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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第290章 顾晨出手
    第290章 顾晨出手
    直播间的小仙女都纷纷维护周小燕。
    周小燕可是孕妇,孕妇要请假在家休息不是很正常的吗?
    结果公司辞退孕妇,难道公司就一点错都没有吗?
    而这个时候,周小燕的辩护律师张瑶出来了。
    张瑶站了起来,“审判长,我方当事人周小燕怀孕了,是一名孕妇。”
    “我要和各位科普一下怀孕生子是有多么艰难的,十月怀胎,每一个女人都是伟大的。”
    “周小燕怀孕之后,身体出现各种各样的异样情况,也是非常正常的。”
    “我认为周小燕频繁请病假,并不是什么问题。”
    “一个早孕的孕妇,非常容易导致妊娠反应,身体会非常难受。”
    “而周小燕情况特殊,她是第一次怀孕,加上心理紧张等因素,导致身体很难受,需要回家休息,也需要去医院做检查,这都是很正常的。”
    “你们这个公司,一个个都在怪女人怀孕,你们辞退一个孕妇,难道你们公司就一点问题都没有吗?我听说伱们的律所是一个刚刚成立还没一年的律所,新人进入律所的工作压力都很大,工作繁忙,对一个孕妇来说更是严峻的考验。”
    “周小燕就因为多请了几天假,所以你们公司就要辞退周小燕?凭什么?啊?”
    “现在这个大环境下,你们这些公司的老板,企业家,不好好想着为人民服务,为孕妇服务,保障孕妇的权益,保障女人的权益,你们却想的是怎么捞钱,怎么赚钱,这合理吗?出现一个怀孕的女员工,你们就要辞退人家,这合理吗?”
    “所以,你们公司必须要进行赔偿,而且要恢复劳动关系,周小燕已经是一名孕妇了,现在她去找工作,根本找不到工作。”
    “如果你们公司非要辞退周小燕也可以,不愿意恢复劳动关系的话,那你们要补偿周小燕一年的工资,也就十八万元,并且公司要对周小燕进行道歉,还要赔偿周小燕精神损失费共计十万元,一共二十八万元。”张瑶说道。
    周小燕点了点头。
    这才是自己请的律师啊。
    靠谱!
    她本来就是一个孕妇,一个弱势群体。
    可顾晨这家公司公然欺负她,辞退她,这是她不能接受的。
    公司必须要给她道歉,还要赔偿,不然是她绝对不能接受的。
    直播间的小仙女也都在发着弹幕。
    【对啊,请假几天怎么了?孕妇不能请假几天?】
    【呵呵,请假几天就要了这些资本家的命,我以为顾晨是一个好老板,结果现在看来顾晨和那些资本家都是一个嘴脸。】
    【孕妇的权益都不能保障,那这家律所也不行,直接倒闭算了!!】
    【哪家公司和你们一样敢辞退孕妇的?孕妇也是能辞退的?请假几天就要了你们的命吗?】
    【这家公司就是不想多发工资给孕妇!就是歧视孕妇!】
    【我虽然是顾晨的粉丝,但是顾晨做的这件事是真的不对。】
    直播间的小仙女太多了。
    很多很多小仙女都在网上各种渠道举报顾晨的律所
    还有各种各样的人在网上发帖黑顾晨的公司。
    张瑶说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而顾晨的公司,因为周小燕请假次数多了一点,原本应该发三万的工资,结果只发了两万,这一万块的损失,也要给周小燕补上才对。”
    张瑶直接搬出了法律条文!
    张瑶接着说道:“《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里面明明确确规定,保护孕妇的权益,而顾晨的律所却公然违反了法律!这家律所里面都是律师,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所以.应该罚顾晨的律所罚金!责令整改!”
    “而且《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女职工怀孕期是可以请假的,要得到公司的准许,而周小燕请假,全部得到了公司的批准,结果现在公司在无缘无故的情况下,辞退了周小燕?这合理吗?”
    “周小燕有九十八天的假期,她产前休息两个月怎么了?何况周小燕还上了五天的班,她是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保护的!她可以请假!!”
    “综上所述,顾晨的律所必须要为辞退一名孕妇,道歉,赔偿!”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毕。”
    张瑶说完了。
    直播间的男网友:“???”
    很多男网友都无语了。
    直播间太多小仙女了,他们甚至都没办法和这些小仙女吵架。
    谁敢吵架,谁就被扣上了歧视孕妇的帽子。
    顾晨看着张瑶说的这些,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他本身最擅长的是刑事官司。
    可不代表顾晨打民事官司也不行啊!
    刑事官司他都能处理的行云流水。
    何况是这种民事官司?
    顾晨出面来打这个官司,他并不差那十几万。
    顾晨只是不想让这种捞女,刚入职就怀孕,然后在公司捞钱.捞够一年的工资就离职?
    这么多钱,顾晨就是把他全都捐出去,也不想给这种小仙女。
    审判长申佳瑞敲响了法槌。
    审判长看向了顾晨。
    “原告律师有何辩驳?”
    顾晨开口道:“审判长,我要辩驳的很简单。”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假期,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
    “女职工在妊娠期间进行产前检查,也都计入劳动时间,是正常发工资的,如果女职工正常怀孕了,是可以去医院做产前检查,这无可厚非。”
    “在这里,我要和各位澄清。”
    “我的律所,在整个律师界内的待遇都是第一的,根本不存在歧视孕妇的说法。”
    还有一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