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兰一听,连忙说道:“哥,怎么个意思,难道咱们费劲巴拉的,还抓错了人了?”
我摇摇头——那怎么可能,在水底下,抓女人脚踝的,就是这个玩意儿,化成灰我也认识她。
于是我就蹲下:“你说,怎么个帮法?”
那个东西立刻大声说道:“我是让她们早些安息,免得受更大的苦!”
而那个小孩儿非但没害怕,还一直咬着牙听这个玩意儿怎么说,结果听到了这话,再也忍不住了,上去就看对着那个东西又踢又打:“你放屁!我妈活的好好的,你把我妈还给我!你把我妈还给我!”
那个东西面对拳打脚踢,竟然是意外的从容——好像早就习惯了。
我心里一动,就把小孩儿给抱回来了,接着说道:“你也别在这胡说八道了——众生皆苦,不管人家受的什么罪,这是人家的人生,凭什么让你做决定?”
那东西一愣,不吭声了。
善良跟多管闲事,根本是两码事儿。
小孩儿抱着我的腿,哭着说道:“那我妈怎么办?”
我说你别着急,我现在就把你妈给救出来。
这会儿我也看出来了,这个东西沾着一身的邪气,显然跟阴物在一起时间长了,不出意料之外,那几个女人的魂魄就在水里被这玩意儿给勾住了,应该还在老窝里。
既然她还有个天打雷劈的爹,那保不齐这事儿跟那个爹还有点关系,我就看了一下水面的气,打算下去瞅瞅,把那几个女人的魂魄给弄出来。
可谁知道,那个怪东西一听,立马尖声说道:“你千万不要下去……你要想报仇,杀了我也行,千万不要下去!不然,就……就完了……”
她声音哆哆嗦嗦的,显然十分惊恐。
水底下,有她很重视的东西。
难道还真是她爹抓了一群孕妇魂魄?
可她爹抓孕妇魂魄干什么?
而且,她既然这么恨她爹,又为什么宁愿把自己的命送进来,也不希望我们惊扰了她爹?
孕妇魂魄,胎儿……
卧槽,我想出来了!
这不是个阴面方术吗?
七天一个,一共十四个,没错,我脑皮一炸,这叫二七留魂!
难怪祝秃子早就春江水暖鸭先知,这种阴面方术,那不是他最擅长的吗?
祝秃子一撇嘴,看出我也想出来了,十分失望。
同时盯着我的神色更加惊疑不定了——像是纳闷,我怎么也知道这种稀罕的阴面方术。
这就对了。
程星河已经不耐烦了,眼巴巴的说道:“七星,这玩意儿嘴挺硬啊,我看你下去把她爹弄上来得了,这玩意儿块头就不小,她爹也小不了——我听说查干湖起出来的头鱼能卖好几十万,俩货一凑,一把事儿解决了,二咱们能买套房了。”
我就看向了那个玩意儿:“错了,水底下的不是她爹——是她妈。”
我一直没往这方面想,是因为先入为主,觉得孕妇死亡是白虎局的影响,或者是水里的邪物,一直没往活人那方面考虑。
这话一出口,程星河他们全愣住了:“啥?”
不光他们愣了,那个鱼怪也一下僵住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
哑巴兰一下没听明白:“哥,什么意思,刚才不说她爹是长毛的,她妈是人吗?可一个人,怎么可能……”
是啊,一个人怎么可能住在水底下,勾女人魂魄呢?
因为她妈已经死了很久了——可她不想让她妈离开人世。
这二七留魂,是个非常残忍的阴面方术。
人要是死了,那魂魄必定要被地府勾走,重入轮回,当然了,有时候特殊情况下,也会有孤魂野鬼,那跟这没啥关系就不细说了。
二七留魂,是用十四个孕妇魂,七天一个,用九十八天的时间,把一个人的魂魄留住不死,能保那个人的魂魄留在人间一百年。
说白了,是用十四个孕妇的命,换她一条命。
这个法子运用起来十分复杂,内情我了解的也不深,更不会用,只是听老头儿提起过一句半句。
依稀记得这个方术是因为孕妇怀孕的时候,身体是能连接阴阳的,有可能是因为这个,那方术能巧妙的骗过地府,以命换命——小时候有一阵县城经常有孕妇失踪,弄的人心惶惶,好些孕妇都跑娘家躲灾去了,老头儿当时就嘀咕,别是哪个天杀的在用二七留魂吧?
我好奇就问了一嘴,老头儿不想细说,这是天打雷劈的法子,让我可千万别沾边——哪怕有一天他死了,我舍不得他死,也不能动这种歪脑筋,一旦二七留魂的法子被破了,那就麻烦了,非得魂飞魄散永不超生不可。
我就问他,人真的能借孕妇命活的好好的?
老头儿摇头,说屁,活也只能是个活死人,得不偿失。
当然了,后来我们才知道,县城那些失踪孕妇是人口拐卖来的,人家是逃出生天了。老头儿还挺马后炮,说他觉得也不可能——会用这种方术的,早就死的差不离了。
这事儿我没怎么留心,早忘的差不离了,这才突然想起来。
这个鱼怪宁愿自己死,也不想我们下去把孕妇魂魄给捞上了——就怕她妈被这个方术反噬,永不超生。
这东西太复杂,小孩儿听不懂,白藿香给他解释了半天,他才弄明白了,对着那个鱼怪又踢又打:“你为了自己的妈,把别人的妈害死了,你不是人……”
那个鱼怪被打也没什么,但是一听“不是人”这三个字,像是受到了刺激,浑身再一次的抽搐了起来,喃喃的说道:“我不是人……我也不是怪物,我到底是什么……世界这么大,能跟我一起生活的只有我妈,我想她活着,有错吗?”
她积攒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怨气,终于散发出来了。
这事儿还得从她爹那说起。
这东西活了很长时间了——她妈是个旧时代的县令夫人。
县令夫人有一个很动听的歌喉,也挺勤劳,每天早上都去水边亲自洗衣服淘米,一边干活儿一边唱,时间长了,水里老咕嘟咕嘟冒泡泡,底下人溜须拍马,说夫人歌喉好听,水里的鱼都来听夫人唱歌了。
有一天电闪雷鸣,县令跟夫人正睡觉呢,听见窗外像是掉下来了什么东西,好大一声响,县令就想去看看,可夫人担心,不让他去,他说我一个腰上挂印的怕什么,(古代人讲究印是正物,而邪不胜正,辟邪)推门就出去了。
不长时间之后,县令就从外面回来了,浑身湿淋淋的。
夫人就担心的问外面到底是个啥?
可县令不开口,背对着妻子也不说话。
夫人放心不下,摸向了丈夫的后背,就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他身上冷冰冰,滑溜溜的?
而且,带着一种奇怪的腥气。
那个县令第二天照常起来,还是开堂办事,妻子看着他,就觉得他跟以前不一样了,但是又不知道什么地方不一样,仔细一打量,发现他手上的虎纹玉扳指不见了——那还是夫人送的定情信物。
夫人问,县令支支吾吾说丢了。
这以后,县令性格大变,办案的时候,料事如神,像是底下就没有能瞒得过他的事儿,县里的人摄于他的威名,都不敢犯事儿,倒是把本地管理的井井有条。
上头嘉奖,要县令升迁,可县令不肯,非要留在这里,哪里都不去。
县令以前的梦想就是当个经天纬地的大丈夫,成就一番青史留名大事业,夫人更觉得县令跟以前不一样了。
这个时候,夫人就发现,自己已经有了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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