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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南山有灵雨(五)
    当然,相比这些,上高中后越来越明显的生理特征会更加吸引如饥似渴的青春期少年。
    即使像阳光一样明媚开朗的灵雨很难让人往龌龊的地方联想,但夏天偶尔从领口看到的风光和冬天毛衣紧紧包裹着的诱人曲线,依然能吸引嘴上刚刚泛起一圈绒毛的男同学咽下成年人一天所需的口水,所以起立时坐在灵雨周围的男同学总会有那么几个把课桌顶翻。
    南过从书桌上醒来,手臂已经被压得发麻,带着一身酸痛用力的伸懒腰,心想着下次一定要记得睡到地铺上。不过说是这样说,下次谁知道呢……
    他抬头看看这台还用着盗版xp的只能打字上网的上古神机,自己写的小说都已经有十几万字了,可是还是没什么人气。
    有几次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这块料,都写了快一个月了,一分稿费还没拿到。如果把这个时间换到别的什么事上,是不是已经开始有收获了。
    是不是自己写的风格太清高了,跟不上时代。毕竟对于小说来说,读者就是自己的客户。写出一部十几年后才被认可的传世佳作,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可是没有丝毫好处。毕竟吃饭等不了十几年,也就是几小时后的事。
    算了,胡思乱想什么,赶紧准备上班吧。
    他拿着牙刷蹲在阳台漱口,忽然想起了什么,猛地往远处一看。
    那里有个人在盯着他!
    “又来了吗?”南过心里犯怵,无论哪一种可能,都是不好的预感。
    是老爸的债主找到我了?来监视我的?
    是爱好畸形的变态?我还有个妹妹呢,不能让他骚扰我们。
    可恶!这人到底是谁!
    南过回头死死的盯着他,这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身黑色风衣,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这不是人们常说的一脸严肃的面无表情,而是脸部肌肉都松弛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一头简洁的中长发,一双没有神采的死鱼眼远远的盯着南过。
    南过感觉浑身发毛,架不住这眼迥异的眼光,收拾一下转身离去。
    这个人盯了他三天,到底什么来头。
    要不报警吧,可是这事人家能管吗……
    远处,那人见南过离开,歪着头一阵沉默。接着又一副无所谓的表情笑了:“命运之子,等你归来。”
    南灵雨和小胖分别后独自一人前往学校,不过她人缘奇好,很快又遇上了认识的同学,携手一起上学。
    快到校门口时,身边一个同学用眼神示意前方,拉了拉灵雨:“小心啊,这是学校出了名的混混。”
    “嗯,我们躲一下吧。”灵雨微笑着回应同学。
    校门口聚集着几个奇形怪状的学生,打着耳洞,留着长发,穿着一身“儿童般大金链子”一般的怪异服饰,一副混社会的样子。中学正是最叛逆的时期,每个学校都有那么一批快意恩仇的绿林好汉。这个年代,文化传播的方式越来越多,新思维新想法不像古代那么容易被打压,五年的时间差就能造就一批完全不一样的人,以至于现在离经叛道都成了褒义词,日新月异才是新时代少年的追求。
    其中一人被围在中间,安安静静并不言语,虽然也没有穿校服,但是一身黑衣黑裤都算整洁,剑眉星目,冷峻挺拔,瞧着也是一名英俊的少年。
    看着周围的人一脸媚态,更突显了他的不凡,应该是大哥级的人物。
    随着灵雨走近,周围的人低声提醒,他抬起了头。
    原本靠在墙上双手抱胸的他立直腰板,向南灵雨走过去。不得不说,在歪瓜裂枣们的衬托下,他倒是显得潇洒不凡。
    “你叫南灵雨?”他走到灵雨面前,酷酷的说。
    “是呀,学长你认识我呀?”
    灵雨露出招牌的笑容,她的笑容让谁看了都会误以为她很喜欢和自己说话,温暖人心,甚至将这位装酷的少年也一起融化了。
    少年脸上不禁露出一抹红晕,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认识……认识……啊,不……”
    一个深呼吸后,准备了五分钟的台词总算想起来了:“很好,女人,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
    “真的呀!谢谢学长。”灵雨嘤咛一笑,受宠若惊。
    “诶?”少年愣了一下,这怎么跟他小说里看到的剧情不一样?她不应该倔强的先顶个嘴吗?然后说“第一,我不叫喂”之类更加酷炫的台词。意料之外的情景让少年有些紧张,却想不到更好的说辞,只好硬着头皮想起来什么说什么:“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嗯嗯,我下次不会了。”灵雨一脸认错的表情。
    少年彻底懵逼,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坐上来,我自己动。”
    “啊?坐哪儿?”
    “小媛,你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啊!”
    “哦,不是在跟我说话呀,那我先走啦!学长再见!”灵雨笑着的挥手,拉起同学向教室跑去,留下少年一个人在校门口不知所措。
    周围的混混也都愣了,这大哥明显智商不够用啊,还得考咱们这些智将给他出主意。
    “熊哥,要不要把这小妞追回来。”
    “熊哥你怎么了?熊哥?”
    “熊哥你说句话啊熊哥!”
    “夭寿啦熊哥为那个小贱人发疯啦!”混混里一个黑胖子喊道。
    熊哥啪的给了他一巴掌:“你再乱说我撕烂你的胖嘴!以后看见她叫嫂子知道吗!”
    “知道了熊哥!”混混们齐声道。
    灵雨回到教室,问一起来的同学刚才遇到的是些什么人。
    “这个人叫秦摩熊,是我们学校的混混头子。”
    灵雨很少接触到这样的人,虽然自己班里也有小混混,却都很宠爱灵雨,十分友好。
    “他是头子,因为他能打吗?”灵雨对这些概念很模糊,她就陪哥哥看过两集《古惑仔》,觉得这些混的人应该就是靠武力决胜负的吧。
    “不是能打,是敢打!他叔叔据说是社团老大,出了事有人担着。他打人没事,别人打他会被报复,所以没人敢得罪他,慢慢的就成了学校的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