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澍仍不解气,又抓起竹根雕成的笔床当头砸了过去。
这下正砸在明怀远脑门上,立时肿起个鼓包。
明怀远不躲不闪,只沉默地俯在地上。
楚澍大嚷一声,“滚”,自己当先走了出去。
小厮听泉早听到屋里的碎瓷声,见楚澍怒气冲冲地甩袖离开,急忙端着簸箕进来,瞧见明怀远脸上的青肿吓了一跳,不迭声问道:“表少爷,你没事吧?”
“不妨事,”明怀远缓缓起身,拂了拂衣袖,问道:“四爷去了哪里?你去侍奉四爷吧?”
“听竹跟着去了,表少爷还是去找府医瞧瞧为好。”这么俊俏一张脸,要落上疤岂不可惜了?
听泉心里感叹着,走到院子,扬手唤了名小厮过来,“带表少爷去找府医。”
小厮赶紧带了明怀远出去。
楚澍盛怒之下走到大房院门口,本想进去与明氏理论一番,可终究不愿把明怀远那番话再重复一遍,自个闺女多好啊,又漂亮又听话,懂事得让人心疼,就这样明怀远还看不上,竟然移情别恋。
他看不上晴丫头,晴丫头还看不上他呢?
楚澍一甩袖子又往回走,进屋从长案的抽屉中找出两家婚书和庚帖来,怒气冲冲地复来到大房院,不能石榴通报完毕,“蹬蹬蹬”进了厅堂,二话没说,当着楚溥跟明氏的面把婚书撕了,“孩子们的亲事就此作罢,从今往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第95章
楚溥与明氏俱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讶异地问:“四弟,这是怎么回事?”
楚澍倨傲地说:“你们明家门楣高,我们攀不上,不攀了还不行?明怀远的庚帖还给你们,你们尽快把阿晴的庚帖还回来。”“啪”地将红纸写的庚帖拍在八仙桌上,扭头就走。
明氏无奈地看着楚澍潇洒的背影叹道:“四叔也是,都这般年纪了,脾气还这样,话不说清楚就发火。”拿起桌上的庚帖仔细看了看,“平白无故地,又是为了什么?儿女定好的亲事怎能说断就断?”
楚溥一向不管这些琐事,劝道:“四弟就这样,脾气上来不管不顾的,当年母亲也没少受他的气,过两天等他消了气再说。”
话音刚落,就听到石榴在门外通报,“表少爷过来了。”
紧接着,门帘被撩起,明怀远阔步而入。
明氏瞧见他红肿的脑门吓了一跳,忙凑上前细细看了,问道:“怎么弄的,要不要紧?还有这脸,哎呀,也不知道会不会留疤?”
“都是小伤,已经让府医看过,也擦了药,”明怀远拨开明氏的手,一撩袍襟仍是跪下了,“侄儿有负姑母厚爱……我心中另外有了人,实在不能再娶六表妹,适才已经去四爷那边退了亲事。”
明氏顿时愣在当地,大张着嘴久久不能合上,半晌才返过神来,问道:“远哥儿,你莫不是在说胡话吧?”
“姑母,我清楚得很,从没有这般清醒过,”明怀远跪在地上,头低垂在双臂间。
难怪刚才楚澍会如此生气?
平白无故地退亲,虽然男子脸面上也不好看,但受影响更大的却是女方。
以后楚晴还怎么说亲?
明氏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抬脚踹他两下,可看到他脑门上的伤痕,还有如雪般白衣上沾染的残墨,不觉又心软。
她这个侄儿从小才学好,心高气傲的,何曾有过这样狼狈的时候?
想必刚才在四房院已经受过教训了,事已至此,她就是再打他几板子也于事无补,也弥补不了楚晴名声的损失。
明氏气道:“你翅膀硬了,自己能拿主意,以后你愿意怎样就怎样,我不再管你,可你替晴丫头想过没有,这次亲事不成,她以后怎么办?”
明怀远直起身来道:“事情因我而起,自然有我担着,要是有人问起来,就说我身有隐疾不能成婚。”
“亏你这种理由也能说得出来,以后你不想做人了?”明氏指着他骂道,“晴丫头的庚帖在你大嫂那里,你负责要回来,你们兄弟两人的事情以后别再找我。”连带着把明怀中也怨恨上了。
第二天清晨,楚晴陪着楚澍在四房院吃罢饭,已经辗转反侧一夜,打过好几次腹稿的楚澍才吱吱唔唔地把退亲的事情告诉了楚晴,“那畜生有眼不识金镶玉,阿晴放心,爹爹肯定再给你找个好点,不管相貌还是才学都远胜过那个畜生。”
楚晴并没有特别的伤心,只是觉得遗憾,明怀中媳妇很好相处,可惜以后不能做妯娌,而且也很难找到像明家这样门户清净的了。
遗憾之余又有些好奇,“明表哥没说他心仪的是哪家姑娘?”
“不管是哪家的姑娘总归不会胜过你,”楚澍斩钉截铁地说。
难得父亲这么维护自己,楚晴心头一热,不由弯了弯唇。
回到倚水阁,正赶上针线房的王婆子送马甲过来,楚晴挨件看了,见针脚细密做工很精致,笑着让问秋付了所用棉花的料钱,又额外抓了一大把铜钱算作赏赐。
待王婆子离开,紧接着吩咐春喜将马甲送到外院楚晟屋里,然后又指使丫鬟们收拾屋子,将案几换了个方向,原先是正对着窗户靠在墙边,改成了垂直着窗户。
折腾了半晌,等屋子终于安静下来,楚晴才察觉出胸口闷闷的钝疼来。
说是不在乎,可毕竟是真切地因之欢喜过,也憧憬过,岂会半点不走心?
只不过看着父亲那般小心翼翼地转达,又斩钉截铁地保证,不想让父亲担心,也不愿让自个儿失了面子而已。
***
周成瑾收到马甲与信件时,已临近清明节,便是北堡镇再冷,这会儿也草木回青,野花盛开了。
躺在绵软嫩绿的草地上,仰望着湛蓝的天际上悠悠飘过的白云,周成瑾高兴得就如田野吹过的风,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马甲虽然不是楚晴亲手缝制的,但布料是她选的,想必她已经不恨自己了吧。
而且,终于甩掉了明怀远那个人模狗样的家伙,不枉郑和忙得团团转指使人四处寻找凌峰。
周成瑾惬意地扯了根草叶放进嘴里慢慢嚼着,这两个月鞑靼进犯多次,都被无情地反击回去,这个时节大概是边境最平和的时期,不管是万晋还是鞑靼都忙着春耕,轻易不会挑起战事。
要不要去集市上买几匹布送回去?
这里的织物与京都以及江南非常不同,质地很厚实,做衣裳固然不太舒适,但色彩极亮眼,还有一些银饰,或许楚晴会喜欢。
周成瑾想到做到,一个鲤鱼打挺从草地上起来,牵了马就往外走。
北堡镇不比宁夏镇那么大,但处在太行山脚,与鞑靼人相距最近,集市上会有不少山货和鞑靼人独有的毛皮跟饰品。
周成瑾将马栓在集市旁的大柳树上,斜眼瞥见郑戎与郑和已不知何时跟了出来。周成瑾颇有些奇怪,他行事向来随意,天马行空的,想起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不太喜欢身后跟着小厮。可这两人就有这本事,不管他去了哪里,不出一刻钟的工夫准保能跟了来。
即便跟着他俩也不往前凑,郑戎人高马大的,寻常人不敢靠前,而郑和,长相普通的就像沙漠中的一粒沙,挤进人群里立刻找不到踪迹。
集市不算大,只约莫两条街长,卖的东西倒齐全,吃得用得样样不缺。
周成瑾买了张羊毛织的花瓣锦的地毯,宁夏人织地毯喜欢用蓝色花纹搭配红色、黄色和月白色,色彩浓烈耀目。
尺寸不算大,长七尺,宽三尺,正好铺在架子床前,夜里要是仓促,踩在上面不会担心脚凉。
周成瑾刚付过银子,郑戎已鬼魅般闪身过来,将地毯夹在了腋下,而郑和也悄没声地走到了周成瑾身边,低声道:“公子,味为先酒楼门口,那个穿灰衣的是安国公身边的幕僚。”
安国公的幕僚,来北堡镇干什么?
周成瑾心中一凛,顺着郑和所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个身材瘦削背有点驼,下巴蓄着两寸来长的胡须的中年男子。
男子手摇折扇看似意态悠闲,可骨碌碌转动的眼珠却显示出他内心的警惕与防备,朝着四周看了几眼,踱着方步离开。
郑和悄声道:“我去打听一下他见了谁。”说罢又消失在人群里。
周成瑾一边挑选银饰一边不动声色地朝味为先酒楼打量,只见从里头出来对穿戴不俗的母女,接着又有个客商打扮的鞑靼人出来。
北堡镇这边的规矩,不杀来往两地的行商之人,但遇到鞑靼士兵或者行迹鬼祟的牧民却绝对不会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