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灵石水真有这么厉害?”宁珞突然想到那匹马对着灵石水的疯狂,看样子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对灵石水都有着莫名的诱惑力啊。要是她用这个来打猎,会不会也有这样的惊喜呢。
“姐,咱们打了这么多鱼,要是能都卖了肯定能卖很多钱呢。”没想到宁想想也在为家里的钱着急,看到姐姐打了这么多,第一时间竟然不是自己吃,而是拿去卖了好换钱。
“那是,走,咱们这就回去。清蒸,白灼,红烧,炸鱼丸,鱼火锅......”宁想想还没完全听明白,便见姐姐十分勇猛将十几斤的大鱼背在身上了,还走得飞快,宁想想在后面追的“呼哧呼哧”的。
“姐,你慢点。”
“姐,你等等我啊。”
宁珞走在前面浑然没觉得自己走多快,等自己回头才发现,已经将宁想想远远的甩在后面了。“宁想想,看样子你得多锻炼了啊,看你走得跟乌龟爬一般慢。”
宁想想好不容易追上了姐姐,怎甘落后,不停的晃动着小脚丫子,把个小脸憋的通红,总算是跟上了宁珞的步伐。
“姐,你怎么了,跑这么快,快把我累死了。”宁想想追上宁珞后,一脸委屈的样子。然后就像是树袋熊一般拽着她的衣角,不肯松开了。
看他这副可爱的样子,宁珞忍不住伸手在他头发上揉了揉,内心软的一塌糊涂。
她这个弟弟真是可爱,软萌软萌的。
“那是因为姐姐一直在锻炼,就走的快了,你要是经常锻炼,也能跑我这么快,说不定还能比我走更快呢。”
宁珞嘴上跟宁想想这么解释,自己心里其实也挺疑惑的,莫不是因为昨日在灵力池里洗过澡的关系,她的身体变化的太大了些。
看来这灵石真是好东西啊,比小五的灵气泡泡都要好上很多。
宁珞心里暗自感到高兴,这次自己真是捡到宝了。看来她还得好好的谢谢那个玉器店的小哥才是。
回去的路上宁珞已经打定主意了,今天她捕了不少鱼,她决定一半做给陈伯还有姐姐,想想他们吃。另外一半,她准备用来派用场的。
最主要的还是想办法将鱼卖出去,卖一文是一文,多挣点钱,宁薇也会高兴一些,免得整日里看着她愁眉苦脸的。
宁珞现在才深刻的知道,人对灵力需求量很大,有了灵力就有可能触摸到所谓的修真境界,或者这世上真的存在过神仙之类的。有所谓的功法和符箓,天师,法师,修真者等这些有大神通的人。不过宁珞暂时对所谓的修真还不感兴趣,因为她觉得这个目标离自己太过遥远了些。她目前最为感兴趣的便是,原来灵力对小动物们也同样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有了这个法宝她以后就不愁捉不到鱼了。说不定以后她还能靠卖鱼,杀出一条发财的路子呢。
不过宁珞知道,同样是卖鱼,却有不同的讲究。学过销售都知道,直接卖商品是最低级的销售方式。而将自己的物品进行一定的包装,加上更多的附加值,才能卖出好价格。
比如前世几千元的菜叶蛋,上万元的月饼,里面加人参,灵芝这类附加品,直接将原本只有几毛钱,几块钱的东西直接翻了几十上千倍。
她有这么好的例子在这里,自己为何不能活学活用呢。而且镇上的那些老板们一个个的狗眼看人低,像昨日那样,估计她又是连门都进不去的结果。所以今儿个她一定要想办法和那里的老板们亲自谈一谈。
心里有了个想法,宁珞便和宁想想回去了,回去后,她便迫不及待的查看自己今天的收获成果了,她这一看不打紧,一看完后真的是即高兴又惊喜。她们打的鱼品种很多,不但有黑鱼,胖头鱼,竟然连十分稀有的笋壳鱼和桂鱼都有。
桂鱼又名鳌花鱼,乃是“三花五罗”中最名贵的鱼品种。而且它鱼肉细腻,肥厚鲜美,没有鱼胆,关键还无鱼刺,桂鱼在古代十分难得一见,因此被人们称之为鱼中之上品。宁珞看过《万界全书》,知道桂鱼的营养价值很高,价格更比一般的鱼价格高两倍还不止,甚至还有人将之媲美为龙肉。
而且她钓到的桂鱼不是一条,是两条。一条大约23斤重,一条大概34斤的样子,肉质敦厚,看上去十分的肥美。
知道桂鱼的价值后,宁珞顿时像对待宝贝一般,小心翼翼的侍候着,将两条桂鱼和一条笋壳鱼,单独放在旁边的小木桶中用水养着。既然这桂鱼如此珍贵,她一定要好好的斟酌一般,千万不要浪费了这么好的机会。
将这些鱼一一拾掇好,宁珞便开始准备中饭,今儿个陈伯可是第一次来她们家吃饭,她可得好好准备。
想到宁轩对自己多有照顾,宁珞便让想想偷偷的跟宁轩打个招呼,让他中午过来吃饭。
就在宁珞离开陈伯的茶铺没多久,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竟然出现在茶铺周围,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和宁珞有过节的宁欢。
正常的情况下,宁欢是不屑于到这种地方来的,不过她已经打听到最可靠的消息,孟家的二公子和京城来的柳少爷,最近一直在盐场进出十分频繁。
陈氏知道女儿的命,是富贵命,是要嫁到好人家去的,如今有这么好的机会,她们怎会放弃。于是就连老太太她们都给说服了,齐欢可是带着一家人的希望来到这里的。
为此,她还特意叫了辆牛车过来的,因为怕被人看到,她早早的就到了,为的就是想要制造一个偶遇的机会。
对于宁欢来说,只有像镇上孟家,林家这样的有钱人家,才会配得上自己。而她又自傲自己的姿色,因此她今儿个特意打扮一番,还让陈氏准备了一份吃食特意准备来献殷勤的。
宁欢的舅舅和姥爷都在盐场做事,舅舅因为认得几个字,在盐场也算是个小头目,因此宁欢知道了孟天则便是舅舅的顶头上司。于是她便千方百计打听到孟天则的一些喜好,可是外面的人,对孟天则的一切,知道的也很可怜,因为他本人一向不善于交际,而且也很是不屑和人打交道。
在他的世界里,似乎除了练武,管理好盐场的事情,对其他的事情就不感兴趣了。而且孟天则行踪十分神秘,经常来无影去无踪,要想知道他的喜好,可比打听皇帝老子的事情还要艰难。
哦,还有就是他对她的母亲十分的孝顺。
不过,柳清丰就不同了,他长得英俊潇洒不说,人也十分随和。因此宁欢决定从柳清丰这里做为突破口。
知道柳清丰和孟天则的关系匪浅,柳清丰还经常给孟天则送吃的,于是她便早早的在那边等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