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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宁有什么错
    最近,86岁的杨振宁推出了曙光集,又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谩骂。当然,这不是针对集子内容的,而是针对杨振宁婚姻的。过去也听了不少这方面咒骂,好象杨振宁真做了什么十恶不赦坏事似的。但静下心想,这实在是一个很不公平的现象。不说我们应该对一个为人类科学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的科学家应给予无限地崇敬,起码作为一位拼搏奋斗一生的老人,我们也应给予一定的尊重吧。
    社会文明给了人们表达意见的权利,这是文明的进步;但是非不分,毫无道理地漫骂发泄却是糟蹋了这个权利。那么,到底杨振宁有什么错?
    最不能被人原谅的恐怕当数杨振宁在80多岁上娶了个快30岁的翁帆了,但这是在杨死了老伴后的个人选择,而且这也是翁帆女士自愿的,没有强迫的行为。他的所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他明媒正娶了妻子。这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一种光明磊落的行为。婚后,他们恩爱有加,没有妨碍和伤害任何人的利益,所以他没有任何过错。如果硬要说不妥,无非是年龄相差大了点,和大多数人找配偶的条件不同而已。如果非要找错,那也是婚姻法的错,因为它并没有规定相差多大就不准结婚。再说了,按杨振宁的贡献,即使国家给分配一个年轻漂亮的妻子也不为过,难道他就不该享受一个温馨舒适的晚年?再想想那些有点屁权的官员,他们暗养着一窝一窝的情妇和小奶们,他们对国家有什么贡献?那些有点臭钱的小商贩们,那些有点权就把国家财产和人民财产骗到自己腰包的所谓成功人士们,那些长着个蓝眼睛有个外国护照的老头们,他们可以百万千万地在媒体上征美女,可以换老婆,可以养小三,这些都被人们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为什么我们要对一个负责任守法的科学家却那么苛求,不相见容呢?
    另一个被非议的事情是,责备杨振宁没有在年轻时归国。其实,这也是个人的自由。社会需要不同的人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为国家做贡献,这在哪个国家,哪个社会都是被允许的。固然,中国需要像邓稼先、钱学森这样的科学家研发“两弹一星”以提高国家的实力,但也同样需要象杨振宁、李政道这样为华人争荣誉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只要他们为这个社会贡献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祖国争得了荣誉,他们就同样值得我们崇敬。这正象十年动乱中国家需要象彭德怀那样的铮铮铁骨去“为人民鼓与呼”也需要象周恩来那样有蹈略会周旋的人来保护老同志的安全,也需要像邓小平那样能屈能伸的革命家在有机会时把国家挽救一把。千万别幼稚地说,杨振宁到老了回国来享清福,其实,以他的声名、地位和积累,他在世界哪里不能享清福啊。再说,清华大学是个享清福的地方吗?所以,不论从哪个角度说,杨振宁晚年回国对国家还是好处多多。再退一步说,以中国目前的经济实力,养活100个不干事的杨振宁也是区区小事,何况他还以他自己的方式勤劳地贡献着余热呢?
    应该记住:中国是一个大国,要有大的胸怀。对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我们应该敬爱他,最起码要尊重他。多一些宽容,多一些修养,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