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千万别找我视频
    说出这句话,你不要以为我就长得奇丑。因为不是我谦虚,我的长相绝对达不到“惊天地,泣鬼神”的程度,甚至像“你长得很有创意,活着是你的勇气。丑并非你本意,只是上帝发了点脾气。你要勇敢地活下去,没了你,谁能衬托这世界的美丽”这类话也与我无关。当然,我也不敢去和黄帅比帅,因为人家本来就叫“帅”嘛。但骄傲点说,如果芙蓉姐姐的形象也叫美的好,我的长相也可以算是英俊了。但客观地说,我应该就是冯巩所说的“平凡得扔到人堆里就找不着”的那类人。走到大街上,既不影响市容,也不美化市容。
    按说我这种人也不应该怕与人视频的。因为无论和哪个有视频的妹妹面对,我都不吃亏。因为大凡有视频的女子,相貌都差不到那儿去,而我长得虽然不吓人、不惊人,但也不会扰民、不会污染别人的眼睛。但我还是坚决拒绝与人视频。当然,如果女网友执意坚持要视频,我也会做一点妥协,但让步的底线是我可以看她,她不可以看我。这不仅是要照顾漂亮女人要人夸的虚荣,而是我一惯认为“美是属于大家的,而丑是属于自己的”因为上帝创造美是为了装扮世界,展现美就是在完成上帝给你的光荣任务,或者说就是你的义务。但丑就不一样,虽然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错了。
    当然,仅用上述理由解释我“坚决拒绝与人视频”显然不够充分。其实,让我作出这个决定的是另有隐情。套用赵本山的话就是:千万别和我提视频,谁提我和谁急。我因为视频受过刺激,很大的刺激。
    这还得从我的一个漂亮网友说起。她就是我下面写的“那个人”
    那个人,为我哭过一次,和我告别过两次,和我吵过三次,和我相遇过四次。
    那个人,我被她感动过一次,我被她伤害过两次,我因为她写过三篇文章,我每月想起她四次。
    那个人,她还在默默地关注我,我也忘不了她,但我们天生格格不入,于是只能擦肩而过。
    那个人,在我生命中只是一个过客,但她是一个有着故事的过客。尽管匆匆而过,但那些故事却刻在了记忆里无法抹去。
    那个人,连着一个美丽的身影,总是在我面前飘然而过,但在心里,却像缠绕着我的一个幽魂挥之不去。
    就是这个哭起来像带雨梨花的“那个人”有一次建议我参加她参与的一个群。那个群是以诗词交流为主题的,本来我还是很有兴趣和热情的。但她在我申请前提醒我,不要答应群里任何人的视频要求。我对这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建议很是疑惑,问她这是为什么。更使我吃惊地是,她为难而委婉的回答竟然是这个群对成员的相貌要求很严格。虽然我对这个类似于“同性恋”的群一下子变得不屑一顾、鄙视之极,但她的解释还是重重地伤害了我的自尊。我当时断然地放弃了加入这个群的愿望,随后也决然地删除了那个曾经为我哭了一个小时,用光了一盒纸巾的漂亮网友。我这样做不是责怪她的话语,而是我无法再面对一个“在她眼里我是一个不忍视频”的人。
    真是悲哀啊,虽然这个遭遇有些残酷,但也使我对自己的形象有了正确而客观的认识。为了防止再次遇到难堪,我像范伟一样觉悟了,知道自己的长相再也用不上视频了,所以就永远收起了那个花了200多元买的摄像头,让它永远地下岗了。
    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当我把这件事沮丧地告诉我远在异地的妻子时,她竟然为此兴奋地出了一口气,告诉我她再也不用为不在我身边而担心别人会勾引我了,因为她对我更放心了。真是再次无语啊。
    知道了这些,网友啊,你不会再和我提视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