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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野行
    第二天一早,睡得迷迷糊糊的王权,就被禾给摇醒了。
    “快起来,我们要出发了!”
    王权脑袋空空:“出什么发,去哪?”
    他完全没想起来,自己昨天说一起去寻找食物的事了。
    太阳已经升了一截,还残留着些许红晕,看时间大约是八点。
    炎部的人,基本四点多起床,起来了就忙活事情。
    壮汉们抓紧时间,在后山熬练筋骨,老人带着年轻人一块,他们负责着孩子的启蒙。
    王权想洗个脸,没水,刷牙也只能咬几片清爽甘甜的树叶。
    他嘴里叼着一块肉干,便和炎部一群人出发。
    离开前,舅舅大骨嘱托他道:“你的身体远没有好,转转就行了,不要逞强。”
    随后把自己的大儿子——十八岁的雷,派遣给他,用以照顾安全。
    雷在王权脸上,胡乱涂抹着黑绿色的颜料,道:“还是遮掩一下容貌,要是给火部的人撞见,你就死定了,还给炎部招惹麻烦。”
    在他看来,王权就是个累赘,给阿爸大骨惹麻烦,更给部落招惹风险。
    随着采集队伍的,有十几个壮汉,他们负责一些安全问题。
    对这些战士来说,只要不去大荒,遇到的事基本不叫事。
    他们私下也讨论过王权,心里不大喜欢。
    王权这个山部的公子哥,如今流落到炎部,除了带来麻烦,一无是处。
    不是战士,还四肢不勤草树不分,等一被赶出部落,恐怕就会死在野外。
    呵,别说那时候的事了,就说今天的野行吧。
    以他的身体,说不准走出去几百步,就哭着喊着要回来了。
    这种软弱的人,他们见的可不少。
    队伍浩浩荡荡,半路就分了几支,王权和禾一块,走的倒是不紧不慢。
    走了十几分钟,他就感到伤口有些隐隐作痛。
    但他并没有叫喊,这没有用处,更没有让禾背着自己。
    才刚出门啊,要是就这种表现,还不如老老实实呆在族地。
    王权的念力从身体中探了出来,和蜘蛛脚似的落在地上,将他托举着。
    一时之间,轻了一大半的身体,走起来又稳当又舒服。
    哪怕伤势在身,他也能和踏青似的惬意自在了。
    时间一长,他也只是略感消耗。
    半路上,他又想起自己看过的电影和小说,觉得直接用念力托着自己悬浮要更好,而不是以念力撑地。
    念力从识海出现,恍若从虚空的出现的神奇力量,不受重力约束,更是和藤蔓一样根植虚空,有自己的依凭。
    一根根丝线,吊在王权身上,然后往上提着。
    这果真要方便省心不少,王权的身体又轻了一大截。
    王权希冀着念力快快壮大,那么自己冯虚御风的梦想,很快就能实现了。
    再进一步,就是御剑飞行,成为剑仙般的人物了,这可比炎部那些强悍的战士,要潇洒自在的多。
    炎部族地所在,是一片石质为主的平地,植物相对稀少,这让他们很是安全,也带来了不少生活上的麻烦。
    每次采集食物,都要多走不少路。
    禾背着个兽皮口袋,里面装着一个水袋——这玩意是野兽尿泡做成的。
    往东的路上一走,就走了半个小时。
    一开始,王权只觉得风吹屁屁凉,后来就是燥热了。
    想来,其他的人也是如此,只是习惯了而已。
    路上,王权望着灌木与藤蔓丛生的大地,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这是未知感带来的。
    平坦的地面芳草萋萋,短的有尺长,高的能和人比一比。
    加上到处都是,却藏到你看不见的野生动物,如何不让人感到惊悚。
    一边走,炎部的人一边挖取东西。
    他们对大地上的一切都了如指掌,闭着眼睛也能走,瞥一眼就认出各种植物,以及它们能不能吃。
    哪里有蘑菇群,哪里有鸟群,哪里的果树多,什么时候成熟,他们清楚的很。
    禾说道:“我们先穿过红草滩,去挖红草根找鸟蛋,再去三角树林摘乌果,过了中午,就去河滩摸鱼。”
    一边说,她一边给王权讲解自己认识的动植物,以及生存技巧。
    她确实是唠叨能说,可几个小时过去,说的东西居然都没怎么重复。
    王权都惊叹,就她那个小脑袋瓜子,单纯质朴的心里,怎么能装这么多东西?
    路上,王权不时能看见各种野兽。
    有不会飞却跑起来飞快的笨笨鸟,成群结队的长毛象,神出鬼没的荒狼。
    也有不时捕食的雄鹰,啃食野草的鼠兽,和潜藏伏击的巨蟒。
    “我见过一种五丈长人腰粗的大蟒呢,一个人遇见它很危险的,但只要我们人多,遇见它就是好事。
    它游的很慢,可肉很多,只要遇见一条,一天就不用忙活别的了。”
    禾露出一口淡黄的牙齿,咧着嘴笑起来。
    王权一边听,一边用念力扫视着。
    他的学习速度很快,通过念力,他能迅速寻找、分辨动植物,效率远远高于禾。
    “那是紫叶藤吧?”王权指着十几米外。
    他看着一根藤蔓被人一抢而空,一群人又开始挖掘地下的果实。
    禾一边点头,又一脸的可惜。
    但她还是跑到被人挖过的地方,用手奋力地挖着,希冀能找到果实。
    那一根根手指,和铁爪似的,有力而坚韧。
    很厚的手茧上,脏兮兮的沾满了泥土,但禾还是一无所获。
    王权缓步走来,瞥了地面一眼,土壤对念力虽然有阻碍作用,但他仍旧能穿透一尺深。
    拿着一个前部突出的骨板,他在地面挖着,挖了半分钟左右,终于看见埋在二十多公分下的果实。
    一阵忙活,他挖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果实。
    一旁的禾,一脸羡慕地看着王权:“你学的真快,居然挖到紫叶果了。”
    王权锤了锤腿,走了这么远,他还真累了。
    虽然身体好了不少,又有念力加持,骨骼也痊愈了起来,但这种远行,对他来说也确实很有难度。
    把果子丢给禾,又指着一处地面,他道:“你挖这里。”
    禾疑惑不解,可使劲往下挖,果真挖到紫叶果了。
    她傻乎乎地笑着,抱着果子心满意足。
    两人又一阵挖,在这片土壤上,很快就挖出了五六个紫叶果。
    此时,一屁股坐在地上的王权,则没了心情到处拱地面。
    他也不得不惊叹,这片土地的肥沃。
    如此原始的采集方式,他们走上一大圈,就能找到一大堆食物。
    比起农业时代,原始时代的个体,生活要更惬意舒适。
    不用担心作物的生长,不用操劳老天下不下雨,也不用愤恨税收太高。
    一天外出两三个小时,只要不遇见危险,那一天的食物就有了,剩下的时间可以社交玩乐。
    “你背我,我来找食物。”王权指挥着禾,他累了。
    禾有些不乐意,可看着兽皮口袋里的收获,又重重的点了点头。
    两人今天的食物已经有了着落咧,歇歇也没事。
    有禾背着王权,大黑也有了空闲到处撒欢,它在草地上飞奔着,不时激起一阵鸟鸣。
    这家伙,四处捣蛋的本事很是厉害,一百多斤的身体却跑起来飞快。
    王权任由它放纵自己的野性,也不去多管,在这野外环境,它的生存能力极强。
    出来走一趟,它一天都不用喂食了。
    雷很是羡慕王权有这么一条月狼,哪怕他阿爸是大骨,也没有那么多食物给他养宠物,更别说很有潜力的月狼。
    要知道,月狼成年就是元兽的实力,而头领更是地兽,月狼族群炎部也不敢招惹。
    禾的身边,是她的几个姐姐和表亲堂亲。
    至于她们的母亲,则在后方一些,正带着几个年纪小的,教授他们求生技能呢。
    “羞羞脸,你这么大,还要我姐背。”
    此时,一个鼻涕虫从后面跑了过来,正是禾的八岁的弟弟药,他的手里正掐着一只半斤重的蛤蟆。
    王权打了声口哨,远处的大黑立刻飞奔而来,嘴里还叼着一枚鸟蛋,个头看起来还不小。
    它的父母亲,正在头顶俯瞰着大黑呢,嘎嘎嘎地叫着。
    王权把蛋塞进鼻涕虫的怀里:“一边玩去。”
    他难道想让人背?虽然禾背起来很舒服,可自己不要面子的啊。
    拿到鸟蛋的鼻涕虫也不叫囔了,反而拿着鸟蛋去找自己的母亲炫耀。
    “阿母,看,鸟蛋!”
    不出王权的意外,鼻涕虫的鸟蛋被没收了,恩,还包括他抓到了那只大蛤蟆。
    看到鼻涕虫苦着脸,无力的坐在地上,王权幸灾乐祸地吹起口哨来。160335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