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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身怀利器
    “火耳!火耳!”杨霆风低声呼唤着自己的“战友”。
    黑马跟随男人八年,屡次出生入死,彼此之间早已不再是“主仆”,而是生死与共的“兄弟”。
    似乎受到了主人的呼唤,黑马喘着粗气,不断地想要撑起前身,柔顺的鬃毛上渗出了大片血迹,几次哀鸣着想要起身。
    却终究,还是倒下。
    “好兄弟!”杨霆风轻抚着爱马,眼睛却有了笑容,那笑容却带着说不出的苦涩:似乎是在询问,兄弟,你准备好了吗?
    仿佛是听懂了主人的意思,火耳忽然间也不再挣扎,而是后腿缓缓收缩,前腿交叉胸前,并非是正常的马匹肚皮着地,而是侧躺于杨霆风的身前,口里微微喘息。
    刚才的那一番起身,似乎已经耗尽了它最后的气力。
    杨霆风眼色一沉,嘴唇似乎动了动,却终究没有出声。伴随着手掌轻轻一拍,黑马无声地阖上了眼。
    就在这时,鼓角声再次响起,血狼蛮骑们个个抽出弯刀举天欢唱,伴随着格尔贡草原战歌《弑月天狼》,士气达到了顶峰,号角歌吹之声响彻云天。
    遥远的天空上,此时,开始落下鹅毛般的雪花,似乎在诉说着天道无常,也遮盖住了男人脸上的表情。
    空中,时不时有风沙在绞动,在卷舞,在血狼蛮骑周身,吹得簌簌作响。
    一只海东青划过云霄,只见那蛮将,将手中的长钺戟往空中一举,歌声瞬间戛然而止。
    死一般的沉寂。
    这些蛮子骑兵,刚才还鼓角轰然,豪气飞扬,却因为这名蛮将的调度又安静得可怕,连马鸣声也不曾发出一下。
    杨霆风不由得想起,那些身经百战的紫塞老兵们曾经对他讲起过:
    十年前,血蛮万骑叩关,一回合冲锋,就突掉了近万紫塞步军,并且眨眼间就能重新凝成战阵发动二次冲锋.....当你亲眼看到弟兄们被骑兵拖得筋疲力尽时,带着苍狼健勇的札赤和他两个儿子锁罕、哈班,以及猛将兀特、纳颜伯等,反复吼叫着在你阵中如入无人之境时......面对这样的军队,你还想着用武功去抵挡吗?
    也不知何时,那名蛮将已经策马游弋在杨霆风身前百步距离,男人眉梢一抬,思绪被拉回到了现在。
    杨霆风眼中的冷光闪了闪——百步的距离,对他这样的神射高手来说,足够了!
    “唔!”男人的手,下意识地按住了背上的千机匣,眼睛冷冷的望着那名蛮将。
    只要杨霆风愿意,可以瞬间用飞星神弩贯穿这名蛮将的脑袋,送他去见血狼神!
    但他还是敛定心神,控制住了微微抖动的手......
    那蛮将却也神色不变,只是将手中的长钺戟,重重往地上一插,扬声喝道:“来自大胤的勇士,霍伊玄大汗早就听说,能看守西烽火的个个都是英雄好汉。方才见得勇士出手,当真是着实了得。大汗托我给您带句话,勇士是否愿意投靠我血狼?”
    这个蛮子,说的竟然是大胤的官方语言,而且字正腔圆,甚至微微带有帝都那边的口音。
    “不必了。”杨霆风冷冷看着蛮将,神色坚定无比。
    那一瞬间,那名蛮将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赞赏,然而转瞬即逝。
    顿了顿,威严的声音,再次从猛烈的风中清晰传出:“勇士先别着急回绝,阁下武艺虽高,但若我方万箭齐发,恐怕你再高的武功也无济于事吧?”
    闻言,杨霆风眼里腾起一股冷厉的寒芒:“你说的不错,若你方万箭齐发,先死的,恐怕是——你!”
    这个你字一出口,杨霆风已经点足一掠,眨眼间,已经掠出了十几丈。
    这样的轻功当真是骇人听闻。
    男人的轻功,名为风灵月影:可飞檐、走壁、登萍、踏浪、乘风、蹈海、蹑云、逐月。
    “勇士,停步!”那一瞬间,那名蛮将发出了一声警告。
    可杨霆风似是没听到一般,依旧乘风而来。
    男人其实心里清楚。
    虽说自己轻功了得,但没有了马匹,在这样密集的箭雨中逃跑,绝对也是九死一生。
    这下倒好,这个蛮将竟然主动送上来招降自己,且离他仅百步之遥。
    杨霆风可以上前擒住该将,夺下他的马匹,返回紫塞。
    而且,看起来,这个蛮将,在血狼里的地位并不低。
    拿下了他,其余蛮子必定会投鼠忌器,不敢轻易放箭。
    如今,唯一麻烦的,就是这蛮将手中的这张弓。
    为何?
    因为自己擅射,又岂会不知对方亦擅射?
    他杨霆风是神射高手,那蛮将显然也是。
    而且,刚才这蛮将一箭射来,箭的出速,明显要比其他蛮骑劲快许多,甚至,箭在掠过自己身侧时,杨霆风能明显听到尖啸刺耳的气旋之声不绝于耳。
    要不是自己反应及时,早就被这一箭洞穿了心脏。
    如今,自己又打算正面擒下他,无形中又拉近了与对方之间的距离,那箭的速度,岂非更快?
    男人自信,若是百步之外,自己不但可以轻松躲过箭支,
    甚至还可以用神机门接收暗器的手法,截住箭矢。
    但如此近的距离,自己又是否能避开呢?
    哪怕是杨霆风,此时也是心里没底。
    但势已至此,也唯有破釜沉舟。
    而,机会,只有一次。
    一旦失手,
    后果只有,
    死!
    就在那一瞬间,杨霆风已离那蛮将只有五十来步。
    也就在这一刹间,那蛮将陡地从背后掣出龙角弓,开弦如满月,却是引而不发。
    看样子,蛮将显然也不急。
    他也想等杨霆风再靠近些,再出手。
    二人四目相对,彼此眼神中都透露着一样的神情
    ——那是如同猎人对准猎物发起最后一击时的表情。
    三十步。
    二十。
    十!
    在杨霆风足尖落到那名蛮将十步的刹那,角弓上的箭,也终于发动了——那一瞬间,漆黑的利箭呼啸脱弦而出。
    破空之声激射而至,速度之快,凭借目力根本就无法看清!
    杨霆风的心中“咯噔”一下,在这生死系一线之间,竟然略有些犹豫。
    眼看身体就要被箭矢贯穿,忽然间,不知为何,男人想起了师父,想起了神机门,那还是在十年前......
    箭即至!
    箭至!
    至!
    突然,杨霆风双眼一闭,凭空伸出右手,手掌紧紧一抓——“嗤”的一声,劲风刹间就被截断,一缕鲜血从掌心内流出。
    虽然勉强接住了箭矢,但是巨大的冲击力还是割破了手掌。
    “好功夫!好机变!”在看到杨霆风接到箭的瞬间,那蛮将也忍不住赞叹道。
    虽说双方各为其主,身为敌人。也止不住要为男人这个大胆举动,喝一声采。
    电光石火间,杨霆风已经近身翻身上马,坐在那蛮将的身后,左手五指急若星飞,成虎爪之形,一下子就扣住了蛮将的咽喉。
    男人的这一招锁喉,正是小擒狼手中的妙招。
    说起来,这擒狼手还是杨霆风进入行伍后所学,属于紫塞边军的战场套路。
    由于血狼蛮族从小就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中,这也使得他们的身材体格要比大胤人强壮的多。
    为了弥补身体上的差距,由大胤开国名将,英国公的铁世岩所创,历代紫塞边军将士加以完善,才有了现在这套擒狼手。
    而这套擒狼手,又分大擒狼与小擒狼。
    大擒狼是以大开大阖的反关节技法对敌人手的臂膀、肩膀、膝盖,头部等进行控制。
    而小擒狼,以小巧变化取胜的擒拿手法扣腕,拿肘,断指、抓筋、封脉、拿穴为主!
    不同于其他江湖门派套路,这套武功直接由战争中的技击演化而来,实战性极强,没有花哨之处,一旦被制,任你如何强壮,都将很难挣脱。
    杨霆风制住了来将,寒声道:“血狼的蛮子,借你的人马一用,别轻举妄动!不然——”
    那蛮将喉咙被制,呼吸有些困难,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道:“不-然-怎-样?”
    “没怎么样,无非是咱俩一块儿死在这!”说完,杨霆风的左手捏紧了蛮将的喉咙。
    “咳”——那一瞬间,蛮将的脸“唰”地一下惨白无比,只觉得咽喉再也透不过气来。
    “兀那贼子,休伤我主!”就在这时,风沙中,蹄声雷动,烟尘忽起,前方尽头出现三马三骑,速度之快,令人甚感骇异。
    杨霆风大吃一惊,但他是个果决之人,那一瞬间,他一甩缰绳,脚踩马镫;不料,胯下那匹格尔贡战马竟然前蹄弯折,突然伏地而跪。
    就在这刹间,当先一蛮骑来如闪电,奔到近前,挺矛便刺。
    杨霆风只觉地眼前一花,破空之声扑面而来,他想都没想,左手放开蛮将,双掌一合,扣住矛尖,神力迸发,但见那矛尾从那人前胸贯入,后心透出,扎了个透心凉。
    也就在这交汇的刹间,那名蛮将,已经翻身落马,站起身来,拼命朝着自己人方向跑去。
    杨霆风一咬牙,翻身换了战马,扣住那蛮子身上的矛身,向外猛抽,霎那间,炸出一蓬血雾,那名蛮兵翻身落马。
    人质已失,杨霆风也不纠缠,猛拍马背,那马受到了刺激,嘶鸣一声,撒开蹄子绝尘而去
    ——眨眼之间,人与马已经成为了一个遥远的黑点。
    看来,这匹马,也不是寻常的格尔贡战马,极是神骏,速度之快,差点没把杨霆风给震得颠下马去。
    如今,男人只得背部朝天,勒紧缰绳,双腿死死夹住马背,如流星赶月般向着紫塞方向奔袭而去。
    “贼子,留下首级再走!”身侧,忽地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着实吓了杨霆风一大跳,不知道是不是眼花,身后,依稀有一匹黑色的骏马掠过自己身侧。
    “看刀!”黑夜中只听得冷冷一叱,一股极其凌厉的劲风呼啸而来。
    在对方抬手的刹那,杨霆风想也不想,直接从马鞍上一掠而起。
    就在他掠起的刹那,身下直接发出了一声裂棉也似的撕响。
    男人一低头,却看到那匹格尔贡战马腹间霍然裂开了一条血缝,当重型弯刀穿体而过,那马被瞬间一分为二,剖成两半。
    若不是自己及时掠起,结局恐怕就是人马俱碎。
    而就在这时,上掠的势能也已耗尽。
    杨霆风来不及多想,当下凌空旋身,手往背上的黑色铁匣猛拍,一把巨大的弩机赫然已在手中,“砰”的一声弦响,一支五齿箭应声而出.....
    ......
    乡间官道上,晨雾刚刚散开,一行人马疾驰而来。
    天气已经降至冰点,马儿的口中,不停地呼出厚重的白气。
    当先的黑马上,哥舒翰渊换了一身青色冬棉服,范阳笠遮头,外面则是套上了狐裘大袄。
    谭叙和卫队则紧随其后。
    蓦然,一只小松鼠从路边野地窜出,跑到路当中,捡起了地上散落的松果。
    此番景物,不由让哥舒翰渊将缰绳一勒,缓辔而行。
    后面之人也见状,也纷纷勒停了马匹。
    哥舒的视线一直追随着那只松鼠儿,感慨道:“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说着,说着,那手下意识地握住了那张金柄龙角弓。
    谭叙见状,忽而心中一动,策马上前笑道:“久闻哥舒神箭,与一的矢,冠绝天下,不知今日能否让在下开开眼界”?
    身后一名亲兵也起哄道:“谭先生,我家老爷的射术那可不是吹牛。河清三年,斛律老儿率二万近卫越骑在赤关西部筑建勋掌城,不慎与咱们在平阳遭遇,我军以步弓对骑射大破之,老爷一张弓,两壶箭,就射杀了他娘的北辰三十八骑,就是那号称‘落雕都督’的当世神射斛律老儿也不得不服。
    老帅闻言,哈哈大笑道:“行了,行了,老丁,这岁月不饶人啊。老夫如今眼力不济,比不得当年咯!”嘴上虽这么说,但目光却闪过了一丝锋锐。
    果不其然,哥舒脸上的杀气倏忽凝聚起来,只见他张弓搭箭,瞄准了正在进食的松鼠......
    然而许久,却没有响起弦声。
    那只松鼠似乎预感到了危险,睁着惊慌失措的黑眼珠四顾左右,看到人群后,迅速三蹦两跳,没入路旁的枯草中不见了。
    众人的视线,也一直追随着那松鼠消失,再看哥舒时,面色已是一派祥和,那弓弦上的箭也慢慢迂了回去,举弓的手也随之垂了下来。
    谭叙诧异道:“大人为何不射?”
    哥舒老帅反问道:“济亭(谭叙的字)呐,你可知,身怀利器,杀心自起。这句话么?”
    谭叙点了点头,却不明所以。
    哥舒一边辔马而行,一边慢条斯理道:“当一个人拥有了绝世武功,那么,他总想找人比试比试。同样,一个人握有了权力时,那么,他总想将这个权力施于他人。小官小吏,寻常百姓尚且如此,可我等国之重臣,封疆大吏,一言一行往往可让千万人受其利害。”
    谭叙不禁悚然动容,道:“大人的意思是?”
    哥舒喟然长叹道:“老夫执掌紫塞十万边军,算得上是国之利器了吧?可我依旧时刻培养定力,遏制自己的杀心,众将多次请命出塞北,我都制而不许,众人还谓我怯,私下里经常议论纷纷。”
    谭叙安慰道:“将士们也是立功心切;再说,大军引而不发,这本就是最挫士气的一种状态。师老而疲,时日越久,军心越散。”
    哥舒摇了摇头,声音透着悲悯,“这些我又何尝不知?可是,老谭呐,我输不起啊,这紫塞边军就是我们的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