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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鸡肉味
    【我不是怕狗,只是喜欢猫。】
    聂昭从没听过如此别开生面的胡扯,一时有些新奇,倒也懒得揭穿,便配合地笑了一笑。
    “猫和狗都可爱,我一样喜欢。黎公子这只白猫,生得十分漂亮灵秀,着实令人羡慕。”
    “那是自然。”
    白猫得意洋洋地昂起脑袋,“我与阿幽从小一起长大,情同手足,不是寻常人可比。至于我的美貌,也就比他逊色那么一点点吧。你看我这皮毛,像织锦一样光亮,像绸缎一样丝滑……”
    “真的有这么丝滑吗?”
    聂昭有心伸手撸猫,但怀里还抱着一只七八十斤的狗,狗还眼巴巴地盯着她瞧,不好明目张胆地暴露海王本色。
    她不无遗憾地收敛心神,转向黎幽正色道:“黎公子,我有几位同行的朋友,都是为此事而来。公子若不嫌弃,不知能否与我们一同喝杯茶,用些点心,顺便为我们解惑?”
    白猫眼中一亮:“点心?哪里有正常的点心???”
    “姑娘盛情,却之不恭。”
    黎幽没理会他,神色间依旧是一团和气,“既然如此,我便带着小桃红叨扰片刻了。”
    聂昭:“……小桃红?”
    “是我的名字。”
    白猫举起一只前爪,露出软绵绵的粉嫩肉垫,“‘小桃红’是一种花的名字,和我的爪子很像吧?”
    聂昭:“像是像,但你……”
    ——究竟是公猫还是母猫啊???
    听语气像个活泼少年,名字又委实甜美娇俏,堪称“安能辨我是雄雌”。
    聂昭不得其解,便也不再深究,顺手捏住白猫肉垫揩了一把油,旋即转过身去,一板一眼地向黎幽见礼道:
    “说起来,方才情急之下,还没来得及向公子报上姓名。我姓聂,单名一个‘昭’字。”
    “聂昭,聂昭……真是个好名字。”
    黎幽将她的名字反复念了几遍,重音落在“昭”字,带着不加掩饰的赞赏,像在细品春茶的回甘。
    “……恰好,与我相反。”
    “嗯?”
    聂昭没听清他最后一句话,但她天生机敏,莫名从那模糊的细语声中觉出一丝阴郁。
    她回头望去:“黎公子,你方才说什么?”
    “没什么。”
    黎幽抬起清润温和的黑眼睛,向她缓缓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罢了,姑娘不必在意。”
    方才一闪而逝的阴郁之色,仿佛只是月光造成的错觉。
    他的语调依然平和恬淡,嗓音一如其名,轻柔得仿佛夜色中一星幽微烛火。
    “聂姑娘,我们走吧。”
    ……
    一行人——准确来说,是两个人和三只宠物——回到客栈的时候,情景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秦筝的客房里一片狼藉,好像刚遭遇十级台风肆虐,没一样摆件还在原处。古色古香的桌椅也好,绣着华美金线的帘幔也好,都像被白蚁啃食过一般,残缺得不成样子。
    地面整个变了颜色,远看只见一层密密麻麻的黑灰,细看就会发现,那些“黑灰”都是昆虫的残骸。
    无数断肢七零八落地堆在一处,沾满不知名的黏稠液体,在地面上涂抹出一幅猎奇恐怖的抽象画。
    除了巴掌大小的飞蛾之外,还有蜈蚣、蜘蛛、胡蜂等一干毒虫,足以让人一瞬间患上密集恐惧症。
    “……”
    暮雪尘一手握着长刀,就这么一动不动地守在窗前,直到天际曙光亮起,再也没有毒虫来袭。
    和雪橇三傻一样,他刻意控制了自己的仙术,将“路见不平的普通修仙者”形象贯彻到底。
    “师弟!”
    聂昭也没忘记自己的新人设,当即开口唤道,“怎么样,你和秦姑娘都没事吧?”
    “……”
    暮雪尘沉默地摇摇头,忽地向她伸出一只手来,摊开掌心,亮出一枚做工精巧的核雕。
    那核雕成色极好,精心镂刻成房屋模样,其中亭台楼阁历历可见,称得上一句“巧夺天工”。
    “这是……”
    聂昭正待询问,哈士奇抢先一步开口道:“这不是咱们家传的‘黄金屋’嘛!阿尘,你让秦姑娘和大哥藏进去了?”
    暮雪尘轻轻“嗯”了一声,垂手向地上一指:“有毒。”
    “我想也是。”
    哈士奇会意道,“大哥一身铜皮铁骨,但遇上毒虫,多少还是有些麻烦。”
    “好了,赶快清理一下吧。”
    聂昭捏了个法决,凭空召唤出一道清泉,准备将地上的虫尸和毒液冲洗干净,“万一让别人看见,闹出动静来就麻烦了。也不知是谁,不敢当面动手,竟用上这种阴私手段……”
    “慢着。”
    黎幽踏上一步,下意识地伸手阻拦,“聂姑娘,先别急着清理。这些毒虫之中,颇有些珍稀罕见的品种,不仅灵气丰富,而且肉质细腻嫩滑。说不定,可以作为猫食的材……咳!”
    小桃红一爪子拍在他头顶:“你可闭嘴吧你!”
    “……”
    暮雪尘抬起头来,以眼神向聂昭发出询问。
    聂昭心领神会,流畅地接过话头:“师弟,这位是黎公子。他撞破了女鬼作祟的现场,而且对其中内情略知一二,我便将他一起请回来了。此事的来龙去脉,还是请黎公子为我们说明吧。”
    “在下黎幽,见过暮少侠。”
    黎幽向暮雪尘拱手一揖,仪态端正而不失潇洒,一派落落大方。
    然而,小桃红还趴在他头顶,两只前爪牢牢扒着他脑门,好像一顶不太合脑袋的雪白皮帽,看上去十分滑稽。
    “……”
    暮雪尘苍白的脸颊抽动了一下,似乎差点忍俊不禁,却被僵硬的面部肌肉拖了后腿,导致笑容未能成型。
    他只好放弃了微笑,从喉咙里慢吞吞地拱出一个字来:“好。”
    他停顿了一会儿,又觉得这个“好”字实在没头没脑,努力搜肠刮肚一番,凑数似的补上一个音节:
    “你……好。”
    黎幽也报以一笑:“你好啊。”
    如此一来,他们三个人——除了凡人秦筝之外,这浩浩荡荡一大家子里仅有的三个“人”,总算是相互认识了。
    至少现在,聂昭还是这么想的。
    ……
    “想必各位也曾听说,这座‘春风客栈’,昔日原是烟花之地,名为‘锁春楼’。”
    黎幽也不卖关子,在收拾齐整的桌边坐下,草草抿了一口清茶,便开始讲述自己知晓的故事。
    他嗓音柔和悦耳,讲起故事也是娓娓动听:
    “锁春楼中,曾经有位名动一方的花魁娘子,唤作‘琉璃’。”
    “据说,这位花魁娘子不仅貌若天仙,而且才华横溢,博古通今,羞杀多少须眉。就连京中许多自命不凡的才子,与她一比,也不过是些凡庸俗物罢了。”
    “‘琉璃’……”
    聂昭若有所悟,“我记得,钱府中那些鬼怪,曾经大喊‘琉璃小姐’。如此说来,那位鬼小姐就是琉璃了?”
    “依我看来,多半是她。”
    黎幽颔首认同,又接着往下说道,“琉璃本名秋玉离,出身于书香世家,诗、书、礼、乐无一不精,有经世济民之心,匡扶社稷之志。只因族中一位叔父通敌叛国,满门获罪,这才沦落风尘。”
    “后来,城中有一钱姓富商之子,一心倾慕琉璃才貌,历尽坎坷为她赎了身,将她接回自己府中。琉璃感念他恩情,两人海誓山盟,约定从此相守一生,白首不离。”
    “然后呢?”
    哈士奇紧张地咽了口唾沫,“那个姓钱的,是不是变心了?我看人类的话本里,都是这么写的。”
    “‘变心’?”
    黎幽轻嗤一声,眉峰高挑,毫不掩饰眼中满溢而出的嘲讽之色,“从未有过的东西,又怎么谈得上‘变’呢?”
    此话一出,聂昭便大致猜到了故事的走向,不禁有些齿冷。
    “他对琉璃做了什么?”
    她将茶杯托在手中,用拇指慢慢摩挲杯沿,“杀了她?还是卖了她?”
    黎幽垂下眼帘,摇头道:“我只知道琉璃的结局。其中曲折,恐怕只有她本人才知晓。”
    “琉璃赎身后不到一年,便遭那位钱少爷厌弃,当个玩意儿送了人,在许多觊觎她的‘风流才子’手中辗转。她性情刚烈,几度以死相争,谁也驯服不了她,只好转手给下一位买家。”
    “直到最后,有个急色之人企图用强……”
    黎幽说,那人最终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安静、顺从,不会反抗的琉璃。
    这很正常。
    死人是不会反抗的。
    琉璃死时一点都不像“琉璃”,不再光彩夺目,也不再晶莹皎洁。没有一个人认得出,她便是昔日名动京华的花魁。
    这也很正常。
    无论多么美艳的皮囊,多么莹润的肌骨,被烈火灼烧一天一夜后,都只会化为一堆辨不出原形的残渣。
    风一吹,便是干干净净的灰飞烟灭。
    “一辈子再重,变成灰以后也是轻的。”
    黎幽说到这里,意味深长地笑了一笑,“多少求死之人,都是为了这一个‘轻’字。”
    琉璃引火自焚,那位急色鬼也没讨着好,被卷入大火,活生生烧了个半身不遂。
    顺便一提,这里的“半身”指的是下半身。
    漫长的余生里,他只能与自己的碳烤金针菇形影相吊,用一生来怀念它还没被烤熟的时光。
    但是琉璃,却再也没有“余生”了。
    “岂有此理!”
    哈士奇义愤填膺,眼睛瞪得像铜铃,“那个姓钱的呢?他后来怎么样了?”
    “钱少爷啊……”
    黎幽神色淡淡,像在讨论一个无关痛痒的脓包,“将琉璃接回钱府之后,他不知走了什么狗……对不起,不知走了什么好运,过了一段春风得意的好日子。先是在科举中金榜题名,后来又与一位门第高贵的小姐订了亲,眼看着就要平步青云。”
    哈士奇将眼睛瞪得更大:“然后呢?”
    黎幽:“然后他就死了。”
    哈士奇:“……啊?”
    “是琉璃吧。”
    聂昭毫不意外地接话,“她死后化为厉鬼,回到钱府报复,杀了个整整齐齐。废宅中的鬼怪,就是钱家人徘徊不去的亡魂。”
    而且,从今夜的情形看来,琉璃不仅杀死钱府中人,还将他们的魂魄纳入掌中,驱使他们为自己卖命,可说是个一等一的狠角色。
    她生前的遭际之惨,怨恨之深,从中可见一斑。
    “可是,这和仙试有什么关系?”
    哈士奇举爪提问,“琉璃痛恨钱少爷,报复钱府,这些都在情理之中。可是高鸿呢?像高鸿这样混吃等死的草包,究竟与她有什么仇怨?她为什么要掳走,或者杀害他们?”
    确实如此,聂昭想。
    听过黎幽讲述的故事,她理解了琉璃的怨恨,却依然对琉璃向考生下手的动机一无所知。
    ——难道是因为钱少爷曾经高中,所以她看不惯其他人参加高考,立誓杀尽天下做题家?
    这也太扯了吧。
    看那位女郎的神色,不像怨怒疯狂,反而带着十二万分的清醒,怀有某种明确的目的意识。
    她对考生下手,必然另有所图。
    “对了。”
    聂昭忽然心头一动,“黎公子,你还记得吗?琉璃问过高鸿,是否有在仙试中一举高中的方法。高鸿说,镇国公世子可能知道……”
    哈士奇疑惑道:“她问这个做什么?难道她想自己考一次,以厉鬼之身飞升成仙?这不可能啊!”
    这个世界没有“鬼修”之说,死者就是死者,鬼魂就是鬼魂,只能被净化、被超度,可以再入轮回,却无法飞升成仙。
    聂昭一时也想不到答案,只能暂时搁置这个问题。
    “先不提这个。总之,如果我所料不错,镇国公世子就是她的下一个目标。”
    她一手按着额角,将线索一条条拎出来理顺,“琉璃多次对考生下手,还特意询问仙试,可见她对‘考试’怀有某种执念。除了那位世子,我们也得接着调查仙试。”
    “好,那便分头行动吧。”
    黎幽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顺理成章地加入了调查组,“我也想知道,当年那位惊才绝艳的花魁遭遇了什么。我曾踏遍四海,听说过许多奇闻轶事,定能派上用场。”
    “……”
    聂昭沉默一瞬,随即向暮雪尘传音:【此人不知底细,你怎么看?】
    【他不是神仙,身上也没有妖气和魔气。要么是个好管闲事的修仙者,要么是个装疯卖傻的魔头,修为比我们高,所以隐藏得滴水不漏。当然,我觉得后者没那么闲。】
    暮雪尘:【嗯。】
    ……“嗯”是什么意思?对还是不对?
    聂昭只好主动提议:【不如这样,我与他一路,有什么线索就回报你,不怕他藏私。你自成一路,去调查仙试和辰星殿,也不怕他窥探。】
    暮雪尘:【好。】
    暮雪尘:【……谢谢你。我不擅长这个。】
    聂昭:【不客气,谁让我要扮演师姐呢。论入戏,我可是一流的。】
    暮雪尘:【……我应该比你大。】
    聂昭:【心态年轻就够啦。你看我,再过八十年也是十八岁,年年岁岁花相似,一年更比一年红嘛。】
    暮雪尘:【……有这句话吗?】
    ……
    除了秦筝之外,现场还有三人四兽,论“人手”可说是绰绰有余。
    小桃红自然跟着黎幽,哈士奇对聂昭一见如故,十分亲近,也不想与她分开。
    剩下三人两狗一合计,便决定由聂昭和黎幽一同去探镇国公府,暮雪尘带着阿拉斯加和萨摩耶,调查仙试可能存在的内情。
    “至于秦姑娘,暂时就委屈她在‘黄金屋’里温书吧。”
    哈士奇补充道,“我们没法时刻护着她,万一再遇上昨晚那些毒虫,难保不会有危险。”
    “话说回来,那些毒虫究竟是怎么回事?”
    聂昭将杯盏向桌上重重一撂,眉毛打了个结,从里到外都写着嫌弃,“这里可是都城。秦家人的手,不至于伸这么长吧?”
    “不无可能。”
    黎幽从她口中听说了秦筝的遭遇,心平气和地分析道,“若是雇佣擅使蛊虫者,便能杀人于千里之外。左右我们要去调查镇国公,不如顺便走一趟,查查蛊虫的来历。”
    聂昭眼皮一跳:“蛊虫的……来历?怎么查?”
    不知为何,她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此事不难。若是熟悉蛊虫的种类和习性,自然能找到线索。”
    黎幽回答得十分爽快,好像早已在心中预演过几轮。
    “方才我粗略一眼扫过,发现其中多是来自艮洲的毒虫。鬼哭林的噬心蛛,适合腌渍;不归海的人面蛾,可用于调味;绝情崖的百目蜈蚣,常用来切段小炒,口感酷似鸡肉……”
    “蛇有蛇路,鼠有鼠路,蛊虫也有蛊虫的门路。我听说,各地皆有些见不得光的地方,专做这种收钱下蛊、借刀杀人的买卖。只要去到那里,在千百蛊虫中一一甄别,总能找到对秦姑娘下手之人。而且,还能顺路采买小桃红的食——”
    小桃红:“你给我自己去吔啦!”
    聂昭:“……”
    她就知道!!!
    手里的早饭突然就不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