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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堪称传奇的人物
    汉克少校带着其余的十八名士兵走了,弗格森少尉留了下来。

    将近一万磅精制食盐把汉克少校他们的那二十驾马车塞得满满的,幸亏这个时代欧洲的四轮马车已经非常盛行了,这次这些瓦西楚们带来的马车都是那种负重能力很强的四轮货运马车,否则这一万磅精制食盐汉克少校还就真拉不走。

    虽然只有不到一万磅食盐,可汉克少校他们带来的这些货物连这些食盐价值的五分之一都没有。这些货物中铁器和棉布占了大头,其余的货物还有一些种子、烧的颜色乱七八糟的玻璃以及酒水。

    如果石熊没有来到高树部落,那么这些东西足以把高树部落积攒了好几个月的存货全都掏干净,毕竟这些东西都是高树部落的族人目前最需要的。

    就好像汉克少校他们带来的那种和六印铁锅差不多大小的铁锅,这东西别说在欧洲了,就算是在詹姆斯敦,一个铁锅也不过是几便士的事儿。可是拉到高树部落,这么一口铁锅要是没有十张完整的海狸皮或者是两张野牛皮,你是甭想拿走的。

    但可惜的是,石熊现在来了。他虽然对于欧洲的物价不是很了解,但大体也知道一些。像最重要的盐、铁、马匹、粮食等物资的价格,他通过史书知道不少。

    所以,汉克少校他们蒙不了石熊。而当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看到部落里的族人几乎家家都有铁器,战士们的手里几乎每人都有一把铁制武器,他们就知道自己带来的那些铁器已经彻底变成垃圾了。

    再加上石熊拿出来的精制食盐实在是太吸引他们了,所以这些货物近乎于半换半送的就全扔到了这里。

    汉克少校必须要把所有的马车全都腾出来才能把这些珍贵的精制食盐拉走。

    带来的这些货物,在詹姆斯敦连十英镑都不值,能够还回来这么多的精制食盐,那绝对是大赚特赚。

    当然,这些货物仅仅是这一万磅食盐的订金,如果汉克少校还想继续交易,他如果还想彻底掌控这条食盐销售渠道,石熊就不怕他不来。

    在汉克少校临走之前,石熊交给他一张兽皮,上面罗列着几样东西,马匹是排在第一位的。这张兽皮上罗列的东西,才是这批食盐以及下一批食盐所交换的真正东西。

    那些族人们可不知道这里面的猫腻啊,在看到守护者大人仅仅用这七八天生产的食盐就换来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些族人一个个乐得都和过绿谷节一样。

    就连立雷,也是在震惊的张着嘴巴好久说不出话来之后,就再也不吱声了。

    还说什么?让他立雷去和那些瓦西楚交易,打死他立雷可做不到这一点。

    可是守护者大人仅仅用了一会的时间,就把瓦西楚们带来的东西全都留了下来,部落甚至连一张毛皮都没有付出。

    这就是差距!

    虽说食盐那东西更珍贵,可是自从守护者大人教授族人们如何制盐,现在部落里一天制作出来的食盐就能堆满一间木屋,以前在族人们眼中珍贵无比的食盐,现在反而成了部落里最不值钱的东西。

    留这东西干嘛?容易受潮结块变质,人还不能多吃,做出这么多盐,就是用来交换东西的。不仅要和那些瓦西楚们交易,还能和切洛基族的各部落甚至是王庭交易呢。

    最关键的是,有了制盐的手艺,以后就再也不用看东边帕芒基人的臭脸了!

    部落里的族人们欢天喜地的在那一大堆货物中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石熊则在自己的木屋中和弗格森少尉聊了起来。

    其实在第一次听到帕特里克.弗格森这个名字的时候,石熊就差点蹦了起来。

    无他,如果眼前这家伙确实是叫这个名字的话,那么以他的岁数而言,这家伙还就真有可能是历史上为英军发明“弗格森步枪”的家伙。

    要说起历史上的帕特里克.弗格森,那是一个堪称传奇的人物。

    这家伙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的家庭中,上面有父母,下面有一个妹妹。他的家庭并不算富裕,所以早在他十四岁那年,他就成为了一名大英帝国皇家陆军的普通士兵。

    这个当时还是一个孩子的家伙,在参军之后就跟随大英帝国的皇家陆军来到了英吉利海峡对面的弗兰德斯国服役。

    弗兰德斯大概位于后世比利时的西部地区,并且延伸到了法国的北部。那里拥有诸多富饶的港口城市,比如布鲁日和根特。

    这个国家原本是一个一个伯爵领地,那里的人讲的是一种叫作“弗兰芒语”的“荷兰语”方言。弗兰德斯伯国在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早期曾经辉煌无比,主要也是强大的勃艮第公国把宫廷设在这里的缘故。后来由于勃艮第公爵实在太嚣张,被大佬们联合做掉了,弗兰德斯也就渐渐开始走下坡路。

    弗格森在这里呆了一年多,随后又随着部队进入到了德国服役。在德国停留了两年之后,十七岁的弗格森因为枪法精湛,他又跟着大英帝国皇家海军的军舰来到了位于加勒比海边缘的西印度群岛服役,他们要在那里和法国人作战。

    一直到去年,法国人以失败而结束了第二次英法战争之后,弗格森少尉就被派往詹姆斯敦。

    在第一次和汉克少校以及弗格森少尉交谈的时候,汉克少校已经告诉了石熊今年就是第二次英法战争结束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1764年,这和之前石熊自己猜测的年份差不多。

    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让石熊肯定了眼前这个只有二十岁,枪法极为精湛的少尉军官就是历史上那个著名的帕特里克.弗格森。

    在这个年代,还没有“狙击手”这个说法,不过部队中那些枪法精湛的士兵或者是军官都被称为“神枪手”。而帕特里克.弗格森就是整个詹姆斯敦都赫赫有名的神枪手。

    事实上,帕特里克.弗格森之所以出名,不仅仅是在于他研制出了世界第一款后膛装快速射击步枪,更因为他在独力战争时期那著名的“未开的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