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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般配
    迟榕进了教室,便与好友二人扎了堆。
    “先生教你抄五十遍,你可抄完了?”
    迟榕得意洋洋,从皮书包里抽出一叠信笺纸,厚度足有小指粗细,哗啦啦翻开来看,正是那五十遍课文。
    宋晓瑗接过信笺,仔细观看一番,方才笑道:“这前面几张是你写的不假,后面的我猜是吴少爷代劳?”
    叶君凑上前来,翻看许久却仍不得要领,于是请教晓瑗是如何看出的端倪。
    “你瞧这英文的笔画,迟榕不写连笔,手劲也弱些,字是浮在纸上的。但你看后面这些,他在刻意模仿迟榕的字,连字母的勾画都仿得极像,但他笔力苍劲。”晓瑗又道,“不过,到底哪些是吴少爷代笔,哪些是旁人代笔,我便看不出来了。”
    迟榕眼前一亮:“晓瑗,你好聪明,这都被你看出来啦。作业确实是吴清之和蒋孟光他们帮我一起抄的,你说怀特先生会不会发现?”
    恰巧英文课的代笔要来收作业,宋晓瑗便顺手把迟榕的信笺交了上去:“怀特先生要的哪是五十遍作业,而是你学习的态度。迟榕,如今你可不能再淘气,你嫁了吴少爷,人家对你这样的好,要是先生再罚你,他肯定不会坐视不理,还不是要像这般帮你善后。”
    迟榕被宋晓瑗说教起来,洋洋的气势颓了下去,心里却是知道晓瑗所说有理。
    吴清之对她的好,事无巨细,大的事情护着她,小的事情满足她。
    迟榕有点惭愧,于是英文课不再琢磨麻将,今天难得的正襟危坐读书学习。
    今日小雨不断,最后一节体育课改成了自修,迟榕写完了算数题,正值百无聊赖之时,班导刘立人忽来请她。
    “迟榕君,请来职员室一趟。”
    迟榕出了教室,刘立人才道:“来电是吴少爷。”
    迟榕一下子提起一颗心来。
    她赶紧来到职员室,紧握着听筒接起电话:“我是迟榕。”
    那头人说:“迟榕,我好想你。”
    缱绻万分。
    迟榕的脸瞬间红了,耳朵和面皮都更加贴紧听筒,怕电话声音走漏出去:“有什么事你就直说!不是你让我好好学习的吗,还打电话来打扰我学习!”
    吴清之声音带笑:“我向你班导刘先生要了你的课表,今天下雨,体操课没有上了罢?”
    迟榕只如实作答,吴清之听罢,当即道:“我等不及,现在就要来接你。”
    迟榕在教室里坐立不安。
    吴清之话毕,便让迟榕换班导刘先生听电话,也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班导不仅欣然允许迟榕早退,还面带喜色,连连点头称是。
    他给迟榕写了张早退的假条,教她去教室收拾书包,等吴清之来接。
    细雨漓漓,四周是蒙蒙的雨声,所以那叩叩的敲门声显得尤为招摇。
    木门张开,是一道半人宽的开间。
    吴清之扶着门把手,西装革履,一身蟹壳青的颜色,在雨天里显得有点冷意。
    他大约是从商行里匆匆赶来的,金丝边的眼镜都还没摘下。
    他唇角一勾,声音是压低了的,但是好听得紧:“迟榕,我来接你。”
    迟榕低着头,把脸深埋起来,书包一拎,便飞一般的逃出了教室。
    昨天返校,她也埋着脸,是因为怕有人说迟家的闲话。仅一日过去,垂头的理由却是大变了样。
    “都没放学呢,同学们看到了又要说这说那,有什么事情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迟榕小声道。
    吴清之替她拿了书包,在檐下撑了伞,忽揽住迟榕肩膀,走进雨里:“你早上走得太急,我怎么抓得住你。”
    他说的是迟榕亲他一事,迟榕心知肚明,遂涨红了脸:“有事快说!”
    “我是留洋子弟,接吻不避嫌。”他二人躲在一把伞下,吴清之便借机把迟榕向自己身侧紧了紧,柔声耳语,“迟榕,下次不要走得那样急。”
    迟榕被他说得面红耳赤,可人在伞下,躲也不是跑也不是,只得攥紧了裙摆,娇哼一声,再不理他。
    吴清之接到了迟榕,便教司机送他们去百货公司。
    晚上做客金家,须把校服换了再去。
    岳安城里唯一家大洋百货是中外合资的,里面东西精品,洋装旗袍都是最新的款式和花样,皆出自大裁缝之手,卖价极高,平头老百姓一般进不去。
    百货公司的路口有咖啡厅几家,还有一座电影院,平日里热闹非凡,但这些日子阴雨不断,又赶上闹疟疾,流民逃亡,今日便冷清了些。
    吴清之扶着迟榕下了车,熟门熟路的带她走进去。
    “吴老板好!吴太太好!”
    大堂里几位小厮见人就叫,立刻奉上两杯热茶。
    迟榕并不意外,吴清之做皮货,和百货公司的老板常走动实属正常,一来二去门下伙计熟了眼,见到了必然殷勤。
    迟榕对逛街不是很感兴趣,嘴边吹着热茶,任吴清之为她挑选衣裙。
    现在各家太太小姐都赶西洋的时髦,店员寻了好几身最新的洋装款式,可皆是不入吴清之的眼。
    那些花苞似的裙子,裙袂纷飞,粉嫩则已,却有几分俗气。
    万花丛中,吴清之忽瞥见一抹水绿色。
    “迟榕,去试试。”
    一盏茶的功夫,迟榕从试衣间里走了出来。
    吴清之笑意盎然。
    这是一条泛着滟光的水绿色旗袍,盖肩袖,水滴领,那滴镂空的水滴处露出一小块细白的皮肉,掐腰的位置绕了一道淡青的花茎图案。
    这一身穿在迟榕身上,显得纤细又娇气。
    迟榕也非常满意,她最喜欢各色旗袍,这身颜色的她没有。
    店员赞叹不已:“现在能把旗袍穿出这般标志模样的太太小姐可没几位了,吴太太俊俏,身段也精致,穿这身顶好看,和吴老板的衣服颜色也般配!”
    换旗袍难免要把头发弄得松散,迟榕正对镜整理着,却见吴清之上前,从领带上解下一枚竖针金扣,在迟榕毛绒绒的发上一别。
    这一点晶亮的装饰不同于女子的簪花,这枚金扣简单别致,衬得人脱俗而精美。
    吴清之垂眼看她:“夫人可听到旁人说的?这般般配,那就选这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