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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将少白修
    偌大的庭院中,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分居两侧,各自手持着一把长剑,用如剑锋般凌厉的目光审视着对手。忽的一缕风起,这两人便已战在一起,刀光剑影中,这场名为切磋的战斗却显得额外凶险。两人的出手看似平淡无奇,可每一招每一式都是攻向对方防御最薄弱的死穴要害,快狠准兼备,稍有不慎便有殒命的危险。

    两人中身形高大者为一二十五六的青年,虽说脸上始终带着几分抹不去的醉意,可他的出招及闪躲却总如神来之笔般恰到好处,颇有几分形醉意不醉的韵味。另一位虽然只是一名七八岁的少年,可在他眼中却闪动着异常暴虐的杀意,清秀的小脸因为血红的双瞳而略显几分邪魅,完全没有这个年龄的孩子应有的纯真。

    庭院之中,除正在切磋的两人外,还有一位约摸十一二岁的花季少女。少女虽有武艺傍身,只是比起场上的两位,自然是差之甚远,而她敢于如此靠近的观战,原因无他,是这两人都没有动用内力罢了。

    内功修行非一日之功,由于年龄的差距,是以两人的内力储备也是天差地远。所谓的切磋,是只有在双方实力接近时才可能进行的,为了达到这一要求,所以两人都没有动用内力。

    虽说如此,但除去内力的浑厚程度外,体力和力量等身体素质,也会因双方年龄的差距而有很大差别。然而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青年自是不用多说,可少年不但丝毫没有露出力竭之色,反倒是有愈战愈勇之势,眼中的红芒更盛,甚至于发丝也涌上了一层血色。

    青年见状,神色中难得的出现了一丝清明,嘴角也旋即泛出了一缕苦笑。他就知道,和人屠的后人切磋,不论从哪个方向来看,都是一件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奈何,他如今也算是寄人篱下,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也只能奉陪到底了。

    心中有着这般想法,青年自是想尽快结束这场切磋,因此,这套原为饮酒助兴所闯的醉仙四式,肯定是不能再用了。

    只见青年的眼神变得如鹰隼般锐利,脚下的步伐也由虚浮无力变得迅捷扎实,手中握剑的姿势更是有了些许改变。短短几个回合过后,胜利的天平便已向青年这方倾斜,少年虽接连发出了几式杀招,却也不过是在作困兽之斗而已。

    借着少年的用力劈砍,青年向后跃出了一丈有余,待他的右脚与地面接触时,他手中的长剑忽然爆出了一道强光。少年的思维并没有被杀戮影响,所以他没有冒然前行,而是将剑贴到了背上,等待最佳的出手机会。

    只可惜,少年虽然足够谨慎,但在应对实力超出他许多的青年时,却还是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少年明明察觉到了青年的出招方向,可他手中的剑刚有动作,握剑的腕部就受到了猛烈的撞击,不由得松开了手。待少年忍着疼痛打算近身搏斗时,一道冷锋便已贴到了他的脖颈,他能感觉到,一缕鲜血已顺着那道冷锋流下。

    显然,他输了。

    胜败乃兵家常事,虽然他输的次数有些多,而且总是败在同一人手下,但他并不会因此而感到气馁。因为他身上流淌着的,是有人屠之称的武安君白起的血液,因为他的名字,叫做白修。

    白修,嬴姓白氏名修,家父白乾乃秦国上将之一,专司咸阳城防卫,祖父白起,虽已逝去多年,可朝野上下仍是无人不惧。有着如此背景,白修虽不过七岁,却也闯出了一番自己的名堂,与蒙武之子蒙恬、蒙毅,王翦之子王贲,四人并称为将门四少,且白修为四少之首,获称血少。

    白修常年修行由祖父白起所传下的血海经,修行此功法者,稍一动气,血气就会涌上双瞳,进而覆盖毛发,是有血少之称。此外,白修能位于四少之首,与他家世无关,是因为除武功修行外,他的才学谋略品行等皆压过另外三人一头,此事世人皆晓。

    一个七岁的孩童就能有此成就,只怕用天赋异禀来解释也略显牵强,当然,这份牵强是站在现代人的角度,公元前两百多年的人,才不会有如此复杂的想法。

    没错,此白修虽为白修,却非彼白修,在他幼小的身体中,居住着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成年人的灵魂。

    刚来到这个世界时,白修虽然知道自己处于战国时代,却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行为,除去年龄的因素外,秦始皇嬴政的暴虐是最重要的制约。随着白修逐渐长大,他所接触的人和事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在他与公输仇意外相识后,白修终于意识到,这是一个衍生于秦时明月的世界。

    作为资深的秦迷,白修很认同这里的嬴政,心中也不再有许多束缚,便将自己前世许多天马行空的想法一一付诸于现实。本着法不责众的想法,白修在做这些事的时候,不忘把蒙恬等人也拉下马。

    将门四少的名头,就是在这个时候被秦国百姓所接受认同的,而那时,白修才五岁。

    事到如今已过去了两年多的时间,四少虽时有小聚,名威也不减当年,却再也无法如曾经那般疯狂。十八岁的蒙恬和王贲皆以参军为将,征战各国,十六岁的蒙毅也尝试接触朝政,只剩下白修一人无所事事,才会以武为乐。

    今日与白修切磋的,名唤荆轲,素有最强刺客之称,修为已至先天小成。刚才荆轲击败白修的那一招,正是他的成名绝技,五步绝杀。

    五步之内,百人不当。白修接近后天的修为,还有着血海经的加持,却依旧无力抵抗,绝杀之称,实名不虚传也。

    所谓输就要输得光棍,所以白修在瞪了荆轲一眼后,抬腿便走,连脚边的名剑也不愿拾起。荆轲见此也不以为怪,同样丢下了手中价值不菲的宝剑,顺着酒香,转身就向屋内走去。

    场内一直在观战的少女,对于随意丢弃的两把名器也是无半分怜惜,嘴角带着甜甜的微笑,迎向了朝她走来的白修。当少女注意到白修脖间绽开的那朵血花时,神色中多了几分不忍,可她脸上的笑意却没有淡去。

    少女从怀中抽出了一快手帕,细心的擦拭着白修额角的汗珠和泛开的血迹,又将一张浸满草药汁的膏药贴在了他的伤口。将膏药四周抹平后,少女这才低头看向了白修(年龄,身高,你懂得)

    “少爷,现在感觉如何?”

    白修轻轻抽动着鼻子,嗅着从弄玉身上散发出的清香,因两人的身高差距而有些变差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白修向后退了一步,将双手搭在了弄玉的香肩上,轻快地笑道:

    “如沐春风,妙不可言,本少觉得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活力,所以嘛,我们是时候去约会了。”

    “约会?那是什么?”虽然两人相识已有一段时间,可弄玉对白修口中时而吐出的陌生词汇还是有很多都是难辨其义,幸而白修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对话,解释起来非常流畅。

    “所谓约会嘛,就是两个互相喜欢的男女,到一个双方都喜欢的地方,然后做有助于增进两人感情的事情。”

    白修说着指了指弄玉,又指了指自己,他的意思不言而喻,弄玉自然也是明了。在这个年代,十二岁左右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是以弄玉脸上难免涌上了一抹娇红。

    “那我们要去什么地方呢?”

    “你猜啊,猜对了本少就告诉你!”

    话是这么说,可白修却完全没有给弄玉猜的机会,拉着她的手就像院外跑去,直接登上了在门口等候已久的一辆马车。白修才不会告诉弄玉要到什么地方约会呢,因为如果他现在说了,那么有很大的可能,明天,他将会再度孤身一人。

    当然啦,明天其实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只是今天,恰好是七月初六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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