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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小厮郑和
    如画作为郑家少奶奶陪嫁的贴身大丫头,现在的身份那自然也是水涨船高的。
    自家小姐现在可是怀着郑家的小少爷的,在永和伯爵府中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所有的丫鬟婆子都要看她的脸色行事,这让如画有一种大权在握的感觉,走路都有点发飘了。
    自幼就跟随着大小姐,她可以说是没少跟着看白眼和吃苦。
    也就是小姐嫁到郑家了,她才感觉自己活的还像个人。
    当然,她也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角色。
    她只是很享受这种被人尊重,被人重视的感觉。
    连带着小厮吕三宝都跟着地位涨了起来。
    吕三宝是郑家老太爷收养的孤儿,赐姓吕,打小就跟在大小姐身边伺候着,赶个车,跑个腿啥的。
    大小姐出嫁,他作为身边人,自然也是跟随在侧的。
    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可是随着一个叫马三宝的小厮到来,就有点尴尬了。
    两个人都叫三宝,一个是伺候婉儿,另一个则是照应小七。
    马三宝母亲自从被小七救治后,他们母子二人以及师傅周广义就在郑家庄园留了下来。
    他们自然是对小七是感恩戴德的。
    当小七彻底的放手厨房事物以后,看着婉儿姐姐身边都有两个人伺候着,她的攀比心顿时就起来了。
    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郑家的媳妇,身边怎么能没有个使唤的人呢。
    于是马凤娘、马三宝母子以及周广义就被接来永和伯府,留在她的身边伺候着。
    她现在身边可是有三个人呢,婉儿姐姐才两个,虽然一大堆的丫鬟婆子围绕着,可不是为了照顾她的身子吗?
    谁让她现在有了少爷的孩子呢?
    如果除去这一帮丫鬟婆子的话,自己还比婉儿姐姐多了一个伺候人呢。
    这让小七感觉心里平衡了起来。
    马三宝作为小厮,周广义作为车夫,马凤娘作为贴身的女仆,她倒是享受起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了。
    她现在一门心思的憋着赶紧怀上少爷的孩子,怎么着也不能落后婉儿姐姐太多啊。
    除了这点的攀比之外,小七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心眼。
    郑长生很头疼啊,人皆道齐人之福是为人生一大乐事。
    可是殊不知的是齐人之福并没有那么好消受的哦。
    婉儿现在有了身子,就不能参与大被同眠了,她现可是国宝级的待遇啊,给母亲保护起来了。
    现在只有小七的房间还允许他进入,婉儿的房间白天可以进入,一旦太阳落了山,就没有自己的位置了。
    哎!没有必要搞的这么隆重吧?
    郑长生哭笑不得。
    不过他还真是忽略了在古代女人怀孕生产的艰难了。
    这个时候的医疗水平低下,婴儿早产或者夭折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要不然的话,李秀英也不会如此阵仗,如临大敌的样子了。
    女人生孩子就相当于是进了一次鬼门关,弄不好就是一尸两命,这不是玩笑的。
    郑长生迈步进了小七的房门,凤娘自是很识趣的离开。
    疯娘是感恩的,如果不是当初小七的临危出手,或许儿子早在金宁县就已经死了。
    她虽然早就认出了小七和郑长生,但是并没有把话说明。
    无他,自己的死鬼男人张黑虎,当年的事情震动了整个金宁县,虽然现在音讯全无的,但是她可不敢表露出来。
    罪囚家属,这个名声可不好听,尤其是想到了儿子。
    要是儿子知道了他的身份的话,幼小的心怎么能够承受的住?
    思来想去的,还是隐瞒不提为上。
    尽管周广义大哥是知道的,但是他是不会不征得自己同意私下里告诉儿子真相的。
    小七救了她们母子二人的性命,这份天大的恩德,是无法用言语去表达的。
    她只有尽心尽力的伺候好小七姑娘才能够稍微的获得一点心安。
    她轻轻的关上了房门,径自回屋去。
    郑长生刚坐下来,小七就奉上香茗一脸讨好状。
    “说吧,有什么事情?”郑长生一把拥过小七,顺势小七坐在了他的腿上。
    “少爷,你说家里有两个三宝,是不是不方便啊,有时候叫起来两个人都答应,闹了不少的笑话了。”
    小七吐气如兰的轻轻说到。
    郑长生眉头一皱:“你意欲何为?”
    “额,少爷,看你。你还以为人家是跟婉儿姐姐吃味啊。人家就是想把马三宝这孩子正式的收入郑家。
    顺便改个名字而已。”
    额,郑长生尴尬了,他还以为小七要和婉儿两个女人要玩“宫斗”呢。
    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两个人都是他的最爱,怎么着也不能让两个人人之间有了隔阂。
    后院不稳,这是大忌啊。
    “既然你想收他,他母亲同意吗?进入郑家奴籍就要用郑家的姓氏了。”
    要知道古人对于祖姓可是很看重的,改姓易名,这就相当于是数典忘祖,就是大逆不道的事情。
    “恩,凤娘是没话说的,三宝这孩子跟随母姓,也不知道他的生身父亲是谁。
    看凤娘欲言又止的样子,她一定是有故事的人。
    人家也不好追问她的身世,不过呢,她既然同意了,那就没有问题的吧?”
    郑长生点点头:“好吧,既然这样,少爷我就让人去官府给她们入籍,就叫郑和吧。
    希望咱们家永远都是一团和气。”
    郑长生意味深长的在小七粉颈上香了一口。
    小七嘤咛一声就倒在了郑长生怀里,忽闪着两只大眼睛,一副待宰羔羊的模样。
    额,郑长生长呼一口气,抱起小七进入了里间......
    对于马三宝改名入籍之是,很快就传到了吕婉容的耳朵里。
    吕三宝现在也是郑家的人了,虽然是自己娘家带来的,但是现在入了郑家,那也就是郑家的奴才了。
    于是乎,郑长生行文给官府之时又加上了一个名字郑顺。
    两个三宝一个叫郑和,一个叫郑顺,取其和顺美满之意。
    改了名字,自然就不会再闹出笑话了,一叫三宝两人皆应的场面是不会再出现了。
    郑和八岁,郑顺十三岁,两个人虽然分属于不同的夫人身边,但是私下里两人可是很要好的朋友。
    甚至都被郑长生有意的分在一间房里住。
    这下子两个人,更是无话不谈了。
    郑顺跟在婉儿身边自是识文断字的,可是郑和就不同了,自幼跟随母亲流浪,如果不是师傅周广义收留他们母子的话,能不能活下来都难说。
    就更不用提念书识字了。
    不过现在不同了,有了小七和郑长生的点拨也是能够识得一些文字,通俗一点的话本也能勉强读下来的。
    就拿永和伯府上请戏班子这事儿,就是他跟随师傅周广义去办的。
    戏单上的戏码摆在他的面前,他大眼一扫就知晓是什么戏。
    找了三个戏班子,唱的戏码都不合适,唯有这个春喜班的戏码是唱才子佳人大团圆的。
    好吧,就春喜班了。
    另外这名字一听就喜庆不是?
    春喜班,多好啊。
    这一定是符合少爷心情的,他由是判断。
    在说了,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也能给家里增添喜庆讨个口彩不是?
    就在他刚要付定金的时候,一个蓄着狗油胡,长着三角眼的家伙走了进来。
    “春喜班是吧,听说你们当家的花旦叫小银铃可对?”
    春喜班主富春喜一看来者不善啊,这家伙穿的溜光水滑的,手上还戴着金戒指。
    明晃晃夺人二目,耀人眼球。
    说话的神态也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鼻孔都要冲到天上去了。
    富春喜点头哈腰的上前招呼,久经江湖风雨,饱受压榨欺凌的人,怎么不会察言观色?
    “这位老爷,您说的对极了,敢问老爷有何吩咐?”
    ”哦,那就对了,我家少爷很喜欢小银铃的戏,收拾东西走着吧。“
    啊?来个呛行市的,郑和不干了,自己都跟戏班谈好了,这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来,实在是太可恶了。
    这总得有个先来后到的吧?上来连问都不问,就要把戏班子带走,实在是太仗势欺人了吧?
    本来以为他是某个大老爷呢,,感情就是一个奴才,跟自己的身份一样,有什么好牛气的。
    还你们家少爷喜欢听小银铃的戏码,那我家少爷还喜欢呢。
    郑和顺手就把一锭雪花白银放在桌子上了:”富班主说好了啊,我家少爷就在家里等着您咯!“
    其实啊,戏班子多了,郑和要是不选春喜班,或许还能有更好的选择。
    不过他就是看不惯这厮仗势欺人的样子,况且从这厮脸上露出的不怀好意的笑,他就能大概推测的出是什么意思。
    恐怕他口中的少爷,不是喜欢小银铃的戏码,而是喜欢小银铃这个人。
    多年的漂泊流浪的生活,使得他对小银铃的命运感同身受。
    戏子乃下九流之贱籍,命如同蝼蚁一般低贱,随意的被人碾压、欺凌。
    这在阶级分明的封建社会里,屡见不鲜。
    一个有权有势的富家少爷,霸占、蹂躏一个低贱的戏子太正常不过了。
    郑和是幸运的,他能够结束漂泊的生涯,能够有了一个避风港湾,还倍受主家的器重和赏识,无疑他的命运是比小银铃要强到天上去了。
    人就是这样的,身为弱者的时候,有些事情是无能为力,只能是任由被人欺凌。
    可是一旦有了能力之后,再加之心怀慈悲就对这种仗势欺人的行为,就有抵触和仗义之心了。
    郑家少爷是什么身份?
    那是皇上亲封的永和伯,整个大明唯一不是军功封爵的人,在皇上面前都是红的发紫的大人物。
    正是有了郑长生的加持,这才让郑和有了一较高下的勇气,和解救小银铃的决心。
    春喜班主可苦逼了,这可咋办?
    刚才跟这小厮都谈好了,而且人家出手又这么大方,并且看这小厮的穿着打扮来说,应该也是大户人家出身。
    这可是上好的雪花白银,这是官银啊。寻常之家能会有?
    可是这一边一看那管家牛逼哄哄的管家模样的人,又咄咄逼人的样子。
    他哭都没地方哭啊。
    管家模样的人看了郑和一眼:”哪来的小兔崽子,敢跟我们蓝府抢人?活腻歪了吧?“
    如果认识的人都知道这家伙是大将军蓝玉家的管家叫蓝福,大将军永昌候蓝玉的疯子将军的名头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打起仗来不要命,手下的将官尽皆是这样的主。
    可以说蓝玉是老朱手底下最能打的战将之一了,蓝疯子在大明的武将之中也是鼎鼎大名了。
    就连徐达、汤合都给他三分薄面。
    他的身份特殊啊,蓝玉为常遇春的妻弟,而常遇春是太子朱标岳父,所以作为太子妃舅父,他可是铁杆的太子拥趸。
    是老朱留给太子朱标的班底啊。
    但是不要忘了,郑和可不知道蓝府究竟是何等高门大户。
    他一个穷小子出身的人,怎么会对朝堂上的事情知晓呢,让他一个初来乍到的小厮通晓京师权贵的名单,这也太难为他了?
    郑和一仰脖子:”明明是我先来订下的春喜班,你却偏偏来抢夺,这不是欺负人吗?“
    ”小兔崽子,敢跟爷爷顶嘴,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来人啊,把这不开眼的东西拿了。“
    话音一落,呼啦一下进来十几个亲兵。
    这都是蓝玉的亲兵护卫啊,没有想到一个管家竟然胆敢待在身边,招摇过市的用作打手仗势欺人。
    郑和傻眼了,这家伙怎么如此的蛮横跋扈,怎么如此的无礼?
    ”我是永和伯府的小厮,你们也太欺负人了吧?“
    蓝福愣了一下,永和伯?没听过开国公爵有这么一号人物啊。
    这也是他有点孤陋寡闻了,也跟他最近一段时间跟随夫人去省亲有关。
    他是刚回的京师,还把夫人的娘家侄子带回来了,这小爷也不知道咋听说了小银铃的名声,非要弄到手里不行。
    蓝福并没有想那么多,再说了军中的悍将,立下战功的人他几乎都认识的,就算是不认识也是听过其大名的。
    可是这他娘的哪里冒出来一个永和伯啊?
    大明的勋爵制度,非以军功不授予爵位,虽然倒了后期有所改变,但是目前是洪武朝,老朱是最看重军功的。
    这突然只见冒出来一个非军伍之人,而且还是没有听说过的人,他怎么会看在眼里。
    ”冒充勋贵,此乃大罪,带走!“
    大明墨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