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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成家了
    对于生死门不知所以然的罗通,除了戒备也是没法了,等了几天,却仿佛又销声匿迹了般。既然找不着,罗通索性百事不管的地享受了他难得的清闲。
    白天不是看书练武,就是训练侠客、天骄、江湖、红颜;到了晚上不是钻入瑶池房间,就是偷偷的潜入郑府陪伴郑丽琬,权当是为即将到来的婚事热身。
    前世后世年岁加起来,罗通也有四十好几的人了,可这结婚还是第一次,难免有些忐忑,有些紧张。
    但随着双十一的佳期将近,他就没有时间忐忑,没有时间紧张了。
    唐朝的礼节本就繁杂,何况他要娶的是公主,还是大唐身份地位最高的公主,当今皇帝最疼爱的女儿。
    各种礼节流程,各种礼节什么的都必需要了解。
    皇家婚礼,在古代却是一件举足轻重的国事,皇帝嫁女儿也是国事,而且是重中之重的国事。
    李世民在二十余日前,已经开始筹备了。太常寺动用国库钱物,采办公主的嫁妆。备齐嫁妆,还要有执政宰相亲自察看公主的陪嫁物品。
    而罗通也要配合着试穿各种亲自为他制定的礼服,要选择一件最合适的。用李世民的话说:配得上长乐的男人,这世上不存在!罗通不好好打扮怎么成?
    就因为如是,罗通现在一天要换个二十多套礼服,每天木偶一样让一群妇人围着打扮。
    那滋味……
    那劳累……
    比连续奔袭突厥十七部落还难受。
    罗通看着大铜镜中的自己:一身火红的喜服,晶莹剔透的玉带,玉佩饰环一样不少,在华美服饰与珍贵珠宝的衬托下,整个人都生出了一股贵气。
    罗通本就是祸水级别的大帅哥,加上一身衣服的衬托,更显风神俊雅,玉树临风!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现在他这幅打扮,换到后世绝对是风靡全球少女的男神。
    但是全权主持男方这边婚事的程夫人崔氏依旧不满意,琢磨道:“到底选择哪件好呢?换换换……”她手指着另外一套礼服,催促下人快点动手。
    罗夫人虽是豪门女子,但随着父亲裴仁基、裴行俨、罗士信先后遇难,河东裴氏对她的态度比裴行俭母子好不到哪里去,再加上她早年不喜红妆喜刀枪,是以对这种繁杂的婚俗不太懂。
    索性将指挥大权交给了出自清河崔氏的程夫人,罗、秦、程三字形如一体,程崔氏接手后,便兴致高涨的主持了罗通的婚礼。侄儿娶到了大唐地位最高的公主,她这做伯母的也觉得倍有面子,婚礼也应当更加隆重才是。
    罗通见又要换,连连抗议道:“这不是穿了三遍了吗?”
    “还不怪你?”崔氏不满的帮下人逮住了罗通道:“身形那么好,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怎么挑一件最好的。”
    罗通哭道:“就不能随意挑一件?”
    “不行!”崔氏很直白霸道的回绝。能让程咬金跪搓衣板的,比起房玄龄的卢夫人也差不到哪去。
    如此磨磨蹭蹭,罗通几乎是“熬”到了双十一这一天。
    这一天的礼节更是繁重。
    罗通一大早就让老娘、两位伯母从床上逮了起来,一边穿上精挑细选的大红色喜服,一边听着崔氏讲解着婚礼的各项流程,说道:“大多一切都由伴郎帮忙处理,你呢,只要把客人招呼好,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不过依照习俗惯例,娘家一方会出些题目来考考新郎。要过了关才能见到新娘子,过不了关也不至于娶不到,只是遭些罪而已。”
    罗通愕然道:“什么罪?”
    崔氏轻轻笑道:“你若是没过,就知道了。”
    罗通让心底登时变得忐忑起来。
    崔氏见这外界盛传的煞神一脸紧张,“噗嗤”一笑,安慰道:“这种大喜日子,自然不会舞刀弄枪,顶多考些文事而已,这些还难得住你这出口成章的五绝圣手么?再说了,你那一众兄弟也不是省油的灯。”
    罗通这才略微放心,只是从夏州狂奔回京的秦怀玉、程处亮、李业嗣、杜荷、房遗爱另外的程家四仙,在文道上根本靠不住,现在就看专程叫回来帮忙的王玄策、上官仪了,特别是大才子上官仪是罗通用来破关的得力助力;现在的朔方有刘仁轨、马周主事,军事上由刘伯英暂代,罗通没丝毫担心。
    好不容易打扮好行头,罗通在既定的吉时,骑着特别打扮、头戴大红花的离弦箭出了冠军侯府,往皇宫方向行去。
    今日长安城上下喜气洋洋。尤其是冠军侯府上下更是热闹非凡。
    不为别的,今日正是长安大名鼎鼎,鼎鼎大名的冠军侯与大唐皇帝李世民的长公主长乐公主成亲的大日子。
    罗通民望极高,许多百姓都特别赶来凑一份热闹,以至于整条长街热闹非常。长公主长乐固然不及罗通赫赫有名,但美若天仙、贤良淑德。人尽皆知,他们两人的成亲,正是所谓的天作之合。
    农忙时间刚过,百姓的空余时间充足,面对这等热闹,自然不愿错过,一个一个的等在罗通迎亲的路上凑着热闹,观看的人数太多,李世民甚至临时调动了左武卫一万将士出来维持秩序。
    鼓乐队和仪仗队在前面开路,轿夫们抬着花轿在队伍中央,
    罗通的迎亲队规模堪称浩大,鼓乐队和仪仗队在前面开路,轿夫们抬着花轿在队伍中央,最后跟着的是表演喜庆杂技的艺人,前后加起来能够占据一条大街。为了这一次迎亲,罗家也是下了血本了。毕竟长乐是李世民最疼爱的女儿。
    在前几日定嫁妆的时候,李世民特意要求将长乐公主的嫁妆定在永嘉公主的一倍以上。永嘉公主是李世民的妹妹,先皇李渊的长公主,昔年出嫁时,嫁妆最为丰厚,无可比拟。
    李世民特地要将长乐公主的嫁妆翻永嘉公主一倍,足见他对于长乐公主的重视和溺爱。不过,魏征一个大帽盖了下去,将此事驳回了。
    本来公主出嫁会有一栋公主府的,但长乐却断然拒绝了李世民的好意道:“女儿嫁入罗家,自是罗家儿媳,相夫教子,孝敬婆婆,岂能再以公主自居,坏了人伦之德?与其为儿臣白白耗费钱物,不如用于该用之处。”李世民拗不过长乐,于是。公主出嫁之地就改在了太子的东宫。
    面对如此重视这门婚事的李世民,罗家也只能尽量将婚事办得更为隆重浩大一些。
    罗通有些反感一连串的繁文缛节,但是对于能够娶到长乐,他还是很高兴的,见周边人山人海的,不管是不是来为他庆贺,都热情的向四周摇摆着手,抒发着喜悦之情。
    罗通本就长得俊伟不凡,此刻一身华贵的礼服,发至内心的喜悦,配上马中之皇离弦箭,整个人更是显得英俊潇洒,即有文质彬彬的书生睿智风采,又有武将的英武,让人赞叹。尤其是那些未出阁的大姑娘,看着大名鼎鼎的罗通竟存有这般风采,先后议论纷纷,品头论足的暗自羡慕长乐公主能嫁个如意郎君。
    在他身旁的伴郎分别是秦怀玉、王玄策,一文一武,相得益彰,此时此刻两也觉得与有荣焉,特别是王玄策,对于能够当任他最敬慕的都督的伴郎,显得格外激动,三人之后才是罗通的谋士团。
    “瞧瞧,这就是冠军侯,还以为他是个魁梧如张飞般的人物,现在才知道长得跟天上金童似的,怪不得能娶上长乐公主……”
    “娶上公主跟相貌有什么关系,冠军侯靠的是才华,你也不打听打听,真当五绝圣手是白来的?冠军侯惊才盖世,诗、书、歌、琴、武上宗师水准。”
    “屁话……作诗有什么出息!能娶上长乐公主,可不是诗、书、歌、琴,你可知道世人如何称呼冠军侯的?今世霍骠骑……知道霍骠骑是谁不?大汉王朝最了不起的少年英雄霍去病。如冠军侯这样的人物。也只有汉朝的霍去病能够相比了……”
    四周讨论之声议论不绝。
    罗通就在如此议论中来到了皇宫之外。
    这皇帝女儿出嫁,礼节与寻常的百姓不同。
    罗通先到了长乐门等候,在这里送上用大雁、币帛为聘礼,以迎娶长乐。古人一直都将大雁视为忠贞之鸟,“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具脍炙人口的诗句,说的就是大雁。
    送上大雁,也就表示着对公主的“忠贞”!
    接受了聘礼的李世民,亲自下旨召见,罗通与一众迎亲队才能进入皇宫,在两仪殿接见了罗通一行人。
    罗通依照习俗给老丈人敬酒。
    李世民喝了之后,兴高采烈地依照习俗赏赐给了罗通玉制的腰带、靴子、尘笏、马鞍等物件,还有红罗一百匹、银器一百对、衣料一百身、银钱一万两。
    这只是李世民赏给罗通这女婿的见面礼。并不是聘礼。
    说到聘礼。罗通想到了昨天李世民送来的礼单。
    看着礼单,当时的他感慨万分说了一句话:“要致富取公主。”
    娶公主,在唐朝绝对是致富捷径。
    在封建社会,皇家的事就是天下人的事,皇帝嫁女儿,亦如天下人嫁女儿。一切嫁妆都是由由太常寺行文有关部门,动用国库的资金进行采买置办的。
    公主的受宠程度之间影响着嫁妆的数量,长乐的嫁妆因为她的受宠程度而极为隆重。
    那礼单是一本厚厚的账簿。里面有装饰着珍珠、九只五彩锦鸡、四只凤凰的凤冠,绣着雉鸡的华美衣服一件。珍珠玉佩一副,金革带一条,有玉龙冠、绶玉环、北珠冠花梳子环、七宝冠花梳子环、珍珠大衣、半袖上衣、珍珠翠领四时衣服。至于累珠嵌宝金器、涂金器、贴金器、锦绣绡金帐幔等等物件更是数不胜数。
    而他的聘礼,仅是大雁、币帛之类的玩意,总言之他是人、财、权三得。
    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