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如果不是他逞能,也许那孩子死掉了,也就不会跟熊家夫妇起那么大的冲突了。家长们给的卡,他寄回村长家,请他帮忙代转,之后就再没什么联系,也不知道熊家夫妇怎么样了。
“你的表现,我在这里都看见了。”楚家老祖轻咳一声,“那并不是你的错,本身已经没有活路的孩子,你拿来练个手也无可厚非。只是孩子家长太难缠,你也不要有负担。”
“是我只托大,怪不得别人,就当收个教训了。”楚千嘴角流露一丝苦涩,“老祖的意思是说,魂魄的弥合跟分离,其实同源?”
楚家老祖微微颔首,抬手随意挥了挥:“你自己领悟去吧,万事小心。”顿了顿,他又说,“你修为突飞猛进本是好事,但须得懂得脚踏实地,莫要贪功冒进。根基不稳,将来走不长。”
“多谢老祖!”
楚千睁开眼睛,明显感觉到周围的天地灵气浓度增加不少。尤其是石缝间,隐隐约约挂上一点天地灵气的结晶。‘这阵法真是玄妙,照这个阵仗,何止方圆十里,恐怕整个随身空间内散碎的天地灵气,都被聚敛过来了。’
他看了看手里已经被分成两块的神魄玄晶,心想之前弥合灵魂的时候,替代阴气和阳气的是神凰真炎和冥气,如今他要分离灵识,能不能用神凰真炎和冥气当做载体?
他尝试一番,企图同时调动神凰真炎和冥气,却发现两者在摩擦过程中消耗很多。
好在神凰真炎随着他修为的增加不断积累,而冥气这一个来月里他也吸了个饱。尽管有点心疼,他还是咬牙让两者发生摩擦。
然,要同时精准控制两者还是有点困难。神凰真炎霸道,冥气阴冷,两者不相容、不相让,不仅如此碰面之后激烈摩擦消耗,仿佛天生仇敌一般……
不过两分钟,楚千身上便冷汗涔涔,很显然心分二用他做得到,坏只坏在那两者都太难掌控。
楚千静气凝神,开始参悟《阴阳道·鉴》。
《阴阳道·鉴》中有提到,本源灵识是可以再生的,也就意味着灵识分离之后继续锻炼还是可以恢复原有的量;而分离灵识有一个最低的量,分离出去的灵识如果用在无机质或者不会修炼的人身上,不止不会成长反而会加速消磨;分离出去的灵识对载体的掌控程度,取决于灵识的量。
照楚千的理解,义体是介于无机质和有机质之间的,大能给他的高级义体应该已经可以实现真气的流通,也就表示义体是可以修炼的。如果想要分身足够强大,那么楚千认为,他应该将灵识一分为二。
灵识一分为二是很危险的,但对楚千来说却未必。毕竟他灵识的强度的量都大得惊人,就算只有一半也足够让一位大能觉得震撼,实际上灵识的分离并不会对他造成太大影响。
分离之后的灵识,使用神魄玄晶作为载体,就算义体发生什么意外,只要神魄玄晶还在,换一副义体再嵌入就可以了。
楚千心念一动,就回到宅子。风雷尊者正百无聊赖地嚼着一包辣条,见楚千回来了,挑眉问:“怎么样了?”
“有点头绪了。”顿了顿,他又说,“我们出去吃个饭,回来大哥替我守着,我将一半灵识分离出来。”
“一半?!”风雷尊者倒抽一口凉气,“你疯了!搞不好自身难保的。”
“我觉得值得冒险,毕竟我的势大哥见过的。”楚千说。
风雷尊者想了想,确实势的延展性和敏感性都代表了一个人灵识的强弱,而楚千绝对是个中佼佼者。
就算是证道的大帝,恐怕灵识强度都不及楚千的一半。楚千要冒险,他觉得不无成功的可能。
楚千推开苏馨儿房间的门看了看,见她已经醒了,正在看手机里的小说:“馨儿,吃饭吗?”
“恩,有点饿了。”苏馨儿坐起来,眼珠子转了转,“师兄,我们出去吃吗?”
楚千笑了:“猜对了。快点起来,回头我还有事忙呢。”
苏馨儿欢呼一声,披上衣服从床上跳下来。风雷尊者早换好一套楚千的休闲装,他站在门口等着,看起来有点迫不及待:“等会回来的时候,能打包小吃吗?”
“如果允许微信支付的话。”楚千打开钱包看了一眼,现金并不很多。
楚千开车带两人去市中心吃了顿午饭,中途张谦的电话打过来,他接起来对方什么话都没有说。他以为是放在口袋里不小心碰到,随手把电话放下,专心开车。
三人吃过午餐,楚千拨回电话给张谦,对方无人接听。风雷尊者催促楚千快点掏钱,楚千无奈地扯了扯嘴角,也就没把这事太放心上。
回家之后,楚千让苏馨儿再泡泡药泉休息一下,他拉上风雷尊者,心念一动,到了之前防止阵法的位置。
半径三米的半球体,其中雾气弥漫,天地灵气已经浓郁到了肉眼可见的速度。半球内的冥气光点很少,想来是被挤到外围去了。
“怎么样?”风雷尊者一扬下巴。
“我看差不多了。”楚千面色严肃,对风雷尊者点了点头,“剩下的,就交给大哥了。”
“保证一只虫都飞不进去。”风雷尊者拍着胸脯保证。
楚千扯了扯嘴角。‘哪来的虫子……’
他将鼎坐在阵法中心位置,自己跳进鼎中,药泉刚好没到他下巴。
楚千将其中一块神魄玄晶托于掌心,屏息凝神,灵识开始脱离身体。
灵识撕裂的痛苦非常剧烈,就算楚千已经有了心理建设,以他疼痛的耐受性,依旧在开除阶段就感觉到让人晕眩的痛感。
他咬破下唇,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等适应了这种疼痛以后,才开始进一步的动作。
剥离出来的必然是半边灵体,那么另外一半,他打算用神凰真炎暂时弥补。
这就意味着,分离出来的第一部分灵识,完全是阳性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