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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只手可撑天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这两首诗的女写手还像无助的小羔羊一样,被安置在马忠的营帐里。陈祎怎么能听过这样的千年佳作。
    《行行重行行》的前几句已经成诗,就是绣在绢帕上的那些,剩下的部分,朱宁还没来得及写。
    有一日,马忠仔细打听确认之后,贱贱的把剩下的诗给她补全了。
    补全了……
    把古代人的诗当面补给她,那种感觉有多酸爽?
    马忠心中美的像有猫挠一样,那种感觉实在让他恨不得立马再穿回去,找个人把这个牛逼的事说一说。
    马忠第一次对某句话,有了灵魂深处的共鸣——富贵不归乡,如锦衣夜行。
    朱宁的反应就很吃惊,她仔细打量着马忠,眼睛都明亮了许多。
    前文后文一脉相承,是不是有知己的感觉?
    女文青啊!
    马忠得意洋洋的走开之后,朱宁随后就把这首补完整的诗,传授给了白开心。
    至于另一首《迢迢牵牛星》,更是白开心往常就背熟了的。
    白开心读书时间不长,马忠教了他识字就开始忙碌各种军务,平时为他讲课的正是朱宁。
    少女心性自矜,先教给白开心背诵学习的就是自己这两首诗。
    白开心见入门的东东,眼前这位大叔都不会,明显就是师父新发展的下线嘛。
    白开心自己当众诵了这两首诗,立刻被陈祎惊为天人。
    忙问是谁教的。
    答曰,师娘。
    马忠喜不自禁,在那嘿嘿傻笑。
    陈祎宴罢回家,有人将他拜了个童子为师兄的事拿来打趣。谁料陈祎持须长笑,我陈某也算拜入名门了!
    有了这层师徒关系,陈祎往前凑得更热乎。
    马忠也抛开避讳,暗示了两句,南蛮营是我手里的人。陈祎闻弦歌而知雅意,着力给丁奉那边补足了粮食。
    除此之外还送来了几百件枪尖。
    丁奉大喜过望,每日没命的操练南蛮营士兵。那些士兵每日饱食,练起来格外有劲。从建昌城招募的那些新兵完全没有给丁奉立威的机会,在稍微打听了下丁都伯的过往后,这些吓破胆的新兵很快适应了南蛮营那种恐怖狂热的氛围。
    有一次马忠带着两个徒儿路过的时候,有人轻声说了一句,这就是司马。
    马忠恰在此时蛋定的望向这边,全军悚然。
    ……
    这个时代的豪族地主,只需要做五件事,就可以了无遗憾的过完自己的一生。存粮、存钱、买地、找很多女人、生很多孩子。
    这样自给自足的封闭社会,一个兴盛家族的积蓄是很惊人的。若不是作为大头的粮食不耐久放,随着年头会慢慢霉变朽坏,地主阶层的势力将会迅速膨胀起来。
    这种情况在丰饶的江南尤为突出。如今陈家那些吃不完,装不下的粮食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随着整车整车粮食拉来,整个武猛校尉都像是抖擞了精神的猛虎,恢复了活力。有陈家这个地头蛇帮衬,火字营和林字营都补满了兵员,每个营头的实力还都略有膨胀。
    如今火字营和林字营都是将近四百人的大营头了。加上风字营的百余密探,山字营的二三百战兵。这些老营头的实力就已经超过千人。
    另外丁奉的两百南蛮营实力不可小觑。李四征的百人施工队,也挂在山字营名下。施工队虽然不属于战兵,也不被允许操练,但都是干苦力的壮工,关键时候拉上战场还是可以一用的。马忠的属下王厉害被任命为军正丞,他手下有三四十人的军正队,这些都是从狼虎谷选出来的兵种子。
    这些都粗略加加,武猛校尉营的战兵竟然不知不觉膨胀了将近一倍。
    这就是充足的钱粮带来的好处,底下人私下聊起时,也都说这是军司马的本事。
    军侯们聊的话题不同,他们这些天一直都在关注一件事儿——百里川这个小王八蛋到底去哪了?
    如果一两个军侯说百里川不靠谱,可能是有人故意黑他;三个军侯都说百里川不靠谱,也可以解释为权力斗争;如果连马忠也说百里川不靠谱,那这孩子就真的太不靠谱了。
    这一日,马忠正和张汤、岑狼看着地图,商量去鄱阳郡后的应变,忽听外面大营骚动。
    接着一簇凌乱的脚步声快速向大营而来。
    张汤和岑狼都站起身来,手握上了身上的佩刀。马忠倒是比较平静,这个时候,能在这营中长驱直入的除了那个人还能有谁?
    帐幕挑开,正是满身狼狈,一脸惊慌失措的百里川。
    马忠也不闲话,当头问道,“你就说,你闯了多大的祸?”
    百里川到底是个没经历多少事的少年,脸色煞白的说道,“司马,祸事了,我抓错人了!”
    孩子在外面闯了祸,回家找大人也就这样了。
    马忠皱着眉头大声训斥道,“你抓的谁?谁让你抓人了?你是去干什么的,心里没数吗?”
    扮的贼人,居然连灭口都不敢做!
    百里川小脸惨白的嗫嚅道,“是、是刘备的使臣,我不敢杀……”
    马忠一股凉气就从心底直冲脑海。
    你小子怎么这么牛逼呢!
    这性质和一个武警支队长擅自抓了外国驻华公使有什么区别?!
    马忠连忙喝问道,“使者是谁?”
    百里川答道,“人说他叫糜子仲。”
    马忠一怔,竟然是他,那连灭口也做不得了。
    张汤、岑狼有些纳闷,都问道,“糜子仲是谁,怎么没听过这号人物。”
    “是糜竺啊!”
    马忠感叹。
    当初争夺徐州的时候,刘备被吕布打得溃败,连老婆女儿都保护不了。
    退到广陵海西的时候,一无所有的刘备想起这许多年奔波辛苦的结果,最终消散如云烟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面对心灰意冷的刘备,糜竺这个一向欣赏刘备的男人,静静的听着那些不得志的话语。
    最后他站起身来说了两个字,呵呵。
    随后,他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刘备,画眉相对,让刘备有了妻。随后,他送给妹妹两千名健壮的僮仆作为嫁妆,出生入死,让刘备有了国。随后,不间断的供应刘备钱粮骏马,锦绣毡罽积如丘垄,让刘备周旋天下如龙!
    只手可撑天!这个男人,说的就是糜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