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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很厉害的杨三胖
    “蓝蓝的白云天,悠悠水边流,
    玉手扬鞭马儿走,月上柳梢头。
    红红的美人脸,淡淡柳眉愁,
    飞针走线荷包绣,相思在心头。
    风儿清,水长流,哥哥天边走。
    自古美女爱英雄,一诺千金到尽头。
    琴儿鸣,歌声悠,妹妹几多羞。
    自古有情成眷属,相爱相守到白头。
    ······”
    绝不是李龟年喜欢唱这种比自己年纪还大的歌,实在是在后世的时候,这是李龟年的老妈去ktv必点的歌曲,李龟年至少听过几百遍。
    而看到了裴思雨红的像苹果一样的脸蛋,李龟年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首歌。
    对于这样熟的歌曲,李龟年随手改了几句词,就将原词‘自古红颜多薄命,玉碎瓦全登西楼’的悲剧气质给更改了,使其彻彻底底的变成了一首称赞美人,歌颂爱情的甜歌。
    作为一个玩乐团的人,李龟年在后世的时候接触最多的还是民歌,毕竟,我国能够走上世界舞台的,还是民歌偏多。
    而后世的民歌,与这个时期的民歌比较起来,除了唱法更先进一些之外,唱词也更加直白一些。
    所以,当听到李龟年用一种非常亲切甜美的男嗓,唱出了这么一首歌的时候,裴思雨的脸蛋简直红的要燃烧起来了。
    最要命的是,李龟年这个家伙唱这么直白的歌词的时候,还用一双火辣辣的眼睛盯着她放电,他的声音,像电流一般,直接往裴思雨的耳朵里钻,让她浑身起鸡皮疙瘩,头皮整个都发麻了。
    也难怪他每天鸡鸣前就练嗓,原来这才是他的绝活,可比她在李府听到的那个歌声,还要动人几分。
    对这首歌最最感觉惊艳的,其实还不是裴思雨这样并不太懂歌艺的人,而是李龟年府上的这些歌舞乐手艺人们,他们一直都知道李龟年的歌艺水平超高,但是,近两年,都很少听到李龟年正儿八经的开嗓唱歌了。
    他这一开唱,简直是把之前在崔涤府上唱歌的几个艺人碾压成粉末了。
    他们此前从没有想过,一个人的声音,居然可以这么甜美,清脆动人,有立体感,画面感。
    技艺高到一定的水平,用一首歌,就可以很直接的俘获人心,当李龟年将副歌部分唱完的时候,所有在场的人,只觉得刚才两三分钟的时间,只是过去了一刹那,浓浓的意犹未尽的感觉顿时油然而生。
    “我现在,突然很想跟你学习歌艺了。”在众人的一阵欢呼声之后,裴思雨开口道。
    她自己其实没有注意到,将对李龟年的称呼,从‘公子’,换成了简单的‘你’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又亲近了一步。
    “呵呵,歌艺可不仅仅是要学习那么简答,还要看天生的条件,不过,吹奏乐器学好了的人,学习唱歌,会更加容易的多,至少气力足。”
    普通人,听到好听的歌之后,都会有模仿跟唱的欲望,这就是被音乐的魅力所带动的原因,裴思雨现在有这样的想法,实属正常。
    不过,李龟年却不会让他三心两意的学这学那,女人,就应该好好的学习吹箫。
    “那,我还是学习先学习一段时间吹箫吧!”听明白了李龟年的意思的裴思雨点了点头道。
    “嗯,今天,我教你这的这一首,比之前的有难度一些了,叫做《长安城郊外的晚上》,如果,你能在三天之内把它整体吹奏出来,我就教你唱这几天我教你吹奏的几首曲子的歌曲。”
    后世俄罗斯名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是风靡世界的神曲之一,同样是李龟年非常喜欢的旋律,它用风琴,提琴,等多种乐器演奏,都非常好听,李龟年却尤其爱箫独奏的版本,那种悠远恬静愉悦的感觉,能够瞬间让一个人的心情变好。
    李龟年直接把莫斯科郊外,变成了长安城郊外,基本与原作不冲突,然而,裴思雨关注的点,并不在这上面。
    “你是说,之前教我的曲子,你都填词作了歌。”
    李龟年点了点头道,“是啊!而且,简单好唱,你要是学会了这首曲子,我就开始教你唱。”
    “那我可不可以先听听。”裴思雨像一个嘴馋了的小孩,想要吃零食一般的样子,可爱的看向李龟年道。
    看到她这个表情,李龟年心里很爽,这就差不多是对自己撒娇了,到目前为止,他已经基本可以确定,裴思雨是入了自己的坑了。
    不过,作为一个撩妹高手,李龟年却不会直接满足她,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不行,你今天已经听过一首歌了,以后每天我最多唱一首歌给你听。”
    听到李龟年这么说,裴思雨顿时心里便有种痒痒的感觉,就跟小孩子,想要吃好吃的东西,或者好玩的玩具,没有要到的时候的感觉,那是思想最深刻的时候。
    通常情况下,小孩子会一直惦记着,就是想要。
    而如果让他吃到了,吃嗨了,享受到了足够的快乐,那么,留在他记忆里的,就是享受时的快乐,而不是惦记时的那种感觉。
    撩妹,就是得让她尽可能的惦记你。
    箫声在花园里响起,同是一杆箫,在李龟年手上,它能释放出优美到让人心醉的乐曲,这回,轮到裴思雨痴迷的看向李龟年了。
    “翠蝶姑娘,我怎么突然好想我家夫君,他今天晚上不回来住了么?”
    暧昧的氛围,是会向四周传染的,就连袁妞妞这样,看上去没心没肺的胖妹,也会受到感染。
    “你那个傻相公有什么好想的,对了,你怎么会想到嫁给一个傻子的?”翠蝶之前没有想过这个问题,难得袁妞妞开口说话,而且不是讲的食物方面的问题,倒是让她想起来问一嘴了。
    闻言,袁妞妞眼珠狡黠的转动了一下,又道,“其实我夫君也挺厉害的,我以前都不知道他这么厉害。”
    最近杨三胖跳广场舞,玩乐器,时不时的还唱几首燕赵腔的流行歌的本事,确实有些出乎袁妞妞的意料。
    然而,她更加不知道的是,杨三胖此时在李家庄,做着一些更加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情。
    看到安禄山找过来的那些木匠们一个个拉锯子,挥斧子的在村子里干起活来后,他也下场玩的个不亦乐乎,然之后,仅仅是一个下午的时间,他竟然造了一个没有犁头的曲辕犁架子出来。
    哥舒翰看到这个玩意的时候,神思顿时飘到了十几年以前。
    而安禄山,则是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偷偷的抹了好半天的眼泪。
    老三靠着耕田种地,供养他上了大学,可他上了大学之后,却是老三灾难的开始。
    他至今仍然记得,自己带着被打傻了的老三,搬离那个破旧的屋子时,清理旧物的情景。
    家里唯一的书柜有三个大抽屉,属于他们兄弟三人,在老三的那一格抽屉中,装着他初中三年所有的课本书籍和试卷。
    在其中一叠保存的很好的奖状上,有一个贴着京城邮票的信封,里面装着的,是中央某大学少年班的特招通知书。
    当老二看到这封信,再细细的翻看那些老三从不贴在墙上的奖状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老三从开始上学,各科成绩,就全部都是满分,一直都是全校的第一名,被省市教育部门注意到之后,上报了中央高等学府。
    而在抽屉的一角,有一块老三时常玩的磁铁,此时,他才想起自家那个决定三人命运的水瓢,是他么是铁做的。
    是老三,放弃了上少年班读书的机会,用他细嫩的肩膀,扛起了犁耙,供养自己读书,并且照顾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的老爹。
    想不到,他都傻了这么多年,还会记得犁耙应该怎么做,地应该怎么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