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青玄虽然气急,可他也没有追着出去,沈七七说的话也有道理,万一她给的药是毒药,毒上加毒,只怕在场的人都承受不了,过了这么久这些人仍然只是腹痛而已,没有其他的症状,看来沈七七不是想要了他们的命。
沈七七离开以后,整个大殿都安静无声。木青玄咬着牙命令正好带他去木槿宫,虽然他是木飞的父亲,可没有总管的带领,他不得以任何名义擅入后宫。
他的女儿躺在地上,喉咙处血肉模糊,在他女儿的身边躺着一条同样血肉模糊的狼狗,正是他带进宫里的那条狼狗,没有想到饿了三天的狼狗,没有咬到沈七七,反而被沈七七的冰晶石所刺激到处乱窜。
这条狼狗无意中窜进距离金銮殿最近的木槿宫,它也闻到了木甜儿身上熟悉的气息,因为木甜儿经常会回家,而这条狼狗也闻过木天儿的气息,它记得木甜儿的气味就扑向了木甜儿。
“甜儿,爹一定会为你报仇,都是那个神女做的,一定是她指使那条狗,让这条狗咬死了你。”
木青玄抱着女儿的尸体不住的痛哭。他并不知道是自己让这条狼狗熟悉了木田儿的气息。因为木甜儿在回去娘家的时候看到木青玄很喜欢这条狼狗,她也会和这条狼狗玩耍,木青玄想着让女儿和这条狗熟悉,就算女儿单独见到这条狗也不用害怕,他养这条狗是为了随时能派得上用场。
没有想到这条狗居然反扑向了它的主人的女儿,木青玄狠狠的蹬着躺在地上的狗,命人进来把狗拿出去剁成肉酱,再拿去喂其他的狗。
沈七七被侍卫带进了天牢,那些是胃酸听成了木青玄的话,可以知道沈七七的身份特殊,找了天牢里最好的一个牢房给沈七七。
沈琪琪还是第一次来到宣阳国的天牢,本来以为这里的环境应该是阴森恐怖才是,可没有想到这里竟然每个牢房都充满了阳光。地上也没有铺着干稻草,因为每个牢房都配有床和桌子,还有椅子非常的干净整洁。
如果不是门口写着天牢两个字,还以为这里是旅馆。沈七七住的那一间牢房坐北朝南,床也很大,桌子上还摆着几碟的点心和茶水看上去非常新鲜,想来是经常更换。
牢房里也有一些人住着,他们见到沈七七的到来都非常好奇。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女子被带进来。而让沈七七惊讶的是,本来以为天牢里关着的都是属于前辈高人那种年龄的中老年人,没有想到她居然看见一个眉目清秀的年轻人正坐在桌子上念书。
那个年轻人见到沈七七的到来,眼皮也没有抬一下,继续在低声念着书。她那张桌子上没有点心,只有一壶茶水,而他做的桌子和椅子都是半旧的。看起来像是用了很久,可这个年轻人看起来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岁。
“神女阁下,这是左丞相大人的命令,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委屈神女阁下了。”但沈七七进来的侍卫把自己的责任撇的一干二净,毕竟神女这个名衔说出去谁都会畏惧,不过是碍于。木青玄的命令他们才勉强,但沈七七进来。要是让皇上醒来,知道以后不知道事情会怎样,他们当然要为自己预先谋得后路。
“各位大哥我知道了,不是你们的责任,你们没有错,你们就是奉了命令行事而已,以后我知道要怎么做了,你们不用担心。”
沈七七也明白他们的意思,把话说开了,然后才能够问她自己想知道的事。
“这个天牢看起来很不一样,是不是还有其他天牢的存在?”
沈七七见识过青兰国还有天悦的天牢和这个实在是不一样,没有这里的干净整洁,更没有如此好的待遇,她怀疑这里只是叫做天牢而已。
“当然没有,就只有这里而已,请神女阁下暂时住下。”侍卫非常有礼貌,他也担心沈七七找他的麻烦,也担心沈七七的怒火转移到自己身上。
既来之则安之,沈七七也没有想太多,这里的环境不差,就当做是住旅店了。
这里很安静,适合自己去想一些事情。当沈七七安静下来,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墨炎,也不知道墨炎现在怎样了,李如意没有拿到凝霜雪,会不会对墨炎不利?她的脑子里都是莫言,对外面的事情也不关心,也没有人来告诉她。
天牢里的人对沈七七极好,沈七七要什么都立即满足她的要求,送来的画纸和颜料都是最好的,沈七七想知道楚流云的情况却无人能知,不过沈七七非常肯定处留言,肯定还没有醒来,如果他醒来知道自己在天牢,绝对不会坐视不管。
沈七七每天吃的都是固定的饮食,都是由同一个狱卒送过来,沈七七在这里过了五六天也习惯了。
而这天,她居然见到自己最喜欢的虾丸饺子,还是拌在蒜蓉辣酱里,能知道自己喜好的人不多,而且还装在食盒里,狱卒把东西送进来以后就没有再出去,一直留在牢里。
沈七七立即知道这个狱卒不同以往,她抬起头,透过狱卒脸上的黑煤灰,看到熟悉的眼睛,她还没有来得及笑,熟悉的声音低声喝道。
“公主,跟我走。”
这是易欢的声音,沈七七抬头看向这个人,果然是打扮成狱卒的易欢,她的身材和给沈七七经常送饭的狱卒声量差不多,她的身上穿着狱卒的衣裳,如果不是沈七七有意去分辨,真的是认不出她来。
“我为什么跟你走?我没有做错,要是走了,就等于承认是我错了,我没有做错,绝对不能走,而且楚流云还没有消息传来,我要等到确定他平安无事我才能走。”
沈七七当然知道易欢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可是她不能离开,早就想过一定会有人来救自己,不过没有想到是易欢,之前她以为会是楚风,楚流云要是醒来一定会让楚风带自己走的。
居然是易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