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小远哥,我知道的就这点了,我当时也没去细翻那一摞卷宗,就恰好眼睛扫到那张照片,然后我爸给我简单说了几句。
要不,我现在再去局里找我爸,把那一摞卷宗给借回来。”
李追远指尖在书桌轻弹,他正在脑海中快速梳理着节奏。
毫无疑问,“余婆婆”是自己选出来的题。
江水,真的如自己所想的,将她推到了自己面前。
按理说,现在自己第一要务就是全力以赴,调查、分析、计划、解决这尊邪祟。
可眼下,还有两条隐线必须解决。
高跟鞋里的唐秋英,杀害邱敏敏的凶手。
这两条线看似并不严重,却一直没收尾,这也就意味着它们依旧有挖出萝卜带出泥的可能。
最可怕的情况就是,它们俩,会在自己处理余婆婆事件时,一起爆发,打自己一个措手不及。
所以,得先快速解决它们。
“彬彬哥,你现在去给谭叔打个电话,让谭叔来学校一趟,编个理由或者暗示谭叔带上关于余婆婆的卷宗。”
“小远哥你的面子我爸肯定是要给的,还需要什么暗示啊,直接明说就行了。”
“这是为你爸好,让你爸继续保持于公于私都是为了破案、将罪犯绳之以法的立场上,这样他才不会受影响。”
“好,我知道了,小远哥。”
“告诉谭叔,我们找到唐秋英的骸骨了。”
“小远哥,你这就算出来了?”
“坐在屋里算怎么可能算出来,你打完电话回来我们再着手找就是了,反正就在这栋宿舍楼附近。”
“好,那我这就去店里打电话。”
“回来时记得把放在润生那里的香炉带回来。”
“明白。”
谭文彬跑出了宿舍。
李追远先将那双高跟鞋取出,摆在自己书桌上。
然后打开抽屉,从里面抽出一张黄纸,拿起毛笔在上头写上唐秋英的名字以及生辰。
做完这些后,李追远开始思索起谭云龙提供给自己的邱敏敏案最新发现。
谭云龙确实是位极优秀的警察。
他调查发现邱敏敏被害前已被提前安排了一个在当时看来非常好的分配单位,可邱敏敏的成绩当时连中游都排不上,而且她家里条件也一般,没这方面能使的关系。
另外就是通过重新走访邱敏敏当初的室友得知,邱敏敏当时似乎有在处对象,但刻意保密了其身份。
李追远“看过”冉秋萍写给女儿邱敏敏的信,她在信中提到过等女儿复活后,让女儿和茆竹山试着处对象。
以冉秋萍当时的癫狂程度,她要是知道自己女儿死前就有对象了,那肯定不会毫无反应,最起码,也会缠着那位对象,或者在信里将其描述出来。
这也就意味着,邱敏敏生前不仅对室友,也对其母亲隐瞒了这件事。
再结合凶手大概率是本校人员的前提推测,那位神秘对象是凶手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而且范围还能进一步缩小,考虑到对方当时能插手单位分配的能量,邱敏敏又不愿意把这段身份公开,且选择在厕所里行凶的弱者施暴模式……对方当时应该是一位上了年纪且有家室的校内某领导。
七年过去了,这会儿应该早退休了。
运气再差点,可能都已经死了。
要是真凶已经老死病死了,那对李追远而言算是一个利好消息,相当于这条隐线就已经断了。
可要是没死,就必须把他揪出来,因为哪怕他就算是一个普通人,在江水的推动下,也能给自己牵扯出某个大活儿。
这就像是一些数学难题,有时候它也跟你玩小学生数学题的那种情景条件,开头以“小明”“小军”这些作为引子,引出后面的题目类型。
李追远站起身,从水桶里舀水进脸盆,又将毛巾打湿,用冷水擦了擦脸。
他开始反思,自己过去的一些行为逻辑。
邱敏敏这件事起源于无面死倒对润生主动发起偷袭,是对方上门找事的,自己避无可避。
但问题是,自己应该只进行简单复仇,不该将那本邪书给带回来。
因为这本邪书的原因,邱敏敏的这条线,就一直绑在了自己身上。
但综合邪书的价值,自己将它捡回来,也不算是亏,毕竟它以后能帮自己推导秘籍和功法。
可唐秋英的高跟鞋,就属自己的思虑不周了。
在她缠上陆壹时,自己就该直接把她灭掉。
事实证明,把她留下来当寝室保安,效果真的很鸡肋。
普通人不用她来防,像林书友那样的她又防不住。
李追远甚至怀疑,因为唐秋英的高跟鞋,已经为自己引来一拨劫难了。
那晚林书友潜入寝室,是因为二人在教学楼里的那次见面,他想探一探自己的虚实以好踏实睡觉,所以他没带兵器。
他是翻进窗被高跟鞋阻拦,发现自己养鬼后,才决意请下白鹤童子。
李追远将毛巾重新挂起,重新坐回书桌前。
以前的自己是闲得无聊,会主动去搜寻触碰死倒,可现在,自己已经确认走江了,而且从阿璃那里拿到了《点名册》。
那接下来的行为举止,就该以“自选题”为主,尽可能地避开现实中可能存在的因果牵扯。
李追远侧过身,看向后方谭文彬的书桌,彬彬书桌上还摆着《江湖志怪录》。
魏正道的书里,私货很足。
现在反刍的话,都有种他是为了这一碟醋特意包了这顿饺子的感觉。
唐秋英就算是有冤屈是被害死的,但自己只需把自己摆在“看见鬼害人,遂出手灭之”的正道立场,那前后因果和自己就没关系了。
怪不得魏正道无论是在《江湖志怪录》里介绍死倒,还是在《正道伏魔录》里讲述对付死倒的方法,其所列举到的每个死倒,结局都是“为正道所灭”。
原来,为正道所灭——是一种免责声明。
李追远翻开一个本子,拿起钢笔。
这些道理和规则,光自己懂还不行,得自己整个团队都清楚。
所以,李追远打算写一个《走江行为规范》。
走江,是目前的主要矛盾。
当下的工作重心就是联系实际情况,如何更好地开展走江工作。
日常生活中,尽可能地不沾染和不牵扯因果是对的,但这并不是意味着不要生活。
保持一个正常的交际、活动和生活状态,也是必须的。
因为走江已开启,不管你愿不愿意,江水都会一浪接着一浪地,把可怕的东西推到你面前。
你要是把自己全方位锁在屋里,或者找一处偏僻山峰避世隐居,那就是死倒直接来敲门。
可你要是有一个生活交际网,一个活动圈,再结合阿璃那里的《点名册》,那就等于拥有了一个软垫,可提供缓冲作用。
这次彬彬从警局档案室里看见了“余婆婆”的照片,就是最好的例证。
这样就变成了自己先“看见”了她,然后一边做准备一边去找她,而不是晚上睡觉时,余婆婆打着灯笼来到寝室门外:
“哆哆哆……孩子……婆婆来了。”
钢笔,在手中不停打着转,迟迟没有动笔。
因为李追远发现,自己懂很容易,可要是想写下来让彬彬润生和阴萌他们也看懂理解,就有些难度了。
这不亚于现在柳玉梅正忙着的功法翻译,抽象的感觉落实为具体的文字描述,确实不容易。
思来想去,似乎还是举例说明的方式最合适。
等“余婆婆”的事件处理完,自己要是还活着的话,那就能把前面几件事和“余婆婆”一起,当作案例记载下来,再加以规律总结和分析。
可要是这样的话……
李追远再次侧身看向彬彬书桌上的一摞古籍:
自己岂不是得和魏正道一样,也要写一套书?
那书名,得叫什么?
这时,寝室门被推开。
谭文彬提着一个袋子走了进来,他先将那个乌龟炉放在李追远书桌上,然后说道:“小远哥,我打过电话了,我爸说他马上会过来。”
“嗯,那我们现在先去找尸体位置吧。”
“怎么找?”
“彬彬哥,得辛苦你把这双高跟鞋穿上。”
“额……啊?”
“找其他人穿不合适,没经验的普通人可能会起反效果,唯一有经验的,大概就是陆壹了。”
“那还是我穿吧,别找陆壹了,好歹吃了他那么多根红肠。”
阴萌和润生都在特训,能否赶上眼下这件事都未可知,而且在李追远的计划中,让他们俩完整接受这场特训,才能在以后的走江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这特训,中断了再重启,等于是让秦叔和刘姨受二次因果伤害,付双倍代价,不划算。
唐秋英害怕自己,上次沙盘写字时,她都不敢碰自己的手,所以自己也不能穿。
林书友那家伙更不合适,谁知道他会不会一穿上去,竖瞳就开了。
算来算去,身边人里也就谭文彬一个人能做这件事了。
“小远哥,现在就穿么?”
“嗯。”
“那……我能先洗个脚么?”
“可以。”
谭文彬对书桌上的那双高跟鞋“嘿嘿”一笑,道:“看吧,唐学姨,我对你好吧?”
高跟鞋轻摇了两下,做了回应。
谭文彬换上拖鞋拿了一块肥皂,就去了洗手池,洗完回来后,往床边一坐,拿起干毛巾擦了起来。
李追远把高跟鞋提到了他面前。
“哟,小远哥,这怎么好意思。”
仔细擦干后,谭文彬双脚探入高跟鞋。
“咦,小远哥,不是,有点嫌小,我穿不进去,把书桌上的刻刀递给我一下,我要削足适履。”
“啪!”
刻刀被丢到了谭文彬床上。
谭文彬拿起刻刀,有些不敢置信道:“不是,哥,真要削啊?”
“是你自己要求的。”
“我就是开个玩笑的,我又不是灰姑娘后妈带来的姐姐。”
“踩鞋面上就可以了。”
“哦,那行。”
李追远拿了份报纸,递给了谭文彬。
“小远哥,报纸是……”
“现在是白天,寝室里人很多,你想就这样穿着高跟鞋到处走么?”
“哦,对对对。”
谭文彬赶紧弯下腰,将自己小腿连带着高跟鞋,一起包好,又拿胶带捆了一圈。
虽然看起来很另类,可至少不变态。
李追远将写着唐秋英名字和生辰的黄纸丢入香炉后,拿着罗盘推算了一会儿,选了三根香,分别插入香炉的三个角。
最后,找了个纸盒子,上头拿刻刀开了一个洞,将香炉放进去,递给谭文彬。
“小远哥,还是你考虑得周到。”
“彬彬哥,接下来我将解开对高跟鞋的封印,你不要抵抗,让她附身在你身上。”
“没事,哥,我觉得我抵抗不抵抗都一样。”
“被邪祟完整附身和上次只抓住你的手在沙盘上写字不一样,会对你的运势和身体都会造成一定损害。
不过前者我可以帮你消灾,后者……你多吃点饭就可以补回来了。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这很可能会导致你对邪物更敏感,也就是增大你走阴成功率。”
谭文彬惊喜道:“还能有这种好事?”
“好了,开始了。”
“好,我准备好了。”
李追远解开了封印。
香炉透着盒孔升腾出的香烟,也从白色转化为了黑色。
谭文彬只觉得一阵凉意,从足底瞬间窜上自己后脑,整个人下意识张开嘴。
“咯噔……”
他矮了一截。
因为原本是踩在高跟鞋面上的,现在原本不合适的高跟鞋自己变大了,让其穿入。
李追远对此并不感到意外,毕竟上次陆壹那么一个东北大汉都穿得下。
谭文彬脸上的线条,此时变得柔缓了一些。
神情细节,也逐步显示出另一种风格。
他先轻扭了一下脖子,然后开口道:
“臭弟弟,叫学姐,学姐,学姐!”
谭文彬去洗脚了,她很高兴,但她还是记得“学姨之仇”。
不过,这也能瞧出来,和上次附身陆壹时不一样,这次的唐秋英明显具备更多的思维意识,因为李追远已经把“她是谁”放在了香炉里。
“唐秋英,去找你的尸骸吧。”
听到这声提醒,谭文彬原本还只是小羞恼的目光,逐渐被仇恨所覆盖,他的面部神情也正渐渐扭曲。
李追远平静道:“你发癫吧,我正好灭了你,断掉因果。”
谭文彬身子一哆嗦,仇恨的目光消失,转而变成委屈与畏惧。
她曾被少年亲自镇压过,她相信少年有轻易灭杀自己的能力。
“你记不记得你是被谁害的?”
“我只记起来我是谁,以及我的尸骸在哪里,其余的,我都不记得了,我脑子好空……但我觉得,当我找到我的尸骸时,就能知道是谁害死了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就是很笃定。”
“好,那就去吧。”
李追远拿起一个塑料袋,把谭文彬的球鞋装进去,然后提着它打开寝室门。
谭文彬“哆哆哆”抱着纸箱子,走了出去。
李追远把寝室门关上后,也跟了上去。
下了楼梯,来到宿舍门口时,恰好看见陆壹左手拿着书右手提着一袋刚从食堂打包回来的餐食进来。
“彬彬,我刚下课,我把给阿友带的午饭拿给他,然后就去商店,正好下午的课可以逃,我打算盘一下货。”
谭文彬看着陆壹,面露微笑。
陆壹愣了一下:“哥们儿,你咋了,脚上怎么还包着呢?”
谭文彬:“你吉他弹得真好,我喜欢听。”
陆壹听到这话后,起初脸上浮现出的是迷茫神色,随后像是想到了什么,吓得连续后退,最后更是摔在了地上。
不过手中的书是摔出去了,但袋子却被他用手提起,没把里头的餐食撒出来。
这语气,让他想到了前阵子一直在做的某个梦魇,梦中似乎有个女生,也一直对自己说喜欢他弹奏的吉他。
谭文彬扭头看向李追远,哀求道:“我想再听他弹奏一曲,可以么?”
李追远头也不抬地回道:“想死直说。”
谭文彬面露委屈,却不敢对少年发怒,只得眼巴巴地又多看了陆壹一眼,然后抱着纸盒子走出宿舍。
坐在地上的陆壹看向李追远,嘴唇几次开启却不知说什么,只能不断模拟出“鬼”这个发音。
“陆壹。”
李追远的声音让陆壹内心稍稍平复,他跟李追远去过将军庙,也清楚神童哥有某方面的特长:
“神童哥,彬彬他……”
“没事了,你上去送饭吧。”
说完,李追远也走出宿舍楼跟了上去。
陆壹捡起书,往楼梯上走时,步履越走越慢。
是的,刚刚那熟悉的感觉,是它,是它。
陆壹眼眶湿了。
谭文彬在前面带路,李追远跟在后面,二人一前一后,出了宿舍院子,来到宿舍楼后墙处的林荫小道里。
这里一般走的人并不多,也就只有本宿舍楼里的学生上体育课去操场时,才会走一下。
狭窄的道路两旁,栽种着梧桐树,年份并不太久。
谭文彬在其中最高最粗的那一棵前停下,然后,对着它跪了下来,伸手开始扒拉。
“停手,我会叫人来挖。”
谭文彬没停手,继续在挖,而且越挖用起劲。
“我就在里面,我就在里面,我就在里面!”
李追远从口袋掏出一张清心符,贴在了谭文彬额头。
谭文彬身体一震,脚下报纸“哗啦”一声,高跟鞋被挤出他的双脚,落在地上。
“小远哥……我有点冷……咱宿舍里有大衣么?”
“你坐那儿晒晒太阳缓缓就好,没事的。”
“哦。”
谭文彬坐在树下,双手抱着手臂上下揉搓着,嘴里还在不停哆嗦着吸气。
李追远把谭文彬额头上的符纸摘下来,符纸已经变黑了。
阿璃画的符,效果真的是立竿见影,不像自己画的,只能变个色。
过了会儿,见谭文彬恢复了一些,李追远把装着鞋的塑料袋递给谭文彬。
“小远哥,你真贴心。”
谭文彬高高兴兴穿上鞋,起身后,还原地跳了跳扭了扭,身体内传来一阵骨节脆响,这是僵硬了。
“彬彬哥,去看看你爸来了没有。”
“好。”谭文彬以高抬腿的姿势跑了出去,在林荫入口处,他一边原地继续保持高抬腿动作一边招手:
“爸,这里,这里!”
一身警服的谭云龙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几个同事。
看着蹦蹦跳跳的儿子,谭云龙皱眉道:“你这是怎么回事?”
“体寒,在锻炼。”
“小远呢?”
“那里。”谭文彬指了指方向,然后目光盯着自己父亲手里提着的纸袋,“爸,我要去宿舍换衣服。”
“这是给你买的零食,你带回去吧。”
“世上只有爸爸好~”
谭文彬接过纸袋,一路跑回了寝室,纸袋打开,里面放的是余婆婆卷宗。
但在袋子缝隙里,还真夹着两块巧克力。
这牌子可老贵了,谭文彬都有些意外,自己亲爹居然真舍得。
他当即打开一袋包装,将巧克力送入嘴里,第二块则放到笔筒边,留给小远哥。
然后,谭文彬从行李袋里,翻出了开学时带来的预备冬天穿的大衣,大衣一裹,整个人当即舒服多了。
这时,寝室门被敲响。
谭文彬打开门,看见陆壹背着个吉他站在门口。
“放开我哥们儿,冲我来!”
谭文彬被这既声音洪亮又色厉内荏的大喊声给吼懵了。
“不是,你干嘛呢?”
“嗯?”陆壹有些疑惑地仔细打量着谭文彬,“哥们儿,你没事了?”
“我能有啥事,对了,你寝室不是被你改了电路么,你现在去给我下点水饺,不要干捞,我要喝汤,再给我切点红肠进去一起煮。”
“哦,好。”
谭文彬来到陆壹寝室。
林书友正坐在床边吃着饭,见状,马上放下筷子:“大哥,你中邪了?”
陆壹闻言,先是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眶,然后默默地往锅里多切了一根红肠。
这时,楼道里传来叫喊声。
有个本寝室的人推门进来,把书往床上一丢,催促道:“你们还在这里干嘛,楼后头警察在找人挖尸体呢,快去看啊!”
喊挖机过来需要时间,而且机器作业很容易造成现场破坏。
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像考古一样人工挖掘。
这就需要大量人手。
好在,大学里最不缺的就是精力充沛的牛马。
这帮年轻人,只要不让他们去上课,干什么都是一头的劲。
很快,一群去借铁锹的就跑回来了,虽然跑的满头大汗,但最后一把铁锹必须留给自己。
谭云龙开始指挥挖掘,他的同事们则在外围负责维持秩序。
即使是农村里出来的大学生,太久没干农活,使起铁锹时挖了一会儿后也有些脱力,城里的大学生就更别提了。
不过没关系,附近外围很多人在喊着甚至是在哀求着:“同学,求求你给我挖挖,让我挖两铲。”
警察没告诉他们是要挖尸体,是他们自己传起来的,虽然,这次谣言没错。
在无限新鲜劳动力交替之下,校领导得到消息赶来之前,一个大洞就被挖开了。
谭云龙及时让其他人停工,自己小心翼翼挖最后一点。
一具腐烂的尸体,渐渐出现。
按理说,这种环境下,尸体被埋了这么久,应该早就变白骨了。
可因为大树根茎也从尸体内穿过,亦或者是周遭土质以及风水等问题的影响,总之,唐秋英现在依旧还处于腐烂状态。
尸体一出现,周围大学生们更激动了,维持秩序的三个警员只能大声呵斥,才堪堪拦住他们。
楼上宿舍窗户上,更是挤满了人头,有些人近乎半截身子都探出来了,一个不小心摔下来,原地可能就会再多出一具新鲜尸体。
好在,这时呼叫的支援警力也赶到了,这才彻底维持住了这里的秩序。
一层层的校方领导,也都像打地鼠一样,不断冒头。
谭云龙戴起新手套,他观察到尸体的右拳,攥得紧紧的。
弯下腰,去掰,却没能掰得动。
正当他准备先放弃时,尸体的右拳自己张开了。
里面攥着的,是一枚工作胸牌,上面记录着一个人的名字:“王朝南。”
谭云龙马上离开坑洞,走向那些校领导,询问他们王朝南是谁。
本意只是想着有枣没枣打三竿,毕竟案发多年了,想靠一个名字就随便问出个结果来,那得真是运气非常好。
可这次,运气确实是好。
这里是生活区,最先聚集过来的本就是后勤这边的领导,大家细嚼这个名字后,还真有人询问道:
“是朝阳的朝,南方的南么?”
“对,没错。”
“是我们后勤的老员工了,平时负责学校里的绿化……”
“他人现在在哪里?”
“他今天放假。”
“他家在哪里!”
“我……我……”
这时,另有一个人说道:“我知道他家在哪里,他家盖新房时,我去喝过酒,他家就在新桥镇粮站对面。”
谭云龙马上安排一部分同事继续维持现场把尸体继续挖掘出来,自己则带着另一部分同事要去抓人。
假如他真是凶手,这会儿不及时抓住,等他在家听到学校里发生的事,很可能就会选择潜逃。
但在这快速安排中,谭云龙还是目光锁定了一直提着个塑料袋站在外围的李追远。
人太多了,且已经知道尸体就在下面,李追远就懒得挤进去看。
不过,见谭云龙向自己眼神示意,李追远点点头,提着袋子跟上了谭云龙。
无论是在石港镇还是在金陵,谭警官在这方面一直很上道。
他只在乎能不能抓到凶手,至于你是不是个孩子他无所谓,一个很讲规矩又不讲规矩的人。
谭云龙示意自己同事们开警车,同时呼叫当地派出所同志出动。
他自己则找了一辆停在那里的摩托车,车主原本也想看看热闹,然后,其摩托车就被征用了。
谭云龙的摩托车技术,李追远是体验过的。
坐上车后,他将装着高跟鞋的袋子放在自己和谭叔后背之间,然后双手抓住谭叔的腰,低下头。
接下来,就是一阵风驰电掣。
李追远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二人在车上根本就无法交流。
新桥镇距离学校本就不远,当地派出所出动速度大概率还真比不上谭云龙开摩托车直接飚过去。
同行一起去的警车早就不知道落到哪儿去了。
目的地到了,新桥镇,粮站,对面。
村镇自建房,粮站大门口对面就一栋二层楼,旁边都是田,再近的房子也比较远了,所以不存在误判的可能。
谭云龙作为一个新调过来的警察,能对这里的地理位置这么清楚,一路压根就没有停车问过路,证明他提前下过功夫。
这一点,倒是和彬彬有点像,彬彬以前是有点不着调,但等他真的认真做事时,还真有其父风范。
王朝南家坝子上,坐着一对四十几岁的中年夫妻,还有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他们正在吃午饭。
谭云龙直接把摩托车从小径开过去,一路开到对方家坝子上。
“爸爸,妈妈,摩托车,车车!”
小男孩指着摩托车很是兴奋地喊道。
要是爷爷奶奶倒还算正常,可爸爸妈妈这个年纪,就有些罕见了。
紧接着,本在吃饭的男的,见一个身穿警服的人骑着摩托车直接开到了自己面前,他直接把碗筷往地上一摔,毫不犹豫地转身向外跑去。
经验丰富的警察,往往有快速判断对方是否在说谎的能力。
而当下这一幕,刚入行的年轻警察也能一眼瞧出来,对方有问题。
这种反应,等于不打自招。
李追远双腿一蹬,就从摩托车后座上跳了下来。
谭云龙也就因此不用停车,直接从车上跑下去,任凭摩托车摔倒,对着王朝南就追去。
王朝南明显心慌得很,逃跑也没逻辑,跳下自己坝子时还摔了一跤,等进入农田时,又摔了一跤。
还没等他爬起来,谭云龙就直接扑到他身上,摘下腰间手铐将其铐住。
留在原地的李追远,本来有些警惕地注意着那个妇人,可那妇人只是将小男孩死死地抱在怀里,压抑着哭泣,嘴里不停念叨着:
“勇勇是我们的儿子,勇勇是我们的儿子。”
这反倒让李追远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你无论是否知情自己丈夫的犯罪行为,都不该是这种反应。
好像在她看来,警察是来抓走她儿子的。
李追远开始观察男孩与妇人的面相,如果是母子的话,二者之间的面相细节,完全没相似之处。
而且,妇人面相上还是个土断命格,这种命格的人,往往很难有子嗣。
当然,事无绝对,面相命格本就不能当做定律。
可当谭云龙押着王朝南回来,李追远也观察了其面相后,发现这王朝南居然也是个土断命格,而且比之其妻子,更重更明显。
几乎可以拿去《阴阳相学精解》里,当该命格的标准范例。
李追远可以不盲信命格学说,但他信概率学。
所以这个叫“勇勇”的男孩,应该不是他们的亲生骨肉。
这会儿,路上有警车开了过来。
等同事们到来后,谭云龙交接了嫌疑犯。
在王朝南被押入警车后,李追远手中提着的塑料袋开始轻微颤抖,一缕缕普通人看不见的黑烟开始溢出。
杀害自己的凶手被抓住了,她也终于得到了解脱。
黑烟中,唐秋萍对少年做感谢状。
“谢谢……真的是太……”
“滚。”
李追远对这位学姐的印象糟透了,作为一个邪祟,要是说因死去太久从而忘记自己是谁的话,那还情有可原,可偏偏她就算当鬼时,所展现出的行为逻辑也是让李追远难以忍受。
润生上次犯错他都生气了,却还得一直忍着你。
这双高跟鞋自己提了一路,不敢丢,生怕事情没完结再给丢了,又牵扯出其它因果。
少年现在心里没有什么“为鬼伸冤”“做了一件善事”的快乐满足,只有一种终于可以摆脱这个蠢货的解脱。
相较而言,他更喜欢猫脸老太里的那只黑猫,那只黑猫不仅机灵,最重要的是听话。
所以,那晚少年愿意抱着它,陪它慢慢消散。
谭云龙刚拿出烟盒,从里头抽出一根烟点燃,就看见少年向他走来。
余树曾问过他信不信命,后来又改问信不信他儿子旺他,他那时脑子里想的可不是自家那儿子,而是李追远。
而这一切,都源自于那天一个十岁大的男孩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对自己说出案情时,自己没摆架子也不推诿,就这么认真听了。
选择,是相互的,要是那天自己真的把他当一个小孩子表现出不信任和没耐心,那自己能不能调到省会来是其次的,自己的儿子也将失去一个高考状元陪读。
“小远,这次又谢谢你了。”
“警民鱼水情。”
“咳咳……”谭云龙呛了口烟,“对对,没错,是这个理,警民就该携手合作,打击违法犯罪,创建和谐社会。”
谭云龙不懂原因,但他懂怎么配合。
“谭叔,借一下你的火机。”
“给,这是你阿姨以前给我买的,可不便宜呢,送你了。”
“不用,我不抽烟。”
“平时用用也是可以的,我看电视里不是这么演的么,可以点蜡烛点香或者点什么黄纸。”
“咔嚓!”
李追远将高跟鞋放在火焰下,只是烧黑了点却怎么都烧不起来。
“谭叔,还你。”
谭云龙接过火机,紧接着少年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符纸,拿在手里一甩,符纸就自己燃了起来。
这是阿璃画的破煞符,拿来引燃这个,有点小题大做了,但李追远却不觉得浪费,可算是把一条线给断掉了。
符纸往高跟鞋里一塞,这只高跟鞋立刻燃了起来,另一只哪怕没塞符纸,也跟着一起燃烧。
“啪嗒!”
李追远把两只高跟鞋往田地里一丢,亲眼看着它们迅速烧成灰烬。
完事后,李追远拍了拍手,转身,迎上谭云龙的目光。
“谭叔,魔术手段,用了白磷。”
“很精彩的魔术,彬彬也会么?”
“目前还没学会。”
“那你多担待担待,他脑子笨,心思也总是没放在学习上。”
“彬彬哥帮了我很多。”
李追远知道,谭文彬这两天有点抑郁,觉得自己越来越废物。
可实际上,虽然你无法具体说明壮壮有什么用,但壮壮的作用就是不可替代。
柳玉梅说的船头“吆喝”,这吆喝的可能不仅仅是人,还可能是事儿。
“谭警官,我要举报。”
谭云龙马上戴回警帽:“小同志,你说。”
“我怀疑这家的男孩,是被……非法收养的。”
“买来的?”
“谭叔你可以先检查一下他们是否有合法的收养手续。”
“我明白了,我马上去调查。”
谭云龙去那边和同事们交流了一下,原本按照正常情况,考虑到孩子还小需要人照顾,只需要把嫌疑人王朝南先带回去审讯调查就可以了,但既然还有这种情况,就有警员去对妇人进行询问。
妇人立刻就变得如同一只受了惊的老母鸡,对着周围警察拼命嘶吼尖叫:
“这是我儿子,这是我亲生儿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你们谁都不能抢走他,我宁愿把他摔死也不给你们!”
她说着,就将孩子举起,周围警员见状一拥而上,将孩子保护下来,同时将其制服。
随后,就有警员被安排去询问附近村民和村长。
以往,按照村内亲亲相隐的情况,就算明知道这家人孩子来路不干净,却也不会有人举报,甚至不愿意当着警察的面说实话,连村长也是。
但这次警察透露出一点王朝南涉嫌杀人埋尸的口风后,村民们就不再有顾忌,很快就把孩子是拐子卖来的事儿说了。
这在村里本就不是什么秘密,俩夫妻一大把岁数,一直怀不上孩子,就从拐子那里买了一个。
妇人也被带上了警车。
谭云龙来时开的是摩托,他嘱咐一位同事开回学校帮他给还掉,同时洽谈一下油费和磨损。
他自己,则牵着勇勇的手,将孩子送上警车。
“小远,来,我送你回学校?”
“谭叔,彬彬哥说他想爸爸了,想晚上和您一起吃夜宵。”
“那你和我去警局吧,晚上我再带你回学校找彬彬吃夜宵。”
“好的。”
李追远坐上了警车,和勇勇一起坐在后排。
勇勇一点都不怕反而显得很兴奋。
“警车,警车,滴嘟滴嘟滴嘟!”
“谭叔,车里有纸笔么?”
“有的,给你。”谭云龙从前面把纸笔递了过来。
李追远拿起笔,在纸上开始画了起来。
渐渐的,勇勇的注意力也被吸引,好奇地靠了过来。
“哥哥,你在画什么呀?”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猜出来了,哥哥给你买。”
“好呀好呀。”
当李追远把水缸、高跷、高帽以及两个灯笼等要素逐渐画出来时,勇勇原本期待且激动的神情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似乎是一种早已忘记却仍深藏在心的恐惧。
李追远画好了,把整幅画立在男孩面前。
“啊!”
勇勇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大哭起来。
“呜呜呜呜……贝贝乖……贝贝乖乖的……余婆婆不要打我……”
李追远将笔帽盖回,将画翻面。
他此时脑海中浮现的是在阿璃的“视线里”,余婆婆站在门槛外,两盏灯笼上是刻意为阿璃写上的侮辱诅咒:
【克死双亲为娼做妓】
好的,
我来找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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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居然今天还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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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