跳,就连侍立在一边的侯之坦都大吃一惊。

    倒不是说这会儿是个男人就不用干家务活,普通老百姓家里可不分什么男女,地里的活,女人也得去帮忙,家里的活,男人也的搭把手。

    谁要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干,就等着吃饭,那就是混子,全村人都会看不起。

    问题这杨聪的身份不一样啊,他可是真正的富家子弟,公子哥儿,穿衣他能伸个手就算不错了,吃饭他不要人喂就算好的了,帮忙下厨,开什么玩笑!

    杨氏当然是拒绝的,就连侯之坦都拉着他不让他去。

    杨聪一看这情形,更要去了。

    一开始,他是习惯使然,因为前世的他大多都是自己做饭,回家的时候帮父母做饭那也是必须的,他都习惯了。

    这会儿杨氏一拒绝,再加上侯之坦情急之下一拉,他瞬间便有了想法。

    要是俞大猷回来,看到自己帮他母亲干家务活,估计会感动的一塌糊涂吧。

    于是乎,他就如同一头犟驴一般,说什么都要跟上去帮忙。

    杨氏拒绝了一会,见杨聪执意帮忙,也就没说什么了,她也是第一次跟富家子弟打交道,不知道富家子弟到底有多精贵,侯之坦却还在苦口婆心的劝阻,甚至要替他去给杨氏帮忙。

    你去了有个屁用啊,杨聪假假意思拿出富家子弟的张狂劲,直接对侯之坦喝道:“你烦不烦,好不容易出趟门,能不能让我玩个尽兴?你就待这好好帮大娘看着银子,不要再啰嗦了。”

    侯之坦吃这一喝,也没了办法,得了,大少爷当这好玩呢,他还能怎么样,他只能老老实实站那里看着两包银子,杨聪却是兴致勃勃的跟着杨氏进了厨房。

    俞大猷家的厨房也相当的宽敞,灶台也相当的大,中间那口铁锅更是大的吓人,那锅口足有半丈方圆,两边还有两口小点的,那锅口直径最少也有三尺,这足以证明俞家当初的兴旺。

    杨聪还是第一次进这种农村厨房,看什么都感觉新鲜的很,那兴奋劲可不是装出来的,杨氏一见他表情,还真以为他是图个新奇来“玩”的呢。

    她见杨聪表现的如此兴奋,也没多想,就当杨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使唤起来。

    杨聪自然是竭力配合,杨氏烧水,他就帮忙烧火,杨氏杀鸡,他就帮忙拔毛,全不当自己是个富家子弟。

    没过多久狗蛋的爹娘便提着几条鱼过来了,杨氏直接给了狗蛋他爹娘一锭银子,让他们帮忙去十里八村寻些酒肉回来,然后又开始杀鱼去鳞片,准备老姜生葱等佐料了,杨聪则在一旁又是帮忙提水,又是帮忙洗菜,忙的不亦乐乎。

    还未到午时,俞家大院便飘出阵阵诱人的肉香,这时候,俞大猷终于带着邓城和汤克宽跑回来了,他一看杨聪在厨房帮自己的母亲做饭,忙的满头大汗,弄得满身草木灰,果然感动的一塌糊涂。

    其实,杨聪这招并不怎么高明,甚至,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招还有点烂。

    人家又不是傻子,你一个富家子弟没事跑我家,又是送银子,又是帮忙做饭,要没有什么企图才怪。

    但是,俞大猷偏偏就跟一般人不一样,他是真有点实诚,或者说太忠厚老实了,杨聪这么干他不但没有起疑心,反而觉得杨聪这人没一点有钱人的臭架子,又乐于助人,值得深交。

    杨氏跟俞大猷心思差不多,也没什么心眼,她一见自己的儿子回来了,便一个劲的夸杨聪的好,并极力嘱咐俞大猷,一定要帮杨聪,不能让这乖孩子被人欺负了。

    俞大猷这会儿其实也没什么事,不论是武功还是兵法,他都已经炉火纯青,会试对他来说只是小菜一跌,他缺的只是去京城的路费而已。

    杨氏这边鼓一敲,再加上他已然对杨聪有了好感,杨聪一邀请,他便答应跟着去惠安帮忙,甚至邓城和汤克宽都嚷着要一起去。

    杨聪自然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最后,在他的一再坚持下,俞大猷终于接受了一百两银子一个月的辛苦费,就连邓城和汤克宽也被杨聪五十两银子一个月给收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