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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所有人都不正常 作者:齐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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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小余下意识的伸出手扶了他一把,本以为时夜见好就收,谁知他竟毫不客气的将重量压了过来。

    樊小余嗓子眼的那股火儿终于窜了出来:“我没给你饭吃,还是虐待你了?”

    时间仿佛停了一秒。

    时夜的声音放得极低:“只是没经过这么大的阵仗,白天又见了那样的场面……吓的。”

    樊小余的眉头瞬间打结,想再给他两句,就见四周许多双好奇的目光射了过来,便只能先将那口气压下去。万一真把人说委屈了,当场给她哭,她也真不知道怎么收场。

    于是待时夜一站稳,樊小余就立刻抽手,转身就走,不过走了两步又像是想起什么,突然回头。

    只是话到嘴边,嘴巴是张开了,话却没吐出来,只因她撞上时夜的眼神——眸如镜面,冷而肃穆,仿佛深夜的湖上笼着一层迷雾,像是要把人吸进去。

    ***

    时夜的那记眼神让樊小余彻夜失眠。

    其实只是个眼神倒没什么,但奇怪就奇怪在那眼神不曾出现在时夜脸上,而且还是在命案发生之后。

    樊小余在床上又翻了个身,不知道第几次下结论——时夜有事瞒她。

    可她思来想去,都不认为时夜会和凶手有关,至多就是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没有和任何人说,只是揣在心里。

    可是,是什么呢?连法证法医都还没有下结论的事,他一个丝毫不了解大猫和凶手的外人能发现什么?

    樊小余叹了口长气,仍是想不出一个头绪,索性闭上眼再次尝试入睡,谁知闭眼的刹那,她却听到隔壁细微的动静。

    极其的轻,就像是错觉。

    可樊小余却一下子坐起身,跳下床来到门边时,就着门缝看到了时夜的背影。

    一时间,她无暇就自己灵敏的听觉做深究,心下一定就追了出去,很快跟着时夜踏出大门口,穿过被雨水刷过的街面,一路来到大猫家门前。

    隔了七八步远,就见时夜推门进去,手里的手电筒像是长了眼睛一样的明确,直接将他带到通往二楼的楼梯。

    也不知是出于哪来的条件反射,樊小余第一时间竟然冲进厨房,动作很大却很敏捷,愣是一点声响没有,而且还迅速从刀架上抽出一把剔骨刀。

    这种刀可以剔断动物的筋骨,切割软骨,刀身短小,质地坚硬,剥皮极快。

    樊小余脑海中迅速闪现出这种刀的功能,转而就踏上二楼的楼梯,只是下一秒又心里又突然升起疑窦——她又不下厨,怎么对这种刀知道的如此清楚?

    但这番迟疑很快落下,樊小余不及细想,已经闪进主卧,来到浴室门口。

    自从命案后,电子锁就形同虚设,这会儿门大敞着,从浴室里飘出来浓重的血腥味和酒精味,十分的窜鼻。

    樊小余半个身子露在浴室门外,目光一抬,就对上浴室里落地镜里的自己,再一转,就看到蹲在浴池边的时夜。

    就见时夜一手握着手电筒,一手在空中像是抓住了什么,握手电筒的姿势就像是握着一把刀,向下一划。

    一刹那,樊小余仿佛看到了他手中抓住的女死者的头发,露出雪白的颈项,而手里的尖刀毫不犹豫的划了下去,在颈部大动脉上划下很深的一道。

    血光四溅,飞溅了一地,一墙,呈喷射状。

    下一秒,樊小余目光一定,对上时夜的那双眸子——他不知何时已经站起身,而且发现了她。

    既来之则安之,樊小余很快审视了眼下形势。

    首先,时夜没有梦游,他很清晰的能辨别视物,眼神也没有空洞飘逸;其次,时夜不是凶手,他没有房间的密码,也不像是来回味杀人场景才来到案发现场,而且和liliai素不相识,这一点樊小余的秘书早对时夜做过前史调查;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她手里是一把剔骨刀,他手里是一个手电筒,就算千算万算算不到他是凶手,真打起来他也不是对手。

    在做出这番评估时,樊小余完全没想过时夜比她高一个头,身材比她高大,双腿看上去很结实,她几乎是下意识的认为,他的武力值和她不是一个层次的。至于为什么这么笃定,樊小余没有细想。

    一阵沉默,黑压压的浴室里两个人较着劲儿,直到双双都平复了心绪,确定对方没有杀气,这才有了动静。

    时夜挪动了两步,后背抵住洗手台。

    樊小余也踏进浴室,第一句话就是:“你来做什么?”

    时夜口吻很淡,直截了当:“只是想还原案发现场。”

    樊小余有一丝诧异:“你会破案?还是认为自己会?”

    时夜不答,转而说:“白天我和bill简单看过案发现场,他查看过伤口,是手术刀。”

    樊小余挑了下眉,静等下文。

    时夜继续道:“楼下厨房有那么多把刀,凶手都不用,却要用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别墅里的手术刀,原因只有一个,凶手离开时可以顺便把凶器带走。”

    这倒是有点道理,樊小余抬了抬下巴,说:“继续。”

    时夜扯了下唇角,指着她手里的剔骨刀:“厨房的刀架上少了一把刀,会很轻易被发现,而且在今天下午采证时,法证已经检测过所有刀上都没有人类的血渍,而且刀上有编号,是一套的,没有被人掉包过。如果假设凶手是大猫,你猜有多大的概率他会顺手用别墅里的刀,又有多大概率会去买一把手术刀?”

    樊小余几乎不假思索:“他会选别墅里的刀,然后整组刀扔掉。手术刀,呵,他不是那块料,那是bill的领域。”

    时夜:“所以杀害liliai的是一个善于用手术刀的外科高手,或者做过法医。”

    樊小余很快指出疑点:“这个人还知道大猫的密码锁……”

    时夜却很快将其推翻:“这个倒不难知道。”

    樊小余一怔,挑了下眉。

    就听时夜说:“生日和身份证字号,他分别用在主卧和浴室。”

    樊小余又是一怔,第一反应就是——会有人这么缺心眼?

    然而下一秒就平定了,大猫就是这么缺心眼,这是他的画风,一点不违和。

    再开口时,樊小余道:“也就是说,凶手可以是出入praty的任何一个人?”

    时夜却说:“男人,身高和我差不多,在一米八到一米八五之间,身手矫健,体重适中,而且经常锻炼,手臂有力,行凶时穿着一身黑衣。”

    樊小余越发诧异了:“你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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