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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身份不简单
    萧谨假意吃惊,狐疑问道:“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人了吧?”
    “不会的,恩公烧成灰我都认得,我找了恩公一个月,定是上天怜我跋山涉水太过辛苦,才会让我和恩公在今晚相遇。”
    杜炎感慨万分,他本打算雁回村随便找一找,就去其他村子寻找恩公,没想到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猪脚将他引到了恩公家里。
    萧谨眼皮抽了抽,确定以及肯定这个杜公子是个憨批。
    而且杜炎也决非真名。
    萧谨表情慢慢变化,狐疑转为迷茫,再为惊喜,颜明玉在一边冷眼看着,默默竖了个鄙视的中指。
    分明一开始就认出来了,还装模作样地演这一出戏,果然是个精分大佬。
    不过颜明玉想不明白,萧谨如果真救了这个姓杜的贵公子,为何要装作不认识?
    萧谨和杜炎含情脉脉地对视了三分钟,终于有反应了。
    “难道……你是一个月前山上的公子?”
    “正是,那日多亏恩公引走野狼,事后我去悬崖下找恩公,却不见恩公踪影,这一个月找遍了附近的村落,总算找到恩公了。”
    杜炎使劲点头,眼眶微红,打小到大,还从没有人如此掏心掏肺地对他好,而且萧谨还是个初见面的陌生人,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没看清,就愿意为他豁出性命引走狼群,这样赤胆忠心的侠义之士,岂能不让他感动?
    原来一个月前,杜炎偶然听说落雁山有一片极美的野生桃林,只是桃林在深山之中,看见过的人并不多,四月正是桃花期,杜炎一时雅兴大发,非要去落雁山找这片桃林。
    在山上转悠了半天,又累又渴,石头去找水,杜炎则和常三歇息,就这一会儿工夫,来了几只饥饿的野狼,初春的野兽都饿的很,野狼看见活生生的人肉,凶性大发,眼看杜炎主仆要落入狼腹,萧谨如同天神一样降临,给他们指了逃生的路,又引起了狼群。
    杜炎主仆倒是逃出来了,他们和石头会和,回头去找萧谨,却只在悬崖下找到一片血渍,杜炎也因此断定萧谨还活着,他虽然浪荡顽劣,却是个真性情,有恩是必报的,非得亲自找到恩公不可。
    “恩公,请受我杜炎一拜!”
    杜炎突然鞠躬,吓了常三一跳,赶紧去搀扶,“公子……小的替您叩谢恩公,您快起来!”
    他家公子尊贵非凡,岂能拜一个区区山野村夫,哪怕对方是公子的救命恩人,也当不起公子的大礼啊!
    “你拜算哪门子事儿,我要自己拜,小三儿你给我让开,本公子要发威了啊!”
    杜炎火大地吼,他拜谢自家恩公怎么就不行了,在家里要守繁缛规矩,出来了还得受约束,这样活着还有啥意思。
    “石头,赶紧架着公子。”
    常三可不管公子发威不发威,他早摸清主子的习性了,也就是个嘴炮儿,看着凶,实则是极心软的,一只哈巴狗死了都要流眼泪。
    石头抱起了上窜下跳的杜炎,杜炎一动也不能动了,气得他大骂,常三索性拿了只猪蹄塞进去,杜炎舔了几口,不骂了,抓着啃起了猪脚。
    “小三儿你多磕几个头,磕响点儿!”
    “小的明白!”
    常三面色肃穆,郑重其事地跪下行礼,“小的替公子叩谢萧恩公救命大恩!”
    咚咚咚咚地磕了好几个响头,落地有声,地面都颤了几下,颜明玉抽了抽嘴角,好一个钢脑壳!
    “快快请起,只是顺手为之,不值得如此大礼。”
    萧谨客气了几句,心里对杜炎的身份也越发肯定了,但他面上却不显,让萧罗氏去备饭。
    屋外沈清风悻悻地看着紧闭的萧家大门,眼神妒恨,又是萧家,处处和他作对,萧谨这个不争气的,也被颜明玉这个小贱人蛊惑了,白白辜负了他一片心意。
    一阵异香飘了过来,沈清风肚子咕咕地叫,少了十亩水田的租子,他都大半月没吃上肉了,以往他总嫌肉太油腻,让沈刘氏少做些肉,青菜豆腐保平安嘛,可现在天天吃青菜豆腐,他却万分想念肉了,肚子挖心挖肝的难受。
    使劲咽了几下口水,沈清风转身回家,萧谨已经醒了,抽空他得找这位昔日的得意门生说一声,能不能赌约作废,把十亩水田归还于他。
    怎么说他也是萧家三兄弟的先生,总不能一点面子都不给吧。
    沈清风又咽了下口水,走快了些,再待下去他馋虫都勾出来了,萧家也不知道在搞什么吃的,成天就想着吃喝玩乐,哼,明年开春的院试,萧谨怕是要落第了。
    幸好没把女儿嫁给萧谨,他的女婿至少也得是杜公子那样的人才品貌,明日再过来拜访,套套杜公子的话,家里可有妻室,是做什么营生的,女儿最近虽不太争气,但配杜公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萧罗氏重新张罗了一桌饭菜,切了一大盘卤猪头肉,酸菜大肠,青菜皮卷,梅菜扣肉,再一大碗鸡汤,都是新鲜做的,萧谨特意嘱咐过她,不可用剩菜。
    “没什么好菜,随便吃些。”萧谨作陪,客气地招呼。
    早饿花眼的主仆三人,嗅到诱人的饭菜香,口水流个不停,常三尽管饿极,还是先给杜炎布菜,杜炎不耐烦道:“你也赶紧吃,外面别那么讲究。”
    常三这才坐下,但也只坐了半边凳子。
    萧谨眼神闪了闪。
    “好吃,这个卤肉是什么做的?”杜炎独爱那盘猪头肉,吃了不少,府里吃不上这么好吃的肉。
    “猪头肉,我娘子卤的。”萧谨回道。
    杜炎夹肉的筷子在空中顿住了,嘴里的肉不知是咽还是吐,猪脚他还能接受,可猪头……实在让他难以下咽。
    但这味道却是真的勾人。
    “这个是什么?”
    杜炎又指着大肠问,他吃着这菜味道也很不错,感觉恩公家的饭菜别有滋味,比府里的御厨做的都好吃。
    “猪大肠。”萧谨忍笑回答。
    大燕朝的权贵很少吃猪肉,牛羊肉吃的多,就算食用猪肉,也只吃猪身上最鲜嫩的部位,猪下水,猪头猪脚这些上不得台面的部位,权贵是不吃的,也难怪杜炎听到猪头时会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