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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任家小镇(10.8k)
    青末民初。
    古老的东方雄狮略显颓势,西学东渐。
    科学的种子在悄然萌芽,但法术和诡异依然存在于这个世界的黑暗中。
    一个矛盾,却又充满了魅力的时代!
    在这个世界的神州西陲之地,有一个地方叫任家村。
    说是村子,其实规模与一般的镇子相比,也是不遑多让,因此也有人叫它任家镇。
    任家镇上的建筑风格,既有中式,也有西式。
    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有人穿土制长衫,也有人穿西洋服。
    总之,这是一个不同文明碰撞的年代。
    此时,从镇子的入口走来了两个人。
    其中一人,奇丑无比。
    他留着一个很丑的发型,穿着一件翠绿色的衣服,外面套着一件黄褐色的马甲,斜挎着一个老式布包,脸上尽显老态,使人分辨不出年纪。
    另一个中年人身穿淡黄色马褂,手里提着旱烟袋,发须皆白,看上去非同一般,浑身散发着一股奇异的气势。
    令人神奇的是,他的两条眉毛竟然连在了一起!
    两人一边往镇里走去,一边说着话。
    那年轻人说道:“师父,我…能不能…不跟你去见任老爷啊?”
    “咦,怎么,你和任老爷有过节吗?”
    中年人倒背着双手,好奇地问。
    “那倒没有……我见都没见过他,只是,我长到这么大,还没有喝过外国茶,我怕待会儿出洋相给师父你丢脸啊。”
    年轻人一脸为难的说道。
    “好啊文才,难得你为师父着想,那你不用去了吧!”
    中年人顺势答应了下来。
    啊这?
    文才一辆懵逼。
    他只是故意这样一说,没想到师父真不让自己去!
    没错,这个年轻人叫文才,他师父则是一位厉害的茅山道士,在任家镇被人尊称为“九叔”,真名林凤娇。
    这一次,是镇上的富豪乡绅任发任老爷,邀请师徒俩去镇上的西餐厅里喝西洋茶。
    林凤娇不理原地委屈的文才,继续往前走着,可没走几步,他就突然发现一个问题!
    “等等!我也从来没有喝过西洋茶,万一出了洋相,岂不是很丢人?”
    “不行,还是得带着文才去,如果有他在的话,万一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让他先上,让他把黑锅给背了!”
    “徒弟丢人总好过师父丢人!”
    “嗯,就这么办。”
    想到这,林凤娇回过头,看着文才那副衰样,再怎么说也是自己的徒弟,虽然丑了些,笨了些,摇摇头没好气的喊道:“算了,文才你跟着一起来吧!”
    “哎,好的,师傅!”方才一脸沮丧的文才听得喊声,立马兴高采烈的跟了上来。
    “九叔,早啊!”
    “九叔来买菜吗?”
    一路走来,不断有人打着招呼。
    林凤娇也是笑着回应,时不时回上一句‘早啊’、‘生意还好吧’之类的话。
    有一个光着上半身卖鱼的鱼贩子,似乎和师徒两人特别熟悉,林凤娇在前面走了后,直接拉过文才,上下打量了一下,夸赞道:“嗬,文才,今天穿得这么好看,上哪儿啊?”
    文才喜滋滋地道:“师傅带我去喝外国茶!”
    “哇,喝外国茶啊!”鱼贩子一脸羡慕。
    “怎么样,我这身衣服好看吧?”文才炫耀的问道。
    鱼贩子点了点头,说道:“当然好看啊!文才,这身衣服应该值不少钱吧?”
    “也没多少钱,一身下来花了两枚大洋而已。”
    文才摇了摇头,说的很谦虚,但神态却是有些得意。
    “文才,快点!”林凤娇的声音传来。
    “来了,师傅,你等等我。”文才顾不上和鱼贩多说,快步追赶了上去。
    很快,两人到了西餐厅。
    推开门,西餐厅那充满异国情调的华丽装饰立即呈现在眼中,不管是装潢、餐桌、客人、菜式、用餐的方式,都和中餐截然不同,甚至连服务员的穿着都很气派。
    这时,有服务员走过来,问道:“请问两位有订位置吗?如果没订位置,现在需要等待一会儿才有位置。”
    “任老爷请我们来做客的!”林凤娇上前一步,对那服务员说道。
    “任老爷的贵客……快里面请!”服务员一惊,连忙说道,听到任老爷的名字之后,就带着他们前往预定的餐桌走去。
    “哇!这西洋餐厅,看起来好高级啊。”
    文才有些手足无措,背紧了他的小挎包,眼中带着些许好奇,四处张望。
    砰!
    他不小心撞到旁边的一张餐桌。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林凤娇赔完礼,又眉头一皱,低声喝斥道:“文才,你怎么搞的?这么不小心!”
    餐桌旁坐着一位身穿青色长衫的少年人,外表英俊儒雅,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只是文才看到他的长相时,忍不住脱口而出:“卧槽,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帅的人?太不公平了!”
    少年人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林凤娇见状,倒是有些意外,深深的看了少年人一眼,将他的样子记在心里。
    这少年人不急不躁,看起来很有修养,显然非富即贵,以往在任家镇可没有见过,定然是外乡人。
    只是,不知…他来这任家镇有什么目的。
    林凤娇心中暗自思索着。
    这时,旁边另一桌处的任老爷站了起来,伸手打了个招呼。
    “九叔,这边请!”
    “任老爷!”
    两人打着招呼,坐了下来。
    很快,任老爷的女儿任婷婷走过来,陪着坐下,她在省城念书,算是一个受过西方教育的新时代女性。
    穿着一身西式的礼服,显得十分漂亮,楚楚动人,把一旁的土包子文才给看呆了!
    随后,几人开始交谈,关于任老太爷迁坟之事。
    不远处,少年人独自一人慢慢喝着咖啡,耳朵里传来了他们说话的声音,遥望着窗外出神。
    …………
    这少年人,便是穿越而来的萧宁。
    从斗破世界回归现实世界月余,静极思动,他便来了,肉身穿越,降临到了这个不知名的世界。
    降临之地,乃是一处荒郊野外,月上中天,四周只有茫茫荒草,一片寂静,虫不鸣鸟不叫。
    天上圆月如盘,银辉轻轻地洒落在地面,远远地似乎看见一片黑压压的坟头。
    “这是个什么世界?”
    萧宁不明自己处所何地。
    随后,他又皱了皱眉。
    这个世界,给他一种诡异的感觉。
    天地间,那无处不在的天地元气中,纯正光明中夹杂着一丝灰气,给人一种阴暗隐晦的气息,他以往没有见过,无法形容。
    一阵微风吹来,不远处的老树上传来阵阵乌鸦“啊啊!”的尖叫声,凄凉荒凉的声音,在这寂静的荒野中,显得尤为刺耳。
    与此同时,萧宁立时感应到,一股阴暗气息出现在身后,好似锋芒在背,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转头望去,发现有一条细小的黄色影子从远处跑来。
    突然间,萧宁发现周围瞬间变得暗了下来,只剩下天上的月光,冰冷地照着这处乱葬岗。
    在他身前几米外,月光照耀下,突然出现一位颤巍巍站立且面目丑陋的小脚老太婆。
    那小脚老太婆身体干瘦,浑身只剩下皮包骨头,脚上穿着一双小白鞋,头上戴着一顶尖帽,一脸不阴不阳的表情,直勾勾地盯着他。
    只是看了一眼,萧宁就不由地从心底升起一股寒意,好似浑身气力都使不出来。
    “不对,这是精神幻影!”
    “吠!”
    他当机立断,大喝了一声,浑身气势勃发,好似从一只可口的小羊羔,瞬间就变成了一头张牙舞爪的猛虎。
    那漫无边际的气势磅礴而出,如日中天。
    “啊……”
    一阵惨叫声从老太婆的嘴中响起,随后,就见得一阵白烟从老太婆身上传出。
    瞬间,老太婆就变成了一只油光锃亮的黄鼠狼,倒在地上挣扎了两下,就此死去。
    随后,那满身油光的黄鼠狼随着生机断尽,很快就灰暗了下来,成为一堆枯骨。
    “原来是一只成了精的黄皮子!”
    “有意思,这个世界,有鬼物,有精怪…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仙神呢?”
    看着脚下被气血冲击而死的黄鼠狼,萧宁若有所思。
    黄鼠狼,在民间传说中,又叫做黄大仙,传说有道行的黄大仙可以施展妖术,迷惑人的精神,吸食人的精气。
    看来,今天萧宁遇见的就是这种东西,而且还差点就中招了。
    以前,萧宁只听过黄皮子的传说,却一直没有亲眼见过,今天倒是长了见识。
    方才,那黄皮子骤然出现,幻化出一个老太婆,在这深山老林中,倒是把没有准备的萧宁吓了一跳,好在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以雷霆手段将之击杀。
    “也不知,这里是什么地界…”
    萧宁环视四周,一片茫茫山林,并无人烟,他不由得嘀咕道。
    “算了,顺着一个方向一直走,应该就可以碰到人烟了!”
    迟疑了一下,他决定离开这个鬼地方。
    仰头看了一眼,萧宁向着月亮所在的方向走去,耳中不时传来一声声凄厉的叫声,他充耳不闻,脚步不停,直走了半个多小时,走出了几十里地。
    山林渐渐远去,入目的是一片田地,视线尽头,隐约可以看到有一片村落的存在。
    待走得近了,萧宁才发现,这是一处荒村,村头的残垣断壁,述说着这里曾经有人类居住过的痕迹。
    荒村并不大,只有四五十户人家,似乎遭受过瘟疫,村旁到处都是坟头,人也逃完了,空无一人。
    萧宁进了村子里,搜索了一遍。
    一无所获。
    “唉!”
    萧宁叹息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不知道走了多久,前方出现了一条小溪,在月光照耀下,这条小溪从远处流出,仿佛是一条长长的玉带,泛着银光流向远方。
    溪水很浅,只有人的膝盖处那么浅,但是比较宽,大约有一丈多宽。
    萧宁弯下腰,迅速撩起水洗了一下手,顺便抹了一把脸,透过月光,水面倒影中,显露出萧宁的身影。
    依稀可以看见,少年拥有着宽厚结实的肩膀和块垒分明的腹肌,高高大大的身材,结实挺拔;宽宽的肩膀,八块腹肌块垒分明,毫无赘肉。
    两条粗壮有力的大腿,修长结实的小腿,腿肚子上肌肉垒起,如豹子般健美而充满力量。
    浑身健康光滑的小麦色皮肤,精神的短发,线条分明的脸,洒脱的剑眉,明亮锐利的眼睛,挺拔的鼻梁,有些倔强的嘴角还略带青涩的绒毛。
    “小爷还是辣么帅气逼人!”
    自恋了一会儿,萧宁继续上路。
    终于在东方启明星升起之际,来到了一处小镇。
    进了镇子,萧宁才发现。
    这里来来往往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尽皆身材矮小,面黄肌瘦,身穿粗布短襟,兼且一脸菜色,好似营养不良的样子。
    身材高大的萧宁站在人群中,犹如鹤立鸡群般,再加上他俊逸的面容,引得不少人频频回头偷看。
    通过路人的谈话和口音,萧宁隐约明白,如今螨青已亡,正是民国时期,只是具体的年份,就不太清楚了。
    至于地界,听着口音像是湘川一带。
    在镇子四处闲逛了一圈之后,萧宁眼前一亮,却是前方出现了一家西洋餐厅,看上去还不错的样子。
    或许在现代社会里,这种土爆了的西餐厅只有那些九线城市才会出现,但这民国时期,却已经算是国内顶尖的西洋餐厅了。
    不过,为什么神州西陲会出现一家西餐厅呢?
    好生奇怪!
    萧宁想了想,不得其法,只好推门走了进去,在一张空桌前坐下,点上一些西式面点,一杯咖啡,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哪知随后不久,却见到林凤娇带着文才走了进来,萧宁当场就惊呆了。
    “所以说,这里是僵尸先生的世界么?”
    喜欢看僵尸片的人,如果不知道英叔,那就是个棒槌。
    英叔在灵异类电影中,可以说稳坐第一把交椅,很多现代僵尸片中,还有的将英叔供奉为祖师,或者请英叔上身的后辈弟子。
    由此可见,英叔的江湖地位,毋庸置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英叔早逝。
    “半碗清水照乾坤,一张黄符定鬼神!”
    “墨斗红线今犹在,不见当年抓鬼人!”
    方才,林凤娇那酷似英叔的独特面容,令人一看之下就不会忘记,萧宁自然不例外。
    好在他那强大的心境修为,迅速平复下了心中的激动之情,脸上仍是风轻云淡,浑不在意。
    林凤娇,俗称九叔,上清茅山道士出身,特点是护短和爱面子。
    看到出现在眼前的九叔、任老爷以及现在所处的西餐厅,萧宁哪还不知道,这就是僵尸先生世界开始时的剧情。
    这个世界的大概剧情,便是讲述了民国初年,任家镇的富绅任发有感家道渐衰,想起当年风水先生的劝告,欲将其父埋葬多年的尸体移往别处,以此来改变风水,试图转运。
    于是,他就找九叔来帮办此事。
    可是当打开棺木时,发现尸体竟未腐烂,九叔对此心生疑惑,令其徒弟文才和秋生小心看管尸体。
    深夜,原本腐烂的尸体变成了一具僵尸,逃出后,闯进任府后,杀死了任发。
    文才为保护任婷婷,身中尸毒,身体变黑,变成了一个半僵尸,后几经搭救,才恢复正常。
    同时,秋生被一个多情女鬼所迷惑,九叔及时察觉,但念在女鬼并无恶意,并且在僵尸作恶时救了秋生,乃令其乘风而去。
    随后,师徒三人大战僵尸,并战而胜之。
    “看来,我的运气不太好啊,竟然穿越到这样一个低级的灵异类世界!”
    想到这里,萧宁有些失落。
    看过电影,他知道,这个世界虽然有道术、鬼怪、僵尸,算是典型的东方侧灵异类世界。
    但是,出现的鬼怪等级并不是很高,就连九叔的道法,看起来也不是很高级的样子。
    而且,昨天晚上遇到的那头黄皮子,萧宁只是升起身上气势,就将其击杀,根本不废吹灰之力。
    所以,萧宁实在是不知道,来到这个世界,对他有什么帮助。
    “难道,我要像其他的穿越小说主角那般,拜九叔为师,学习道法?”
    且不说林凤娇会不会收下他,单单萧宁那一身恐怖的武道修为,就足以对付寻常鬼怪。
    那么,拜师有什么意思呢?
    为了情怀吗?
    “呵,我只要轻轻吹上一口气,就能解决的小鬼怪,还用得着那么麻烦?”
    想到电影中,九叔对付僵尸时,请神、画符,又是鸡血、狗血什么的,准备了半天,结果还是打不过。
    萧宁实在是想不明白,这样的所谓道术,真的有必要学吗?
    为什么那些道士们却学得津津有味呢?
    还是说,他们太low逼了?
    没有学到道法的精髓?
    也不对啊,在原著中,九叔的道法方圆百里闻名,几乎少有人能与他一比高低。
    或者说,这个世界那些高深的道法都失传了?
    只留下了一些基础性的道法?
    “还真有可能是这样……”
    想到他之前的精神感应中,看到林凤娇体内那一层稀薄无比的能量,萧宁若有所思。
    就在他沉思时,另一边,任发和林凤娇聊了几句日常琐事之后,终于直奔主题。
    任发笑着问道:“九叔,关于先父起棺迁葬的事,不知道你挑了日子没有?”
    听了任发的话,林凤娇眉头一皱,劝说道:“任老爷,正所谓一动不如一静,依我看来,你还是慎重考虑清楚为好啊!”
    任发却不为所动,固执的说道:“这件事情我已经考虑的很清楚了,当年那个风水师说过,二十年后一定要起棺迁葬,这样才会惠泽后人!”
    文才早已被任婷婷的美貌迷花了双眼,听到任发这样说,却是想也不想,脱口而出。
    “哎,看风水的人说的话都不能信!”
    一旁的任婷婷厌恶的看了他一眼,只觉得这癞蛤蟆太异想天开,很是讨厌。
    因此,她反问了一句。
    “风水先生的话不可信?那你们说的话就可信吗?”
    文才色迷迷的点头说道:“当然了!”
    转过头,却见到林凤娇那漆黑如墨的脸色,文才只觉得好似有一盆凉水当头浇下,整个人瞬间就清醒了下来,不由得苦笑了一声。
    任发叼着烟斗,眼珠子一转,对任婷婷呵斥道:“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
    看起来是呵骂自己的女儿,实际上,却是在说文才多嘴多舌。
    林凤娇显然也听出了他话中有话,转而说道:“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们就三天之后,动土起棺!”
    俗话说的好,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既然这任发如此着急,那林凤娇就只能随了他的愿。
    不远处坐着的萧宁看到这一幕,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
    这师徒俩还真是一对活宝,这活生生的英叔,可比看电影时清晰多了,剧情果然如电影中所说,两人说起了迁坟之事。
    最终,林凤娇拗不过任发,同意三天后起棺。
    “不过,这任婷婷长得还真不错啊!可比现代那些所谓的明星漂亮多了,没有化妆,没有ps,清纯可人,前凸后翘,打个90分不成问题……”
    萧宁的目光移到任婷婷的身上,只见这少女身穿一套粉色西洋礼服,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头上戴着一顶精致的帽子,脖子上戴着一串宝石项链,那块宝石一直延伸到胸口处。
    因为礼服的领口较低,只比胸口高一点点,入目便是一片雪白细腻,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
    李赛凤啊!
    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李赛凤可以算是香江动作片头号女星,与胡慧中齐名的霸王花,但她的相貌甜美可人,所以也被认为警匪片中最漂亮的警花,是动作片中的天使。
    年轻时的李赛凤,称得上美若天仙,倾国倾城,但是在三十岁之后渐渐淡出影视圈,息影嫁人。
    可是没过几年就离了婚,而离婚的理由非常令人不齿,她竟然和自己的干儿子偷情。
    这也成了李赛凤一辈子洗脱不掉的人生污点。
    不过就算是污点,也是四十岁以后造成的污点。
    眼前的这个李赛凤,可是刚刚十六七岁岁,正是风华正茂,青春无敌,便是萧宁见了,也不禁为之惊艳。
    难怪文才这小子会被迷得不知东西南北。
    这时,有服务员过来,说是黄百万有事找,任发向林凤娇告罪了一声后,起身离去。
    然后,刚才点的咖啡被送了上来,林凤娇师徒看着身前一黑一白两杯东西,不知道怎么下手,只好看向任婷婷,想看她怎么喝,然后再照葫芦画瓢。
    哪知道,任婷婷有心让两人出丑,便每一样喝了一口,林凤娇师徒有样学样,喝了一口纯咖啡,又喝了一口牛奶。
    古怪的味道却令两人脸色大变,好似吃了屎一般难受,却又发作不得。
    任婷婷见两人出丑,不由得意的昂起了脖子,一幅阴谋得逞高兴坏了的样子。
    “还真是被宠坏了的小女孩!”
    见到这恶作剧的一幕,萧宁摇了摇头,起身买单,离开了这个西洋餐厅。
    嗯?
    就在萧宁离开后,林凤娇好似有所感应,抬头看了一眼,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文才问道:“师父,怎么了?”
    林凤娇摆摆手道:“没什么,我看错了!”
    出了西洋餐厅,萧宁在街道上四处闲逛着,他之所以不去接触九叔等人,是自觉不到时候。
    双方之间并不认识,若是冒然上前,只会适得其反,反正日后自有机会打交道,急什么。
    “不过,我得找个地方落脚才行!”
    站在街头一角,萧宁暗自思忖着。
    若非在这小镇上遇见林凤娇师徒,萧宁便打算到天下各地走走,四处游历一番便回去了。
    然而,如今既然碰上了林凤娇,他却是不打算走了,就在这任家镇上住下来。
    因此,萧宁开始考虑,是否要在这任家镇购置房产,钱财他是不缺的,手指上纳戒中堆积如山的金币,足以换得富可敌国的财富。
    眼下,时值民国初期,天下烽烟渐起,直到三十多年后才会得以平息。
    以萧宁的实力,不说别的,保得一方平安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因此,这个小镇子,若是有了萧宁的入住,定可在这个烽烟四起的时代中独享安宁。
    “得,买套宅子来住住好了!”
    很快,萧宁就打定了主意。
    小镇上,有镇公所,有保安队,一应机构齐全。
    在金钱开道下,很快,萧宁的名下就多了一套三进的宅子,位于城东的富人区。
    宅子原主人本是镇上的一家富户,后来家道中落,衰败了下来,被镇公所弄到了手,然后发卖,转辗间,就落到了萧宁的手里。
    宅子虽然有些老旧,却很是幽静,亭深院广,楼台亭阁,随着萧宁的到来,逐渐有了一丝生气。
    站在院子里,随着萧宁浑身气血弥漫而出,一道无形的力量横空,逐渐扫过整座宅院。
    “啊……”
    黑暗中,一丝白烟闪过,好似响起了凄厉的叫声。
    这栋宅子多年没人入住,不可避免的吸引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萧宁一进来便有所察觉,他没有学过对付鬼怪的手段,但是,在那浑身磅礴的气血照耀下,隐藏在暗中的东西立时毙命,化为飞灰。
    ………………
    中午,镇上最豪华的酒楼福临楼,宾朋满座。
    一栋三进的宅子,在这任家镇卖一千五百块大洋,除了首富任发和富豪黄百万之外,任家镇可没人买得起。
    镇公所挂出这个价格,纯粹就是吊羊牯。
    不曾想,一个外来的少年人眼睛都不眨一下,直接掏钱买了下来,中午在福临楼宴请镇上的官商两道有头有脸之人。
    不管怎么样,收到请柬的人,都来了。
    有人想试探这外来人的来历,有人只是单纯的想看笑话,也有人只是单纯的给个面子。
    反正不吃白不吃。
    “萧先生,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我黄某人能帮就帮,帮不上忙也可以搭把手!”
    “萧先生以后有事尽管吩咐!”
    “我等就先告辞了!”
    酒足饭饱后,一众宾客嘴中说着客套话,抹了下嘴巴就开溜。
    倒是任发留在最后面,拍着萧宁的肩膀,对他很是中意。
    “在任家镇这一亩三分地上,我任发说话还是有点份量的,萧贤侄以后若有什么事,尽管开口!”
    据萧宁自己透露,他在这个世界孑然一身,无牵无挂,年龄不过二十岁,又在西洋留过学,任发就上了心。
    萧宁微笑着点点头,拱手道:“多谢任先生!”
    “萧贤侄,这么客气干什么,我托一声大,你喊我一声世叔就行!”
    任发听得他的话,把脸一板,故作不悦。
    萧宁只是脑子一转,就猜到了任发的小算盘,微微一笑,顺势拱手一礼说道:“是萧宁的错,蒙任世叔不嫌弃,侄儿萧宁有礼了!”
    这老头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
    看他的样子,极有可能是想让萧宁入赘,因此,对萧宁格外殷勤。
    萧宁心知肚明,倒是没有拒绝任发的好意。
    “哈哈!”
    任发大是高兴,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世侄到任家镇落脚,可有想过要做点什么营生?”
    萧宁摇了摇头,说道:“小侄暂时还没有头绪,我想先了解一下镇上的情况再做打算。”
    任发眼睛一眯,叼着烟斗吸了一口,笑道:“那行,你们年轻人啊,有自己的想法,我就不多过问了!”
    顿了顿,他又说道:“对了,有时间来家里吃饭,小女婷婷正好在家,你们俩人年纪相仿,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好家伙,这么迫不及待?
    萧宁心里吐槽不已,脸上笑着答应了下来。
    “好,小侄有空一定到世叔府上拜访!”
    他却不知道,任发因为无子绝祀,对任婷婷这唯一的女儿很是宝贝,她想去省城上学也由着她。
    原本也没什么,只是近年来,许是在省城开阔了眼界,任婷婷不止一次表示说要以后想去西洋留学。
    任发哪能如她所愿,这西洋是那么好去的么?尽管他没出过国,却也知道,此去何止万里之遥,若是一帆风顺还好,若是一个不慎。
    那唯一的女儿可就白生养一回了。
    所以,任发左思右想,觉得一定要将任婷婷留在身边,绝对不可能让她出国。
    而唯一的办法,便是让她嫁人成家。
    唯有婚姻和家庭的羁绊,才能彻底杜绝她出国的心思。
    所以,自那以后,任发就四处寻摸女婿的人选。
    只可惜,这任家镇地处西部边陲,并非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各方面都优秀的青年很少。
    任发的交际圈中,没有一个年轻人能入得他的法眼,不是形容枯瘦,皮肤黑灰的贫家子弟,要么就是锦衣玉食、皮肤白嫩,身体却弱不禁风的书香门第少年。
    至于那个觊觎自己女儿美貌的远方表外甥阿威,草包样的人物,不说也罢!
    直到今天,一个年轻人,不,甚至可以说是少年人闯进了任发的视野中。
    在刚接到萧宁的请柬时,任发本是不打算去一趟的,不过,在听到下人描述那送请柬之人的长相气质时,他还是决定来看看。
    到了福临楼,悄然观察那东道主,见他年纪不大,长相俊俏,洒脱自信,气质不凡,接人待物方面彬彬有礼,似是出身富贵之家。
    而后,又听得萧宁说是没有家人在世,独身一人闯荡天下,如今来到任家镇落脚。
    任发便心动了。
    当然,仅仅只是心动,并没有说一定非他萧宁不可。
    任发觉得,可以先介绍女儿任婷婷和萧宁认识,再慢慢观察这年轻人的品性,若是合适的话,再撮合两人。
    随后,寒喧了几句,任发便告辞离开。
    萧宁结了账之后,也离开了福临楼。
    回到已经改名萧府的家中,在院子的石凳上坐了下来,萧宁脑海中琢磨着,日后应该怎么做。
    对于任发的打算,他猜到了一些。
    他之所以没有拒绝,自有他的考量在内。
    这个世界,有鬼怪,有僵尸,有道法神通。
    而且,恰逢民国初年,内有军阀残酷压迫百姓,外有西洋人虎视眈眈、毒计中藏,更有东洋鬼子肆居一旁,想要争夺华夏国运。
    除此之外,还有着僵尸、女鬼、黄大仙之类的邪物不时侵扰,老百姓们过的太苦了。
    中华神州大地,即将陷入长达三十余年的乱世之中。
    萧宁觉得,或许,自己在这个世界,可以多呆上一段时间。
    传下武道,保家安民。
    就算不参与那天下烽火烟尘,也可以保得华夏万民安康。
    那么,在这任家镇上,就没必要得罪任发这地头蛇,更何况,原著中任发离死不远了,就算叫上两声世叔,又有何不可?
    对于美貌无双的少女任婷婷,萧宁并不排斥和她来上一场友谊赛,但若是要结婚的话,那就敬谢不敏了。
    “话说,我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没签到啊!”
    坐了许久,萧宁沉思了许久后,他蓦然回首,才想起了系统的存在。
    他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碧蓝,偶尔有几片白云漂浮在天边。它们或浓或淡,不时地变幻着形象,像棉花,像绵羊。
    微风吹过,院子里的大树哗哗摇动,蝉鸣声长响。
    “想不到,一眯眼的功夫,就过了半晌,系统,我要抽奖!”
    他定了定神,收回那散乱的思绪,心中默念道。
    下一刻。
    【签到成功,当前连续签到1天!】
    【恭喜宿主,首次签到获得奖励:玄阶上品灵修道典《上清宗茅山派秘传道典》(残缺)!】
    【奖品已发放到系统空间,请宿主查收!】
    “嗯?玄阶上品?《上清宗茅山派秘传道典》?还是残缺的?”
    听到系统的声音传来,萧宁嘀咕了一声,随后,他心念一动,熟门熟路的接收了这门残缺之法。
    “嗯,原来是这样啊!”
    半晌之后,萧宁睁开眼,一道精芒乍现,复又回归平凡。
    原来,这门残缺的灵修道典出自这个世界的茅山派,是其传承了上千年的镇派修行之法。
    灵修,与萧宁的武修之道截然不同,它讲究性命双修。
    道家先祖吕纯阳真人有云:
    “只修性,不修命,此是修行第一病。
    只修祖性不修丹,万劫阴灵难入圣。
    达命宗,迷祖性,恰似鉴容无宝镜。
    寿同天地一愚夫,权握家财无主柄。”
    何为性?何为命?
    性指精神,命指肉身。
    唯有精神与肉身双修,方是长生不朽大道。
    性命双修长生之道,历来为道门所追求,尤其以南宋时的金丹一派最为追求。
    从《上清宗茅山派秘传道典》这门道门正宗性命之道的修炼之法中,萧宁可以看出,其大致途径是先练气,一共九层,然后再筑基,又是九层,最后凝结金丹。
    金丹一成,自此圆满无亏,历劫不坏,成就金丹地上仙佛,踏上长生久视之始。
    与武修的修行之路别无二致。
    练气九层,修炼的是通脉,贯通全身所有筋脉。
    筑基九层是炼窍,凝练周天三百六十五个穴窍。
    只不过如今末法时代,天地元气日益锐减。
    且不说万劫难成的金丹地上仙佛,便是贯通所有筋脉都难修成,更不要说练气之后的筑基境炼窍了。
    据道典所载,相传汉唐时期,炼窍圆满之后,成就先天真人,修成无上法体。
    不仅全身所有经脉俱通,而且开辟出周身三百六十五枚窍穴,窍窍通神,练成之后举手投足间,便有无穷威力的大神通。
    更别说是金丹境的无上存在,几乎如同神话传说中的仙佛无异,举世莫敌,在人间已经是顶级战力,俗世王朝的帝王之尊也得低眉垂眼、以礼相待的存在。
    “呵呵,我怕是个假的金丹境存在,混得实在是太差劲了一点!”
    看到这里,萧宁自嘲的一笑。
    这本残缺的道典中,只记载有练气期的修行之法,后面筑基期、金丹期的修行之法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如果单单如此,怕是不足以评得上是玄阶道典。
    要知道,系统的评级可是很严格的,根本就不会出现错误。
    那是因为,在这残缺的道典后面,还记载着茅山派秘传的一百零八种符篆法和五行雷法。
    符篆之道,乃是三千大道之一。
    符为术,篆为法。
    篆的本义为薄藉,即记录名姓之意。
    篆分两大类,一为记录奉道者之名册,记载了受篆道士的姓名、道号、师承和所授之道阶。
    二为纪诸天曹佐吏之名讳与职能等,即天神名录,通晓此法篆,才能召神遣将,除妖镇邪。
    符与篆不同,符是仙神之文,似篆字状,又名云篆、玉字、丹书、神符。
    符是将灵力以符号的形式,附着在规定的文字图形上,并书写在特定的物品,如黄绢、纸、木、石等物之上,作为仙神的指令,可以镇魔压邪,治病求福。
    简而言之,符篆之道,乃是请示上天降下滔天神威,以达成降妖除魔的目的。
    当然,在萧宁看来,这只是道门对外包装自我的话,用来糊弄糊弄百姓。
    实际上,符篆之道就是以符文为纹路,以灵力为引,施展出种种神奇的法术。
    道典中记载,画符共有四层境界,初学者以朱砂、黄纸、毛笔为媒介画符,然真正成符者,百不存一。
    唯有经过数年精研后,所有的符篆都熟练于胸,方可肆意挥就,百发百成。
    再进一步者,可以不限材料,或以自身精血为墨,以手指为笔,落地成符,乃为符篆大师。
    再有甚者,以法力为引,无需纸笔等凡物,随意挥就,一指落,符篆成,是为符篆宗师。
    然而,比之宗师更高者,不再拘泥于固有的符篆格式,随意组合符篆,甚至自创新符,是为符篆之大宗师。
    原著中,林凤娇便是符篆大师之境,可以不再拘泥于特定的材料,以精血画符,符落鬼消。
    “不错,获得这本符篆之道,来这个世界我就不亏了!”
    萧宁嘴中喃喃自语。
    他伸出手指,凌空画出一个隐晦难明的符号,少顷,一丝法力从指尖涌出,便见到一道神光乍现。
    一道泛着荧荧黄光的符篆出现在半空中,仿佛如天地神纹般,闪烁着神秘的光泽。
    “驱邪符!”
    这是一张最简单的符篆,有驱邪之效。
    “凌空画符…这么说,我也是符篆宗师了?”
    萧宁之前只是尝试一下,却没曾想,居然一下就画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