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宵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找到郝七的居住地,因为他没有在ht老板安排的小区公寓生活,反而自己租了个老式胡同里的小平房,所以林宵走访这个嫌疑人的前期工作还挺麻烦。
老式胡同是海城的地标,虽然年代久远,建筑显得破旧而落魄,但那股子似乎从青石板上散发而出的潮湿味儿,夹杂着青苔以及爬山虎的气息扑面而来,就像许许多多人童年的回忆,铺天盖地袭来。
记得郝七的个人资料里,显示他并非海城人士。这倒也不稀奇,如果是本地人,进了ht工作父母亲戚还不得削他!不过这就跟他选择住在老旧狭窄的平房而不是高档方便的公寓房形成了反差,毕竟除了念旧的海城本地老人,哪有年轻人爱往胡同里钻的呢?
门是很薄的木板门,敲上去有空落落的感觉,很明显中间是架空的。
天已沉,林宵抬手看了看表,七点多钟的光景,今儿也不是周日,不出意外郝七应该还在家。
林宵知道郝七不算是ht最受欢迎的男招待,甚至可以说他是ht生意最不好的男招待。因此,别人白天晚上都要上班,只有他,白天能在家睡大觉。
ht晚间营业时间从八点开始,林宵把郝七出门吃饭的可能也给算了进去,笃定他现在肯定在里头。
果然,几分钟后屋里传来脚步声。门板实在薄,声音太过清晰,林宵甚至在想,如果里面住的是个杀人犯,自己能直接一脚踹开门进去将其制服。
郝七开门狐疑地看着林宵,手搭在门上不松开,警惕性十足。
林宵愣,呆呆瞅着对面的男人,表情有些不符合他这个刑侦小队队长的身份。
竟然是个光头?!
林宵有些不淡定了,他看过死者邵三的照片,手头也有嫌疑人钱一的资料,所以对于ht这些男人的颜值,林宵下意识抱以非常高的期盼。
可明明他昨晚收集的资料里,郝七是个虽说不怎么惊艳但也干干净净足够清秀的男人啊!怎么突然就成了小侄女常看的那个光头强?
郝七见林宵不说话,整张脸都拧到了一起。
“请问您是?”他还算礼貌,并没有把呆站在自家门口的陌生男人给赶走。
郝七比起邵三和钱一,相貌的确差了一大截。他的五官其实挺精致的,黑眉笔直,眼睛又大,是老人嘴里常说的那种大开大合的长相。但遗憾的是拼凑在一起欠缺了一些美感,眸子少了神韵,鼻梁少了英气,嘴唇又少了性感。
当然,现在撇开这些不谈,那夜幕下闪亮亮的卤蛋头,已经直接把郝七没有多高的颜值给拉到了最底端。
偶像派小鲜肉都驾驭不住的光头,郝七竟敢?
林宵默默想,这大抵就是他生意没有邵三他们好的原因吧。不仅容貌比不上,还非得选个不适合自己也不适合大众的发型……那就是没有发型……
去ht玩乐的大老板,看到这大晚上一个大灯泡,再好的兴致都没了吧。
“不好意思,我想您应该敲错门了。”郝七不是很有耐心,问了一声之后见林宵还在神游,不禁就拉下了脸子。
他作势要关门,林宵赶紧伸手,同时掏出自己的警察证。
“你好,川南分局刑侦队队长林宵,就邵三被害一案想向你了解一些情况。”
郝七关门的动作猛然一顿,胡同口的路灯在他光溜溜的脑袋上反射出一个好笑的银白色泽。
“这样啊,”他似乎并不意外,平平淡淡应了一句后,先是回头扫视了一遍屋子,随即才回道,“那进来吧,但是我时间不多,再有十分钟就该出门了。”
林宵计算了一下,“足够了,感谢配合。”他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直接抬脚进了屋子。
没有想象中的简陋,至少还有独立的卧室和卫生间,以及一间小小的、只够一个人转身的厨房。燃气灶上架着小锅子,但没开火,估计林宵到的时候郝七正在准备着简单的晚饭。
“要喝水吗?不过没有茶叶,凉白开可以吗?”郝七依旧语气很淡,站在厨房门口转头问林宵。
一句“不麻烦了”已经到嘴边,林宵却忽然换了回答,“好的,可以。”他见郝七抿唇转身进了厨房,开始细细打量空间不大的客厅。
其实也说不得是客厅,中间一张八仙桌,四条长板凳,边上是陈旧的五斗橱和放在上面的老式crt球面显示电视,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回到了90年代甚至80年代。
林宵记得自己小时候也差不多是这样的生活环境。
屋子收拾得很干净,没有多余的琐碎,桌是桌椅是椅,该归纳起来的一定都被郝七收在了抽屉里,林宵一眼看去没注意到有任何值得抓住的细节。
除了角落两个空的白酒瓶。
酒瓶放在五斗橱旁边,是那种能在小商店买到的很便宜的普通白酒,能用来烧菜的。
林宵走过去看,微微弯腰,这才发现原来两个酒瓶并非是空的。其中一个快要见底,另外一个还有大半瓶呢。
酒香浓烈,有类似于土家烧酒的独特呛人气息,给人一种哪怕喝一口也会烧心烧肺的灼热感。
“你的水,”刚准备仔细瞧瞧,郝七却已站到了身后,用他特有的平淡嗓音缓缓道,“警官想喝酒?”
林宵转身,在这行摸爬打滚那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听不出别人话里头的意思。
郝七这是认真的呢,还是在嘲讽他呢?
身前的男人自己不过初见几分钟,林宵却觉得他那份淡泊寡凉似已经深深烙刻。偶尔一恍惚,竟觉得郝七有那么一点夏当归的影子,同样的性格,冷冷的,淡淡的。
“不,我在想你酒量不错,喝的是白酒,”林宵摆手,接过郝七递过来的凉白开,把话题就这么掀了过去,“既然你时间不多,咱们也不饶了,说说你和邵三的关系吧。”
林宵一边坐一边注意着郝七的表情,很遗憾,他觉得自己的微表情认知还达不到能捕捉蛛丝马迹的程度,所以完全看不出郝七反应在脸上的情绪。
不过郝七似乎也没有什么表情变化,只淡淡“嗯”了一声,随即坐到八仙桌的另一边,两手交握放到桌面上。这给林宵的讯息非常不好,因为郝七是被他们列为嫌疑犯的,可他这动作,却是代表了坦然。
如此,能看出郝七心理很平静,一定程度上和嫌疑人的可能产生了矛盾。
“既然你能找到我,那也不用我多说我的职业了,”郝七耸耸肩,大概是习惯了,并没觉得有任何难堪,“所以我和邵三的关系,就是同事,”他见林宵皱了皱眉,忽然轻笑道,“当然了,如果可以,我也愿意将他定位为竞争对手。”
“我们的薪资不是固定的,而且老板每个月发的钱少得可怜,生活费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那些客人,他们高兴,就会多给,我们也就赚得多。”
“邵三是我们八个里面最会赚钱的,前年还是大前年他就已经能每月往银行存钱了,”郝七不抽烟,却从自己兜里掏了一根出来递给对面的林宵,“相比较而言,我就是那个最不会赚钱的。”
“那你有没有可能因为客源问题而生出要杀害邵三的念头?”林宵没有接烟,反而快速出口。
郝七手一顿,但却没有抖。
“别开玩笑了,”他淡淡笑,整张脸没有放松,只把烟又塞了回去,“这话你该去问钱一,邵三死了接下来的第二把交椅是他而不是我,难不成我为了要做生意把其他七个人都给杀了?”
他吃吃笑,这是林宵自郝七开门后头一回见到他表情的松动,“你是不是觉得我生意最差是因为我在八个人里头长得最丑?还是个光头?”
“咳咳!”林宵撇开脑袋干咳,忽然又想到,郝七的光头会不会是因为他得了什么病?譬如白血病化疗?
林宵眸光微动,郝七看得分明。
“你想的没错,我之前检查出患了淋巴癌,接受化疗才掉了头发。”
林宵一惊,不敢相信眼前的男人依旧用那么平淡的语气在说着这世界上最可怕字眼之一的“癌”。
“你觉得,我一个将死之人,还有必要去把ht的头牌杀了让自己上位吗?”郝七始终弯着唇,涉及自己死亡问题的时候,他反而比之前态度温软了不少,“再说了,老板要是知道是我砸了他的摇钱树,癌症不杀了我,他也分分钟会要了我的命。”
郝七说这话的时候没有露出半点慌张,林宵觉得如果不是他早就已经不在意自己的生死,就是他的确没有杀人。
“我还是早期,皮肤症状不明显,今晚就准备去跟老板辞职了,”郝七把自己的情况一股脑儿全盘托出,“不然等到晚期皮肤溃烂,吓到客人就惨了。”
他不求老板给他丰富的薪资,只要不坏了ht生意,他才走得心安。
都说死者为大,这身患癌症的人林宵也突然有点不知道该如何审问。咬咬牙,他还是继续了,“你最后一次见到邵三是什么时候?”
郝七抬头,“就国庆前那个周末吧,他来我家喝酒,喏,”他指了指角落的白酒瓶,“喝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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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下1400字!照例明天补!【已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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