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乡 作者:阮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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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便在林浩天接下来的话中瞬间消散。
“你们要的东西。”林浩天的声音非常平稳,没有任何惋惜或不甘的情绪。
那一瞬间,贺宇的心脏仿佛被什么东西捏住了,压抑的像是要停止了跳动,他看着装在封口膜里的卡片,哑着嗓子问道:“思行已经知道我……”
“即使我不说,他也会察觉到,”林浩天像是叹息了一声:“何况,他始终都相信你站在正确的一方。”
贺宇哑然。
林浩天也不再说话,明明已经亲手将自己逼到了日暮穷途万劫不复的境地,不知为何贺宇偏偏从那张脸上看到了扔掉负担的轻松。贺宇像是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林浩天非要找他贺宇,执意要通过贺家与政府做这笔血本无归的交易。
因为,那很有可能是阮思行所期待的。
贺宇心中蓦然的就腾起一团无名怒火。
在三十多年的人生中贺宇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失控过,理智仿佛快要燃烧殆尽,他已经不知道到这恼怒是因为对林浩天的嫉妒还是羡慕又或者两者兼有,因为贺宇清楚的知道他永远都不可能像林浩天一样。
他没有那么大的勇气与决心,
抛弃一切,一无所有,只是为了一个人。
他做不到。
就是因为做不到,不承认自己的软弱,所以贺宇才拒绝相信林浩天,他不相信那个为了利益与金钱不择手段的林浩天,会为了一个人,放弃曾经拥有的一切。他知道有些话不应该说出口,但是他没有忍住,手中捏着那块小小的储存卡,仿佛要欠入血肉中,贺宇的情绪终于爆发出来:
“林浩天,你知道天辰的市价吗!?你知道一个科瑞占了公司多少股份吗!?你知道日本的稻垣团队仅仅打通了tarp通路,转手卖给辉瑞了多少美金吗!?”
林浩天静静的看着他,直到贺宇的理智终于占了上风,混乱的情绪逐渐平复下来,林浩天才缓缓说道:
“我知道,但这些都比不上他。”
短短时间内贺宇第二次,说不出话来。
贺宇闭着眼睛挡住自己满是血丝的眼睛,过了一会儿像是承认了什么他松懈了紧绷的身体,低声问出了多年的疑惑:“林浩天,你和思行到底是什么关系?”
紧接着是双方长长的沉默,林浩天像是在思考些什么,他动作缓慢的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夹在手上没有点燃。良久,他才开口,却没有回答贺宇的问题。说话的口吻带着命令,即使一无所有,仍然像个居于高位的掌权者:
“回去转告贺丰让他做好准备,我要动手了。”
而后头也没回的走出了大门。
阮思行离开科瑞没有马上回家,他绕了很远的路程排队买了甜点然后去了医院。
叶青依旧忙的焦头烂额,听小护士说叶大夫早上会诊回来直接上了手术台,到现在还没下来呢。阮思行也不着急,就坐在叶青办公室外面的椅子上耐心等待。他的朋友不多,一只手能来回数两遍,但是每一个阮思行都会认真对待。
阮思行这一等,就等到了下午五点多。
当叶青叶大夫站了近九个小时,连续做了三台手术,双腿发软的扶着墙走回办公室的时候,他最先看到的是他最爱吃的那家甜点店的标志性纸袋子,随后才发现了冲他笑而不语的阮思行。
将糕点一扫而光,叶青才像活过来了似的,端着保温杯开始以医生的眼光审查阮思行的身体情况。
阮思行任由他打量着,从纸袋里拿出厚厚的订餐本,开口说道:
“几家不错的糕点店,我都折页做了标记,以后你可以自己打电话订。”
叶青伸出去的手顿了一下,敏锐的抬头看向阮思行。
阮思行的表情未变,坦然的回应着叶青探究的视线,然后在护士连续二次催促叶青的时候,起身打算告别。
“还会再来吗?”叶青问道。
“不知道。”阮思行回应着,但那表情已经告诉了叶青,他不会再出现了。
叶青无声的看着他,拿出了一个小药瓶郑重的递到了阮思行手里,“如果疼的难受,就含一片。我能弄到的量不多,但以你现在的身体情况,应该能坚持到……”
阮思行知道叶青那句没说完的是什么,他看着没有任何标识的瓶身,开口问道:“这是什么?”
“吗啡。”
阮思行怔了怔,像是突然反应过来似的:“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感觉到疼痛了。”
这下叶青也愣住了。
阮思行从医院出来正好赶上了下班高峰期,车流简直寸步难行,所以等他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他站在楼下从一层数到了十二层,停了下来,并没有光亮。
a市三月份的夜晚仍然有些寒冷,阮思行深呼吸了一口气,他回身望了望小区内车辆必经的主干道,揉着冰凉的手,在原地站了会儿才慢慢往楼内走。
等到了家门口,翻遍了口袋,阮思行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他出门的时候没有带钥匙。
拨了林浩天的手机,却发现对方已经关机了。
阮思行在门外站了会儿,想还是先去楼下的粥铺坐一会儿,刚要转身,门打开了。
阮思行惊愕的看着林浩天,林浩天一瞬不瞬的看着他,
“怎么不敲门?”
“以为你不在。”
“为什么没开灯?”
“刚才忘了。”
阮思行突然轻声笑了起来,最后那笑意里参杂了些许无奈。他已经向命运低了头,却仍然止不住悲哀。如果不是他在门外多站了几分钟,如果不是林浩天开了门,他们两个又要在伸手就能够到对方的距离内擦肩而过。下一次错过,大概就是一辈子了。
林浩天看着阮思行的眼睛,轻轻说道:“我在楼上看到了你,可惜等我开了灯,你再也没有抬头。”
阮思行摇了摇头,认真的回答道:“是你开的太晚了。”
第73章
林浩天给了阮思行一只马克杯。
杯身素白的没有任何花纹,瓷釉泛着温润的光泽,阮思行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他接过杯子下意识的看了杯底。
七扭八歪,顿笔毫无章法,无比稚嫩的三个字。
「林浩辰」
林浩天手中拿着一只几乎一样的杯子,不用确认,阮思行便知道,那只马克杯的杯底写的是「林浩天」。
阮思行小的时候就像所有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一样,对任何事情热衷的时间都不会长久,永远三分热度,所有的喜爱都标有期限。所以在他模糊的记忆里,他记得这只马克杯,在他爱不释手的捧了几天后便不知道遗忘在了哪个角落。
然而这两只毫无珍藏价值的马克杯,林浩天却保存二十年之久。
阮思行看着林浩天,轻轻眨了眨眸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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